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裨益辨僞學

裨益辨僞學

时间:2022-08-2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四、裨益辨僞學古籍辨僞這門學問,可以追溯至漢代;到了唐朝,逐漸成爲時尚,而大盛於宋明清三朝。辨僞學發展到這個地步,宜乎時代愈晚,僞書愈多了。七十年代竹簡帛書的出土,無疑的,對辨僞這門學問起了針砭的作用。因此,竹簡帛書的出土,無疑的,將重新鑑定被懷疑及被否定的古籍的真僞,同時,也將考驗千多年來的辨僞學的成績。對其真僞,開始提出懷疑。

四、裨益辨僞學

古籍辨僞這門學問,可以追溯至漢代;到了唐朝,逐漸成爲時尚,而大盛於宋明清三朝。民國初年,這門學問雷厲風行,不但是一門顯學,而且幾乎成爲學術的主流,統轄學術界許多層面。不少的古籍,都經歷不了這麽漫長的時間的敲擊和火煉,始而被懷疑,繼而被否定,最後竟棄而不一顧。學者們在辨僞的方法上,往往以偏概全,或者以一當十,視古籍辨僞爲大快人心之一事。辨僞學發展到這個地步,宜乎時代愈晚,僞書愈多了。

七十年代竹簡帛書的出土,無疑的,對辨僞這門學問起了針砭的作用。由於這批竹簡帛書鈔成時代非常久遠,往往很接近先秦古籍,而且又在著録古籍的官私目録之前,所以,其爲辨僞學最上乘的第一手資料,幾乎是可以完全肯定的。因此,竹簡帛書的出土,無疑的,將重新鑑定被懷疑及被否定的古籍的真僞,同時,也將考驗千多年來的辨僞學的成績。

因爲篇幅的關係,本文只擬提出幾部古籍來討論,看看竹簡帛書出土後,對其真僞起了些甚麽影響。

一、《尉繚子》

從漢朝班固的《漢書》開始,就對《尉繚子》一書加以著録;往後的隋、唐及宋等各朝的官私目録中,也都著録了這部書。宋元豐年間(1078—1086),朝廷頒發了《武經七書》,《尉繚子》屬於其中之一書,其被接受和重視,於此可見。

然而,到了南宋的陳振孫,他在《直齋書録解題》裏説:“《尉繚子》五卷……未知果當時本書否?”對其真僞,開始提出懷疑。明代的宋濂,更進一步地説:“則固後人依倣而託之者也。”完全是一幅肯定的口氣。於是,這部書的厄運就來臨了,或譏其雜湊成書,如姚鼐“《尉繚》之書,不能論兵形勢,反雜《商鞅》刑名之説,蓋後人雜取苟以成書而已”;或斥其教人濫殺士卒,不足垂範,如姚際恆“教人以殺,垂之於書,尤堪痛恨,必焚其書然後可也”;或評其開首即模仿孟子語,如姚際恆“其首《天官篇》與梁惠王問對,全仿《孟子》天時不如地利章爲説,至《戰威章》則直擧其二語矣”;總結前賢的説法,梁惠王時並没有尉繚其人,今本《尉繚子》是後人所依託的。

銀雀山出土《尉繚子》殘簡一批,與今本相合者共六篇,即:《兵談》、《攻權》、《守權》、《將理》、《原官》及《兵令》等。何法周從這批竹簡得到啓示,撰成《〈尉繚子〉初探》;文中他擧出五個證據[28],證明《尉繚子》“應視爲梁惠王時期的尉繚的著述”。兹將其使用最重要的三個證據轉録如下:

1﹒《尉繚子》在講道理、獻教令的過程中,從第一篇到最末篇,不斷有“聽臣言,其術……”“聽臣之術,足使……”“聽臣之言,行臣之術……”,以及“臣聞”“臣謂”“臣以爲”“明擧上達,在王垂聽也”等保留了尉繚向梁惠王獻説時的身份語句。

2﹒《尉繚子》所引證的歷史人物、歷史事件,有很鮮明的時代特色。所引證的歷史人物有黄帝、堯、舜、文王、武王、太公望、紂王、飛廉、惡來、齊恒公、公子心、孫武、吴起,而以引證至戰國前期之吴起爲止。就引證歷史人物而言,以提及吴起的次數最多,就引證歷史事件而言,以引證吴起以法治國、與士卒同甘苦爲最多次、最詳細。

3﹒書中所反映的,是一位不懂得任地、制民的富國強兵之道的國君,甚至於把上距他最近的吴起的治軍作戰經驗也忘得一乾二浄;像這樣的一位國君,應該不會是秦始皇。

何氏的結論是:“根據上述事實,我們應該確認:《尉繚子》是梁惠王時期的尉繚的政治軍事思想的記録,……不論《尉繚子》一書是出自這個尉繚的手筆,還是由後人記録、寫定,它都應視爲梁惠王時期的尉繚的著作。”

