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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仲舒为儒家建立的思想理论根据

时间:2022-08-3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一、董仲舒为儒家建立的思想理论根据董仲舒既是思想家也是政治家。董仲舒一方面通过“春秋公羊学”为孔子奠定了文化圣王的地位,另一方面通过以阴阳五行学说为基础的“天人感应论”为儒家之道建立起宇宙论的根据。可见董仲舒在西汉儒家学者中的地位。从现实的政治关系来说,董仲舒在其中的贡献是极大的。董仲舒对《春秋公羊传》中的思想观点作了进一步发挥。

一、董仲舒儒家建立的思想理论根据

董仲舒既是思想家也是政治家。他的思想既有复兴儒家之道的一面,也有为政治服务的一面。董仲舒一方面通过“春秋公羊学”为孔子奠定了文化圣王的地位,另一方面通过以阴阳五行学说为基础的“天人感应论”为儒家之道建立起宇宙论的根据。

1.董仲舒及其思想性格

董仲舒(前179—前104年),汉广川郡(今河北景县广川镇大董古庄)人。在汉武帝时代先后任江都易王刘非国相和胶西王刘端国相,后回家著书。《汉书》说他是当时的“群儒之首”,又说他“为儒者宗”。可见董仲舒在西汉儒家学者中的地位。董仲舒是当时的思想家,《汉书·董仲舒传》说他的著作有123篇,现在流传下来的只有在《春秋繁露》一书中的82篇以及回答汉武帝“天人三策”的3篇论文

董仲舒生活的年代,是西汉初年奉行的“黄老之学”占主导地位的年代,同时,阴阳五行思想观念也正在社会流行,他作为一代大学者,不仅对儒家思想有深刻的把握,而且对于当时社会流行的思想也十分了解。因此,在董仲舒的思想里,儒家、道家、法家及阴阳家的思想融合在一起,有些杂家的味道。与杂家不同的是,董仲舒的主导思想是儒家,其他各家的思想主要是他阐发儒家思想所利用的思想资源。

从董仲舒的思想性格来看,他擅长综合与理性分析,同时又保留着对阴阳五行、灾异遣告等具有神秘色彩的思想观念的宽容以及运用,并且他还具有很强的政治判断力,能够按照汉武帝的意图表达自己的理论观点,当然,这些思想特点都是为他复兴儒家之道服务的。董仲舒的成功,既在于他对儒家思想的坚守,也在于他能够把自己的主张用与主流思想观念相一致的思想材料包装起来。但这也造成了一种矛盾,就是他虽然因为“包装”成功而恢复了儒家的思想地位,但他对儒家思想的阐释过多用力于儒家思想与外在“包装”的关系上,这种关系其实并不是儒家思想本身需要研究和解决的问题,因而董仲舒对儒家思想本身的阐释就显得不够深入,也很难说对儒家思想的发展有太大贡献,这也是他的思想对后来儒者的影响不大的原因所在。

2.“公羊春秋学”与孔子思想文化地位的确立

孔子虽然是儒家之道的创始人,但其思想在当时以及汉武帝之前是与其他各家各派思想处于同等地位的,属于“百家争鸣”中的一家。然而,孔子之道的主旨在政治上是要重新规范社会秩序,这种理想的实现一方面需要君王对其“道”的认同,另一方面也需要在思想理论上如何为其“道”确立一种正当性的根据。“百家争鸣”的各家虽然也都有相同的要求,但问题的关键在于各家的思想本身是否能够为自己的“道”提供这种正当性根据。《中庸》把儒家的这个问题明确提出来,“非天子,不议礼,不制度,不考文。今天下车同轨,书同文,行同伦。虽有其位,苟无其德,不敢作礼乐焉。虽有其德,苟无其位,亦不敢作礼乐焉。”这就是说,在古人的观念中,礼义制度是天子之事,但是天子要有德和位才能作礼乐。孔子作为大德是有资格做礼乐的,即从思想上看孔子主张的礼乐制度是有其个人的道德基础的,但是,孔子作为一介平民学者没有政治上的天子之位,也就没有建立礼乐制度的政治上的正当性。孔子之道如果要成为天下之道,就应当具有这种政治上的正当性。这一问题通过《春秋公羊传》得到了解决。

