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佐證校勘學

时间:2022-08-2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三、佐證校勘學由於竹簡帛書鈔寫時代非常久遠,所以,對某些現存古籍來説,譬如《周易》、《老子》、《尉繚子》及《孫子》等,竹簡本及帛書本的出土,無疑的立刻成爲最古舊的一種版本了。這些最古舊的版本,除了小部分明顯的錯字之外,對校勘學來説,都有着莫大的價值和貢獻。清代從事校勘學的學者們,每以宋本爲瑰寶,宋本不足的,乃據唐、宋古注、類書加以補足,從而解決古籍許多校勘上的問題。

三、佐證校勘學

由於竹簡帛書鈔寫時代非常久遠,所以,對某些現存古籍來説,譬如《周易》、《老子》、《尉繚子》及《孫子》等,竹簡本及帛書本的出土,無疑的立刻成爲最古舊的一種版本了。這些最古舊的版本,除了小部分明顯的錯字之外,對校勘學來説,都有着莫大的價值和貢獻。

清代從事校勘學的學者們,每以宋本爲瑰寶,宋本不足的,乃據唐、宋古注、類書加以補足,從而解決古籍許多校勘上的問題。民國初年,敦煌寫卷重現人間,學者們看到比唐宋古注、類書所徵引的更加完整的唐寫本,譬如《老子》的敦煌寫卷即有六十種之多[17],對於古籍的校勘,無形中又增加一批更寶貴的資料,也解決了一些清人所没法解決的問題。今天,我們所看到的竹簡帛書,比敦煌寫卷要早上七八百年,是我們到目前爲止所能看到的一種最古舊的版本了,那麽,它們在校勘學上所能解決的問題,應該比前二者更多和更廣了。

因爲篇幅的關係,有關這個問題,只能擧出一些犖犖大者的例子來討論。

一、糾正古籍之錯字奪句

(一)《尉繚子·兵談篇》云:“量土地肥墝而立邑。建城稱地,以城稱人,以人稱粟。”

《尉繚子》此文“建城稱地,以城稱人”,義頗難通。竹簡本作“……□墝而立邑建城。以城稱地,以地稱……”,可證今本“稱地”之上脱去“以城”二字,遂將“建城”二字屬下爲句,讀作“量土地肥墝而立邑。建城稱地,以城稱人”,又改“以地稱人”作“以城稱人”,義遂難通矣。今簡本出土,可知此文當作“量土地肥墝而立邑、建城。以地稱人,以人稱粟”[18]

(二)《老子》第二章云:“故有无相生,難易相成,長短相形,高下相傾,音聲相和,前後相隨。”

《老子》此節文義非常通暢,不應該有錯字奪句之懷疑。然而,帛書《老子》“前後相隨”下句有“恆也”二字,可證此二字之脱奪,爲時已甚早。有此二字,不但使這段文字自成一個小節,而且也可以説明上述那些現象都是宇宙永恆的大道理;二字之可貴,於此可見[19]

(三)《老子》第七十四章云:“若民恆且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若民恆且畏死,而爲奇者,吾孰得而殺之,孰敢?常有司殺者殺”。

敦煌庚本、景福本及索紞本最後一句均作“常有司殺者”,少動詞“殺”字。“常有司殺者”到底作何解?與上文有何關係?一直到今天,尚無法圓滿地講通。檢帛書,原來“常有司殺者”上,還有“若民恆且必畏死”一句七字,“若民恆且必畏死”與上文“若民恆且不畏死”“若民恆且畏死”相儷,都是假設的話語,語氣也一節比一節加重。脱奪此句,“常有司殺者”語義未完,後人乃於句末加一個動詞“殺”字,以掩飾其脱奪的痕跡[20]

(四)《戰國策·趙策》云:“竊自恕,而恐太后玉體之有所郄也。……而臣衰,……”

鮑彪注説:“久不見,宜得罪,今自寬,而求見。”金正煒説:“恕,疑當作‘怨’;言以病足,久不得見,私以爲恨也。”兩家對於‘恕’字的解説雖有不同,不過,對於‘恕’‘怨’的原因,都歸諸“久不得見”之上。帛書作“竊自□老輿,恐玉體之有所郄也”,“輿”爲語助詞,缺文當是“恕”字,有“老輿”二字。此觸龍衰其老,推而及太后之老也;觸龍老而自寬,恐太后老而自苦也。戰國策奪“老輿”二字,遂生歧説[21]

又帛書無“臣”字;“老臣賤息舒祺,最少,不肖,而衰;竊憐愛之”,數句皆對舒祺而發;謂其年少不肖,體又衰弱,故私心愛憐之也。若作“而臣衰”,則所憐愛者除舒祺外,亦憐愛自己;焉有是理哉!

