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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发生学的视角看,儒家生态意识具有典型的农业文明特征

时间:2022-08-2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一、从发生学的视角看,儒家生态意识具有典型的农业文明特征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究探其因,笔者以为与中国古代的农业文明具有密切的关系。在这一农业社会的环境下诞生的儒家生态意识,也就必然烙有浓郁的农业文明印记,如儒家关于“时”的论述就是农业文明典型的结晶。

一、从发生学的视角看,儒家生态意识具有典型的农业文明特征

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现代西方生态意识是伴随着工业化的副产品——环境的恶化——而诞生的,是工业文明时代人类对人与自然关系反思的产物,它作为一种世界性的思潮形成于1960年代以后;而儒家生态意识却产生于中国古代并不存在像现代社会这样严重环境问题的背景之下,因此有学者称之为“超前意识”,具有“早熟”的特征[5]。究探其因,笔者以为与中国古代的农业文明具有密切的关系。

中国是一个典型的农业社会,农业耕作是其主要的生产活动,农产品是历史时期中国百姓稳定的生活资料来源。农业生态条件的优劣与农作物收成的丰歉,直接牵系着社会的治乱和王朝的兴衰,正所谓“不耕获,未富也”(《周易·无妄》)和“无农不稳”。为获得可靠的生活资料,人们广泛而又经常性地仰观天文与俯察地理等大自然现象,长此以往,逐渐地产生了对自然界基本现象(如日月星辰、四时、山川水文土壤、鸟兽草木鱼虫等等)及其演变的规律,以及人类社会活动对自然界的影响及其后果的基本认识,有关如何保护农业生态环境、进而获得较好的农业收成等生态意识也随之应运而生。在这一农业社会的环境下诞生的儒家生态意识,也就必然烙有浓郁的农业文明印记,如儒家关于“时”的论述就是农业文明典型的结晶。

在儒家生态意识中,“时”具有自然的和社会的双重特征。首先,“时”是一种存在于自然界的普遍自然现象。《荀子·天论》:“天有其时,地有其财”。《论语·阳货》:“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自然界的运转是有其“时”的,四时的运行、百物的生成是自然界发展、变化的外在表现;天之日、月的变化,形成了自然界的寒暑易节。《周易·系辞上》:“在天成象,在地成形,变化见矣”,“日月运行,一寒一暑”。天地、日月的运行是有一定规律的,四时的更替因此也就不会有什么差谬,“天地以顺动,故日月不过,而四时不忒”(《周易·豫》)。

何谓“儒”?汉儒扬雄《法言·君子》曾一言而蔽之:“通天、地、人曰儒,通天、地而不通人曰伎”;公孙弘也认为儒家的学问就是“明天人分际,通古今之义”(《史记·儒林列传》)。正因为如是,史家司马迁把“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作为自己“成一家之言”的著述宗旨。可见,观乎天、察乎地、通乎人本是儒家职责应有的题义,“奉天而理物者,儒者之大业也”。而儒者只有“理于事而心有止”,才能“内不失成己,外不失成物”,进而“可以赞化育而与天地参也”(《胡子知言》之《汉文》、《天命》)。所以,儒家生态意识中关于“时”的认识,正是源于重农价值取向背景下对自然的长期观察,也就是儒家文献中经常提到的“观乎天文,以察时变”(《周易·贲》)的必然结果。

“圣人治天下,使有粟菽如水火”(《孟子·尽心上》),禹因重农而得有天下。《论语·宪问》:“禹稷躬稼,而有天下”。为达到“寒暑和节,而五谷以时熟”,纵“岁虽凶败水旱,使百姓无冻馁之患”(《荀子·富国》)的目标,“圣君贤相”等无不竭力而为之。通过长时期的观察,儒家认为“天者,高之极也;地者,下之极也”(《荀子·礼论》),逐渐认识到“天”至为重要,“天垂象,见吉凶,圣人象之”(《周易·系辞上》),天“张日月,列星辰,序四时,调阴阳,布气治性,次置五行,春生夏长,秋收冬藏,阳生雷电,阴成霜雪,养育群生,一茂一亡,润之以风雨,曝之以日光,温之以节气,降之以殒霜”,是人类行为最高和终极的依据与目标;而“地封五岳,画四渎,规洿泽,通水泉,树物养类,苞植万根,暴形养精,以立群生”;处于“天”、“地”之间的人,则务必取法天地,“仰观天文”以“知天”,“俯察地理”以“知地”(《新语·道基》),“圣人察物,无所遗失,上及日月星辰,下至鸟兽草木昆虫”(《新语·明诫》)。深刻领悟到“时”的存在具有普遍性,“物其有矣,维其时矣”(《诗经·鱼丽》),“日中则昃,月盈则食,天地盈虚,与时消息,而况于人乎”(《周易·丰》),也就是把从自然界观察到的“时”之现象与人类社会联系起来,并应用于生态保护,使“时”具有了社会性的特征。

