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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工会的组织制度和工作内容

时间:2022-10-2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基层工会的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是基层工会的最高权力机关。大型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会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经上级工会委员会批准,可以设立常务委员会。选举的基层工会委员会的委员、常务委员会的委员、主席、副主席,按照《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报同级党委和上级工会审批。同样,基层各分会议事决策机构,应尽可能吸收下属各分工会和工会小组负责人参加。工会基层委员会各级干部和工会工作者,应自觉接受广大会员的监督。
基层工会的组织制度和工作内容_工运事业改革创新与民生工会建设

一、基层工会的组织制度

(一)定期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制度

基层工会的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是基层工会的最高权力机关。定期召开工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才能充分体现作为其基层工会最高领导机关的作用,才能更好地把党的中心任务以及对工会工作的要求深入到广大会员群众的心中,才能切实加强和改善各级工会的领导,实现工会组织的群众化、民主化。

根据《中国工会章程》第二十六条规定,工会基层组织的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经基层工会委员会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工会会员提议,可以临时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工会会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基层工会应当召开会员大会。

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应由会员选举产生,要有广泛的群众性和代表性。学校、科研单位中的教职工和科研人员代表,应占会员代表总数的60%以上,女职工和青年职工会员代表应占一定比例。

(二)基层工会委员会会员选举制度

根据《中国工会章程》第二十七条规定,工会基层委员会的委员,应当在会员或者会员代表充分酝酿协商的基础上选举产生;主席、副主席,可以由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也可以由工会基层委员会选举产生。大型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会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经上级工会委员会批准,可以设立常务委员会。工会基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和主席、副主席以及经费审查委员会的选举结果,报上一级工会批准。

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产生,以工会小组或车间(科室)工会为单位提名,由上届委员会根据多数工会小组或车间(科室)工会的意见,提出建议名单,报经同级党委和上级工会审查同意后,提交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会员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选票上候选人的名单以姓氏笔画为序排列。每一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票为废票。选举的基层工会委员会的委员、常务委员会的委员、主席、副主席,按照《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报同级党委和上级工会审批。

(三)民主决策制度

在基层企事业单位,从工会基层委员会到下属各分会和工会小组,涉及工会工作的重大问题,都应经过集体讨论民主决策,使工会工作的各项决策和工作布置,符合广大会员群众的意愿和要求,并切合本单位工会工作实际。工会工作的各项决策只有建立在民主和倾听会员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工会的实际工作才能取得成效并得到会员群众的支持。工会基层委员会议事决策机构的组成人员,除工会主席、副主席和有关业务工作委员会负责人之外,应尽可能多地吸收基层工会分会(如车间、科室)负责人参加。同样,基层各分会议事决策机构,应尽可能吸收下属各分工会和工会小组负责人参加。在议事决策过程中,充分酝酿和听取各方面意见,工会主席或有关负责人最后将各种意见和看法加以集中。议事决策遵循的原则是少数服从多数。决策一经制定必须执行,个人应服从组织。

(四)监督评议制度

工会基层委员会各级干部和工会工作者,应自觉接受广大会员的监督。通过基层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将工会各个时期确定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意向向会员交底,征求广大会员意见,采纳其中好的建议。工会主席、副主席和各业务工作委员会负责人,应定期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进行述职报告,介绍有关工作开展情况,包括工会经费使用情况,发现和整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对于不称职的工会干部,会员有权提议给予罢免。

会员民主评议制度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工会工作情况的定期评议,二是在前项评议的基础上对个人进行评议。对工作的评议,主要是检查工作的落实情况,发扬成绩,总结经验,克服不足。对个人的评议,主要是检查个人对待工作的态度和本职工作的完成情况,表彰奖励先进,批评帮助后进。工会系统内的评议工作应经常化,并以群众评议为基础。评议工作要取得成效,必须同工会各项工作的考核指标紧密结合,这样才能使评议工作对工会工作产生实际推动作用。

(五)会务公开制度

会务公开是指工会内部事务的内容、程序、结果等向广大会员群众公布。建立健全会务公开制度,定期向会员公开基层工会工作情况和工会内部事务,是实行工会民主,保证会员知情、参与、监督权利的重要内容。

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工会组织工作情况,工会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情况,工会帮扶工作情况,以及其他涉及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每年的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工会委员会要进行工作报告、经费收支情况报告,经费审查委员会进行工作报告。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基层工会组织可通过工会主席报告会、工会工作情况(专项事务)报告会,会务公开栏、网站、刊物等形式,畅通工会信息上下互通渠道。同时,开展工会内部事务问询和会员定期评议等活动,实现工会与广大会员群众的沟通互动。

二、基层工会工作的基本内容

(一)教育引导职工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职工的道德素养,激发职工奋发向上、崇德向善的正能量。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和工人阶级伟大品格,深入开展“中国梦•劳动美”主题教育活动,倡导辛勤劳动、诚实劳动、科学劳动。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注重对职工的人文关怀、心理疏导和情绪引导,突出做好农民工、青年职工和知识分子等职工群体的思想工作。加强职工文化建设,广泛开展职工文化体育活动,丰富职工精神文化生活。加强普法宣传教育,提高职工法律意识

(二)推动改革发展

引导职工群众拥护支持改革、参与推动改革,夯实全面深化改革的群众基础。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劳动竞赛活动,深化合理化建议、技术攻关、技术革新、发明创造等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加强班组建设,广泛开展“工人先锋号”创建活动。深入实施职工素质建设工程,加大职工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建立健全技术工人培养、评价、使用、激励机制,培养造就知识型、技术型、创新型的高素质职工队伍。

(三)履行维权职责

认真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坚持以职工为本,主动依法科学维权。紧紧围绕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最困难最操心最忧虑的实际问题,以一线职工、农民工、困难职工等为重点群体,以劳动就业、技能培训、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安全卫生等为重点领域,切实维护好广大职工的各项合法权益。坚持维权与维稳相统一,引导职工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职工队伍和社会和谐稳定。

(四)协调劳动关系

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推动形成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引导企业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活动,依法推动企业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促进基础扎实、条件成熟的行业建立集体协商制度。建立健全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厂务公开制度和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加强劳动争议特别是集体劳动争议调处工作。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改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保障职工群众生命安全和健康权益。

(五)服务职工群众

坚持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的宗旨,以服务增强工会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以服务增强职工群众对工会组织的归属感和认同感。深化“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服务职工在基层”活动长效机制,积极为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加快构建服务职工工作体系,按照“会、站、家”一体化的思路,把组建工会、创办职工帮扶服务中心、建设“职工之家”统一起来,着力打造基层服务型工会。大力推行会员普惠制,加大投入、创新方式、完善机制,使全体会员都能享受到工会组织提供的实实在在的服务。探索向职工服务类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推进项目制、订单式、社会化服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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