二、糾正古籍之錯讀誤分

(一)《老子》第三十九章説:“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寧,神得一以靈,谷得一以盈,萬物得一以生,侯王得一以爲天下貞其致之。天無以清將恐裂,地無以寧將恐發,神無以靈將恐歇,谷無以盈將恐竭,萬物無以生將恐滅,侯王無以貴高將恐蹶。故貫以賤爲本,高以下爲基,是以侯王自謂孤寡不轂。”

這段文字一共分三節,第一節和第二節行文相呼應,非常契合,因此,歷來學者對本章的分節都没異議。到了劉師培,他認爲第二節最後一句“貴高”和第一節最後一句“貞”不相應,所以,他認爲“貴”是“貞”字之錯,“高”爲衍文,如此的話,上下二節“貞”字就互相應和了。

實際上,帛書“貴高”非但没錯,“高”上還多一“以”字,作“侯王無以貴、以高,將恐蹙”;根據筆者的淺見,這段文字應該節分如下:

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寧,神得一以靈,谷得一以盈,萬物得一以生,侯王得一以爲天下貞。

天無以清將恐裂,地無以寧將恐發,神無以靈將恐歇,谷無以盈將恐竭,萬物無以生將恐滅。

侯王無以貴、以高將恐蹶,故貴以賤爲本,高以下爲基,是以侯王自謂孤寡不轂。第一節談天、地、神、谷、萬物及侯王,第二節談天、地、神、谷及萬物,獨不及侯王;侯王的事太多,所以,單獨於第三節來討論。另一方面,第三節首句提出“貴”“高”,第二節第三句即就此而論之,亦前後相應[22]。重新句讀節分之後,本章文脈就非常的清楚。

(二)《老子》第四十章:“反者道之動,弱者道之用。天下萬物生於有,有生於无。”第四十一章:“上士聞道而勤行之,中士聞道若存若亡。……道隱无名。夫唯道善貸且善成。”第四十二章:“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萬物負陰而抱陽……”

歷來學者對這三章的次第,向來都無異議。帛書甲本無今本四十一章的文字;乙本有,却在四十章之前。今本四十章所論者爲宇宙本體的道;萬物生於有,有生於无,无即道之本體。四十二章所論者也是道;道生有、生一,一生二,二生三。因此,今本四十章及四十二章的文字,極可能就如帛書乙本一樣,没有四十一章的間隔,而成爲一章的[23]。今本都把四十一章插入中間,文義隔絶,又誤分一章爲二章矣。

三、解決古籍難通之文句

(一)《孫子·九變篇》云:“凡用兵之法,將受命於君,合軍聚衆;圯地無舍,衢地合交,絶地無留,圍地則謀,死地則戰,塗有所不由,軍有所不擊,城有所不攻,地有所不争,君命有所不受,故將通於九變之利者,知用兵矣。”

孫子明明説是“九變”,應該只有九件事才是;然而,圯地、衢地、絶地、圍地、死地、塗、軍、城、地及君,却是十件事!歷來注疏家無法解釋得通,經文“知用兵矣”下,杜佑説:“九事之變,皆臨時制宜,不由常道,故言變也。”李荃注:“謂上之九事也。”賈林注:“九變,上九事。”梅堯臣注:“達九地之勢,變而爲利也。”明明是十事,歷來注疏家却言九事。

銀雀山出土《孫子》佚文有《四變》一文,可以幫助我們解決這個難通的句子。《四變》云:

徐(塗)之所不由者,曰:淺入則前事不信,深入則後利不椄(接)……

軍之所不擊者,曰:兩軍交和而合,計吾力足以破其軍,獾(權)其奬……

城之所不攻者,曰:計吾力足以拔之,拔之而不及利于前,得之而後弗……

地之所不争者,曰:山谷水□无能生者,□□□而□□……虚。

君令有所不行者,君令有反此四變者,則弗行也。

細讀這段文字,可知孫子是以“君令不行”來總結前文,只要違背上述塗、軍、城及地四事,即使國君有所命令,也不聽從,易而言之,所謂四變,是不包括“君令不行”的。根據這個道理,《九變篇》“君命有所不受”也應該是句總結的話語;少了這麽一句話,從“圯地”至“地有所不争”正好是九事,和下文“通於九變”的意思正好相符合。從杜佑到梅堯臣,全都説錯了。宋代何延錫在注裏説:“孫子以‘九變’名篇,解者十有餘家,皆不條其九變之目者,何也?蓋自‘圯地無舍’而下,至‘君命有所不受’,其數十矣!使人不得不惑。愚熟觀文意,上下止述其地之利害爾,且十事之中,‘君命有所不受’,且非地事,昭然不類矣!蓋孫子之意,言凡受命之將,合聚軍衆,如經此九地,有害而無利,則當變之,雖君命使之舍、留、攻、争,亦不受也。”何説極是[24]

