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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宗羲全面否定君主专制

时间:2022-09-0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黄宗羲在《明夷待访录》的《奄宦》篇中对明朝的“奄宦”之害作了淋漓尽致的揭露。他在《明夷待访录》中评论君权,大都是从抨击“奄宦”出发的,这一点和东林学派思想相似,不过黄宗羲还进一步指责了封建君主。在《明夷待访录》中,黄宗羲还提出一些有价值的经济思想,如主张“工商皆本”,主张货币与赋税的改革等。不过,这些方面的观点,在《明夷待访录》中都不如他对于君权的评论那样说理充分。

顺治十年(1653年),黄宗羲开始集中精力从事著述,用10年时间写成《明夷待访录》一书。

“明夷”二字,取自《周易》卦名,卦辞为“利艰贞”,《彖传》解释说:“晦其明也,内难而正其志,箕子以之”,也就是说“明夷”卦喻贤人处于艰难之境而志气不衰,这正是黄宗羲抗清斗争失败后的心态。他将自己对现实社会的批评与对未来社会的憧憬笔之于书,以待来访者;这正是此书的写作动机。

今本《明夷待访录》有《原君》《原臣》《原法》《置相》《学校》《取士》《建都》《方镇》《田制》《兵制》《财计》《胥吏》《奄宦》等21篇,所论范围涉及政治经济、法律、军事、文化各个方面,而其核心思想,是对封建专制制度的抨击。

黄宗羲对封建君权作了解剖,他说:“古者以天下为主,君为客,凡君之所毕世而经营者,为天下也”(《原君》),这里“古者”是指三代以上而言,黄宗羲借此以抨击三代以下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又说:“今也以君为主,天下为客,凡天下之无地而得安宁者,为君也”,君主没有得到天下的时候,不惜“屠毒天下之肝脑,离散天下之子女”,去搏取个人的“产业”;得到天下之后,又不惜“敲剥天下之骨髓,离散天下之子女”,压榨这份“产业”的“花息”。根据这样的推论,他得出结论说:“为天下之大害者,君而已矣”(同上)。

黄宗羲提出“天下为主,君为客”的命题,这个命题不同于古代儒家所谓“天下为公”与“民贵君轻”的说法,而含有新意:

(1)黄宗羲政治思想的出发点是“天下之利”。由此出发,他肯定了天下人之“私”,认为“自私”与“自利”是人的天然本性:“有生之初,人各自私也,人各自利也”。由此他痛斥君主专制“以天下之利尽归于己,以天下之害尽归于人”,“使天下之人不敢自私,不敢自利,以我之大私为天下之大公”(同上)。

(2)黄宗羲对君主制度敢于提出怀疑。他说:“为天下之大害者,君而已矣。向使无君,人各得自私也,人各得自利也。呜呼,岂设君之道固如是乎?”(同上)这种大胆的疑问是传统儒家思想中所没有的。

黄宗羲还批评了封建君权的另一个方面,即“君为臣纲”的伦理纲常。他指出,臣不是君之臣,不能“私其一人一姓”。他还说,人们出仕是“为天下,非为君也;为万民,非为一姓也”(《原臣》)。他敢于以“为天下”去否定“为君”,以“为万民”去批评“为一姓”,表现出和“君为臣纲”相对抗的倾向。在黄宗羲的理想中,“君臣”应是共同负担人民公共“利害”事务的人员。他比喻说:“夫治天下犹曳大木然,前者唱邪,后者唱许。君与臣共曳木之人也。”(同上)这里颇透出一点君臣平等的意思。

黄宗羲还探索了维护皇权的封建主义法律问题,其理论批评武器依然是“天下之利”。他指出,以此标准去衡量历代之法,即可看出“三代以下无法”(《原法》)。这并不是说三代以下没有法律条文,而是由于历代君主“既得天下,唯恐其祚命之不长也,子孙之不能保有也,思患于未然以为之法。然则其所谓法者,一家之法而非天下之法也”(同上)。就是说,这种“法”维护帝王一家的利益,与天下之利是不相干的。因此,“法愈密而天下之乱即生于法之中,所谓非法之法也”(同上)。黄宗羲明确指出历代之法并不是那么美好,那么神圣,他们只不过是“一家之法”而已。

黄宗羲揭露了明朝擢拔人才的诸种弊端,他说:“取士之弊,至今日制科而极矣”(《取士》上)。科举取士制度使读书人埋头于《四书集注》,玩弄文字游戏,丢开“经世致用”之学,埋没了人才。黄宗羲指出,有明一代,“功名气节人物,不及汉唐远甚,徒使庸妄之辈充塞天下,岂天之不生才哉?则取士之法非也”(《取士》下)。至于如何改进“取士之法”,他还提出了具体方案,但其理论意义不大,唯独关于“学校”的主张,表现出远见卓识。他认为学校不仅为了“养士”,而且应当成为独立的舆论机关,“天子之所是未必是,天子之所非未必非;天子亦遂不敢自为非是,而公其是非于学校”(《学校》)。这样,学校就成了“公其是非”的论坛,甚至比君主的权威还要大一些。这个观点虽是脱胎于东汉时太学生的清议与宋朝诸生的伏阙上书,但与此并不完全相同,因为黄宗羲着眼于探求限制君主权力的措施:一方面他想以学校作为监督政府的舆论机构;另一方面他又主张以推选出来的贤者担任有实际权力的宰相,以补救世袭君主的不贤。

黄宗羲在《明夷待访录》的《奄宦》篇中对明朝的“奄宦”之害作了淋漓尽致的揭露。他在《明夷待访录》中评论君权,大都是从抨击“奄宦”出发的,这一点和东林学派思想相似,不过黄宗羲还进一步指责了封建君主。但他并没有明白主张君主制度应当革除,只是要求改革政府机构,他说:“吾意为人主者,自三宫以外,一切当罢”(《奄宦》下),使“奄宦”无从施其技。又认为明朝的衰败,“自高皇帝罢丞相始”(《置相》),所以改革弊政,必须从设立宰相始,而宰相应当由贤者担任。

黄宗羲的理想政治蓝图是:“宰相一人,参知政事无常员。每日便殿议政,天子南面,宰相、六卿、谏官东西面以次坐。其执事皆用士人。凡奏章进呈,六科给事中主之,给事中以白宰相,宰相以白天子,同议可否。天子批红。天子不能尽,则宰相批之,下六部施行。”(同上)其中含有限制君主权力,防止“宫奴”(宦官)掌权的内容。至于君主立宪的设想,在黄宗羲那个时代尚未提到议事日程上。

总之,黄宗羲对封建君权的评论,如“天下为主,君为客”,出仕“非为一姓”,封建君主专制法律只是“一家之法”,应当“公其是非于学校”等,其中有不少的民主性精华。

在《明夷待访录》中,黄宗羲还提出一些有价值的经济思想,如主张“工商皆本”,主张货币与赋税的改革等。他在土地问题上主张恢复“井田制”,反对夺取富民的私有土地等。不过,这些方面的观点,在《明夷待访录》中都不如他对于君权的评论那样说理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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