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语言哲学与相邻学科

语言哲学与相邻学科

时间:2022-09-2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语言学包括音韵学、语法学和词汇学三大部分。理论语言学与语言哲学的关系颇为密切。狭义的指号学以语言这一种指号作为研究对象,着重从语形学、语义学、语用学这三个方面对语言进行研究。语言哲学与狭义的指号学之间的关系十分密切,这两者在许多地方是重合的。例如,语言哲学家所研究的必然性与可能世界等问题,则不是指号学家研究的课题。真理问题在语言哲学中占有重要地位,在指号学中则不大受重视。

第二节 语言哲学与相邻学科

语言哲学作为一门采用语言分析方法研究语言中的哲学问题的学科,必然与语言学、理论语言学、语言学的哲学、指号学、哲学逻辑等学科或领域发生关系,因为后面这些学科或领域也以语言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不过各自研究的重点不同,出发点不同,采用的方法也有所不同。

首先,我们考察语言学、理论语言学、语言学的哲学与语言哲学的关系,语言学和语言哲学虽然都以语言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但它们之间的区别是比较明显的。一般说来,语言哲学是从哲学角度考察语言所具有的一般特征,而不考察某种民族语言的具体特征,也不考察那些使一种民族语言区别于另一种民族语言的特征。相反,语言学则着重考察一切语言或者某种特定语言的具体特征,研究语句的构成及其演变过程等等。语言学包括音韵学、语法学和词汇学三大部分。音韵学(phonology)从事语音的历史研究,它包括语音学(phonetics)和音位学(phomemics)。语法学包括形态学(morphology)和句法学(syntax)。词汇学包括语源学(etymology)和语义学(semantics)。从另一角度来说,语言学还可分为普通语言学和具体语言学,前者研究人类语言的一般规律,后者研究具体语言存在和发展的规律。具体语言学又可分为描写语言学和历史语言学,描写语言学研究语言在某一时期的状态,历史语言学研究语言的历史演变。一般说来,语言学家,特别是经验语言学家的工作,主要在于描述特定语言的语音系统,研究名词、代名词、形容词等等的词尾变化,研究词汇的分类和语句的结构,或者对不同的语言进行比较研究等等。在实用方面则从事于编辑词典、讲授语言、编写语法教材等等。所有这些都不是语言哲学家所从事的工作。不过,现在有些语言哲学家,例如以乔姆斯基为代表的“转换生成语法学派”,在试图说明人的语言生成能力时,也研究语言描写的模式,研究生成语法这个规则系统的句法部分、语义部分和语音部分等等。因此,对于转换生成语法这种理论,既有人主张把它划入语言哲学之列,也有人主张把它划入语言学之列。

理论语言学与语言哲学的关系颇为密切。理论语言学主要研究语法和语义的一般理论,即研究作为各种语言的基础的语法规则和语义规划。它研究各种语句的结构,分析它们的句法关系。它把语法看作一个形式系统,这个系统使我们能够用各种词汇构造出无限多的语句。理论语言学和语言哲学在某些方面是重叠的,它们所采用的方法也颇相似,但是这两者并不是等同的。

语言学的哲学(philosophy of linguistics)与语言哲学的关系也很密切。语言学的哲学作为语言学这个专门学科的哲学,主要研究语言学的方法论,考察语言学家所采用的概念手段和方法,它还试图剖析特定语言的事实和一般语言的事实之间的关系。它对某些概念(例如,意义概念)的研究与语言哲学家的研究有重合之处,因此,西方有些语言哲学家,如福多尔(J.A.Foder)和卡茨(J.J.Keats)等人,认为应当把语言哲学理解为语言学的哲学。不过,大多数语言哲学家仍然认为,这两个领域仅仅是部分重合,并不是完全等同。语言学的哲学只是语言学这个专门学科的哲学,而语言哲学则是研究一般语言的哲学问题。

其次,我们考察指号学(semiotics)和语言哲学的关系。指号学是关于指号(signs)的科学,是关于指号的一般理论,也是关于指号过程(semiosis)的科学。它以指号过程作为自己的对象,研究指号的各个方面及其相互关系。洛克可以说是指号学的先驱,他首先提出“指号”这个基本概念。但对这个学说首先作出比较详细的阐述的则是皮尔士(C.S.Peirce),他把指号理解为对某人而言代表着某物的符号,研究指号、指号的对象以及指号的解释者这三者之间的相互作用。后来,莫里斯(C.Morris)和卡尔纳普继承和发展了这一理论,进一步把指号学分为语形学、语义学和语用学。语形学或句法学(syntactics)主要研究指号之间的形式关系,语义学(semantics)研究指号与它可以应用于其上的对象之间的关系,语用学(pragmatics)研究指号与其解释者之间的关系。当我们把语言看作所说的指号时,那也可以说,如果一种研究明确地涉及说话者或语言的使用者,那么这种研究便属于语用学的范围;如果我们抽去语言的使用者,而仅仅分析语词与其所指者,那么这种研究便属于语义学的范围;如果我们抽去所指者,而仅仅分析语词之间的关系,这种研究便属于语形学或句法学的范围。

指号学有广义和狭义之别。广义的指号学指研究各种指号的科学,这些指号中既包括语言的指号,也包括形形色色的非语言的指号,如一只母鸡招呼小鸡的“咕咕”声,一只蜜蜂用来指示其他蜜蜂飞向蜜源的那种特殊的飞翔动作等等。就广义的指号学而言,语言哲学只是指号学的一部分,因为语言只是各种指号中的一种指号。狭义的指号学以语言这一种指号作为研究对象,着重从语形学、语义学、语用学这三个方面对语言进行研究。语言哲学与狭义的指号学之间的关系十分密切,这两者在许多地方是重合的。语言哲学家所研究的句法理论属于语形学的范围,他们所研究的指称理论、意义理论属于语义学的范围,他们所研究的言语行为理论属于语用学的范围。但是,我们也不能把语言哲学与狭义的指号学等同起来,因为它们的研究领域在某些部分并不是吻合的。例如,语言哲学家所研究的必然性与可能世界等问题,则不是指号学家研究的课题。真理问题在语言哲学中占有重要地位,在指号学中则不大受重视。