筆者願意再擧出一個證據,來補充及加强何氏的説法。尉繚在本書中,常常提到一個“世將”的名辭;如:

①《制談篇》:……此資敵而傷我甚焉,世將不能禁。……則逃傷甚焉,世將不能禁。……有此數者内自敗也,世將不能禁。……奇兵捐將而走,大衆亦走,世將不能禁。

②《守權篇》:……然而世將弗能知。

③《武議篇》:今世將考孤虚,占咸池,合龜兆,視吉凶,觀星辰、風雲之變,欲以成勝立功,臣以爲難。

④《勒卒令篇》:世將不知法者,專命而行,先擊而勇,無不敗者也。

所謂“世將”,應該猶如孟子之“世臣”;套用趙岐對“世臣”的解釋,世將該是“累世脩德之將”也;易而言之,即世襲的將領。我們細讀上文,即知尉繚對世將没有好感,無時無刻都在批評他們。春秋末

季及戰國早期是世襲的貴族和平民的士人競取政權最激烈的交遞時期;戰國中期以後,所有諸侯幾乎都没有世襲的貴族在位了,全由出身寒微的士人取代。《尉繚子》不斷地對世將提出嚴厲的批評,正反映士人向貴族争奪政權的戰國早期時代背景;如果説《尉繚子》作成於秦始皇時代,那個時候,不但是秦廷,甚至於戰國其他諸雄,幾乎没有世襲的貴族在位了,《尉繚》的作者如何會發出這種言論呢!因此,《尉繚子》不會是一部僞書,作成時代應該是魏惠王時代的尉繚[29]

二、《道德指歸》

《道德指歸》是西漢末年嚴遵的著作,《漢書·王貢兩、龔鮑傳》説他“博覽亡不通,依老子、嚴周之指著書十餘萬言”。這部十餘萬言的大著,在三國時代,很受學術界的推崇,《三國志·秦宓傳》載李權的話説:“仲尼、嚴平,會聚衆書,以成《春秋》、《指歸》之文,故海以合流爲大,君子以博識爲弘。”將《指歸》和《春秋》並擧,其備受推崇,可以想見。《秦宓傳》又載古朴的話説:“嚴君平見黄老作《指歸》,揚雄見《易》作《太玄》,見《論語》作《法言》,司馬相如爲武帝制封禪之文,於今天下所共聞也。”嚴遵有著作叫《指歸》,在揚雄、司馬相如諸作之上,在當時來説,已經是“天下所共聞”的事了。《秦宓傳》又説:“書非史記周圖,仲尼不采;道非虚無自然,嚴平不演。”嚴遵著作之飲譽士林,從秦宓這幾句話裏,就可以深刻地體會出來了。

隋、唐之際,嚴遵這部十餘萬言的著作就流傳在士林圈裏,或著録、或徵引,或考訂,成爲研究《老子》一部必需參考的名著。儘管著録及徵引的學人非常多,由於此書時代的久遠,輾轉流傳,或亡佚,或僞補,逐漸蒙上許多迷霧。到了清季及民國初期,今傳的《指歸》殘本已經被判定爲僞託,不再被認爲是嚴遵的原著了。《四庫提要》説:

至於所引《莊子》,今本無者十六七,不應遵之所取,皆向、郭之所棄。此必遵書散佚,好事者摭吴澄《道德經注跋》中“莊君平所傳章七十有二”之語,造爲上經四十、下經三十二之《説目》,又因《漢志》《莊子》五十二篇,今本惟三十三篇,遂多造《莊子》之語以影附於逸篇。

《四庫提要》認爲好事者“多造《莊子》之語以影附於逸篇”,致使今本《指歸》“所引《莊子》,今本無者十六七”,而知其爲“贋託”的著作。晚近張心澂編纂《僞書通考》,就根據《四庫提要》的意見,判定《指歸》爲僞書。

這部備受漢人推崇的《指歸》,今天,實際上只殘存半部而已。《道藏》“能”字號五有《道德真經指歸》,包括了《老子》經文及嚴遵的《指歸》,列明卷七至卷十三;汲古閣刊行津逮秘書本,題作《道德指歸論》,無《老子》經文,但存《指歸》,列爲卷一至卷六;唐鴻學在成都成刊行的明代姚舜咨手鈔藍格本,亦題爲《道德真經指歸》,《老子》經文及《指歸》並存,由卷七至卷十三;刊本儘管不同,除了《津逮秘書》本未録《老子》經文外,其他各本都大致相同。