(二)《史記·秦本紀》云:“五十六年秋,昭襄王卒,子孝文王立……而合其葬於先王。韓王衰絰,入弔祠。諸侯皆使其將相來弔祠,視喪事。孝文王元年……孝文王除喪,十月己亥即位,三日辛丑卒。”

據《秦本紀》,秦昭王卒於五十六年秋,子孝文王在他卒的同一年十月即行即位;即位後第三日,孝文王不幸又逝世;所以,太史公特意詳記即位和逝世之干支。

《史記·年表》秦昭王卒於五十六年,次年出“孝文王元年”,又次年出“莊襄王元年”;據此,孝文王至少在位一年;這一年,或許是昭王五十六年秋至次年的十月,或許是次年(即昭王五十七年)元年至同年的十月,所以,年表才出“孝文王元年”一欄。

《秦本紀》和《年表》的説法是有差異的。據本紀,孝文王之即位和崩卒似乎就發生在昭王五十六年,根本没跨越第二年;據年表,孝文王似乎是第二年十月才崩卒,所以,年表才出“元年”。

這兩個説法到底那一個正確呢?梁玉繩《志疑》曾折衷此二説,云:“則此所謂‘子孝文王立’者,正嗣子之位也。昭襄卒于庚戌秋,喪葬之事皆畢斯數月中,《紀》不言既殯正繼體之禮,秦省之而不行也。所謂‘孝文王元年’者,正改元之位也。所謂‘孝文王除喪,十月己亥即位’者,正踐祚之位也。是年歲在辛亥,三年之喪廢,胡孝文期年便除,而因以知昭王之卒,必在秋九月。”梁氏認爲,昭王卒於五十六年(庚戌)秋,孝文王發喪行禮,明年(辛亥)十月即位,三日而薨。梁説若可從,秦自五十六年秋至次年十月,豈不是没有國君嗎?

雲夢睡虎地《大事記》的出土,對於此一疑難之處,給了很圓滿的解決,《大事紀》云:“五十六年後九月,昭死。”所謂“後九月”,即次年之九月;原來昭王是卒於五十七年九月,而不是五十六年九月。昭王五十七年九月卒,孝文王立刻即位,改元元年,時在十月己亥;所以,史家們以昭王五十七年爲孝文王元年。孝文王即位只三天,就駕崩了。《史記·年表》限於體例,無法把這件事表達出來;《秦本紀》“五十六年後秋”又譌作“五十六年秋”,孝文王即位年代卒隱晦不清[25]

四、解決古籍聚訟多時之文句

(一)《老子》三十一章云:“夫佳兵者,不祥之器。”

關於“佳”字的解説,自河上公以下,無慮十多家,有的解釋爲“善”“美好”,有的解釋爲“作”等等。帛書作“夫兵者,不祥之器”,根本就没有“佳”字;大概古本《老子》一本作“夫兵者”,一本作“隹兵者”,“夫”與“隹”皆虚字助辭(隹,今作“惟”),其後“隹”改作“佳”,鈔者乃合爲“夫佳兵者”,於是,這句話就糾纏了千多年而無法圓滿講通[26]。從帛書的立場來看,這個“隹”字是衍文。

(二)《老子》七十九章云:“是以聖人執左契,不責於人。”

高亨認爲古時尚右,此文“左契”當作“右契”;聖人拿着自己所應當保留的右契,不向對方索債。高亨發現三十一章“吉事尚左,凶事尚右”,明明老子書是以“左”爲貴,他怎麽把此文的“左”改爲“右”呢?這不是和老子書其他文字相反了嗎?高亨解釋説:“蓋《老子》作成之時代以左爲貴。”

蔣錫昌認爲“左契”不誤,他認爲立契之後,聖人保存了自己所當保存的右契,又把應當交給對方的左契留下來,兩契都自己保留,表示永遠不向對方索報。如果蔣氏的説法被接受的話,我們不禁要問:兩契都在聖人的手上,那麽彼此還有什麽立契的關係呢?

《老子》這兩句文字的講法,争訟的人相當多,上面只擧出完全相反的兩家。檢證帛書,此文“左”字未誤;又考《左》桓公八年《傳》云:“楚人尚左。”可知楚人以左爲尊貴,孔子説過:“微管仲,吾其披髮左袵矣!”荆楚自稱蠻人,尚左是蠻人的制度;老子乃楚人,所謂“聖人執左契”,那不是很合理嗎?三十一章且云:“君子居則貴左,用兵則貴右。”正是尚左制度之反映[27]

上面所擧四項,都是竹簡帛書對於勘古籍的貢獻,小焉一個字的糾正,大焉整個句子的補充,都無不顯示出七十年代出土竹簡帛書對於古籍的助益。校勘方面的例子非常多,本文只選録一部分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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