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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哲学研究的意义

时间:2022-09-2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如果把全部哲学问题统统归结为语言问题,那就否定了哲学作为世界观的意义,改变了哲学的性质,缩小了哲学的任务,在一定意义上把作为一种世界观的哲学归结为作为一门具体科学的语言学。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哲学是一种系统的理论,是一门关于世界观的科学,它应当对世界的本质和各种关系提出总的看法。语言哲学之所以需要加以研究,主要在于语言和哲学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开展语言哲学的研究有助于促使哲学语言的精确化。

第三节 语言哲学研究的意义

语言哲学是一门新兴的学科,我们对它的研究尚处于开创阶段。既然要开展这门学科的研究,首先需要考察这项研究是否具有科学价值。对于这个问题,我想在这里提出我的一些个人看法。

上面曾经谈到,语言哲学的兴起与“语言转向”紧密相关,而语言转向的核心内容就在于西方许多语言哲学家把语言问题提到哲学中的首要地位,把全部哲学问题归结为语言问题,把语言看作哲学的唯一研究对象。在他们看来,哲学不是理论,不是科学,而只是一种澄清语词和语句的意义的活动。只要澄清了哲学中的语言混乱,哲学问题就会自然消失。对于他们在哲学的性质、任务、对象上的这些观点,我们是不能赞同的。

首先,我们不能赞同他们把全部哲学问题归结为语言问题的观点。不论语言问题在哲学中占有多么重要的地位,但它无论如何不是哲学中最根本的问题,更不是哲学的全部问题。马克思主义认为,哲学是一种世界观,是人们对于世界的本质和各种关系的总的看法,它通过理论论证和逻辑分析来系统地回答关于世界的最一般的问题。如果把全部哲学问题统统归结为语言问题,那就否定了哲学作为世界观的意义,改变了哲学的性质,缩小了哲学的任务,在一定意义上把作为一种世界观的哲学归结为作为一门具体科学的语言学。哲学不同于任何一门具体科学。具体科学虽然各自也有一套理论体系,但它们不同于从总体上把握世界的普遍规律的哲学,它们是一些研究客观世界中个别领域的特殊规律的科学。具体科学对于人们的世界观的形成也发生一定影响,但是它们本身不起世界观的作用,尤其不能取代作为一种理论的、系统的世界观的哲学。就语言学这门具体科学而言,情况也是如此。语言哲学仅仅是哲学研究的一个领域,尽管是其中一个相当重要的领域,但它绝不能包罗哲学研究的全部内容,也不可能包罗哲学研究的全部内容。

其次,我们不能赞同他们关于哲学不是理论、不是科学,只是一种澄清语词和语句的意义的活动的观点。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哲学是一种系统的理论,是一门关于世界观的科学,它应当对世界的本质和各种关系提出总的看法。相反,按照西方许多语言哲学家的观点,哲学不是理论、不是科学,只不过是一种澄清语词和语句的意义的活动。例如,维特根斯坦声称,哲学活动不是解释,而是描述,哲学是一种“纯粹的描述活动”,即把每件事原原本本地展现在我们面前。由于他们对哲学的性质作如此的理解,因此他们在进行哲学研究时只限于描述和分析语言现象,往往回避或者拒绝从这种分析中作出抽象的概括和理论性的论断,认为这样的概括和论断得不到经验的证实,是没有认识意义的。他们强调在他们的推论中不应有任何假设性的东西。因此,他们一般不讨论世界和物质事物的客观存在问题,不研究客观世界在人们头脑中的反映,不研究人类知识的客观基础与获得知识的过程,不研究人及其生活的目的等等重大的哲学问题。他们把哲学研究局限于对语言现象进行技术性的分析,使哲学研究在很大程度上成为一种脱离社会现实的学院式研究。他们也大多没有把语言本身看作一种社会现象,对语言的分析在很大程度上脱离社会现实,有时甚至脱离对语言所表达的思想实际的研究,把语言本身看作一个独立的特殊王国

