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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守中道论

时间:2022-08-3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所谓“中道”,即指“中庸之道”、“中和之道”、“中正之道”,它包括本体论、方法论、道德论、修养论、处世论等内容,在中国儒学的天人、心性、知行、德业、涵养之学中,又将这些内容融为一体,统而论之。所以说中道论为儒家思想中的一个极为重要的观点。孔子指出,由于人们自作聪明,而不能执守中庸之道,而招致祸患。

所谓“中道”,即指“中庸之道”、“中和之道”、“中正之道”,它包括本体论、方法论、道德论、修养论、处世论等内容,在中国儒学的天人、心性、知行、德业、涵养之学中,又将这些内容融为一体,统而论之。所以儒学的中道论,内容广泛,思想丰富。我们在此,择其要者,略作论述。

中庸思想,中道原则,中和道理,在中国文化,尤其是在儒家学说中,源远流长,绵延不断,论证甚多,因而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尚书·大禹谟》中的“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执厥中”的“执中”之论,被后世儒家学者视为儒家道统的“十六字心传”,所以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中”为总括全文的极致,“道心”为大中至正的最高原则,“从容中道”的最佳功能。罗汝芳在《近溪语录》中解释道:“虞廷说:‘道心惟微’,微前难见,所以要精,精则不杂,方才能一,一则无所不统”,故能“允执厥中”。这个解释是符合“中道”原义的中肯之论。

“中庸”作为道德论、方法论等,是由孔子最先提出来的和予以界说的,这是孔子以“仁”为核心、为基础、为宗旨的人本哲学思想的必然结果。孔子说:“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民鲜久矣。”(《论语·雍也》)中庸这种道德,是最崇高的了,人们很长时期缺乏这种道德了。孔子自己则在理论与实践上贯彻执行了这种道德原则。

那么究竟什么是“中庸”?其涵义到底是什么呢?儒家学者对之多有诠释。“中”为中正、中和、折中、适中、不偏之义。《论语·尧曰》:“允执厥中”皇侃疏曰:“中正之道也”《论语·雍也》:“中庸之为德也。”皇侃疏曰:“中,中和也。”《白虎通·五行》曰:“中,和也。”《论语·雍也》:“中庸之为德也。”朱熹注曰:“中者,无过无不及之名也。”这便是“中”的涵义。“庸”为用也、常也。《说文解字》云:“庸,用也。”《尔雅释诂》云:“庸,常也。”《论语·雍也》:“中庸之为德也。”朱熹注曰:“庸,平常也。”这是“庸”的涵义。

“中庸”以用中为常道,不偏不倚,不偏不易,执守中道。《礼记·中庸》:“君子中庸。”郑玄注云:“庸,常也,用中为常道也。”郑玄在《中庸》题解中云:“名曰《中庸》者,以其记中和之为用也。”朱熹在《中庸章句》题解中说:“中者,不偏不倚,无过无不及之名。庸,平常也。”二程说:“不偏之谓中,不易之谓庸。”(《河南程氏遗书》卷八)儒家的“中庸”范畴,涵义基本如此,即“中庸之道”为中正、中和、公允不易之常道。此常道为天之道、地之道、人之道。所以说中道论为儒家思想中的一个极为重要的观点。

儒家的中道论,在宇宙观则为“仰以观象于天,俯以观法于地”(《周易·系辞下传》),中以通晓于人,“近取诸身,远取诸物”,“易与天地准,故能弥纶天地之道(中道),仰以观于天文,俯以察于地理,是故知幽明之故。”(《周易·系辞上传》)开天辟地,天覆在载的“天、地”,是人最关心、最重视的二象,也是与人关系最密功、最重要的二象。人是宇宙中最崇高、最伟大、最有智慧者,故天、地、人为宇宙中的“三才”、“三极”。众人皆知的八卦“太极图”,则把宇宙作为一个整体——阴阳和合体,来思考宇宙人生的生生不息之理,恒常变化之道,这就是“易有太极,是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八卦定吉凶,吉凶成大业”(《周易·系辞上传》)的道理。《周易》中的天、地、人之道,是融为一体,一以贯之的,阴与阳、天与地,是“一而二,二而一”的;天是人的父亲,地是人的母亲,“乾称父,坤称母”,其主旨是说人为天地所生,而人融合在天地宇宙之中,“顺天应人”,这便是宇宙和谐之道,即中和之道,《礼记·中庸》曰:“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宇宙中的万事万物,都本此道以生以行,则能圆满成功,所以中道为太极和合之至理,万物化生之至道。由此出发,中国儒家所追求的最高境界是“以德配天”,“合天配地而和于人”的“天人合一”的境界。这样境界才是最理想、最高尚的人生道德境界。

孔子及早期儒家的中道论,在《礼记·中庸》中作了全面系统的论证、阐发。

孔子及《中庸》所论之“中”、“中庸”、“中道”的内容和方法,广大精微,无所不包,无所不在,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大本达道。孔子及早期儒者,把“中庸”、“中和”、“中道”,视为产生、发育万物之大本,通行于天、地、人的达道。如《礼记·中庸》云:“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大哉圣人之道!洋洋乎发育万物,峻极于天。优优大哉!……故君子尊德性而道问学,致广大而尽精微,极高明而道中庸,温故而知新,敦厚以崇礼。是故居上不骄,为下不倍。国有道,其言足以兴。国无道,其默足以容。”圣人之道,就是中庸之道、中和之道,此道为发育万物之根本,为通行天下之达道。达到了“中和”之境,天地就得其所,万物就得其育,就“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礼记·中庸》)这便是“诚”的境界。能够“至诚无息”,便可“不息则久,久则征,征则悠远,悠远则博厚,博厚则高明。博厚所以载物也,高明所以覆物也,悠久所以成物也。博厚配地,高明配天,悠久无疆。如此者,不见而章,不动而变,无为而成。”(《礼记·中庸》)达到了“至诚不息”的中和之道——圣人之道,就可以如同天之无不覆帱,地之无不持载,四时之错行,日月之代明,这就是圣人以德配天的境界。如此,则可以“洋洋乎发育万物,峻极于天”了。

(二)执两用中。儒家学者深刻地认识到,宇宙中的任何事物都是由矛盾对立两端组成的统一体,所以在认识事物、解决矛盾时,要采取“执两用中”、“允执厥中”的方法,才能正确地认识事物,合理地解决矛盾,而不片面和激化矛盾。所以说:“子曰:‘舜其大知也与!舜好问,而好察迩言,隐恶而扬善。执其两端,用其中于民。其斯以为舜乎!’”(《礼记·中庸》)舜之所以成为一个极其伟大而明智的人,就在于他不仅好学好问,而且能够仔细审察浅近之言的道理,尤其是他能包容别人的缺点而宣扬别人的优点,处理问题,解决矛盾不走极端,用中庸之道去引导人们,这就是舜之所以为舜的原因。

孔子指出,由于人们自作聪明,而不能执守中庸之道,而招致祸患。“子曰:‘人皆曰予知,驱而纳诸罟护陷阱之中,而莫之知辟也。人皆曰予知,择乎中庸而不能期月守也。’”(《礼记·中庸》)人人都自以为聪明,可是被驱赶到网罗陷阱当中,却不知躲避。人人都自认为聪明,选择了中庸之道,却连一个月都不坚持下去。孔子认为,只有颜渊选择了中庸之道,又能坚持下去。所以说:“子曰:‘回之为人也,择乎中庸,得一善,则拳拳服膺而弗失之矣。’”(《礼记·中庸》)颜渊这个人,只要选择了中庸之道,得到了一种好的道理,就能够兢兢业业地保持在心中,能坚持下去而不会失去。因此,孔子赞赏颜渊的为人德行。

孔子所讲述的舜处理矛盾的方法,赞扬舜的高贵品德,称赞颜渊坚持中庸之道的精神,批评人们自作聪明却不能坚持中庸之道的做法,故“中庸之道”,既有方法论的意义,又有道德的涵义,并将二者统一起来,而具“兼善天下”与“独善其身”的两种意义。

