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蒯因的生平和著述

时间:2022-09-2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此三君中的任何一位,都没有告诉我关于蒯因的研究生生涯的任何事情。这一年使得蒯因跟上了逻辑学的最新发展的步伐;他当时异常同情华沙的逻辑学家和哲学家们的外延主义,甚至是唯名论的观点。而蒯因对于卡氏和逻辑实证主义的极端立场的回应,也联系于他本人慢慢发展出来的对于可证实性和“本体论”的不同态度。“我和蒯因之间其他的共处时间颇少,尽管我们看到他和他迷人的太太的时候都感到很开心。”

第四章 蒯因的逻辑否定主义

自从蒯因在1930年作为一名研究生来到哈佛以后,在大约半个世纪的时间内,他都一直以哈佛为家。他的学院生活成功而又多产。在一个哲学自身已经失去光耀的时代里,他却获得了一个职业哲学家所能够获得的最多的荣耀和承认。他的朋友和他的门徒们现在依然统治着英语世界的哲学系。仅根据我的统计,他出版了十五本书(只有一本是联合署名的,即和乌里安合写的《信念之网》),每本书又衍生出很多版本以及译本。他的文章经常被人编入论文集。他的书则包含了近乎所有他的重要文章(顺便说一句,他的个人传记刚刚问世)。

根据一份衍生于蒯因自己的学术自传的报道的讲法,在他于1926年进入奥伯林学院的时候,“他是一个脑子里装了很多个频道的人。他并不晓得他的主频道应当调到哪个台上:数学、哲学、语言学,还是古典学?”(Orenstein,p.13)。而他对于语言学的兴趣,或许就能够解释为何在逻辑学之外,语言问题也在蒯因的哲学那里扮演了这么重要的角色(在这个问题上他倒很像罗素和卡尔纳普)。我记得在蒯因于1947—1948年间在哈佛大学教语言哲学的时候,我曾做过他的教学助手。我相信那是他第一次上此类课程。那么这是不是此类课程在历史上被第一次教授呢?或许吧。在蒯因读大学的时候,“他的一个牌友告诉他,伯特兰•罗素有一种数学哲学”。“听罢此言,蒯因突然发现世上有一门学问竟然可以把他的数学兴趣和哲学兴趣结合在一起,便下决心主攻数学,并辅之以对于数学哲学文献的阅读。他读此类书最早的时间乃是1928年”。他当时读了PM和罗素的其他著作。

在1930年,他以获得奖学金的研究生身份进入了哈佛哲学系。在1931年,在罗素来哈佛作演讲的时候,当蒯因目睹怀特海和罗素一同站在演讲台上的时候,他算是对“世上的伟大人物的光彩夺目”深有领教了。怀特海在1890年的时候还是罗素的数学考试考官,而在1900—1910年之间,他们已成了工作伙伴。在哈佛做了演讲以后,他在哈佛待了一阵子,期间他也成为了蒯因非常仰慕的一个人。尽管此二人做哲学的路子看来南辕北辙,但他们彼此之间却保持了很深的友谊。我还记得,大约在1949年一个秋高气爽的下午,蒯因开着车,载着怀特海的夫人在乡间兜风。蒯因的内人玛格瑞•蒯因和我则坐在同一辆车的后座上,一路聆听怀特海的夫人和蒯因侃大山。前者眼界之宽,见识之广,让吾辈深为震撼。当然蒯因在哈佛的恩师还不止怀特海。另外值得一提的大人物乃是C.I.刘易斯和H.M.舍弗(请参看本书的11.5节)[舍弗曾把蒯因的逻辑称为“蒯因逻辑”;我想他不会反对我把他的哲学称为“蒯因哲学”吧]。

蒯因的当代研究生包括帕里(W.T.Parry)、魏斯(Paul Weiss)和我以前的恩师沈有鼎。帕里和魏斯对沈有鼎评价很高,而后者不久后就去德国继续他的哲学研究了。此三君中的任何一位,都没有告诉我关于蒯因的研究生生涯的任何事情。而我所知道的点滴事迹则引导我作出了这样的猜测:那时候的蒯因很可能在理智上颇为孤独。他很可能只是埋头于打理自己的思想自留地,而没有指望能够在和学生的交谈中获得些什么(这样的讨论注定是模糊而又不确定的)。