儒家认识到时间具有一维性的自然特征,“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论语·子罕》),儒家因此十分重“时”,具体反映在生态保护主张方面,主要是“时禁”,即强调“以时禁发”。如《荀子·王制》曰:“草木荣华滋硕之时,则斧斤不入山林,不夭其生,不绝其长也。鼋鼍鱼鳖鰌鳣孕别之时,网罟毒药不入泽,不夭其生,不绝其长也。……洿池渊沼川泽,谨其时禁”。儒家(如《礼记·月令》等记载)据其观察的天、地、生自然现象,为我们编制了一幅详细的自然界万物发生时序图,并根据自然界四时的更替,为人类社会严格地规定了顺“时”的活动内容,要求人们以“时”而动,积极保护生态资源及其生境。指出,如果生态保护得当,则物用不匮,“博施、备物,可谓不匮矣”(《礼记·祭义》);否则将会发生灾祸,如据《礼记·月令》载,孟冬时节,地始冻,土地冻闭,应是休整期,如果违时使用土地,则会引起土地冻闭不密,地气上泄,从而影响了土地的持续利用潜力,招致百姓流亡的灾祸。正由于儒家把握了时间的一维性,并将之贯诸生态意识中,“时禁”因而成为其一个重要内容。因此,有学者认为中国“古代儒家所主张的生态伦理行为规范可以简略地归纳为主要是一种‘时禁’”[6],把“以时禁发”作为传统农业时代自然保护思想的核心内容[7]

然而,儒家不是禁欲主义者,他们已认识到生态资源所蕴藏的价值,提出了以“时”而禁的主张,使自然资源持续存在。但儒家决非仅止步于此,其保护的最终目的是使自然资源能得到合理的、永续的利用,强调的是资源的持续存在和永续利用并重,用现在的话语来说,就是实现可持续发展。如孔子自己不仅“洽闻强记,博物不穷”(《孔丛子·嘉言》),而且要求其弟子也“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论语·阳货》载孔子语曰:“小子!何莫学夫《诗》?《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孔子为何将“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置于道德教化同等的地位?邢昺疏曰:“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者,言诗人多记鸟兽草木之名以为比,兴则因又多识于此鸟兽草木之名也”。程颐也以为“‘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所以明理也”(《二程遗书·伊川先生语十一》);而蒙培元则认为,如此可以从中获取知识,学习到人、物相处的道理,其中“包含着对生命的尊重”[8],表明孔子注意到了人与鸟兽间的生态关联。这是其中的两个方面。但另一方面,朱熹《论语集注》卷9曰:“其绪余又足以资多识”。清儒刘宝楠则进一步指出:“鸟兽草木,所以贵多识者,人饮食之宜,医药之备,必当识别,匪可妄施。故知其名,然后能知其形,知其性”(《论语正义·阳货》)。看来,无论是识名、比兴,还是知形、知性,最终目的脱不了利用(饮食、医药)。实际上,这种出于利用目的的保护倾向在儒家诸多生态保护主张中可谓比比皆是:“斧斤以时入山林,林木不可胜用”(《孟子·梁惠王上》);“洿池渊沼川泽,谨其时禁,故鱼鳖优多,而百姓有余用也。斩伐养长,不失其时,故山林不童,而百姓有余材也”(《荀子·王制》)。上古时设置以“养山林薮泽草木鱼鳖百索,以时禁发”为职责的生态职官——虞衡——的终极目的,就是“使国家足用,而财物不屈”(《荀子·王制》)。

总之,从产生背景看,现代西方生态意识是工业文明的产物,其诞生是在环境问题出现之后,其目的是唤起人们的环境意识,进而藉此挽救日益恶化的生态环境,具有事后补救的性质;而东方儒家生态意识则是农业文明的结晶,留有以“时”为典型标志的农业时代的特征,关心天、地、人,重视与民生息息相关的生态资源的保护。道家生态意识虽也诞生于同样的社会环境,但其所关心的是虚无之“道”,“蔽于天而不知人”,使得其农业文明的痕迹远没有儒家生态意识那么彰显与突出。正因为这样,清代学者王夫之在评价“入世”的儒学和“出世”之道学时说:“儒之弊在俗,道之弊在诞”;而当代大儒方东美则更为形象地称“儒家是以‘时际人’(T i m e-m a n)之身份而出现者(故尚‘时’);道家却是典型的‘太空人’(S p a c e-m a n)(故崇尚‘虚’、‘无’)”[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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