(三)叩其两端。孔子认识到自然万物和社会事物,其内部都包涵着相互对立的两个方面,他用“两端”、“异端”加以概括,并说明了自己是如何认识和对待各种事物矛盾的。他说:“吾有知乎哉?无知也。有鄙夫问于我,空空如也。我叩其两端而竭焉。”(《论语·子罕》)孔子认为,自己并没有什么知识,如果有人请教于他而向他提出问题,他便加以反问,从中发现矛盾,然后加以分析和综合各方面的情况来加以回答,而不走极端或片面地看问题。如果处理问题只抓住矛盾的一个方面,而忽略另一方面,则必然带来危害。所以说:“攻乎异端,期害也已。”(《论语·为政》)由于孔子能如此认识问题,处理矛盾,所以使他成为人生道德的楷模。

(四)过犹不及。中庸、中道作为方法论,旨在告诉人们认识,处理问题,都有一定的标准、尺度,即“中”、“适中”,不可过头,亦不要达不到,过头和达不到一样,都是不好的。《论语·先进》篇记载:“子贡问:‘师与商也孰贤?’子曰:‘师也过,商也不及。’曰:‘然则师愈与?’曰:‘过犹不及’。”子贡问老师孔子:颛孙师(子张)和卜商(子夏)两个人,谁更强一些?孔子回答道:颛孙师有些过分,卜商有些赶不上。子贡说:这样说颛孙师强一些吗?孔子说:过分和赶不上同样都是不好的。言下之意,只有不过头,亦不不及的中正、适中,才是最好的。所以孔子说:“不得中行而与之,必也狂狷乎!狂者进取,狷者有所不为也。”(《论语·子路》)最好的交友是得言行合乎中道原则的人与之相交,得不到这种人,便只有退而求其次,而交狂者或狷者了。狂者激进一意向前进取,狷者有所不为。因为没有合乎中庸、中道的人相交,所以只好与狂者、狷者相交了。孔子心目中当然是“中行”之人才是最好的有道德之人了。

孔子的认识两端,叩其两端,执守中庸,运用中道,既不过头,又不不及,把握事物的度量,坚持是非的标准,既是处理问题的方法,又是为人立身的道德。因此,孔子极力反对无原则、无是非的“乡愿”之人,肯定:“乡愿,德之贼也。”(《论语·阳货》)没有是非原则,八面玲珑,阿谀奉迎的好好先生,是败坏道德的小人。孔子的这些思想,对后世儒家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关于孔子的“中行”、“中道”、“狂狷”、“乡愿”的涵义及其思想主旨,孟子在与弟子的问对中,作了具体的阐释:“万章问曰:‘孔子在陈曰:盍归乎来!吾党之小子狂简,进取,不忘其初。孔子在陈,何思鲁之狂士?’孟子曰:‘孔子不得中道而与之,必也狂狷乎!狂者进取,狷者有所不为也,孔子岂不欲中道哉?不可必得,故思其次也。……其志嘐嘐然,曰:古之人,古之人。夷考其行,而不掩焉者也。狂者又不可得,欲得不肖不絜之士而与之,是獧也,是又其次也。孔子曰:过我门而不入我室,我不憾焉者,其惟乡原乎!乡原,德之贼也。’曰:‘何如斯可谓之乡原矣?’曰:‘何以是嘐嘐也?言不顾行,行不顾言,则曰:古之人,古之人。行何成踽踽凉凉?生斯世也,为斯世也,善斯可矣。阉然媚于世也者,是乡原也。’万子曰:‘一乡皆称原人焉,无所往而不为原人,孔子以为德之贼,何哉?’曰:‘非之无举也,刺之无剌也,同乎流俗,合乎污世,居之似忠信,行之似廉絜,众皆悦之,自认为是,而不可与人尧舜之道,故曰德之贼也。孔子曰:恶似而非者,恶莠,恐其乱苗也;恶佞,恐其乱义也;恶利口,恐其乱信也;恶郑声,恐其乱乐也;恶紫,恐其乱朱也;恶乡原,恐其乱德也。’”(《孟子·尽心下》)孟子的这段话的中心意思是说:“中道”之人是最好的人,如果得到这种人交朋友,是最好的;如果得不到这种人交朋友,就要退而求其次,而与狂放之人和狷介之人相交。孔子虽然想与“中行”之人相交友,但不可得,所以只想次一等的人了。孔子曾说过:“乡愿,德之贼也”。“愿”与“原”同义。所谓“乡原”,就是献媚取宠,八面玲珑,四方讨好,没有原则,不辨是非的好好之人。由于“乡原”摆出一付谦恭善良的样子,所以孟子的弟子万章对孔子“乡愿,德之贼也”一语不理解。孟子在回答万章之问时,进一步指出:“乡原”这种人,想批评、指责他,却举不出什么大的错误,找不出什么理由。他们能与世俗同流合污,为人好像忠诚老实,行为好像清正廉洁,人们都喜欢他,他自己也以为正确,然而与尧舜之道完全相背,所以“乡原”是“德之贼”。人们之所以痛恨、厌恶“乡原”,就在于它扰乱道德。

孔子、孟子反对“乡原”的思想,为历代儒家学者所吸取、发扬,并作为自己立身处世、修己为民的道德标准和思想基础。如明朝的海瑞,十四岁时,“稍知识即欲学为圣贤,谓圣贤千言万语,只是欲人识其真心。率其真而终身行之,便是圣贤。其自少操修己如此。”(《海忠介公年谱》)并有“必为圣贤,不为乡原”(《海忠介公行状》)的道德理想。在以后的官宦生涯中,海瑞则是践行道德,修为圣贤,清正爱民,深恶乡原。他对明朝士大夫在官场中的乡原行径,无所作为的状况,深以为忧,极为不满。他指出:“今天下惟乡原之教,入人最深。世俗群然称僻性,称太过者,多是中行之士。而所谓贤士大夫善处世者,或不免乡原之为。乡原去大奸恶不甚远。今人不为大恶,必为乡原。而孟子功不在禹下,当以恶乡原为第一。”(《海忠介分行状》)海瑞十分称赞孟子对乡原的批判思想,认为孟子批判乡原的功绩不在大禹之下。海瑞认为,当时士大夫处世、治政、为官,都是乡原的作法。乡原本与大奸恶之人相差不远,然而人们却不认识其害处,所以是非常危险的。

海瑞在青少年时代就确立了“必为圣贤,不为乡原”的远大志向,成年步入官场后,目睹那些为求禄、保官、升官而无原则、无是非、无作为的乡原官吏,他们对好事不支持,坏事不反对,作事做是而非,模棱两可,遇事不点头,不摇头,处处好好,事事和稀泥,不关心国家政务,不为民办事。因此,海瑞憎恶乡原,直言敢谏,为民请命。他说:“我朝诸公稍陟高位,便是全然模棱养望,因因循循,度日保官。孟子谓‘自以为是而不可以入尧舜之道’,今之谓也。国无幸矣,民无望矣。”(《海瑞集》上编《乞治党邪言官疏》附录)海瑞针对这种“乡原”乱德、害政的弊端,为了“重治党邪言官,以定国是、以正人心、以扶宗社事”(《海瑞集》上编《乞治党邪言官疏》),而把生死置之度外,冒着杀身危险给嘉靖皇帝上疏后,在与同乡庶吉士王先生于玉堂公署,谈论古今治乱和当时官场之弊时,说:“今之医国者只一味甘草,处世者只两字乡原,古治之盛,何由而见?”(《海忠介公行状》)海瑞作为清明廉洁、自爱爱人、为民请命的正直官吏,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反对“乡原”,为国担道,为民除害,成为中国历史上有名的清官。