花费了两个学期拿到哈佛的硕士学位以后,蒯因在1931年开始写作其博士论文《次序的逻辑:对于〈数学原理〉的概括》,并在一年内写完了此文。在1932—1933年,蒯因拿到了哈佛的谢尔登游学学者奖金,游学欧陆。此间,他便把博士论文的出版工作托付给了C.I.刘易斯。蒯因事后告诉我说,他曾一度因为刘易斯工作的拖拉态度而感到不满。但拖拉态度也带来了额外的好处,即使得蒯因有机会在回美国后再修订其博士论文。他的修订工作显然是受到了他在欧洲所学所见的启发。修订后的博士论文在1934年付梓,这也是他的处女作,题名为《一个逻辑斯蒂的体系》。

在初次访问欧洲的时候,蒯因可是异常之活跃和富有激情。他在维也纳和布拉格学习了六个星期,又在华沙学习了六个星期。他把他在布拉格和华沙过的那段日子说成是“我所知道的理智上最富价值的一段时光”。这一年使得蒯因跟上了逻辑学的最新发展的步伐;他当时异常同情华沙的逻辑学家和哲学家们的外延主义,甚至是唯名论的观点。不过,看来他当时并没有与哥德尔和任何住在维也纳的哲学家有多深的联系。他获得的最大的影响(自然是哲学方面的)得源于他在布拉格和卡尔纳普的深入接触,期间他还读了卡氏的《语言的逻辑句法》的德文打字稿。卡氏对于他的影响集中体现在对于先天知识的本性的关注上。而蒯因对于卡氏和逻辑实证主义的极端立场的回应,也联系于他本人慢慢发展出来的对于可证实性和“本体论”的不同态度。

蒯因在提到卡氏对于他的学术恩德的时候曾说过,在六年的时间内,他都是他的忠实思想门徒(请参看本书的13.4节)。或许这六年就是指1933—1939年。在这期间,蒯因开始是一名初级研究员,后来则变成了大学讲师。要等到1940年,他才开始和塔斯基一道,就分析性的问题和卡尔纳普展开辩论,而直到1939年,他才出版包含了他的著名口号(“存在就是成为一个约束变项的值”)的论文。

在不久之前,我读了艾耶尔的一份回忆录(Ayer 1977)。在其中,他报道了他和蒯因一道去维也纳的时候(1932—1933)维也纳学圈的情况。他写道:“那些长久在维也纳工作,并在学圈内正式挂名的人,连二十个都不到,而且他们几乎都是学术圈中人。其中至少七人是在大学有教席的。在那里,唯一在资历上和我平级的,也就只有蒯因了。”(p.128)“学圈每周一次,在维也纳大学外面的一座研究所的一间小屋里开例会。我们都坐在一张矩形的大桌子周围,石里克居首座,而纽拉特则坐在其对面。孟格尔和哈恩坐在石里克右侧,而魏斯曼则坐在其左侧。其他的出席者,除了哥德尔以外,几乎都是哲学家。”(p.133)“蒯因作了一个报告,向我们汇报了他最近在逻辑领域内的工作。蒯因在语言方面的才能实在让人咋舌,我当时简直被他流利的德语给惊呆了”(p.134)。“我和蒯因之间其他的共处时间颇少,尽管我们看到他和他迷人的太太的时候都感到很开心。”(p.137)

对于蒯因的学业的最终完成来说,他在欧洲度过的日子是具有关键意义的。这对于他和卡尔纳普其人其学的接触来说,意义就更为重大了。对于蒯因来说,要把握范围更大的维也纳学圈的思想,卡氏的著作可谓一个明确而易于接受的入手点。在这一充满思想启迪的年份之后,蒯因又幸运地获得了三年的研究员资助,以便在此期间一边消化、一边反思他刚刚获得的那些新思想,并为他以后走上大学讲坛夯实基础。