《春秋》是一部鲁国的国史,本来这部书仅是一部普通的史书,但是孔子晚年修订古代的经典时,把《春秋》也纳入其中,这样,《春秋》就具有了特殊的意义。在《孟子》和《荀子》中都有对《春秋》的简单描述。孟子说:“《春秋》,天子之事也,是故孔子曰:‘知我者,其惟《春秋》乎!罪我者,其惟《春秋》乎!’”[1]孟子还说:“孔子成《春秋》而乱臣贼子惧。”[2]荀子说:“《春秋》言是,其微也。”[3]孟子和荀子对《春秋》的描述虽然简单,但却从中透露出非常重要的信息。孟子的话中已经隐含了《春秋》所具有的历史地位,即《春秋》乃圣王之事,孔子乃圣王。荀子所说的《春秋》之“微”,说明了《春秋》蕴含着“微言大义”。孟子和荀子的这两个说法在《春秋公羊传》中都得到了发挥。

在汉代,《春秋》作为儒家经典得到了一些儒家后学的重视和注疏,其中流传下来的“传”有《左传》、《春秋谷梁传》和《春秋公羊传》。在这三传中,《春秋公羊传》影响最大,其作者是公羊高。这个传甚至成为一个学派,即“公羊春秋学派”,董仲舒和司马迁都是这个学派中的人物。《春秋公羊传》认为,《春秋》中的“微言大义”一方面奠定了孔子的圣王地位,一方面成为指导政治的“经”。《春秋公羊传》在解释《春秋》中的“西狩获麟”时认为,“麟”是孔子天命中的神兽,是孔子的“受命之符”,预示着孔子具有成王的天命,但是这个麒麟被鲁国一个砍柴的人打死,中断了孔子成为王的可能。因而,孔子虽然没能成为现实的王,但他命中具有王的地位,他的思想言论也同样具有王的地位。这样,孔子就从普通的学者上升为思想文化圣王,他的思想就具有了一统天下的正当性。同时,《春秋》中所蕴含的“存三统”、“张三世”、“异内外”以及“大一统”等思想就成为具有指导意义的政治方向。

《春秋公羊传》还只是一篇阐发儒家思想的学术著作,董仲舒作为公羊家的人物运用其中的思想向汉武帝献策,得到了汉武帝的认同,实行了“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文化政策,从而使儒家思想获得了政治上的支持,成为国家意识形态的核心。可以说,儒家取得这种社会地位既有儒家人士和支持儒家的政客同其他思想学派斗争的原因,更重要的是,《春秋公羊传》为儒家的成功进行了思想理论的准备,董仲舒则运用这些思想理论成功的打动了汉武帝。从现实的政治关系来说,董仲舒在其中的贡献是极大的。

董仲舒对《春秋公羊传》中的思想观点作了进一步发挥。首先,董仲舒认为《春秋》是关乎政治的著作,

《春秋》应天而作新王之事。[4]

是故《春秋》之道,以元之深,正天之端,以天之端,正王之政,以王之政,正诸侯之即位,以诸侯之即位,正竟内之治,五者俱正,而化大行。[5]

《春秋》正是非,故长于治人。[6]

从政治的意义上说,《春秋》是立“新王”的根据,也是“正”“天端”、“王政”、“诸侯即位”、“竟内之治”的依据,还是“正”是非的依据。可以说,《春秋》在政治上具有“宪法”的意义。其次,董仲舒认为,《春秋》作为治理国家的大法是一种“仁义法”,

是故《春秋》为仁义法,仁之法在爱人,不在爱我;义之法在正我,不在正人;我不自正,虽能正人,弗予为义;人不被其爱,虽厚自爱,不予为仁。[7]

《春秋》之所治,人与我也;所以治人与我者,仁与义也;以仁安人,以义正我;故仁之为言人也,义之为言我也,言名以别矣。[8]

这种理解是把儒家的“仁义”同《春秋》直接联系起来,使得“仁义”成为《春秋》微言中的大义,这样就能通过《春秋》推行儒家之“仁道”了。再次,董仲舒把《春秋》的内容从历史和政治扩展到人的各种事情及天下万物,

《春秋》修本末之义,达变故之应,通生死之志,遂人道之极者也。[9]

今《春秋》之为学也,道往而明来者也,然而其辞体天之微,效难知也,弗能察,寂若无,能察之,无物不在。是故为春秋者,得一端而多连之,见一空而博贯之,则天下尽矣。[10]

《春秋》二百四十二年之文,天下之大,事变之博,无不有也,虽然,大略之要,有十指。十指者,事之所系也,王化之所由得流也。举事变,见有重焉,一指也;见事变之所至者,一指也;因其所以至者而治之,一指也;强干弱枝,大本小末,一指也;别嫌疑,异同类,一指也;论贤才之义,别所长之能,一指也;亲近来远,同民所欲,一指也;承周文而反之质,一指也;木生火,火为夏,天之端,一指也;切刺讥之所罚,考变异之所加,天之端,一指也。[11]