再次,我们不能赞同他们认为只要通过语言分析澄清了哲学混乱,哲学问题就会自然消失的观点。我们认为,哲学混乱之所以产生,有一部分诚然是由于语言混乱,如概念含混不清,推理不合逻辑等等,但不能说一切哲学混乱都产生于语言混乱。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哲学思想与政治思想、道德规范,文艺作品等等一样,也是社会意识的一种形式。社会意识是社会存在的反映,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哲学混乱产生的根本原因,在于它们都具有深刻的社会政治根源和认识论根源。因此,仅仅借助于语言分析,是绝对不可能清除全部哲学混乱的。如果像他们那样把哲学混乱产生的原因统统归结为误用或滥用语言,那就会使人们不去注意发掘哲学混乱由以产生的社会政治根源和认识论根源,从而导致哲学混乱长期得不到清除。

在这里需要指出,我们不赞同西方语言哲学家关于哲学的性质、任务和对象的这些观点,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否认语言哲学研究的意义和重要性。按照我们的观点,语言哲学只是哲学中的一个研究领域或者一个分支学科,而不能代表全部哲学。我们可以把哲学中的语言问题看作语言哲学的主要研究对象,而不可以把它们看作哲学研究的主要对象,甚至唯一对象;也可以把澄清语词或语句的意义说成是语言哲学的主要任务或重要任务,但不能把这一点说成是哲学研究的主要任务或唯一任务;也可以把语言分析看作语言哲学的主要研究方法,但绝不能把它看作哲学的主要研究方法,更不是哲学的唯一研究方法。如果我们对语言哲学的范围和任务作这样的限制,那就应当承认语言哲学作为哲学的一个研究领域或者分支学科,是有其存在的理由的。

语言哲学之所以需要加以研究,主要在于语言和哲学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开展语言哲学的研究有助于促使哲学语言的精确化。众所周知,语言与思维紧密相连,语言是思维的工具,是思想的直接现实。语言是以语音为物质外壳、以词汇为建筑材料、以语法为结构规则而构成的体系。语言把人的思维活动的结果、认识活动的结果,用词和语句记录下来,固定下来。不论人们头脑中产生什么样的思想,不论这些思想是什么时候产生,它们无论如何只有在语言材料的基础上,在语言的词汇和语句的基础上才能产生和存在。甚至可以说,思想和语言就是一回事,或者准确一点说,除开某些十分简单的和原始的意识活动外,在思想指的是关于某种比较复杂的事物的精神活动的场合下,思想和语言是不可分离的。我们要掌握任何一门学科的知识,就必须学会与这门学科有关的词汇,获得有关的语言技巧。例如,要掌握化学这门学科的知识,最起码的条件就是学会与化学有关的各种专门词汇,了解它们的含义,懂得如何使用它们,这样才能阅读这门学科的任何教材。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掌握日常语言,也就是学会思考和解释我们的日常经验的一种方式。因此,语言体现了那些我们用以解释我们的各种经验的概念图式,研究语言便成为研究思想的一条重要途径。