最近我在书海畅游的时候,偶尔读到有人随意写下的关于蒯因的一份文字肖像(时间是在1936年11月)。这份文字对蒯因的某些有些极端的行为特征进行了刻画,而他的熟人对此或多或少都有所熟悉(请参看乌兰《一位数学家的奇遇》,S.Ulam,Adventures of a Mathematician,1976,p.87):

逻辑学家维拉德•蒯因为人友好而直率。他对外国发生的事情(如文化和历史什么的)很痴迷,并知道一些斯拉夫语言的词汇,见到我的时候时不时就蹦跶出这些词。他在数理逻辑领域也是名声赫赫。我记得他是一个纤细的、深发色的、双目乌亮且充满热情的人。在1936年的美国总统选举中,富兰克林•罗斯福击败了兰登,而在前者刚刚获得了一边倒的选战胜利之后,我恰好和蒯因在威德纳图书馆的台阶上打了个照面。那时是早上九点。我就顺口和他打招呼说:‘老兄,你对这结果咋看?’‘啥结果?’他问道。‘就是总统的选举啊’,我说。‘哦,那现在的总统大人是哪位啊?’他漫不经心地问道。实际上,那时候很多学术圈内的人,做派都是这样的。

蒯因的大多数富有影响力的想法,都可以追溯到1935—1940这几年的光景。《由约定而来的真理》完成于1935年,而他日后非常出名的论文《两个教条》(1951),则可溯源到1940年他和卡尔纳普关于分析性问题的激烈争论。他的NF(“新基础”)系统以及其后继产物是在1936年完成的,而在NF之后,他还在ML(《数理逻辑》,1940)中搞出了一个并不一致的NF系统的拓展形式。这个不一致性在1949年被他自己改正了,而这个修订被吸纳入了ML的1951年修订版。而我们在文献中所经常说的ML,正是这个修订版。顺便说一句,他唯一的高阶逻辑著作SL(《集合论及其逻辑》,1963,1969)则是作为NF与ML的对比而出现的。这个系统类似于我和麦克瑙敦(R.McNaughton)合写的单行本《集合论的公理系统》(Les systèmes axiomatiques de la thorie des ensembles),但是要比后者来得精致。蒯因的两篇关于存在和“本体论”的论文出版于1939年(不过其中的一篇在1939年只有预印本),这两篇论文在相当大的程度上预报了他日后在《论存在着什么》(1948)中更明确地说出的东西。这篇1948年的论文,加上一篇关于两个教条的论文,再加上一篇关于NF的论文(附有关于ML的注释),都在LP(《从逻辑的观点看》,1953)中得到了重印,而这本论文集也可以说是囊括了他一生学术著述的所有基本想法。

蒯因常把他的教学和著述结合在一起。除了内容更为前沿的ML,直到1950年为止,他一共写出了三本关于基础逻辑的教材(1941,1944,1950)。这三本书中,最具核心地位的无疑就是最晚出的《逻辑方法》(1950,1959,1972)。这样一来,直到1950年为止,他就完成了五本著作,其中一本乃是他1934年的博士论文的修订版。它们都是关于符号逻辑的。实际上,在这五本书以外,他的著述中算得上是逻辑书的就是SL(1966)——但这其实是一本论文集——以及一本身兼哲学、逻辑两重角色的单行本《逻辑哲学》(1970)。这样一算下来,他的逻辑书就一共有八本了。他的所有的著述一共是十五本,这也就是说,他超过一半的书是关于逻辑的。我的这番罗列看上去似乎有些乏味,不过这也显露了我本人对于次序的痴迷——这种痴迷在一定程度上为我和蒯因所分享。我曾和他讨论过卡尔纳普对于次序的过分的痴迷,而他在回应我的时候,则把卡氏比作一个把多年来所有的棒球赛成绩都记得井井有条的骨灰级球迷。不过,我对于蒯因著述情况的这种描述,并不符合公众的如下印象:从1950年以后,他的主要学术精力是花费在哲学上,而非逻辑上。我想提示大家的是,直到1950年为止,蒯因其实已经阐发完了他的那些值得争辩的学术结论,写完了他的最富影响力的哲学观点。此后,他只是在拓展、发展与扩大他既有的学术结论而已。

