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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秋原论中国前近代社会形态

时间:2022-08-3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胡秋原论中国前近代社会形态□ 冯天瑜胡秋原先生是湖北乡贤,是中国近现代思想文化史上富于个性、颇有建树的学者。他研习唯物史观自有心得,不苟同来自苏俄的某些教条,在社会史论战中,对中国前近代社会形态做出的界定,富于创识。胡秋原是少数跳出此一窠臼的论者,他参考波可罗夫斯基的观点,试图以“亚细亚式专制社会”诠释前近代中国。

胡秋原论中国前近代社会形态

□ 冯天瑜

胡秋原先生是湖北乡贤,是中国近现代思想文化史上富于个性、颇有建树的学者。他研习唯物史观自有心得,不苟同来自苏俄的某些教条,在社会史论战中,对中国前近代社会形态做出的界定,富于创识。

“新生命派”与“新思潮派”是中国社会史论战的两大主要流派,对当时及后世影响较著,现代史学史也多有记述,人们耳熟能详。然而,在两大流派之外,参加社会史论战的还有一些提出有价值观点的论者,如“动力派”李季、“自由人”胡秋原、历史哲学家李麦麦,他们的意见并不全然相同,却存在共性:兼通中西学术,较熟悉马克思、恩格斯原论,立足于中国历史实际,都反对以“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这一线性公式硬套中国史,认为秦至清的社会形态不能以“封建”名之,李季概括为“前资本主义”,胡秋原、李麦麦概括为“专制主义”。

一、“动力派”的封建说

中国社会史论战期间,“动力派”的严灵峰(1904—?)、任曙(大革命时期曾做过中共领导人陈延年的秘书,1928年脱离中共)、李季(1894—1967)、刘镜园(1902—1986,即曾代表陈独秀参加中共一大的刘仁静),他们对泛化封建观多有批评。他们比较熟悉马克思、恩格斯原著,拒绝斯大林等联共(布)多数派的中国社会论,对于郭沫若和陶希圣都加以尖锐抨击,以为双方均学舌于联共(布),所论“封建”概念紊乱,所援引马恩著作多不准确,且与中国史实不相切合。这些尖锐评论在李季1932年连载于《读书杂志》的文章(后结集为《中国社会史论战批判》一书)中有详尽展示。

“动力派”不认同“五种社会形态”序列的普世性,明确指出:“封建制度破坏的明日既不是资本主义的天下,资本主义的昨日又不正与封建制度相衔接,而中国的情形却恰恰如此。”[1]“动力派”最为博学的李季论述道,西欧历史是封建社会解体,随之资本主义社会建立,而东方诸国,如中国,情形有别:在封建社会与资本主义社会之间,有一种过渡的“第三形式”,这便是马克思所说的“前资本主义的生产方法”。[2]西欧这一阶段较短,而中国却长达两千年(秦至清)。李季把“前资本主义的生产方法”概括为以下特点:(1)小农业与家庭工业的直接结合,构成一个地方小市场的网。(2)高利贷资本和商人资本占优势。(3)商业宰制工业。(4)地主阶级和其他上等阶级存在。(5)独立生产者——手艺工人——存在。(6)过去各种生产方法残余存在。(7)农工破产变为平民和生产工具相对集中。[3]

“动力派”的中国历史分期略为:

商前至中商为原始共产主义生产方式时代;

殷至殷末为亚细亚生产方式时代;

周代是封建生产方式时代;

秦至鸦片战争前为前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时代;

鸦片战争以后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时代。[4]

陈邦国、刘镜园、梅思平等也有类似看法,而又有所修正,如陈邦国将现代中国称为“殖民化的资本社会”,刘镜园则称为“落后的资本主义”。

二、“自由人”的封建说

居于国民党文人和左翼文人之间的胡秋原自称“自由人”、“第三种人”,他信奉“自由主义的马克思主义”,用力于研讨苏俄的前资本主义社会理论,他不承认“氏族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直线递进模式的普遍性,提出两个新颖的观点:

(1)“封建社会继承原始社会是人类历史发展的普遍规律,希腊罗马也先经过了封建社会,后来的奴隶社会只不过是封建社会的变形发展。”“不是奴隶社会先于封建社会,而是封建社会先于奴隶社会。”[5]

(2)存在一种“封建主义和资本主义之过渡期”,胡氏认为:“在封建主义和资本主义之间,有专制主义时期的存在。”

基于此说,胡氏对晚周以降,尤其是秦汉以降专制社会的生成作了解析:商品经济发展,破坏封建政权的孤立性、分散性,促成专制君主的集权;官僚、常备军、货币租税构成专制君主制的三特征。[6]

