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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功能的概念和分析方法

时间:2022-09-2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在把社会学的功能分析典范化系统化方面,默顿的贡献比任何其他社会学家更大。在这篇论文中,默顿批判了功能分析的三个流行的假定,而他提出的修订性新概念,有助于赋予结构功能论以新的活力及持续的影响力。默顿认为,一个社会完满的功能统一性常与事实相悖。默顿区分功能与反功能、显功能与隐功能,可以视为他对功能分析的最重要的贡献。默顿的工作使对文化模式与社会制度的功能分析更有意义,也更为科学。

在把社会学的功能分析典范化系统化方面,默顿(Robert King Merton,1910—2003)的贡献比任何其他社会学家更大。1949年,默顿发表的论文《社会学功能分析的范式》可以被视为关于结构功能理论的最重要的阐述之一。在这篇论文中,默顿批判了功能分析的三个流行的假定,而他提出的修订性新概念,有助于赋予结构功能论以新的活力及持续的影响力。

第一个是社会的功能统一性假设(the functional unity of society)。这一假设主张,所有标准化的社会与文化的信仰及措施对社会整体和社会中的个体皆具有功能。默顿认为,一个社会完满的功能统一性常与事实相悖。例如,某些社会习俗对某个群体是有功能的(即有助于加强团体),而对另外一个群体也许则是反功能的(即可能会导致群体的解体)。如增进个别家庭的荣耀常常以破坏一个小的地方社区的团结为代价。功能统一性假设只看到积极的功能,而无视反功能的存在[29]

第二个是普遍的功能主义假设(universal functionalism)。这一假设主张,“所有的标准化的社会或文化形式与结构,皆具有正功能”。默顿已引进与“正功能”相对的“反功能”概念。默顿又提出运用“功能结果的净平衡”(net balance of functional consequences)概念来衡量文化与社会形式的积极的和消极的功能,“以避免功能分析集中于正面功能的趋势,而提醒研究者同时注意其他后果”[30]

第三个是不可或缺性假设(indispensability)。这一假设主张,所有标准化的社会与文化形式,不仅具有积极功能,同时也是一个整体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也就是说,所有的结构与功能对社会整体而言都是功能上必要的,没有其他的结构和功能可以代替现今社会中已被发现者而可作如此妥善的运作。默顿认为这一假定含糊不清。是功能不可或缺还是履行功能之事项(风俗习惯、物件、观念、信仰)不可或缺?抑或二者兼有?默顿指出,不可或缺的假定可有两层意思。第一是假定某种功能不可或缺,否则社会就无法生存。这是社会必需的功能必要条件概念。第二是假定为了履行这些功能,某些文化或社会形式是不可或缺的。关于功能必要条件的设定,这须从经验上加以检验。对于第二层意思,默顿提出功能替代概念。我们至少必须承认,在社会中应可以发现各种的功能替代项,也就是说,“履行某种功能的结构,可以有一个变异的范围”[31]

默顿提出了他的功能分析典范或范式。

(1)功能分析始于对一标准化的(模式化的或反复出现的)社会或文化项目(item)的选择,如社会角色、制度模式、社会过程、文化模式、社会规范、团体组织、社会结构、社会控制的机构等。它要回答:若特定的事项需要接受有系统的功能分析,观察的程序应包含什么?

(2)功能分析要研究社会体系中的个人的动机、目的等主观的东西,但这不应与行动者的态度、信念、行为的客观结果概念相混淆。

(3)功能分析要研究各种文化和社会事项的客观后果,如正功能、反功能等。

第一个问题需要建立多种后果的概念以及各种后果总和之净均衡的概念。

功能是为我们所观察的后果,正功能有助于一个体系的适应或顺应;反功能则削弱体系的适应或顺应。在经验上也可能有非功能的后果,即与我们所考察的体系无关的后果。

在任何既定的情况中,一个事项可能兼有正功能和反功能的后果,从而产生一个困难但重要的问题,亦即设立评估诸种后果之净均衡的准则。(当然,这在运用功能分析以形成及制定政策中最为重要。)

第二个问题(源于动机与功能的混淆)则需要引进一种概念区分,即主观目标与客观后果相符的情况(显性功能)和二者不相符的情况(隐性功能)。

显性功能(manifest function)是有助于体系之适应或顺应的客观后果,这种后果为此体系之参与者所预期并认可。

隐性功能(latent function)与显性功能相对应,这种后果既非预期的,亦未被认可。[32]

(4)力求辨认某一项目已对社会整体实现的功能可能产生误导,因为某些项目对某些个人和群体具有功能,对其他的个人和群体则可能具有反功能,因此必须考虑任何功能后果的范围。

(5)任何功能分析或明或暗地都会有体系的功能需求概念,这是功能论中最含混的概念。必须设法建立功能必要条件(普遍或特殊)的类型,以及使这些必要条件的假设成为合法有效的程序。

(6)功能分析必须致力于辨别与分析功能借以实现的社会机制,如角色分隔、价值的顺序等级、社会分工、礼仪的制定等。

(7)抛弃了关于特定的文化项目的功能不可或缺的不合理假设后,我们必须将焦点放在可满足某一功能需求之事项的可能变异和替代范围上。

(8)功能分析必须认识社会体系组成部分的相互依存,以及文化形式可以完成社会体系中指定的功能的确定的结构限制。断言每一事项与其他每一事项都有联系是无益的。但认为排除体系的某些要素而不致影响体系的其他要素的假设也是没有道理的。

(9)功能主义者一般最关心社会结构的静力学,而拒绝研究结构的变化。意味着结构层面存在有冲突、张力的反功能概念提供了一种研究动力学与变迁的分析方法。

(10)默顿提请人们更多地注意各种功能的合法有效性问题。这首先要求有关社会学分析程序的严格陈述,这种程序最接近于实验的逻辑。

(11)功能分析本身并不对任何意识形态有确定的承诺,当然,社会学家们提出的具体的功能阐述可有一种意识形态的倾向,但切勿将这两类不同的问题混淆起来[33]

默顿区分功能与反功能、显功能与隐功能,可以视为他对功能分析的最重要的贡献。默顿的工作使对文化模式与社会制度的功能分析更有意义,也更为科学。科塞认为默顿的分析方案比帕森斯的宏大理论的影响更为显著[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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