在LP的1980年新版本的序言里,我们找到了一个证明,以佐证1950年确实是他勤奋耕耘的一生的一个转折点。从序言中我们可以看到,他最早的论文集(那时候他刚完成关于基础逻辑和集合论的关键性工作)其实就是他日后的更为核心的哲学著述的临时替代品。他写道:“在1950年的时候,我已经写完了《逻辑方法》以及一个《数理逻辑》的修订版,这时候我就把思绪转向了一个更具广博的哲学特征的著述计划。”这个计划花费了他九年来完成:《语词和对象》在1959年6月3日完成,并在1960年付梓。这必定是蒯因所曾从事的牵涉最广的单项著述计划。不过,这书写到1952年的时候,蒯因就有些不耐烦了,因为他所预见到的未完成进度还有很多。他便和亨利•艾肯说,不如先把一些既有的论文集结成书,交给出版商。他和艾肯说这话的时候,两个人正在格林威治村的夜总会泡吧。当时歌手哈瑞•贝拉芬特刚刚唱完他的即兴讽刺歌“从逻辑的观点看”。艾肯灵机一动,当即建议蒯因就采用此名为论文集书名,蒯因则附议。而在我看来,用这个标题来概括蒯因所有著述的特征,也不为过。

在刚才所提到的三篇基本论文中,关于NF的那篇后来被扩写了,以便容纳下对其理论后继物以及ML之历史的说明。这样一来,那篇被扩写的论文就可以被视为对于蒯因的主要逻辑著作所作的总结。至于另外两篇论文,其形成也可追溯到他更早的一些文章上去。这两篇文章之所以出名,不仅仅是因为它们批评了卡尔纳普及其同道所坚持的那些大胆的哲学论题,而且还是因为它们提出了一些关于某些更普遍立场的隐喻化陈述——而对于这些立场的发展,占据了蒯因1950年后的著述计划的大部。在本书14.2节中,我们已经讨论了蒯因和《论存在着什么》一文相关的那些想法(关于这些想法,他着实写了不少)。这些想法在他引起轰动的论文《两个教条》中得到了进一步的阐述。根据他自己的说法,《语词和对象》(1960)、单行本《指称之根》(1974)和论文集《理论和事物》的第二篇文章《经验内容》中的很大一部分,其写作目的在很大程度上就是把《两个教条》的最后一页所草草提及的那些隐喻“尽情铺陈开来”(《理论和事物》,1981,p.180)。这里所提到的隐喻包括“经验的法庭”、“荷马的众神”、“经验边缘”,以及“接近边缘的陈述”。而谈到蒯因对于自己早先想法的拓展性文献,《逻辑哲学》也应算入其列。此书主要是关于“分析性”的。

现在就让我停下来,以便完成我对于蒯因十五本著作的罗列。其实到目前为止,我真正提到的也只有十三本。余下的乃是两本集子,集结了他的一些哲学专业论文和通俗文章。一本是《悖论之方式》(1966,1976),另一本乃是《本体论的相对性》(1969)。在他的七八本哲学书中,《信念之网》有些特殊。不仅是因为这是他唯一的联合署名的著作,还因为他在书中提供了一种比较通俗的一般阐述方式,以解释他关于科学方法之看法。在这几本“书”中,只有《语词和对象》的写作方式更接近于通常学院标准意义上的著作(罗蒂认为,蒯因的书中,只有这本不算是把零散论文当成章节的论文集)。我自己也曾发现,写一本完整意义上的书,要比搞一个论文集要来得难多了。这种困难不仅在我们试图于技术化的哲学中发表新见时会不可避免地出现,而且看来也是今日我们所熟悉的哲学研究方式必然会带来的后果。因此,我们也用不着对下述事实感到惊讶了:蒯因的书要么就是教科书,要么就是单行本,要么就是论文集。