(五)忠恕之道。中庸之道包括忠恕之道,或者可以说:“忠恕”是实现“中道”的必然途径和重要方法。“忠恕”一词出自《论语·里仁》篇:“子曰:‘参乎!吾道一以贯之。’曾子曰:‘唯。’子出,门人问曰:‘何谓也?’曾子曰:‘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孔子告诉弟子曾参,自己的学说自始至终贯穿着一个基本观念。曾参说是这样的。别的弟子问曾参:这是什么意思?曾参概括为“忠”和“恕”。孔子所说的“忠”是“尽己”而“为人”。“尽己之谓忠”,由内向外的修炼情操,反躬自问,省察自己,端正德行,使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合乎“仁爱”的标准,要“与人而忠”,不要“为人谋而不忠”。“恕”是推己以及人,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使其合乎“仁爱”的标准,教人终身持守宽厚待人的品德。《论语·卫灵公》篇载:“子贡问曰:‘有一言而可以终身行之者乎?’子曰:‘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忠”和“恕”是“仁”的主要内容和实现“仁”的重要途径。孔子在与子贡讨论“仁”时,有这样一番问对:“子贡曰:‘如有博施于民而能济众,何如?可谓仁乎?’子曰:‘何事于仁!必也圣乎!尧舜其犹病诸!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能近取譬,可谓仁之方也已。’”(《论语·雍也》)“忠”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恕”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就是“忠恕之道”。仁人爱己亦要爱人,从自身做起,便是实践仁道了。自己需要得到的,也要使他人同样得到,这是实践仁道的一条途径;另一条途径是自己不愿意的事情,也不要强加于人。就是说,要以忠恕之道省察自己,宽厚待人,不为己甚,不苛求人。朱熹在《四书集注》对《论语·里仁》篇的“忠恕”注曰:“尽己之谓忠,推己之谓恕而已矣。”“忠者无妄,恕者所以行乎忠也。”“忠”为以不偏不倚的中正态度居心,做到“物我兼照”;“恕”为以自己之心体贴他人之心,做到“人我交通”。“忠恕”是实现中正无偏,真实无妾的“仁”的必要途径和公正标准。由此可见,“忠恕之道”实为“中庸之道”的重要内容之一。

(六)和而不同。中道的执两用中,叩其两端,过犹不及,忠恕一贯等,作为原则、方法、手段、途径、标准等,都是为了贯彻中庸思想,兼顾人己,兼容两端,会合融通,实行中道原则,最终达到“中和”的境界。“中和”是中庸、中道的最高目标和目的。所以《礼记·中庸》云:“喜、恕、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人的喜、恕、哀、乐等思想情感没有表现出来叫做“中”;发动而合乎中道不过头,亦不不及叫做“和”。“中”是天下最大的根本,“和”是天下所共由的原则。达到了“中和”之境,天地各得其所,万物生长发育。“中和”是天、地、人和谐共处,共生共荣,并行不悖的崇高、理想境界。

“和”与“同”是有严格区别的,“和而不同”是有道德之人修己待人的原则。一个有道德修养的人,对待别人的错误思想观点,既不盲目苟同,又不随声附和,而能恰越好处地纠正别人的错误思想,又能与之和睦相处。所以孔子说:“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论语·子路》)我们知道,“和同之辨”是春秋时期思想界极为关注、论争较多的一个重要问题。

关于什么是“和”?什么是“同”?思想家各有所论,申明己见。如周幽王时的史伯,就对:“和同”作了精辟的论述。他反对“去和而取同”,提出了“和实生物”的观点,并对“和”、“同”之异作了具体的说明:“夫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以他平他谓之和,故能丰长而物归之。若以同裨同,尽乃弃矣。故先王以土与金、木、水、火杂,以成百物。是以和五味以调口,刚四支以卫体,和六律以聪耳,正七体以役心,平八索以成人,建九经以立纯德,合十数以训百体,出千品,具万方,计亿事,材兆物,收经入,行姟极。故王者居九畡之田,收经入以食兆民。周训而能用之,和乐如一。夫如是,和之至也。”(《国语·郑语》)“和”是多种异质元素相互配合,使矛盾均衡而组成的矛盾统一体,所以能产生新事物,并使之逐渐发展壮大;“同”是相同元素相加而不会发生质变,亦不能产生新事物的简单统一体。如土与金、木、水、火等五种元素相互配合,而产生万物。用五种滋味相互配合,而调合成适口的美味。用几种不同声调相互配合,而组成和谐悦耳的音乐等等,这就是“和”能产生万千事物,“和实生物”。以水加水仍为水,而不能产生新的事物,亦不能使事物继续发展壮大,“同则不继”、“以同裨同,尽乃弃矣”,就是这个意思。

对“和”与“同”之异,辨别最清楚,最精彩者,则是晏婴。晏婴以辨“和”与“同”之异,来匡正君主之非、之失。他与齐景公有如下对话:“公曰:‘唯据与我和夫!’晏子对曰:‘据亦同也,焉得为和!’公曰:‘和与同乎?’对曰:‘异。和如羹焉。水火、醯醢、盐梅以烹鱼肉,燀之以薪,宰夫和之,齐之以味,济其不及,以泄其过,君子食之,以平其心。君臣亦然:君所谓可,而有否焉,臣献其否,以成其可;君所谓否,而有其可,臣献其可,以去其否。是以政平而不干,民无争心。……先王之济五味,和五声也,以平其心,成其政也。声亦如味,一气、二体、三类、四物、五声、六律、七音、八风、九歌,以相成也;清浊、小大、短长、疾徐、哀乐、刚柔、迟速、高下、出入、周疏,以相济也。君子听之,以平其心,心平德和。……今据不然。君所谓可,据亦曰可;君所谓否,据亦曰否。若以水济水,谁能食之?若琴瑟之专壹,谁能听之?’同之大可也如是。”(《左传》昭公二十年)齐景公因为晏婴经常给他提谏议,只有大夫梁丘据处处迎合他,从来不提相反的意见,所以认为梁丘据与自己相和。晏婴回答是:梁丘据只能说是“同”,不能说是“和”,由此引出这一段“和与同异”的议论。晏婴在说明“和与同异”的同时,进一步阐发了“君与臣”的关系,应当是“和”,臣应当辅君之可,去君之否,以使政平,民无争心。不能像梁丘据那样:以君主之可否为可否,这种以水济水的“同”,不仅食之无味,而且导致政乱,民众怨恨。晏婴由“和与同异”而引申出的政治议论,不仅有理论意义,而且有政治意义。

孔子对“和”与“同”之异,有深刻的认识,并将其引入人的道德领域,作为区分君子与小人的标准,故有“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的观点。《礼记·中庸》进一步引申了这个思想,故云:“仲尼曰:‘君子中庸,小人反中庸。’君子之中庸也,君子而时中。小人之中庸也,小人而无忌惮也。”这是说,君子的言行都得合中庸的标准,小人的言行都违背了中庸的标准。君子的言行之所以能够达到中庸的标准,是因为他们能随地节制自己,使之符合中道原则。小人之所以违背中庸的标准,是因为他们无所顾忌而胡作非为。孔子把中庸之道视为君子之道,把中庸视为最高的道德标准,故云:“中庸之为德也,甚至矣乎!民鲜久矣。”(《论语·雍也》)又说:“中庸其至矣乎!民鲜能久矣!”(《礼记·中庸》)中道、中庸作为至道、至德,人们应当努力去践形之,然而却很少有人能做到,并且是很久的事了。人们为什么很久不能实行呢?孔子说:“道之不行也,我知之矣。知者过之,愚者不及也。道之不明也,我知之矣。贤者过之,不肖者不及也。不莫不饮食也,鲜能知味也。”(《礼记·中庸》)中庸之道其所以在天下不能实行的原因是:聪明的人超过了它的标准,而愚笨的人却不能达到它的标准。中庸之道其所以不能为明白的原因是:有德性的人要求过高而把它神秘化,无德性的人要求太低而把庸俗化。如同人莫有不吃喝,但很少有人能品出其中的滋味。这样以来,中庸之道就不能在天下实行了。所以说:“道其不行矣夫!”(《礼记·中庸》)不能行中庸之道,当然是天下之憾事了。

