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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客观事物及其规律未经人的意识反映不是真理

时间:2022-09-2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真正的唯物主义者应该承认客观真理,但决不能承认不依赖于人的意识反映,离开人的意识反映而存在的 “真理”。客观事物没有名就不成其为真理,有名有实就成真理。未经人的意识反映的客观事物及其规律只要被人的意识正确反映,它就是真理。合乎真理的才是真理。所以,“客观真理其实就是物质运动的规律”的说法是不辩证的。不认识这个问题,就不能认识为什么人类会把一些事物及其规律说成是真理,把一些事物及其规律说成是错误。

未经人的意识反映的客观事物及其规律不是真理,也是由真理作真理的标准检验确定的。真理是人的意识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没有经过人的意识对其反映的客观事物及其规律就不是真理。真理作为真理的标准,解决了这个千古难题。这个难题,是由真理的本质、定义和标准确定后解决的。这个问题,列宁也没有论证清楚,他的 “真理论”,也存在表述不清的现象。从他认识的 “客观”“物质”“存在”等方面的观点来看,可以确认他认识的 “真理”,跟狄慈根认识的 “真理”是一样没有反映部分的 “真理”。因为他认识的 “客观”“物质”“存在”,都没有反映主体和反映的部分,而没有反映部分的 “真理”并不是真理。“客观真理”的客观,应为反映的客观和被反映的客观构成的客观,而不仅只是指反映对象的客观或者离开反映的客观。因此,用 “反映不以人为转移的客观真理”的说法和 “客观真理是不依赖于主体,不依赖于人,不依赖于人类的内容,以及有不依赖于人类的真理”的说法是不正确的。因为这种说法就等于说,“客观真理就是不需要人反映的世界本身”,“真理是不需要人真的去理的 ‘真理’”。这种观点实质上是离开唯物主义反映论的观点的“真理”。

客观世界的物质有的是不依赖于人,不依赖于人的反映而存在的。这是千真万确的。然而,客观存在的事物本身只是客观存在。存在的东西本身既无所谓对,也无所谓错。真理和错误是属于人的,是人们对外部世界认识的一种属性。只有人在对客观世界的认识过程中,关于客观世界的认识、反映才有真理和错误之分的问题,合理不合理的问题。“刮风”“下雨”反映对象本身如果没有反映既不是真理,也不是错误。但是,人们对刮风、下雨的认识,哲学原理对它们的反映,都是有真理和错误之分的。也就是说:刮风、下雨反映的对象加上 “刮风”“下雨”的语言或文字反映才是真理。英国的霍布士说:“真理不是事物的性质,而是对事物所下的判断的性质。”查尔斯·谢灵顿也说:“万物本无所谓好坏,把事物分出好坏乃思想使然。从这个意义上说,除了人类,整个自然界没有 ‘思想’。”(《自然界中的人类》)真理不是单方面的事物的性质,真理是事物的性质和意识反映的性质构成的性质。真理和错误都是在人的意识反映同特定的对象相比较之后显露出来的。真正的唯物主义者应该承认客观真理,但决不能承认不依赖于人的意识反映,离开人的意识反映而存在的 “真理”。既然不承认不依赖于人的意识反映的 “真理”,那么就是不承认不依赖于人的 “真理”。中国西晋哲学家欧阳建就认为 “形不待名而圆方已著,色不俟称而黑白已彰”。这说明客观世界是不靠人的概念和语言而独立存在的,但概念、语言是人们用以说明客观世界的工具。说得正确就是真理,说得不正确就是错误。他说:“诚以理得于心,非言不畅,物定于彼,非名不辩。”他说清了名的作用,即反映的作用。客观事物没有名就不成其为真理,有名有实就成真理。

承认不依赖于人,不依赖于人的意识反映的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存在和承认不依赖于人,不依赖于人的意识反映的客观真理是两回事,这不能混为一谈。客观事物及其规律不论人的意识反映不反映它,它都是客观存在的。但是它要成为真理,就必须对它作出正确的反映。未经人反映的客观事物及其规律与客观真理有本质的区别。但是,未经人反映的客观事物及其规律与真理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未经人的意识反映的客观事物及其规律只要被人的意识正确反映,它就是真理。即 “彼岸真理”。这个问题,本来就是真理的构成问题。这个真理的构成问题,许多历史上的哲学家都没有能够解决。就算受到马克思、恩格斯、列宁高度评价的约·狄慈根也没有解决这个问题。他认为,“宇宙就是自然,就是万有,就是绝对真理”,“活的宇宙才是真正的真理”(《狄慈根哲学著作选集》,第231、256页)。他们不是把真理看成是单方面的反映,就是把真理看成是非人为的单独存在。黑格尔认为:“凡是现实的都是合理的,凡是合理的都是现实的。”因为他说:“凡是合乎理性的东西都是现实的;凡是现实的东西都是合乎理性的。”(《法哲学原理·序》)黑格尔认识的合理与现实关系,也反映了这种单方面的 “真理”。实际上,现实的不一定是合理的。合理不合理,不是指事物的自身与自身规律而言,而是指人的认识 (映象)和人的意识反映与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关系而言。“合”和“正”只有在两方存在,即双方条件下才能构成。单方面不能构成 “合”和 “正”。这也是规律,我们应该知道。理性是规律性和按规律理的理性。规律性和按规律理的理性,是真理的属性。合乎理性,就应该是合乎规律性和按规律理的理性。合乎规律性和按规律理的理性的才合乎真理。合乎真理的才是真理。所以,凡是合乎理性的东西都是现实的,但凡是现实的东西不一定都是合乎理性的。

通过上面的论述可以知道,这个问题就是讲清不依赖于人,不依赖于人的意识反映的是不是真理的问题。答案是明显的:不依赖于人的意识反映的就不是真理。因为真理是通过人的意识去理才是真理。没有通过人的意识去理,就是没理。没理,就是没有理。没有理,就是没有真理。并且,理还要理得正确,理得不正确的都不算理。所以,“客观真理其实就是物质运动的规律”的说法是不辩证的。客观真理是对物质运动规律的正确反映,没有人的反映的不是真理,这个反映是由哲学原理产生的。没有反映就没有哲学原理。没有哲学原理就没有真理。

这个问题,涉及真理的人为性问题;真理以人为本,以人为标准的问题。不认识这个问题,就不能认识为什么人类会把一些事物及其规律说成是真理,把一些事物及其规律说成是错误。真理和错误,是以人为本,为人为本的;是以人为出发点,站在人的利益上评判的。所以,真理与人有关,是人的正确反映。没有人的正确反映就不是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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