蒯因的逻辑书有两个突出的特点。其一,他成功地对形式上的精确性投入了大量的关注;其二,与之相联系,他对存在预设也体现出了应有的关心。这些特征和他对语言问题的关心联系在一起,终于锻造出了他关于逻辑真理、分析性、同义性、存在、意义、指称、模态性、翻译、个体化,以及语言习得的哲学工作成果。他对于卡尔纳普和逻辑实证主义的反动,最终引导他塑成了某种形式的“整体论”——这种思想既类似于皮埃尔•杜恒在其1906年的著作中所表达出的立场,亦接近于某种形式的自然主义立场(杜威认为这种自然主义很亲和于杜威的观点)。

为了能够在一个更为广阔的语境中审视蒯因的工作,我接下来就会先对我所归纳出来的蒯因的哲学信念加以总结。这份总结将伴随以我本人的批评性评论,并继之以我对于他的“逻辑否定主义”(这个名号是我起的)的批判性阐述。

我本人很惊讶地发现,蒯因竟然时常在和批评者的论战中抱怨自己的观点被人误解了。他特别强调说,他并未改变他关于“唯名论”、“假定”、“整体论”这些问题的立场,他所做的,只是把这些简洁的口号或隐喻所需要的微言大义清楚阐发出来而已。而正如我们将要看到的那样,我坚信他确然已经改变了他自己关于诸如逻辑、“唯名论”和集合论这样的核心议题的看法。关于这种形势,我有一些模糊的印象。首先,蒯因的哲学牵涉方方面面,而且还没有被任何一个研究者加以全面的整合,而他自己也经常乐于赋予一些我们所熟悉的术语以更为新奇和精确的用法——而这些用法往往是不会迎合批评者们对于这些字眼的缄默领悟的。此外,尽管像“理论”、“语言”和“概念图式”这些术语是非常关键的,可蒯因却总是多少带点存心地以不太确定的方式使用之。在我看来,他或许亦存心要把所谓的“表达式的同化作用”看作他的崭新哲学研究方式的一个关键构成因素,而他对于“假定”或“神话”这些术语的使用看来只是此类做法的一些实例。

我们通常会发现,首先抢得学界眼球的往往是那些简短而极端的哲学表达,而后呢,这些表达又被提出者渐渐地以或明或暗的方式,改造成了一些更为温和的、更不哗众取宠的立场(如卡尔纳普所做的)。而当蒯因口口声声说什么他“早年的学术观点在经过岁月的流逝之后依然基本未变”的时候,他的思想或许也正经历了上面这种改造。在这里,那些没有把握好蒯因的学术信念和其相关术语之间的内在关联的读者,可能会再一次被他的学术尝试(如关于“唯名论”的尝试)或者对于强调点的变换(如从现象主义到物理主义的变换)所迷惑。

一种比较理想的对于蒯因哲学的阐述方式,或许可以采用这样的形式:我们可以把他的基本学术信念,分离于其理论中对应于主题的发展和他对这些发展的吸收的那些部分。举例来说,他或许在心里一直对物理主义抱有同情,而不是更喜欢现象主义(即把感觉予料当作自己最基本的理论素材的哲学理论)。但是他却尝试着把万事万物都还原为感觉予料,并且还失败了。这似乎又为他是现象主义者这一点提供了重要的证据(如WO,pp.234—239)。另外,他或许一直都很喜欢“唯名论”,并确实在有些时候还着手尝试之(如在1947年他和古德曼合写的论文中),但从表面证据来看,他还是决定把自己称为一名实在论者或柏拉图主义者,因为他相信集合或类是存在的。说到逻辑学和集合论,他最早是相信数学是可以被还原为逻辑的,并看来是存心对“什么东西可以被包含在逻辑之下”这个问题保持了开放态度(1936)。然后呢,他就一边将集合论分离于基础逻辑,一边却又把集合论置于逻辑之下(1954)。而在更晚的时期里,他便把逻辑和基础逻辑看成是一回事,并将集合论当成是一个内容更为丰富的独立的话题(1970)。在本书13节中我曾就一个更重要的话题提出这样的观点,即集合论的发展应当(并且或许可以)引导他改变他关于集合论的替代性体系的如下成见:比如,每一个“被提出来的图式都是不自然的”,以及什么“其中的每一个虽然都有优点,但是在推断力、简洁性,或(在特定方向上的)富有吸引力的后果等方面,此理论的优点往往就是其彼理论的缺点”(WP,p.18)。