在孔子看来,中庸之道是一种极广大而又极精微者,“君子之道,费而隐。”(《礼记·中庸》)是极光明而又极隐微的无所不在的正大之道,又是很难践行之道。国家可以治,爵禄可以辞,白刃可以蹈,而中庸之道却是不容易做到的。所以孔子说:“天下国家可均也,爵禄可辞也,白刃可蹈也,中庸不可能也。”(《礼记·中庸》)中庸之道作为贯通天、地、人的达道和君子之道,只有贤者,才能坚持一贯,真正做到。孔子说:“君子依乎中庸,遁世不见知而不悔,唯圣者能之。”(《礼记·中庸》)中庸这种大中至正、广大无限的正道和至高无上、完美无缺的至德,一般人是难以企及的,只有圣者能之。

(七)择中而行。中庸作为一种方法,灵活运用,因时制用,根据时间、地点、条件的不同而不同,择中而行,随时而行,这是可以做到的。孔子说:“君子之中庸也,君子而时中。”(《礼记·中庸》)朱熹对此注云:“中无定体,随时而在,是乃平常之理也。”孔子教育弟子,既要贯彻中道原则,又要运用时中方法。请看孔子与弟子的下列对话:“子路问:‘闻斯行诸?’子曰:‘有父兄在,如之何其闻斯行之?’冉有问:‘闻斯行诸?’曰:‘闻斯行之。’公西华曰:‘由也问闻斯行诸,子曰有父兄在;求也问闻斯行诸,子曰闻斯行之。赤也惑,敢问。’子曰:‘求也退,故进之;由也兼人,故退之。’”(《论语·先进》)子路和冉求问同样的问题:“闻斯行诸?”孔子针对二人的不同表现情况,作了不同的回答,此为:“因材施教”,亦为“随时而中”。针对不同人、不同情况,因人而异,因事而异,时时得中,灵活处之。

孔子的中庸思想,中道观点,为孟子所继承、发挥,并加以运用。

孟子力主“中道”观点。他说:“大匠不为拙工改废绳墨,羿不为拙射变其彀率。君子引而不发,跃如也。中道而立,能者从之。”(《孟子·尽心上》)孟子认为,不论国家与个人、大事与小事,凡是以中道而立,依中道而行者,则必存、必兴、必成;凡是背离中道,违反中道者,则必亡、必衰、心败。因此,他主张“中天下而立”,“执中道而行”,反对固执一偏而走极端,却不顾其余的行为。他说:“杨子取为我,拔一毛而利天下,不为也。墨子兼爱,摩顶放踵利天下,为之。子莫执中。执中为近之。执中无权,犹执一也。所恶执一者,为其贼道也,举一而废百也。”(《孟子·尽心上》)孟子认为,杨子为我,墨子兼爱,都是各执一端,而不足取;子莫执中,虽近于中道,但却是执一不变,无权变、时中的灵活性,则是举一而废百也,故亦不足取。只有执中道而权变者,才是最好的。

孟子继承孔子“可与共学,未可与适道;可与适道,未可与立;可与立,未可与权”(《论语·子罕》)的通达权变思想,亦主张依中道而行,但不可固守常规,执一不变,而要因时权变以合中道。孟子以嫂溺水援手相救为例,说明“权”与“礼”的关系。这就是:“淳于髡曰:‘男妇授受不亲,礼与?’孟子曰:‘礼也。’曰:‘嫂溺,则援之以手乎?’曰:‘嫂溺不援,是豺狼也。男女授受不亲,礼也;嫂溺,援之以手者,权也。’”(《孟子·离娄上》)“礼”的规定是“男女授受不亲”,如果固守此礼,嫂嫂掉到水里,还不去援救,这简直是豺狼;如果用手拉救嫂嫂,这是变通的办法,亦是为善的道德行为。《公羊传》桓公十一年云:“权者,反于经然后有善者也。”就是这个意思。再以做官为例,说明去就应当审时度势,时中而行。孟子说:“可行仕则仕,可以止则止,可以久则久,可以速则速,孔子也。”(《孟子·公孙丑上》)是否做官、辞职、继续干、马上走,都要审视形势,依据时宜而定,不可偏执一道,孔子就是依中道而行,且能通达权变,这便是智者之举。

先秦儒家的中道道理论为后世儒家学者所重视,尤其为宋代理学家所推崇,并作了具体的阐所和发挥。

周敦颐认为,中道是公正无私的圣人之道,通达之道,依中道而立者,便可以广大无疆,以德配天。他说:“圣人之道,仁义中正而已矣。守之贵,行之利,廓之配天地。岂不易简,岂为难知!不守,不行,不廓尔。”(《通书·道》)又说:“性者,刚柔、善恶,中而已矣。……惟中也者,和也,中节也,天下之达道也,圣人之事也。故对人立教,俾人自易其恶,自至其中而止矣。”(《通书·师》)中正之道是通达天、地、人的广大无限之道,为天地万物化生的根本之道,亦为正人去恶为善的正道。

宇宙万物,人间诸事,皆以“中正”为“本也”。圣人立教,旨在以中正之道顺育万物,教化万民,使天下达到中正和谐之境,这便是天地的顺化之道。周敦颐说:“天以阳生万物,以阴成万物。生,仁也;成,义也。故圣人在上,以仁育万物,以义正万民。天道行而万物顺,圣德修而万民化。大顺大化,不见其迹,莫知其然之谓神。”(《通书·顺化》)这种天、地、人一道的中正之道,是人和万物各得其理的和睦共存之道。所以说:“阴阳理而后和,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妇妇,万物各得其理,然后和。故礼先而乐后。”(《通书·礼乐》)朱熹对此解释道:“此定之以中正仁义而主静之意”。中和人伦的仁义中正之道,是大公无私、广大无限的正道,故为圣人所行之道。所以说:“圣人之道,至公而已矣。或曰:‘何谓也?’曰:‘天地至公而已矣。’”(《通书·公》)具有这些特征并能贯彻于社会实践中的中正之道,当然是最好的治道了。周敦颐说:“古者圣王制礼法,修教化,三纲正,九畴叙,百姓大和,万物咸若。……优柔平中,德之盛也;天下化中,治之至也。是谓道配天地,古之极也。”(《通书·乐上》)又说:“天以春生万物,止之以秋。物之生也,既成矣,不止则过焉,故得秋以成。圣人之法天,以政养万民,肃之以刑。民之盛也,欲动情胜,利害相攻,不止则贼灭无伦焉。故得刑以治。情伪微暧,其变千状。苟非中正、明达、果敢者,不能治也。”(《通书·刑》)天地之道,就是中正之道,春生、夏长、秋杀、冬藏,就是使万物繁育、繁衍的中正之道。圣人法天而制定各种礼法制度,以使社会和谐发展,圣人以此中正之道治理万民,便是“以德配天”、“顺化万民”的最好治道,即“治之至也”,“古之极也”。相反,不实行中正之道,则“利害相攻”,“不能治也”。要使天下大治,就必须执行中正之道,“时中”而行,随情况变化,而教民当可,便能治而不乱。因此,周敦颐主张“时中”而行,因时制宜,适时而中,反对固守一端,偏执不变,相互贼害。

张载自十八岁拜见范仲淹,范仲淹劝张载“读《中庸》。”(吕大临:《横渠先生行状》)从此张载“观《中庸》义二十年,每观每有义,已长得一格。”(《经学理窟·义理》)因而深得“中庸之义”、“中道之旨”,并对中道思想作了全面而精辟的论述。综观张载的中道思想,其主要内容有如下几个方面。