经过这种扩展,《春秋》就成了可以解释自然与社会全部存在的法典。

董仲舒运用《春秋公羊传》成功的为孔子树立了“素王”的地位,为儒家在各种思想竞争中取得了统治地位,为儒家的复兴和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通过董仲舒,《春秋》在儒家经典中的地位得以强化,其政治哲学意义得到深入阐发和呈现,同时,《春秋》所具有的“微言大义”特质既成为理解《春秋》的解释路径,也成为理解整个孔子哲学的解释路径。

3.阴阳五行为核心的天论与“天人感应论”

董仲舒不仅运用《春秋公羊传》中的思想理论支撑儒家,而且利用当时流行的阴阳五行观念为儒家建立宇宙论的根据。前面讲过,孔子之道从百家争鸣的状况来看,缺乏系统的理论根据是儒家“仁道”面临的问题,儒家后学都是在解决这种“理”的问题上阐释和发挥儒家思想的。虽然之前有《中庸》、孟子的开创性工作,但董仲舒并没有接着前儒的思想轨迹去讲儒家之理,而是顺应现实的思想氛围,运用自己的一套思想理论来阐发和理解儒家之道并为之建立理论根据的。

董仲舒在结合以往关于宇宙论的各种观点的基础上,提出了自己对“天”的理解。他所理解的天既有自然属性,这些属性由阴阳五行构成;又有人格特征,既有意志也有道德。但是,董仲舒理解的天不是具有实体性人格的神。可以说,董仲舒理解的天是对儒家(道德天)、墨家(意志天)、道家(自然天)以及阴阳五行观念中的天的综合。

首先,董仲舒以阴阳五行理论为基础理解自然之天。从物质构成上,天地由“气”构成,万物是“气”之“精”。

是故惟天地之气而精,出入无形,而物莫不应,实之至也。[12]

天地构成的要素有十种,即天地人加上阴阳五行,之所以是十种是因为“十”是“天数”。

天之大数毕于十旬,旬天地之间,十而毕举,旬生长之功,十而毕成,十者,天数之所止也。[13]

天、地、阴、阳、木、火、土、金、水、九,与人而十者,天之数毕也,故数者至十而止,书者以十为终,皆取之此。[14]

阴阳五行也是由天地之气构成,

天地之气,合而为一,分为阴阳,判为四时,列为五行。[15]

可以看出,在董仲舒的自然之天中,阴阳五行具有重要地位。其次,天有意志和道德。天所具有的意志与道德属性不是天作为人格神所具有的属性,而是阴阳五行所具有的属性。

天者,百神之大君也。事天不备,虽百神犹无益也。[16]

天有和、有德、有平、有威、有相受之意、有为政之理,不可不审也。[17]

仁之美者在于天。天仁也。天覆育万物,既化而生之,有养而成之,事功无已,终而复始,凡举归之以奉人。察于天之意,无穷极之仁也。人之受命于天也,取仁于天而仁也。[18]

天地之常,一阴一阳,阳者,天之德也,阴者,天之刑也,[19]

是故推天地之精,运阴阳之类,以别顺逆之理,安所加以不在?在上下,在大小,在强弱,在肾不肖,在善恶,恶之属尽为阴,善之属尽为阳,阳为德,阴为刑,刑反德而顺于德,亦权之类也,虽曰权,皆在权成。是故阳行于顺,阴行于逆;逆行而顺,顺行而逆者,阴也。是故天以阴为权,以阳为经;阳出而南,阴出而北;经用于盛,权用于末;以此见天之显经隐权,前德而后刑也。故曰:阳,天之德,阴,天之刑也,阳气暖而阴气寒,阳气予而阴气夺,阳气仁而阴气戾,阳气宽而阴气急,阳气爱而阴气恶,阳气生而阴气杀。是故阳常居实位而行于盛,阴常居空位而行于末,天之好仁而近,恶戾之变而远,大德而小刑之意也,先经而后权,贵阳而贱阴也。[20]

天有五行:一曰木,二曰火,三曰土,四曰金,五曰水。木,五行之始也,水,五行之终也,土,五行之中也,此其天次之序也。[21]

董仲舒天论的用意并不在解释天,而是要为人事建立理论根据。因而,在天人关系上,他提出了一套“天人感应”理论。“天人感应论”及包含天与人的一般关系,即“人副天数”,也包括阴阳五行与人的关系。这些关系既有天与人的自然关系,也包括天与人的道德关系。从天与人的一般自然关系来看,董仲舒提出“人副天数”。