为了减少误解蒯因思想的风险,我提议,下面我们的讨论就开始于蒯因对于我所认为的他的基本观点的总结。此总结见于:1980年LP的“前言”、TT(1981),以及WB(1978)。我能勾画出蒯因思想的四个最基本的特征。

第一条是“科学的”。这也就是说,他并不认为在自然科学之前还有什么“第一哲学”和其抢风头。这也就是自然主义或自然主义的经验论的看法。在这种看法的引导下,哲学的方法论就转变为对于语言的关注,也就是说,注意力从观念转向了语词,从词项转向了句子,然后又从体系转向了句子。对于逻辑(首先是一阶逻辑)的使用,“深化了我们的洞见,锐化了我们的问题和解决方案”(TT,p.191)。“只要有可能,蒯因都乐意用最少和最清楚的假设来满足手头工作所提出的要求。”(这就是“经济性”或“奥卡姆剃刀”原则)

第二条乃是“经验主义”。我相信,对于蒯因来说,普遍意义上的“经验主义”就是一种正确的哲学,而所谓真正的哲学(或至少其核心部分)无非就是科学的哲学。关于经验主义,他干脆列出了关于其历史发展的五大里程碑(TT,pp.67—72)。其中的第一块里程碑乃是约翰•霍内•图克完成的从观念到语词的转换,第二块乃是边沁完成的从词项到句子的转换,其强调的重点是释义或语境性定义(和他的工作相互平行的还有数学家波尔扎诺和柯西的工作,其后继者则是弗雷格和罗素)。第三个里程碑乃是从句子到语句系统的转换,这也就是“整体论”的思想。此想法可以被追溯到杜恒(1906)。根据艾耶尔的看法,纽拉特也在1932—1933年间表达了类似的看法(1977,p.131)。至于蒯因自己的《两个教条》(1951),根据他自己的说法,“其整体论的论调实在是吸引了读者太多的注意力,而我认为这种整体论的缺点就是在分寸把握上有点过分。”(LP1980年版的前言)现在蒯因则为“一种温和的或相对的整体论”代言。

现在我们就过渡到了蒯因思想的第三条特征:“整体论”。对于很多哲学家来说,整体论都意味着唯心论,以及一种真理的融贯论。但根据蒯因的看法,经验主义并不是一种真理论而是一种证据论,或是一种关于被担保的信念的理论(TT,p.39)。在此我们不难联想起杜威的“被担保的可断言性”。我们是否曾经从被担保的信念出发,抵达真理呢?若对这个问题做出否定回答的话,那么看来我们就和我们的日常意见相互抵触了,而根据很多哲学家的看法,这就必然会导出唯心论以及仅仅对于融贯性的依赖性。那么,如若对这个问题做出肯定回答呢?这就会要求蒯因版本的经验论给出一种说明,以澄清被担保的信念和真理之间的关系,并通过这种澄清构造出一种真理论。在这里,我们无疑已经看到了作为老生常谈的一个经典哲学问题。至于我自己关于整体论的批评意见,则主要是:此说不能够把握住意义和蕴涵关系。说得具体一点,我们在发现有些事情不对劲的情况下,是会去修正我们的信念的。假若有一种典型的阐释能够向我说明我们在事实上到底是如何作出这种修正的,那么我就会对整体论感到更为满意。在我看来,这样的一些具体的例子才会更清楚地告诉我“整体论”是什么意思,并引导我产生更进一步的期待。在我看来,集合论就是这样一种具有很好的自足完备性的理论,尽管从历史角度来看,当悖论观念被施加到那个自己还在发展中的集合观念之上的时候,对于悖论的种种分叉形式的种种误解着实不少。