第一,中道为贯天下之正道。张载认为,中道是贯通天下之达道、至德,为学者求知立身之本根、极至。《正蒙·中正篇》集中阐发了这个思想。他说:“中正然后贯天下之道,此君子所以大居正也。盖得正则得所止,得所止则可以弘而至于大。”“学者中道而立,则有仁以弘之。无中道而弘,则穷大而失其居,失其居则无地以崇其德,与不及者同,此颜子所以克己研几,必欲用其极也。”“大中至正之极,文必能致其用,约必能感而通。未至于此,其视圣人恍惚前后,不可为之像,此颜子之叹乎!”“高明不可穷,博厚不可极,则中道不可识,盖颜子之叹也。”“知德以大中为极,可谓知至矣;择中庸而固执之,乃至之之渐也。惟知学然后能勉,能勉然后日进而不息可期矣。”(《正蒙·中正篇》)张载这几段话揭示了自己的中道观要旨:中正之道是广大无限,贯通一切之道,即贯通天、地、人的“一以贯之之道”;中正之道是人求知、知德至极之道,人求知、修德,达到大中之境,便为知至、知德之境;中正之道是极善尽美之道,“极善者,须以中道方谓极善,故大中谓之皇极,盖过则便非善,不及亦非善,此极善是颜子所求也。”(《张子语录》下)就是说,大中至正之道是致广大,尽精微,极高明,贯天地之达道。

第二,中道为大而易简之道。张载认为,大中至正之道,虽然广大精微,高明无限,贯通天地,但却为易简明白之道,并非高不可攀,深不可测,而是可知,易知的道理。他说:“大而得易简之理,当成位乎天地之中,时命而不受命,乾九二有焉。及夫化而圣矣,造而位天德矣,则富贵不足以言之。”(《正蒙·大易篇》)又说:“论死生则曰‘有命’,以言其气也;语富贵则曰‘在天’,以言其理也。此大德所以必受命,易简理得而成位乎天地之中也。所谓天理也者,能悦诸心,能通天下之志之理也。”(《正蒙·诚明篇》)人禀天地中和之气而生,故与天地同流,与万物为一体,位乎天地之中,而能通天理、天志,这是易简明白的道理,故人不可不知此理。知此理则可以察天理、措时宜,和大道。否则,便是梦过一生,虚度一生毫无价值。

第三,中道为圣贤所求之道。张载认为,中道既为广大无限、易简明白之道,又为圣贤孜孜所求不止之道。孔子及其弟子终身都在自强不息追求中道,其目的是为进贤成圣。张载说:“未至圣而不已,故仲尼贤其进;未得中而不居,故惜夫未其止也。”(《正蒙·中正篇》)又说:“三十器于礼,非强立之谓也。四十精义致用,时措而不疑。五十穷理尽性,至天之命;然不可自谓之至,故曰知。六十尽人物之性,声入心通。七十与天同德,不思不勉,从容中道。常人之学,日益而不自知也。促尼学行、习察异于他人,故自十五至于七十,化而裁之,其进德之盛者与!”(《正蒙·三十篇》)张载在这里揭示了孔子“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论语·为政》)的求知、为人、处世历程,肯定七十“从心所欲不逾矩”的境界,是“与天同德,不思不勉,从容中道”的最高境界,人若达到“大中至正之极”的境界,就可以与“天地同流”,成为圣贤。“大中”是人的道德、知识、修养的最高境界,也是人生追求的最高目标。

张载指出,要达到“大中”境界,首先要“大”,大到能“塞乎天地”,与“万物一体”,与“天地同流”,这样一切都可以拥有了。所以说:“极其大而后中可求,止其中现时后大可有。”(《正蒙·中正篇》)圣人的任务在追求“大中”、“中和”。因为圣人具有性与天道合一的德性,故能大而通天,清而和同。这是圣人优异于他人之处。张载说:“大亦圣之任,虽非清和一体之偏,犹未忘于勉而大尔,若圣人,则性与天道无所勉焉。”“无所杂者清之极,无所异者和之极。勉而清,非圣人之清;勉而和,非圣人之和。所谓圣者,不勉不思而至焉者也。”(《正蒙·中正篇》)圣人具有超乎常人,得天独厚的德性,故能不思而中,不勉而和。贤人学习圣人,也可以达到“中正”、“中和”之境,所以贤人要追求不止,自强不息,以求达到这种最高境界。

张载认为,颜渊之所以乾乾进德,好学不已,其目的就是学习圣人,以求“正中”。他说:“颜氏求尨德正中而未见其止,故择中庸得一善则拳拳服膺,叹夫子之忽焉前后也。”“颜子所以求尨德正中,乾乾进德,思处其极,未敢以方体之常安吾止也。”(《正蒙·大易篇》)因为中正之道为至德、至知的完善之道;中和之境为至大、至美之境,所以圣贤们都追求达到这种尽善尽美的道德、知识双馨的境界。终身追求不止,不敢有一丝怠惰。

第四,时中为至德而亨通之境。张载阐释和发挥了孔子“君子而时中”的思想,并对“时中”作为详细的论证,认为“时中”是追求知识、道德的最好方法,是事业亨通、成功的根本关键。张载说:“存虚明,久至德,达时中,仁之至,义之尽也。”(《正蒙·神化篇》)“时措之宜便是礼,礼即时措时中见之事业者,非礼之礼,非义之义,但非时中者皆是也。……时中之义甚大,须是精义入神以致用,始得观其会通以行其典礼,此则真义理也;行其典礼而不达会通,则有非时中者矣。”(《经学理窟·礼乐》)“时中之义甚大。如‘蒙亨,以亨行时中也’,蒙何以有亨?以九二之亨行蒙者之时中,此所以蒙得亨也。蒙无遽亨之理,以九二循循行时中之亨也。……教者但只看蒙者之所及则导之,是以亨行时中也,此时也,正所谓‘如时雨化之’。若既引之中道而不使之通,教者之过也;当时而引之使不失其正,此教者之功也。‘蒙以养正,圣功也’,是养其蒙以正,圣人之功也。”(《张子语录》下)所谓“时中”,就是因时适中、时措之宜。时中的意义很大,人认识了时中的道理,掌握了时中的方法,就可以察物观变,因时适宜,循循时中,随时变化,及时引导,就可以使万物亨通,无有障碍,不招祸害。“时中”既有方法论的意义,又有道德论的意义,既为仁至义尽的至德之境,又为万事亨通,如时化雨的圣功之正。达到这样崇高的道德之境,掌握这种灵活的科学方法,便是进入精义入神,出神入化的道德境界,这样崇高的道德精神境界,不是遽然达到的,而是循序渐进,蒙以养正所完成的。

第五,择中、居中、得中、用中、行中、执中,便为圣人君子。张载之所以极为重视中道,就因为他把中道视为至德之道,亨通之道,成功之法,探讨、研究中道是为了择中、居中、得中、用中、行中、执中,做到了这些,便为大人、圣贤、君子,并可以化险为夷,动而无咎,行而不乱,不失其守,获得美誉。所以说:“刚正、刚中,则是大人、圣人,得中道也。”(《横渠易说·上经·师》)“中正不累,无援于上,故中不自乱,得幽人之正。”(《横渠易说·上经·履》)“顺命行中,天子之宜。”(《横渠易说·上经·临》)“文明居中,必不失其直,当终得誉美。”(《横渠易说·下经·旅》)“处困用中,可以不失其守而已。”(《横渠易说·下经·困》)张载认为,中道涵义甚广、甚大、甚深、甚精,执行、固守中道,虽为难行之道,但却为贞吉之道,所以人们要“择中庸而固守之”。只有如此,才能万事亨通、无咎。

第六,过与不及为中道之戒。张载在从正面系统论述中道意义的同时,还从负面说明了过和不及为持中道者之戒的道理。他说:“临言‘有凶’者,大抵《易》之于爻,变阳至二,便为之戒,恐有过满之萌,未过中已戒,犹履霜坚冰之义,及泰之三曰:‘无平不陂,无往不复’,皆过中之戒。”(《横渠易说·上经·临》)因为中道是天地光明正大之道,得此中道则为至德、至知,如此则天地万物之理,阴阳不测之妙,人伦道德之奥,便可以无不知、无不晓了。对于中道之过或不及者,便会招致祸患,故要以中道为标准,而对过或不及者加以矫正、警戒,以免招致祸害。所以说:“动未过中,故无咎。”“能守正得刚直之义,故艰贞吉,其德光大则其正非艰也。”“得居中持坚之义,正而危则无咎也。”(《横渠易说·上经·噬嗑》)中正、居中、持中则贞吉、无咎,过中或不及中则咎、危,所以要持中而立,坚守中道。