嚴遵《道德指歸》的真僞,不但涉及漢人推崇的《指歸》原貌以及嚴遵著作的存亡,也涉及《道德指歸》内所録下的嚴本《老子》的真僞問題。《四庫提要》及《僞書通考》所否認的,實際上不只是嚴遵的《指歸》,也包括了指歸内的《老子》經文。《道德指歸》是否正如《四庫提要》所論、《僞書通考》所列,是一部後人依託的僞書呢?帛書《老子》的出土,對此一問題的解決,會有很大的幫助。

筆者將帛書《老子》和《道德指歸》互相比勘,發現它們的關係有下列數種:

1﹒嚴本有些句子省略,與帛書本《老子》相符合。如三十九章:“昔之得一者,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寧,神得一以靈,谷得一以盈,萬物得一以生,侯王得一以爲天下貞。”河上本、王本及傅本“萬物得一以生”同;帛書甲、乙本並無此句,嚴本亦無此句。敦煌戊本及《文選·江文通雜體詩》注引並無此句,嚴本不可能根據敦煌本及《文選》注,其爲古本可知。此類例子有三。

2﹒嚴本有些實義單字的用法除與帛書相合外,與其他各本皆不相同。如五十章:“陸行不遇兕虎。”各本“遇”字同,嚴本作“避”,與諸本獨異。檢帛書乙本此字正作“辟”(甲本殘),辟、避古、今字,嚴本之古舊可知矣。此類例子有三。

3﹒嚴本有些句子、詞彙,除與帛書相合外,與其他各本皆不相同。如五十七章:“聖人云。”各本同,嚴本作“聖人之言云”,多“之言”二字,與諸本不合。帛書乙本作“聖人之言曰”,“曰”字雖不同,亦有“之言”二字,可證嚴本之古舊。《御覽·皇王部》一引作“聖人之言云”,獨存“之言”二字,至爲可貴。此類例子有五。

4﹒將嚴本與各本相互比勘,可以發現不少虚字實字,嚴本都省略;這些省略,許多都和帛書相合。如五十七章:“君何以知其然哉?以此。”各本皆有“以此”二字,惟帛書甲、乙本及嚴本無之。朱謙之謂彭、高翿、吴勉學諸本皆無“以此”二字,彭、高及吴本皆在嚴本之後。此類例子有四。

5﹒嚴本有一些句子或詞彙,如果和今本相比較,它們是顛倒互移的;這種現象不是很平常,但是,它們却和帛書相符合。如八十一章:“善者不辯,辯者不善。知者不博,博者不知。”各本四句次第與此合,獨嚴本“知者不博,博者不知”二句在“善者不辯,辯者不善”之前,與諸本大異。檢帛書甲、乙本,“知者”“博者”二句正在“善者”“辯者”之前;嚴本之古舊,蓋可知也。此類例子有二。

帛書是晚近出土的西漢早期寫本,如果《道德指歸》是僞託的話,單只比較《德經》部分,怎麽會有這麽多條的例子和帛書相符合呢?嚴本與河上本、王弼本、傅本及范本,同時與帛書《老子》相符合的,爲數非常多;爲了免除作僞者可能據諸本以售其欺的誤會,我們全部不論。其實,如果有了上述的證據在前的話,《道德指歸》既爲嚴遵的親著,它與河上各本,同時與帛書相合,那不是一種理所當然的合理現象嗎?

因此,今傳《道德指歸》,應該是西漢末年嚴遵的真著,非後人所能贋託[30]

三、《孫子兵法》

《史記·孫子列傳》載吴王闔閭對孫武説:“子之十三篇,吾盡觀之矣。”這兩句話清楚地説明,《孫子》十三篇在孫武寫成時,吴王闔閭就是首位人證,其存在及作者,是不容置疑的。

到了兩漢,這部書的份量雖然有所增減,不過,其作者及真僞問題尚未被懷疑。到了疑古風氣很興盛的宋代,這部書立刻成爲一部“問題”書了。陳振孫説:“孫武事吴闔閭而不見於《左氏傳》,未知其果何時人也。”葉適説:“春秋末、戰國初山林處士所爲,其言得用於吴者,其徒誇大之説也……自周之盛至春秋,凡將兵者必與聞國政,未有特將於外者,六國時此制始改。”或因《左傳》不載其事而懷疑其人,或因所言制度不符《春秋》而懷疑後人所僞作。

明代宋濂及胡應麟雖不盡同意陳振孫及葉適的意見,不過,到了清代,對本書懷疑的程度只有增加,並没有鋭減。總結有清一代,對本書其人及其事的質疑,大約有下列諸不同的論點:

第一,孫武其人不見於《左傳》,故十三篇爲後人附會之作。

第二,《孫子篇》數與漢志不符,故十三篇爲後人譌託之作。

第三,《孫子》所言制度與春秋時代不符,故十三篇非孫武之作。

上述三個論點,到了晚近的齊思和,就發揮得淋漓盡致了。在他的《〈孫子〉著作時代考》裏,他根據十三篇所言的戰術、軍制、名辭等的證據,判定所謂《孫子》十三篇,爲“戰國中、後期之著作,似可確定”。

七十年代銀雀山一批兵家竹簡的出土,對於《孫子兵法》真僞的考訂,無疑地,增加了一批新的材料。這批竹簡,包括了《尉繚子》和《孫臏兵法》。《尉繚子》的真僞問題,本節前文已經有所論證;《孫臏兵法》之重現,不但一掃前人對其有無的懷疑,而且,這部亡而復得的古書,其爲先秦古籍,史不可置疑。因此,利用這兩部書來重新考證《孫子兵法》的真僞,似乎是一條相當穩當的路子。

展讀《尉繚子》及《孫臏兵法》時,我們時而會發現,這兩部書有不少地方都在採用時代比它們早的《孫子兵法》。其情形有下列幾種:

1﹒暗用《孫子》

《孫子·軍争篇》:“故其疾如風,其徐如林,侵掠如火,不動如山。”《尉繚子·兵談篇》“重者如山如林,如江如河;輕者如炮如燔,如垣壓之,如雲覆之。”《尉繚子》“如山”“如林”,以及行文語氣,很明顯是暗用了《孫子》。《孫子·虚實篇》:“人皆知我所以勝之形,而莫知吾所以制勝之形。”《孫臏兵法·奇正篇》有云:“形莫不可以勝,而莫知其所以勝之形。”語義暗用《孫子》。此類例子,有六條之多。

2﹒明引《孫子》

《尉繚子·將理篇》云:“《兵法》曰:‘十萬之帥出,日費千金。’”《尉繚子》所徵引的兩句話,就在《孫子兵法》的《用間篇》裏。《孫子兵法·虚實篇》云:“攻其所必救。”《孫臏兵法》在《十問篇》明用了這句話。此類例子,有三條之多。

3﹒襲用《孫子》理論

《孫子·軍争篇》:“故三軍可奪氣。”士氣乃《孫子》重要理論之一。《尉繚子》也論“氣”,如《戰威篇》:“夫將之所以戰者民也,氣實則鬭,氣奪則走。”《攻權篇》:“挑戰者無全氣。”皆是襲用《孫子》理論之證。《孫臏兵法》在《將義篇》裏,謂將領應當具有智、信、仁、義、德五種品德,《孫子兵法·始計篇》:“將者,智、信、仁、勇、嚴也。”《孫臏兵法》襲用了“智”“信”及“仁”三德。此類例子,有八條之多。

4﹒發揮《孫子》理論

《孫子兵法》有《火攻篇》,在該文裏,只討論如何以火來攻擊敵人;《孫臏兵法》在《十陣篇》裏有火陣項,不但談論火攻,而且討論了如何防備敵火。此外,《孫子兵法》並不重視水攻,《孫臏兵法》在《十陣篇》裏,却有一項“水陣之法”,專門討論水戰的方法,與火攻的“火陣之法”並擧。可見其理論之繼承《孫子》而又比《孫子》更進一步。此類例子,有五條之多。

5﹒襲用《孫子》語彙、句型及觀念

《孫子兵法·始計篇》:“夫未戰而廟筭勝者,得筭多也。”《尉繚子·戰威篇》有“廟勝”一辭,顯然的,是併合《孫子》此文而來。《孫子兵法·虚實篇》:“故五行無常勝,四時無常位。”《孫臏兵法·奇正篇》説:“代興代廢,四時是也;有勝有不勝,五行是也。”《孫臏兵法》襲用《孫子》語彙及觀念。此類例子,有八條之多。

根據上述的五種情形來觀察,《孫子兵法》的作成時代自應在《尉繚子》及《孫臏兵法》之前,是可以理喻的。如果説今傳《孫子兵法》是一部僞書,何以有上述的情形呢?宋代以來,學者們對本書的懷疑以及否認,似乎可以據此而平息[31]

《尉繚子》、《道德指歸》及《孫子兵法》只是諸多僞書中的三部而已,根據七十年代出土竹簡帛書,我們重新鑑定彼等的真僞問題,就發現先賢在辨别古籍真僞的方法上,確有值得商榷的餘地。展望將來新資料陸續出土,古籍辨僞及辨僞方法之刷新,將是可以俟日以待。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