现在再来说经验主义历史上的第四块里程碑。根据蒯因的看法,这指的就是放弃关于“分析—综合”的二元论,并由此走向一种“方法论的一元论”。这块里程碑的奠定显然和蒯因自己的工作密切相关。他亦视此观念为整体论的一个推论。正是因为“整体论模糊了人们所假定的分析—综合区分”,所以分析语句本来所起到的提纲挈领的角色,以及综合语句本来所提供的经验内容,现在就由一般性地弥漫在整个理论体系中的那些语句所共兼。不过,蒯因并不否认,若以逻辑和数学为一方(“它们虽和一切科学相关,但又对一切科学毫无偏私”),以自然科学为另一方,二者之间确实有重大的区别。但在蒯因看来,若把这种区分深化为一种二元论,就会铸成大错,而“之所以会犯下此错,乃是因为有人对学科之间的术语分界反应过度”(PL,pp.98—99)。

在这里我们其实已经看到很多彼此不同的论题,比如:数学是否是分析性的呢?若是的话,在何种意义上是分析的呢?我们是否能够找到数学的恰当特征,以便为蒯因所激烈反对的那道分界线提出辩护呢?等等。而让我特别感到失望的,乃是蒯因的这样一个公然的断言:因为我们能够设想我们可以用别的什么东西来取代数学,因此数学本身也是经验性质的。然而,既然直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是没有找到数学的替代品,我实在是无法给出我对于此断言的清晰判断。抑或,那种施加在数学之上的特殊意义上的“经验的”,需要的乃是一种先于经验的研究。不管怎么说,在我看来,为了充分重视蒯因对于两个教条以及相关的二元论的否定所具有的历史地位,我们的确需要好好研究1951年之前和之后的分析哲学。而这也正是我在本书节2和节13所已尝试着做的事情,尽管只是做了一点。

意大利人德拉-沃尔佩(Galvano Della-Volpe,1895—1968)从另一个角度入手,也得到了一种关于“方法论一元论”的类似结论。他写道:“正是因为一个判断乃是一个主—谓混合体,它就既是分析的,又是综合的。它是分析的,乃是因为它对主词和诸分离的事项(如感觉、感受、事实原料或予料,等等)作出了一种特殊的分配,并还具有相应的功能性;它是综合的,乃是因为它对于谓述的(或普遍的)范畴及其功能性所具有的特定分配形式做出了贡献。”(p.162)沃尔佩作出这些断言的语境,乃是他对如下问题的持续思考:如何揭示并且维护哲学和(施用于自然科学和“道德”科学的)科学方法中的唯物主义的和经验主义的因素呢?

“经验主义的第五块里程给我们带来了自然主义,也就是对于建立第一哲学这个目标的放弃。”这个想法可以回溯到奥古斯都•孔德(Comte 1830)。蒯因接下去侃侃而谈:“自然主义并不想把认识论抛弃掉,而只是想将其还原为经验心理学……这在很大程度上会和语言的习得以及关于习得的神经学相关。”在别的什么地方,蒯因也说康德在很大程度上就是一个心理学家(TT,p.191)。我并不是很明白,今日我们当如何做心理学,才能够使得其产生像康德哲学那样的(对于哲学,或仅仅对于认识论的)吸引力。我自己的倾向则是仅仅对个别的科学概念和相关发展提出哲学反思。抑或,我们哲学家可以学一学所谓的“科学方法”(这是个非常模糊的概念),而我们的学习对象就是关于科学的历史和社会学知识,以及关于科技创新的心理学,而不是蒯因所说的神经生理学(这个名目要比“神经学”来得更为精确)以及儿童心理学。关于这个话题,罗蒂曾作出过有趣的和广泛的讨论(Rorty 1979,pp.213—311)。尽管我并不是完全看得懂他写的东西,也并不感到我会赞成他的一般立场,我还是时常希望像蒯因这样的受人尊重的哲学家也可以就元哲学问题发表意见,并说得比罗蒂更为清楚明白。