第七,中和为化解矛盾之道。由于张载主张“择乎中庸”,追求“大中至和”,最终得出“仇必和而解”的结论。

张载认为,天地万物,社会万事,人间万象,都有对、有仇,即有矛盾的对立面,至于如何化解、解决矛盾,张载提出“仇必和而解”的思想。他说:“气本之虚,则湛一无形,感而生则聚而有象。有象斯有对,对必反其为;有反斯有仇,仇必和而解。”(《正蒙·太和篇》)凡是宇宙中的事物,都存在着矛盾对立双方,这是“对”、“仇”,而对立的矛盾双方,又共居于一个统一体中,这是“和”。在统一体中的矛盾又方相反相仇,这种矛盾不是通过厮杀破裂、消灭对方来解决,而是通过和谐共处、共生来解决。“和”是事物诸多因素,不同对立面之间的多样性统一,不是单一,无矛盾的相同事物的简单相加和重复。

我们已经说过,春秋时代就有“和同之辨”,张载经过长期研究,缜密思考,而提出了“仇必和而解”的光辉思想,这是辨证法的思想命题,亦是化解矛盾的科学方法。冯友兰曾对张载这个思想诠释道:“在中国古典哲学中,张载把辨证法的规律归纳为四句话:‘有象斯有对,对必反复为;有反斯有仇,仇必和而解’(《正蒙·太和篇》)……显而易见,‘仇必和而解’的思想,是要维持两个对立面所处的那个统一体。”(《中国现代哲学史》,中华书局(香港),1996年1月版,第258页)又说:“张载说‘仇必和而解’,这个‘和’字,不是随便下的。‘和’是张载哲学体系中的一个重要范畴,《正蒙》第一篇的题目就是《太和》,开头就说:‘太和所谓道,中涵浮沉、升降、动静、相感之性,是生絪緼、相荡、胜负、屈伸之始。’所谓‘和’,并不是没有矛盾斗争,而是充满了矛盾斗争。所谓‘浮沉、升降、动静、相感之性’,就是矛盾;所谓‘絪緼、相荡、胜负、屈伸’,就是斗争。张载认为,一个社会的正常状态度‘和’,宇宙的正常状也是‘和’。这个‘和’,称为‘太和’。”“在中国古典哲学中,‘和’与‘同’不一样。‘同’不能容‘异’;‘和’不但能容‘异’,而且必须有‘异’,才能称其为‘和’。譬如一道好菜,必须把许多不同的味道调和起来,成为一种统一的、新鲜的味道;一首好乐章,必须把许多不同的声音综合起来,成为一个新的统一体。只有一种味道,一个声音,那是‘同’;各种味道,不同声音,配合起来,那是‘和’。”“客观辨证法的两个对立面矛盾统一的局面,就是一个‘和’。两个对立面矛盾斗争,当然不是‘同’,而是一个‘和’。两个对立面矛盾斗争,当然不是‘同’,而是‘异’;但却同处于一个统一体中,这又是‘和’。”“‘仇必和而解’是客观的辩证法。不管人们的意愿如何,现代的社会,特别是国际社会,是照着这个客观辩证法发展的。”(《中国现代哲学史》,中华书书(香港),1996年1月版,第260页)这个诠释,分析是精辟的,亦符合张载思想原意。

张载的中道观,是全面而深刻的,并以此作为修己教人的指导原则、方法。所以司马光在《哀横渠诗》中云:“读经守旧学,勿为利禄迁;好礼效古人,勿为时俗牵;修内勿修外,执中勿执偏。当令洙泗风,郁郁满秦川。先生倘有知,无憾归重泉。”袁应泰在明代万厉本《张子全书序》说:张载的“学者中道而立,则有位以弘之,无中道而弘,则穷大而失其居,失其居则无地以崇其德”;“大中至正之极,文必能致其用,约必能感其通”;“博文以集义,集义以正经,正经然后一以贯天下之道”等,是“欲学者之立本也。”足见,张载的大中至正之道的思想主旨和重要意义。在当代依然有其重要的思想价值。

程颢、程颐兄弟自称平生“所学者,天下大中之道也。”(《河南程氏文集》卷五《上仁宗皇帝书》)他们认为,中正之学是成圣为贤之学,中正之道是成圣为贤之道,故求之不已者,则可以为圣贤君子。所以程颐说:“圣人之门,其徒三千,独称颜子为好学。夫《诗》、《书》六艺,三千子非不习而通也。然则颜子所独好者,何学也?学以至圣人之道也。圣人可学而至欤?曰:然。学之道如何?曰:天地储精,得五行之秀者为人。其本也真而静,其未发也五性具焉,曰仁、义、礼、智、信。……是故觉者约其情使合于中,正其心,养其性,故曰性其情。……凡学之道,正其心,养其性而已。中正而诚,则圣矣。君子之学,必先明诸心,知所养,然后力行以求至,所谓自明而成也。故学必尽其心。尽其心,则知其性,反而诚之,圣人也。”(《河南程氏文集》卷八《颜子所好何学论》)在程颐看来,中庸之道是超凡成圣的唯一途径。程氏兄弟对《中庸》一书极为推崇,终身玩索,受用不尽。所以说:“《中庸》之言,放之则弥六合,卷之则退藏于密。”(《河南程氏遗书》卷十一)“《中庸》之书,其味无穷,极索玩味。”(《河南程氏遗书》卷十八)“善读《中庸》者,只得此一卷书,终身用不尽也。”(《河南程氏遗书》卷十七)二程认为,《中庸》一书是孔门传授教人成为圣贤君子之正书,中庸之道是圣人教人成为圣贤君子之正道。人要想成为圣贤君子,就必须学习此书,践行此道。

基于这种认识和追求,二程对中庸之道,极为重视,多有讲论,综观二程的中道论,其重要旨如下:

第一,中庸为不偏不易之正道定理。二程对“中庸”的涵义作了明确而经典式的界定。这就是:“不偏之谓中,不易之谓庸,中者天下之正道,庸者天下之定理。”(《河南程氏遗书》卷八)“中者,只是不偏,偏则不是中。庸只是常。犹言中者是大中也,庸者是定理也。定理者,天下不易之理也,是经也。”(《河南程氏遗书》卷十五)不偏为中,不易为庸,中为大中至正之道,庸为经常不易之理。这是二程对“中庸”的经典式诠释。

二程认为,尽管天地万物千变万化,往来无穷,但是“中庸”这个不偏不易之定理,却是常存不易的,不可消失的,所以说中庸之道为常道,中庸之理为常理。“天地之化,虽廓然无穷,然而阴阳之度,日月寒暑昼夜之变,莫不有常,此道所以为中庸。”(《河南程氏遗书》卷十五)中庸之道为经常不易,永存万物之中的常道、定理。