天地之符,阴阳之副,常设于身,身犹天也,数与之相参,故命与之相连也。天以终岁之数,成人之身,故小节三百六十六,副日数也;大节十二分,副月数也;内有五脏,副五行数也;外有四肢,副四时数也;乍视乍瞑,副昼夜也;乍刚乍柔,副冬夏也;乍哀作乐,副阴阳也;心有计虑,副度数也;行有伦理,副天地也;此皆暗肤着身,与人俱生,比而偶之弇合,于其可数也,副数,不可数者,副类,皆当同而副天一也。[22]

是故阳气以正月始出于地,生育长养于上,至其功必成也,而积十月;人亦十月而生,合于天数也。是故天道十月而成,人亦十月而成,合于天道也。[23]

“人副天数”既是人与天在自然意义上的相合,也是人与天在精神层面特别是道德层面的相合。

故莫精于气,莫富于地,莫神于天,天地之精所以生物者,莫贵于人。人受命乎天也,故超然有以倚;物灾疾莫能为仁义,唯人独能为仁义;物灾疾莫能偶天地,唯人独能偶天地。人有三百六十节,偶天之数也;形体骨肉,偶地之厚也;上有耳目聪明,日月之象也;体有空窍理脉,川谷之象也;心有哀乐喜怒,神气之类也;观人之体,一何高物之甚,而类于天也。[24]

为生不能为人,为人者,天也,人之人本于天,天亦人之曾祖父也,此人之所以乃上类天也。人之形体,化天数而成;人之血气,化天志而仁;人之德行,化天理而义;人之好恶,化天之暖清;人之喜怒,化天之寒暑;人之受命,化天之四时;人生有喜怒哀乐之答,春秋冬夏之类也。[25]

人与天的相合还表现在人与阴阳五行的相合上,

天有阴阳,人亦有阴阳,天地之阴气起,而人之阴气应之而起,人之阴气起,天地之阴气亦宜应之而起,其道一也。[26]

阴者阳之合,妻者夫之合,子者父之合,臣者君之合。物莫无合,而合各有阴阳。[27]

人合于阴阳五行,就应当按照阴阳五行的关系确立人与人的关系。在以往的阴阳观念中,阴阳是平等的关系,董仲舒则提出了“阳尊阴卑”的理论。

阳始出,物亦始出;阳方盛,物亦方盛;阳初衰,物亦初衰;物随阳而出入,数随阳而终始;三王之正,随阳而更起;以此见之,贵阳而贱阴也。故数日者,据昼而不据夜,数岁者,据阳而不据阴,阴不得达之义。[28]

诸在上者皆为其下阳,诸在下者皆为其上阴。[29]

根据这个理论,作为阳性的君、父、夫为尊,作为阴性的臣、子、妻的为卑,这就为后来的“三纲”(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提供了理论根据。

贵者居阳之所盛,贱者居阳之所衰。……不当阳者,臣子是也,当阳者,君父是也。故人主南面,以阳为位也。阳贵而阴贱,天之制也。[30]

阴道无所独行,其始也不得专起,其终也不得分功,有所兼之义。是故臣兼功于君,子兼功于父,妻兼功于夫,阴兼功于阳,地兼功于天。[31]

对于五行间的相生关系,董仲舒从人的关系方面理解为父子关系,“孝”就是基于这种关系。

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此其父子也。木居左,金居右,火居前,水居后,土居中央,此其父子之序,相受而布。是故木受水而火受木,土受火,金受土,水受金也。诸授之者,皆其父也;受之者,皆其子也;常因其父,以使其子,天之道也。[32]

故五行者,乃孝子忠臣之行也。[33]

诸父所为,其子皆奉承而续行之,不敢不致如父之意,尽为人之道也。故五行者,五行也。由此观之,父授之,子受之,乃天之道也。故曰,夫孝者,天之经也,此之谓也。[34]

董仲舒的天论以阴阳五行为核心,其理论目的在于通过“天人感应论”为儒家的仁义道德建立根据,同时,为现实社会中人与人的关系建立符合儒家思想方向的理论根据。经过董仲舒的理论包装,儒家之道通过阴阳五行的宇宙论得以复兴,但同时,董仲舒的“阳尊阴卑”理论却成为具有倡导和强化君权、父权、夫权的理论,这一理论对后来中国社会的超稳定起到了支撑作用,但也成为束缚中国人的一道枷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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