当我们说思想和语言是一回事时,我们所说的思想不是指那些十分简单的、原始的意识活动,也不是指类人猿或其他高等动物的那些联想的心象、记忆以及简单的逻辑推理,而是指人类的抽象逻辑思维。西方语言哲学家有时把这种思维称为“命题性思维”,这种思维是由若干具有不同逻辑特征的观念组成的。这些观念中包括简单观念和普遍观念,普遍观念中又包括表示关系的观念、表示比较的观念以及各种抽象观念。这些观念的组合方式也是多种多样的,包括合取、析取、条件句等等。这种思维还涉及识别各种有效的逻辑推理方式。总之,命题性思维是一种高度复杂的思维,要进行这样的思维,没有语言是绝对无法进行的。哲学思维正属于这类思维,而且是其中的一种高度抽象的思维。因为,如前所述,哲学是一种世界观,是人们对于世界的本质和各种关系的总的看法,它通过理论论证和逻辑分析来系统地回答关于世界的最一般的问题。哲学的全部概念和命题、推理和证明等等,都需要通过语言来表述。如果不能适当地、准确地使用哲学语言,就不能有效地进行这种思维。哲学混乱之所以产生,除了社会政治原因和认识论原因外,某些哲学概念含糊不清、某些哲学推断在逻辑上不严密以及对语言的滥用或误用,确实也是一个重要原因。总之,哲学思维必须借助于哲学语言来表达,同时哲学语言又能对哲学思维产生很大的反作用。因此,哲学语言不止是表达哲学思想的工具或媒介,而且它本身也是哲学研究的对象之一。语言哲学是一门以哲学语言为研究对象的学科,它的主要任务在于通过语言分析,澄清语词和语句的意义,使我们能够以适当的、准确的方式使用哲学语言,从而有效地表达我们的哲学思想。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一向重视语言在社会生活以至于哲学研究中的作用。马克思指出“语言是思想的直接现实”,这就是说,思想是看不见、摸不着的,我们能够直接把握的就是语言,我们只有通过理解语言才能把握思想。恩格斯认为,由于各门实证科学已经充分说明了世界上事物的运动和联系,因此在全部以往的哲学中还保留有独立意义的,只有关于思维及其规律的科学。而要研究思维及其规律,只有通过思维的表现形式、即语言才能进行。斯大林在《马克思主义和语言学问题》一书中从马克思主义观点仔细探讨了语言学中的许多重大问题,并强调要重视作为语言学的一个重要部门的语义学的研究。他说:“语义学是语言学的重要部门之一。词和语句的含义在研究语言上有着重大的意义。因此,应当保证语义学在语言学中应有的地位。”[6]

近几十年来,国内外马克思主义哲学家在研究语言中的哲学问题方面做了不少工作。不过,由于语言哲学是一门新兴的学科,也由于这个研究领域涉及的问题相当广泛,因此,我们在这方面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为了推动这项研究工作的顺利开展,我们有必要认真研究西方哲学家在这个领域内的研究成果,去其糟粕,取其精华,用以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前面谈到,语言哲学的研究在西方哲学界有相当悠久的历史,目前又是西方许多哲学流派共同关注的一个研究领域。英美的分析哲学,欧洲大陆的现象学、存在主义、结构主义、解释学等流派,都对语言哲学作过不同程度的研究,并取得某些积极成果。就以英美的分析哲学而言,应当承认它对语言哲学的研究是相当深入细致的,提出了一系列重要论点。例如,他们对语形学、语义学和语用学这三个部门的区分和研究,对元语言和对象语言的区分,对语句的逻辑结构的分析,对分析命题和综合命题、事实命题和价值命题的区分,对先验偶然命题和后验必然命题的探讨,对经验意义标准的研究,对真理问题的探索,对言语行为理论和意向性问题的研究等等,都含有或多或少的合理因素。概括说来,可以说他们在语言哲学研究方面采用了一些新方法,提出了一些新问题,开拓了一些新领域,并且摸索出一些解决问题的新途径。对于他们在一些具体问题上所取得的成果,我们应当重视,进行具体分析,作出科学的评价。我写这本书的主要目的,就在于试图在这个方面作一些有益的工作。

【注释】

[1]参见阿尔斯顿(W.P.Alston):《语言哲学》,1964年英文版,第1页。

[2]罗森堡(J.F.Rosenberg)和特拉维斯(C.Travis)编:《语言哲学读物》,1971年英文版,第1页。

[3]周礼全:《模态逻辑引论》,1984年版,第411页。

[4]哈克:《逻辑哲学),1978年英文版,第2页。

[5]格雷林:《哲学逻辑导论》,1982年英文版,第15页。

[6]斯大林:《马克思主义和语言学问题》,人民出版社,1955年,第3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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