第二,中庸之道为万物之无所不该之道。二程指出,既然中庸之道为恒常不易,不变之常道、定理,当然此道此理与天道天理是同道同理,为万物之本,对万物则无所不该了。二程是从他们的天理论来揭示中道论的,并将二者视为同等范畴。所以说:“不偏之谓中。一物之不该,一事之不为,一息之不存,非中也,以中无偏故也。此道也,常而不可易,故既曰中,又曰庸也。”(《河南程氏粹言》卷一)又说:“中之理至矣。独阴不生,独阳不生,偏则为禽兽,为夷狄,中则为人,中则不偏,常则不易,惟中不足以尽之,故曰中庸。”(《河南程氏遗书》卷十一)“中”为“大本”,“庸”为“大经”,“中庸”为万物之“一理”,万物为“一理”之“分殊”,万殊之物,虽有千变万化,但最终“复合为一理”。这个“一理”,“便是天理时中”,正因为有“天理时中”的存在,才使万事万物产生、存在有其本、不失所。否则,万事万物便没有产生的本根、存在的处所。所以说:“万物无一物失所,便是天理时中。”(《河南程氏遗书》卷五)又说:“中即道也。若谓道出于中,则道在中外,别为一物矣。”(《河南程氏文集》卷九《与吕大临论中书》)“中”为“天道”、“天理”,而“天道”、“天理”为万物之本根、本原,故“中”为天地万物之本根、本原,这便是“中”为“天下大本”之义。因此,中庸对天下万物而言,是无所不该的。

第三,中道为无过不及的大本、达道。二程继承和发展了孔子和《中庸》“过犹不及”的思想,肯定“中”就是“无过无不及”之义,“中道”为大本、达道。他们说:“圣人之学,以中为大本。虽尧舜相授以天下,亦云‘允执其中。’中者,无过不及之谓也。”(《河南程氏文集》卷九《与吕大临论中书》)又说:“中之为义,自过与不及而立名。”(《河南程氏粹言》卷一)又说:“中也者,言寂然不动者也。故曰‘天下之大本’……和也者,言感而遂通者也,故曰‘天下之达道。’”(《河南程氏遗书》卷二十五)由于“中即道也”,“中即理也”,而“大本言其体,达道言其用”(《河南程氏粹言》卷一),“体用一源,显微无间”(《河南程氏文集》卷八《易传序》),体用不得混一,又不得分离,所以中道为广大无限,不可偏离的“合内外之道”。二程一再申明道:“一物不该,非中也;一事不为,非中也;一息不存,非中也。何哉?为其偏而已矣。故曰:‘道也者,不可须臾离也,可离非道也。’”(《河南程氏遗书》卷四)又说:“若以四方之中为中,则四边无中乎?若以中外之中为中,则外而无中乎?如‘生生之谓易,天地设位而行乎其中’,岂可只以今之《易》书为易乎?中者,且谓之中,不可提一个中来为中。”(《河南程氏遗书》卷十二)中道为参天地之化育,无所不在,无所不包的“至中至大所”和“合内外之道”。

第四,中道为尽广大,致精微,极高明之道。二程引申《中庸》“致广大而尽精微,极高明而道中庸”的思想,并进一步阐发了自己的观点。他们说:“‘极高明而道中庸’,非二事。中庸,天理也。天理固高明,不极乎高明,不足以道中庸。中庸乃高明之极。”(《河南程氏外书》卷三)又说:“‘极高明,道中庸’,所以为民极,极之为物,中而能高者也。”(《河南程氏遗书》卷十九)“中”是至极处,“中道”是“广大精微”之道,“极”是无适而不为中之所。由此说来,中道是下学上达,无所不适的尽美尽善,十全十美之道。

第五,中庸是完满无缺的至德。二程继承的发挥了孔子“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的思想,肯定中庸为最好、最高的道德。所以说:“中庸,天下之正理。德合中庸,可谓至矣。自世教衰,民不兴于行,鲜有中庸之德也。”(《河南程氏经说》卷六)又说:“理善莫过于中。中则无不正者,而正未必得中也。”(《河南程氏粹言》卷一)中庸之德为至善至美之德,所以人们“不可以须臾离”却这种美德。由于世教衰微,人们很久以来不实行这种美好的道德,所以二程极力发挥孔子的有关“中庸”为“至德”思想,以求使人们践行中庸之德。

二程指出,中庸之德其所以为最好的道德,就在于它是中节无过无不及的可常行而明道适用之德。因为失中之德,则会招祸害,遭灾殃的,只有有节不过,亦不不及的中庸之德,才是适宜、亨通之德。所以说:“天下之事,贵乎得中而可常,是之谓宜。”(《河南程氏经说》卷三)又说:“天地有节故能成四时,无节则失序也。圣人立制度以为节,故能不伤财害民矣,人欲之无穷也,苟非节以制度,则侈肆,至于伤则害民矣。泽之容水有限,过则盈溢,是有节,故为节也。君子观节之象,以制立数度。凡物之大小、轻重、高下、文质,皆有数度,所以为节也。数,多寡。度,法制。议德行者,存诸中为德,发于外为行。人之德行当义则中节。议,谓商度求中节也。”(《周易程氏传》卷四)人的德行、品质,与万事万物一样,都有一定的限度、度量,不可过度,亦不可不及,过和不及都不好,过则节,不及则求,使之就中、适中,方为至德。

二程进一步指出,过与不及的不同,小过的必要性和大过的危害性,阐明了过而求中而失中之义,从辨证法的度量观中揭示了求中的中道观。所以说:“过者,过其常也。若矫枉而过正,过所以就正也。事有时而当,然有待过而后能亨者,故小过自有亨义。利贞者,过之道利于贞也。不失时宜之谓正。”“过,所以求就中也。所过者小事也,事之大者,岂可过也。”“小事过,过之小。小者与小事,有时而当过,过之亦小,故为小过。事固有等过而后能亨者,过之所以能亨也。”(《周易程氏传》卷四)就“矫枉而过正”言,小过不为害,而为亨,小过适于矫枉,不过不能矫枉,这种小过是为了就中,是不失时宜之正,而为利贞、亨通之义,故小过不为害,而为利;大过则为害,故不可为。这里显然蕴涵着辨证法的度量内容,告诉人们适度,小过旨在求中,这是合理的思想方法。

二程还从认识论上说明了“失中之害”和“过犹不及”之理。这就是:“必知所以然,然后道行;必可常行,然后道明。知之过,无征而不适用;不及,则卑陋不足为,是不行之因也。行之也,不与众共;不及,则无以异于众,是不明之因也。行之不著,习矣不察,是皆饮食而不知味者。如此而望道之行,难矣夫!”(《河南程氏经说》卷八)知中道之所以然,然后方可以行中道;在行中道的过程中,来认识中道之理,如此反复玩味,而使中道之理明。这种知指导行,行中体认知的知行观是合理的。

二程认为,只有知指导行,行中求知,才能在知道、行道的过程中,不过,亦不及,求中、得中。如此知得深,行得久,方可达到中庸的精微之境和圣贤的至德之行。所以说:“德性,广大高明皆至德;问学,精微中庸皆至道;惟至德所以凝至道也。虽有问学,不尊吾自得之性,则问学失其道矣。虽有精微之理,不致广大以自求,则精微不足以自信矣。虽有中庸之道,不极高明以行之,则同污合俗矣。虽知所未知,不温故以存之,则德不可积;虽有崇礼之志,不敦厚以持之,则其行不久。此皆合德与道而言,然后可以有成矣。”(《河南程氏经说》卷八)二程把尊德性,道问学与知中庸,行中道结合起来,作为求至德、至道以极高明、成圣贤之道,即合德与行道相结合的至德中道论,是独到的见解。

第六、中庸为圣贤君子之德。二程认为,中庸作为最好的道德,既是人们追求的道德目标,又是区分圣贤君子与小人不肖者的标准。得中道、合乎中道者为圣贤君子,否则为小人不肖者。所以说:“圣人与理为一,故无过,无不及,中而已矣。其他皆以心处这个道理,故贤者常失之过,不肖者常失之不及。”(《河南程氏遗书》卷二十三)又说:“君子之于中庸也,无适而不中,则其心与中庸无异体矣。小人之于中庸,无所忌惮,则与戒慎恐惧者异矣,是其所以反中庸也。”(《河南程氏遗书》卷四)天地万物由“理”产生,而“中庸天理也”,“圣人与理为一”,所以圣人能道中庸、体天理、同天德,“无适而不为中”;贤人虽有时失之过,但亦能善守中庸之道;小人则失中庸而肆无忌惮。由于人们对中庸之德的不同,而分为不同的层级。所以说:“人莫不中庸,善能久而已。久则为贤人,不息则为圣人。”(《河南程氏经说》卷八)又说:“圣人大中之道,贤者必俯而就,不肖者必跂而及。”(《河南程氏遗书》卷十八)圣人之所以为圣人,因为圣人能“以大中为本”,“得中正之道”,“极中庸之德”,“久于中庸,惟圣者能之”,所以为圣人。其他层级的人,不能如此,故为众人、小人、不肖者。