或许蒯因在脑子里设想的,乃是一个更为长期的发展图景,而该发展过程似会把我们带向事物的根底。此外,蒯因看来还想告诉我们,他已为这样的一种发展打好了基础。他讨论了他的思想实验方法中的分离策略。他写道:“近代人伽利略不断重复着和他同名的一个实验。在几乎是纯然真空的环境中,他沿着一个非常坚实的、光滑的坡度,滚动着一个非常坚实的、近乎于纯球体的东西。他排除掉了种种干扰,以便分离出一个最重要的因素。也正是受到他的精神的鼓舞,我才开始了我对于场合句的研究。”(TT,p.185)

“科学”这个字眼来自于拉丁语,意思是“知识”。“但我们所知道的很多事情都没有被当作知识……使得科学成为科学的乃是其体系性,至于其主题则不论。而使得体系成为体系的,乃是对于逻辑的明智运用”(WB,p.3)。这样说来,知识就在范围上广于科学。举例说,驾驶汽车的过程就使用到了知识、机能、习惯和经验,而且它也预设了不少社会性的和建制性的基础结构。不容否认的是,传统哲学的关涉之一就是知识和行动之间的关系,甚至是其统一。在对于这个领域的研究过程中,我们不能把我们的注意力局限在(至少在蒯因意义上的)知识和信念之上。此外,无“体系”(即在前文讨论的意义上的那种“体系”)的知识看来就是科学的先导,因此也就更为难以捉摸。即使是正规科学中的体系,在形式性方面也比不上蒯因的ML,而且科学家对于逻辑的使用,既在明晰性方面逊于逻辑学家,又在灵活性方面超过逻辑学家。这样一来,若要坚持使用蒯因所说的分离策略的话,那么我们会经常碰到遗漏掉更为关键的因素的危险。这一点在那些至今还未得到充分开发的学术领域中会变得更为明显。就伽利略对于他自己的各种思想实验的说明而言,我的印象是,他的研究方式所带来的丰硕成果,在很大程度上乃是因为他有一些特定条件可供依赖,比如物质世界的稳定性或同质性什么的。但在蒯因的研究材料中,这些前提条件可能都已缺失了。

蒯因把他对于形式精确性的追求和他对于渐进主义的偏好结合在了一起(这种渐进主义倾向于模糊种种区分,并强调相对性,以及程度上的差异)。而面向精确性的驱动力,则使得他更偏好于指称而非意义,更偏好于外延对象而非内涵对象,更偏好于语言而非思想或概念。尽管他本人一直着力强调他自己并非“唯名论者”(就他赋予这个标签的唯一的真实且精确的含义而言),我依然假定有很多传统意义上的唯名论者会把他视为同道。而他对于渐进主义和相对主义的偏好,不仅见于我们前面提到的他的整体论思想和“方法论的一元论”,而且也在他所提出的一长溜的抓人眼球的表达中得到了总结,诸如“译不准”、“本体论相对性”、“相对的经验主义”(“不要越出需要之限度而冒险比感官证据走得更远”,RR,P.137)、“指称的不可详察性”、“二值性代价为何”,等等。而他对于经济性的献身精神,不仅清楚地体现于他的逻辑工作之中,而且也在他对于本体论约定和本体论还原的强调中具有显著地位。我感到,同样的精神甚至还贯穿于他的整个工作风格之中。

哲学中无休止的争论的一个源泉,就是很多泛泛断言的意义所具有的非确定性——在由这些断言所蕴涵的勾勒知识地图的规划,以此种或彼种方式进展到了一个合理的限度的时候,这些断言本身便会得到更大的决心的支持。更为怯弱的那些心灵或许首先会选择去检验一个更为确定的知识领域,如数学、物理学、生物学、经济学、小说、诗歌和政治学什么的。但是这样的工作,是无法满足那种在哲学的根基处施展抱负的大愿的。这种工作所需要的勇气,甚至要求人们能够去颁布一些否定性的论断,以便施用于所有的知识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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