再次,我们还需考察哲学逻辑和语言哲学的关系。“哲学逻辑”(philosophical logic)是最近二三十年内才流行起来的一个新概念,它目前在国内外还没有获得一个明确的界说,特别是对它与“逻辑哲学”(philosophy of logic)的区别和联系还有许多争论。一般说来,逻辑学家往往侧重于从逻辑角度去理解这个概念。例如,我国逻辑学家周礼全给它下了这样的界说:“标准的模态逻辑和各种各样的非标准逻辑,现在统称为哲学逻辑。”[3]模态逻辑学家冯·赖特(G.H.V.Wright)不同意把形式逻辑表征为一种工具,而把哲学逻辑表征为将形式方法应用于哲学,认为这样的表征太狭窄了,易于引起误解。他还认为哲学逻辑产生于弗雷格1879年出版《概念语言》一书之时,并把弗雷格称为哲学逻辑之父,而把布尔称为数理逻辑之父。与此相关,对于哲学逻辑和逻辑哲学的区别与联系,有些人主张这两者是等同的,不过前一个概念不如后一个概念那样明确。例如,哈克(S.Haack)认为“哲学逻辑”这个概念不明确,应当用“逻辑哲学”取而代之。她说:“我认为‘逻辑哲学’这个用语比‘哲学逻辑’这个用语好得多,因为哲学逻辑这个用语容易造成这样一个不恰当的印象,仿佛有一种特殊的、用以研究逻辑的哲学方法,而不是有一些关于逻辑的特殊问题。”[4]另一些人(主要是语言哲学家)则主张把哲学逻辑与逻辑哲学区别开来,例如,格雷林(A.C.Grayling)认为,尽管这两者之间有很多联系,但并不是等同的。逻辑哲学是哲学的一个领域,它的任务是研究逻辑中的哲学问题,例如,逻辑和集合论的相互关系问题、集合论本身的性质问题、蕴涵问题、量化理论的范围和限度问题等等。简言之,它研究与逻辑的性质以及与它的含义有关的哲学问题。逻辑哲学在哲学中与科学哲学、语言哲学、精神哲学等等学科或领域处于并列地位,各自研究自己领域内的哲学问题。与此不同,哲学逻辑不是以逻辑为研究对象,而是采用逻辑方法研究语言中的哲学问题,研究哲学家们传统地感兴趣的那些概念和概念结构,研究那些与语言和思想的性质、语言结构和世界结构的关系等等有关的哲学问题,例如定义、命题、指称、意义、分析性、同一性、可能世界、存在和真理等等。这种研究虽然与逻辑有密切联系,但它属于哲学,而不属于逻辑,它是哲学中的一个领域,而不是逻辑学中的一个领域。格雷林说:“哲学逻辑是哲学,尽管它是一种能提供逻辑知识并对逻辑问题很敏感的哲学,但它毕竟是哲学。因此,可以把哲学逻辑与逻辑哲学之间的差别表述如下:当人们从事逻辑哲学的研究时,人们是在从事关于逻辑学中的哲学问题的研究;但是,当人们从事哲学逻辑的研究时,人们则是在研究哲学。”[5]从上可以看出,如果对哲学逻辑作哈克等逻辑学家那样的理解,那么它与语言哲学的区别是很明显的,而如果对哲学逻辑作格雷林等语言哲学家那样的理解,那么它与语言哲学在很大程度上是重合的,尽管还不能说这两者完全等同。

此外,还有人把哲学逻辑理解为一个以研究自然语言的逻辑形式为目标的学科或领域。它以现代数理逻辑为手段,运用形式化的方法,研究自然语言的逻辑形式,研究逻辑形式在自然语言的表层结构中的表达形式,也研究自然语言的表层结构所表达的深层结构的逻辑形式。它试图通过研究自然语言和逻辑的关系,解决自然语言的丰富性、灵活性与逻辑形式的贫乏性和稳定性之间的矛盾。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哲学逻辑是在现代语言学(特别是生成语言学)和现代数理逻辑蓬勃发展的背景下发展起来的,同时它也是逻辑实证主义和日常语言学派的某些观点和方法相结合的产物。如果对哲学逻辑作这样的理解,那也可以说哲学逻辑与语言哲学是密切相连的,尽管两者的研究范围和重点有所不同。总之,由于目前对哲学逻辑这门学科或领域的性质、对象、任务、研究课题等等还缺乏统一的认识,因此对哲学逻辑与语言哲学的区别和联系也就难于作出明确的说明。

最后,还应谈谈philosophy of language和linguistic philosophy这两个概念的区别。目前这两个概念通常都被译为“语言哲学”,但它们的含义是截然不同的。前者指的是一个以语言分析方法研究语言中的哲学问题的学科或领域,后者却是指分析哲学中的一个流派,即日常语言学派,特别是其中的牛津学派。日常语言学派专心致志于日常语言的分析,因此有些人把它称为linguistic philosophy(比较确切地应译为“语言学的哲学”)。我们切不可把作为一个流派的linguistic philosophy与作为一个研究领域的philosophy of language混为一谈,正如切不可把作为一个流派(即逻辑实证主义)的scientific philosophy(比较确切地应译为“科学的哲学”)与作为一个研究领域的philosophy of science混为一谈,尽管这两个概念通常都被译为“科学哲学”。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