第七,人当择中、守中、执中、行中以成为圣贤君子,而不为小人不肖者。二程认为,“中”作为天理、达道、大本,是人和天地万物之本、之源,“民受天地之中而生者也”(《河南程氏文集》卷二《南庙试九叙惟歌论》),人作为受天地之中而生者,故人人都有成为圣贤君子的可能,而能否成为圣贤君子,把可能变成现实,关键在于能否择中、守中、执中、行中,所以他们力主择中、守中、执中、行中以成为圣贤君子,而不失中以沦为小人。所以说:“舜之知所以为大者,乐取诸人以为善而已。好问而好察迩言,隐恶而扬善,皆乐诸人者也。两端,过与不及也。执其两端,乃所以用其时中,犹持权衡而称其轻重,皆得其平。故舜之所以为舜,乐取诸人,用诸民,皆以能执两端而不失中也。”(《河南程氏经说》卷八)又说:“颜子择中庸,得善拳拳,中庸如何择?如博学之,又审问之,又明辨之,所以能择中庸也。虽然,学问明辨,亦何所据,乃识中庸?此则存乎致知。致知者,此则在学者自加功也。大凡于道,择之则在乎智,守之则在乎仁,断之则在乎勇。人之于道,只是患在不能守,不能断。”(《河南程氏遗书》卷十五)儒家圣贤之道为中道,儒家圣贤之德为中庸,故要择中、用中、执中、行中庸之德;过与不及都不是圣贤之道、之德,故不取、不用。

在二程看来,“杨子拔一毛不为,墨子又摩顶放踵为之,此皆不得中。”(《河南程氏遗书》卷十七)这种不得中道,不依中庸行事,不是“圣人之事”,所以“先贤反之”。至于如何择中道而行之,二程主张以学问思辨之功求之,以智仁勇三达德守之,便可得中道、行中庸了。

二程指出,择中、守中、执中、用中,则万事大吉、亨通,反之,则悔亡、遭殃。所以说:“受兹介福,以中正之道也。人能守中正之道,久而必亨,况大明在上而同德,必受大福也。”“六二之得吉者,以其顺处而有法则也。则,谓中正之道。能须而得中正,所以处明伤之时而能保其吉也。”“所谓贞吉者,得其中道也。除去邪恶,使其中直之道得行,乃正而吉也。”(《周易程氏传》卷三)程颐通过解释一系列卦象来阐发择中、得中、守中、执中、行中而贞吉亨通,反之则咎而凶的道理。告诉人们要严守“中正之道”,不可偏离“中正之道”。

第八,灵活运用,因时而中。二程指出,中庸之道,虽为永恒常行之道,不可废弃之理,但不可守常不变,而要因时制用,因时间、地点、条件不则,而灵活运用,这便是“时中”之义。因此,他们反复申明、强调“时中”的问题,即方法的灵活性问题。这就是:“万物无一物失所,便是天理时中。”(《河南程氏遗书》卷五)又说:“中正之道,岂可废也?时过则行矣。……虽不为上所用,中正之道,无终废之理,不得行于今,必行于异时也。”“中正之道,虽不为时所用,然终无不行之理。……自守其中,异时必行也。不失其中,则正矣。”(《周易程氏传》卷四)中正之道与天理一样,是永恒常在之道、不废之理。一个人只要固守“中正之道”,践行“中庸之德”,即使一时不为在上者所任用,亦要等待时机,终有一天会被任用的,此时不用、不行,异时必用、必行。只要不失其“中”,则终究必行。不可强求,因时而中,适时而行。所以君子要相信并坚守“终无不行之理”,待“异时必行也”。

圣人君子,只要坚持中道,仕与不仕,行与不行等,都要因时而中,合中而行,这就是“君子而时中”之义。二程说:“‘君子而时中’,谓即时而中。”(《河南程氏外书》卷七)“时中者,当其可而已,犹冬饮汤、夏饮水而已之谓。”(《河南程氏经说》卷八)“可以仕则仕,可以止则止,可以久则久,可以速则速,此皆时也,未尝不合中,故曰‘君子而时中。’”(《河南程氏遗书》卷二十五)视情况,看条件,权衡利弊、轻重,因时制宜、制中,随时而取舍、行止,就是时中。以时中行中,方可行中,因此,“时中”与“权”相关。如“男女授受不亲”是“中”,而“搜溺水援之以手”是“时中”、“权”。程颐说:“欲知《中庸》,无如权,须是时而为中。若以手足胼胝,闭户不出,二者之间取中,便不是中。若当手足胼胝,则于此为中;当闭户不出,则于此为中。权之为言,秤锤之义也。何物为权?义也。然亦只是说到义,义以上更难说,在人自看如何。”(《河南程氏遗书》卷十五)以“义”为权衡的标准,合义而动,因时而中,便是时中。以时中行动,则得中行道,无事不亨,无时不通。所以说:“亨道行也。所谓亨道时中也。时谓得君之应,中谓处得其中,得中则时也。”(《河南程氏外书》卷七)亨道时中,便处中得中。就是说,对于“中”这个恒道,不可守成不变,而要随时而用。如此,则无所不通。

第九、中道虽难,但可企及。二程认为,中道作为天下之大本、正理、达道、至德,要达到中道之境是很难的。虽说很难,但只要孜孜以求,不断修养,努力进取,亦是可以达到这种崇高境界的。据此,二程提出“敬而无失”以得中、尽中的思想。他们反复说明了这个道理。这就是:“敬而无失,所以中也。凡事事物物皆有自然之中,若俟人为布置,则不中矣。”(《河南程氏粹言》卷一)又说:“‘中者,天下之大本。’天地之间,亭亭当当,直上直下正理,出则不是,唯敬而无失最终。”(《河南程氏遗书》卷十一)二程认为,“敬”不谓之中,“敬而无失”才可谓之中。所谓“敬而无失,便是‘喜怒哀乐未发谓中’也。敬而不可谓之中,但敬而无失,即所以中也。”(《河南程氏遗书》卷二上)“敬而无失”之中,是只在“中道上行”的“勿忘勿助长”的自我修养过程,此为“自然之中”,不是“人为布置”、“人为安排”的过程。所以说:“识得则事事物物上皆天然有个中在那上,不待人安排也。安排著,则不中矣。”(《河南程氏遗书》卷十七)万事万物天然都有个中,人认识了中,则得中;人为安排,则不得中。人要“常中”、“常得”,就要自然行道,在中道上自然行事,便自然常得中。得中、常中,不可免强行事而求中。所以说:“不勉而中,即常中,不思而得,即常得,所以从容中道者,指他们所见而言之。若不勉不思者,自在道上行,又何必言中?”(《河南程氏遗书》卷十五)如此“不勉不思”的“常中”、“常得”,久而久之,自得“圣人之中”,至圣人的“大中至正”之境,最终而为圣贤君子了。这便二程中道论的归宿地。

从上述可见,中国历代的儒家学者,尤其是宋代儒家学者,把“中正之道”视为致广大,尽精微,极高明,贯天地的广大无限之道,至高无上之理,尽美尽善之德,肯定《中庸》是“孔门传授心法”,得此道、此理、此德,便可以终身受用无穷,最终可以成为圣贤君子。

周、张、程以后的儒家学者,沿着他们的思维路径,继续对中道作为大本、达到、天理、至德之论,进一步作了阐释,使之日臻完善,深入人心。于中显现了儒家的道德论、方法论的统一性、相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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