胡氏以此种观点解析中国古史:“中国东周的封建主义,因商品经济之分解,发生变质而为专制主义,自秦至清末,就在这一个阶段。”[7]故此,20世纪初的中国既非“封建社会”,也非“资本主义社会”,而自有其形态——专制主义社会。胡氏拟订的中国历史分期略为:

(1)原始社会时代(殷以前);

(2)氏族社会时代(殷);

(3)封建社会时代(周及春秋战国);

(4)专制主义社会时代(秦至清末);

(5)专制主义半殖民地化社会时代(鸦片战争以来)。[8]

当时的多数论者尚无法摆脱西欧历史模式的影响,关于秦至清的社会形态只能在“封建”与“资本”之间做出选择。胡秋原是少数跳出此一窠臼的论者,他参考波可罗夫斯基的观点,试图以“亚细亚式专制社会”诠释前近代中国。[9]

胡秋原于1976年为《古代中国文化与中国知识分子》一书写“第四版序言”,再次申述其中国历史分期观,其观点有二:

(1)“奴隶制”非一切人类社会所必经,日耳曼人与中国均无希腊罗马的奴隶制;

(2)封建制度以层层封土与奉献及世袭为特色,土地自由买卖即封建制之结果,中国封建社会已结束于战国时代,秦汉以来是专制主义社会。[10]

社会史论战中,历史哲学家李麦麦(原名刘胤,抗战中期英年早逝于重庆复旦大学)的历史分期观略同于胡秋原。李麦麦在评论郭沫若的《中国古代社会研究》时说:“西周是个典型的封建社会,而不是郭沫若所说什么奴隶的社会。”“西周末年以后中国社会的变革是封建制度的崩溃。”他反驳郭沫若“秦始皇是中国社会史上完成了封建的元勋”之论断,指出秦始皇完成的是“专制王权”的建立。[11]

李麦麦另著文指出,从封建主义到资本主义之间,都经过了专制主义,他说:“就任何国家的政治制度发展史说,由封建制度到近代资产阶级底(的)民主制,中间都经过了专制君主制之桥梁。”中国与欧洲历史的差别在于:

在欧洲因为商业资本过渡到工业资本比东方快,所以专制君主制的寿命不过四个世纪(十五世纪——十八世纪),在中国因为商业资本长期地没有过渡到工业资本,所以中国的专制君主制延长了一千多年(由秦始皇到满清)。[12]

综观中国社会史论战诸派文字,我们发现:李季、胡秋原、李麦麦的言说较接近于中国历史的自身状态,也较为切合马克思的封建原论和东方社会史论。不过,他们均游离在当时社会主潮之外,系个体性论者,影响力有限,甚至被遗忘,然其谠议的光芒终究不能被掩埋。

【注释】

[1]李季:《中国社会史论战批判》,神州国光社1934年初版,第258页。

[2]参见李季:《中国社会史论战批判》,神州国光社1934年初版,第259~261页。

[3]李季:《对于中国社会史论战的贡献与批评》,《读书杂志》第二卷第2~3期。

[4]李季:《对于中国社会史论战的贡献与批评》,《读书杂志》第二卷第2~3期。

[5]胡秋原:《中国社会—文化史草书》,《中国社会史的论战》,第四辑,《读书杂志》第三卷第3~4期合刊,神州国光社1933年版。

[6]胡秋原:《专制主义——专制主义论与中国专制主义之事实》,《读书杂志》第二卷第11~12期合刊,神州国光社1932年版。

[7]《中国社会史的论战》,第三辑,《亚细亚生产方式与专制主义》,神州国光社1932年版,第21页。

[8]胡秋原:《中国社会—文化史草书》,《中国社会史的论战》,第四辑,《读书杂志》第三卷第3~4期合刊,神州国光社1933年版。

[9]胡秋原1949年赴台湾,1988年不顾李登辉阻挠,以知名人士身份从台湾回祖国大陆探访,与李先念、邓颖超等会商祖国统一事宜。此为海峡两岸最初的“破冰之旅”。其间,胡氏曾游湖北,笔者与其在武昌东湖有一面之缘。胡先生时年七十有八,清瘦硬朗,满头银发,一口黄陂乡音,谈锋甚健,与湖北学人相晤颇欢。

[10]胡秋原:《古代中国文化与中国知识分子》,台北:学术出版社1988年第5版,第15页。

[11]李麦麦:《评郭沫若底中国古代社会研究》,《读书杂志》第二卷第6期,神州国光社1932年版。

[12]李麦麦:《中国封建制度之崩溃与专制君主之完成》,《读书杂志》第二卷第11~12期合刊,神州国光社1932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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