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剔除食品类子项核心通货膨胀

时间:2022-07-2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3.1.4.1 食品及其子项价格指数的波动特征利用剔除法度量核心通货膨胀的关键是确定被剔除成分及其所占比重。本文使用Johansen迹检验和最大特征值检验来检测我国CPI中食品类下6个细分项价格指数之间协整关系的个数。因而可以确定我国CPI中食品类下6个细分项价格指数

3.1.4.1 食品及其子项价格指数的波动特征

利用剔除法度量核心通货膨胀的关键是确定被剔除成分及其所占比重。以剔除食品为例,在我国,食品支出占消费者消费总支出的比重超过1/3,如果直接予以剔除,尽管能够避免食品类暂时性冲击对物价指数的影响,但因该项目包含的信息量较大,直接剔除势必造成大量有用价格信息丢失。而且,从食品是否是中国整体CPI的长短期主导因素检验可知,食品价格既是中国CPI波动的短期主导因素,又是长期主导因素,剔除食品不可行。具体的处理办法应是,在数据资料可获取的前提下,我们尽可能细化分类项目,既要确保易受短期冲击、波动最为频繁的项目被剔除,同时也要保证核心通货膨胀率有足够的信息量。因此,我们需要对食品类项下的细分项目进行分析。

食品类项下涵盖很多的细分项目,并非所有的细分项目都受暂时性和非货币性因素的影响,且并非所有的细分项目都只是CPI波动的短期主导因素。因此在具体应用时,我们应从食品类细分项目入手。以食品类细分项目指数数据为例,2001年1月以来的数据可以划分为两个阶段,其中,2005年以前CPI的8大类价格指数数据中,食品类项下细分项目分为粮食、肉禽及其制品、蛋、水产品、鲜菜和鲜果6个分类。而2005年以后(含2005年)可获得的细分项目丰富性明显提高,包括粮食(大米、面粉)、淀粉、干豆类及豆制品、油脂、肉禽及其制品(猪肉、牛肉)、蛋(鲜蛋)、水产品、菜(鲜菜)、调味品、糖、茶及饮料(茶叶、饮料)、干鲜瓜果(鲜瓜果)、糕点饼干、液体乳及乳制品(巴氏杀菌奶或消毒奶、奶粉)、在外用膳食品、其他食品共16个分类。为了保持数据的可比性,我们分析2001年1月至2015年12月食品类下6个分类项目,包括:粮食(LS)、肉禽及其制品(RQ)、水产品(SCP)、蛋(DAN)、鲜菜(XC)和鲜果(XG)。

结合图3-3、表3-8和表3-9,我们可以很明显地看出我国食品及其分类价格指数的波动呈现出以下特征:

(1)食品(SP)价格波动幅度最大的分类价格指数为肉禽(RQ),该分类价格指数的标准差为13.189,极差为64.47。波动幅度最小的分类价格指数为水产品(SCP),该分类价格指数的标准差为5.776,极差为6.28。从图3-3可以看出粮食(LS)、肉禽(RQ)、蛋(DAN)和水产品(SCP)的价格走势与食品(SP)价格走势基本相同,但粮食(LS)、肉禽(RQ)和蛋(DAN)的波动幅度明显大于食品(SP),水产品(SCP)的波动幅度与食品(SP)大体相同。鲜菜(XC)和鲜果(XG)的波动频率大,与食品(SP)并不同步。从食品及其分类价格指数的相关性可以看出,粮食、肉禽、蛋和水产品与食品的相关系数较高,其中肉禽类最高,为0.9028;鲜菜和鲜果与食品的相关系数较低,其中鲜果最低,为0.0859。

(2)食品(SP)价格在2004年至2005年、2007年至2009年、2011年至2012年之间发生大幅度变动,主要是粮食、肉禽、蛋和水产品的价格波动导致的。2004年食品价格的上涨主要是由粮食价格上涨所致,2004年粮食(LS)价格比上年同期有大幅上涨,并且连续7个月涨幅超过130%,其中2004年4月更是高达133.9%。2007年至2009年食品(SP)价格大幅度上涨最主要的原因是肉禽价格,其中2007年8月高达149%,且在高位上持续运行12个月之久,这是极为罕见的。2011年至2012年食品(SP)价格上涨主要因素依然是食品中的肉禽、粮食、蛋和水产品,其中肉禽价格相比去年同期涨幅超过120%,这些都拉动了食品价格指数的上涨。

表3-8 食品及其分类价格指数统计量(2001.1-2015.12)

表3-9 食品及其分类价格指数的相关性

图3-3 食品及其细分项价格指数(2001.1-2015.12)

3.1.4.2 食品类子项价格指数是否是CPI的长短期主导因素检验

对协整系统中的各个变量进行长短期主导因素检验,首先需要待检验的变量之间存在协整关系,而进行协整分析,则要求各变量为同阶单整序列。前面我们已经检验了我国CPI的8大分类价格指数之间存在1个协整关系,下面我们对我国CPI中食品类下细分项价格指数进行单位根检验和协整检验。

(1)单位根检验

我们采用ADF检验对我国CPI中食品类下6个细分项价格指数进行单位根检验,检验结果见表3-10。表3-10中单位根检验形式为(C,T,L),其中,C和T分别代表截距项和趋势项(N表示无该项),L代表滞后阶数,这里滞后阶数由SIC准则确定。表3-10单位根检验结果中,原序列单位根检验的ADF统计量都大于5%临界值,我们认为食品类下6个细分项价格指数,在显著性水平为5%的条件下,都无法拒绝存在单位根的原假设,未通过单位根检验,因此,食品类下6个细分项价格指数的水平值均为非平稳序列,是I(1)过程。一阶差分后的序列单位根检验ADF统计量都小于5%临界值,我们认为一阶差分序列在显著性水平为5%的条件下,都可以拒绝存在单位根的原假设,通过单位根检验,因此,食品类下6个细分项价格指数的一阶差分序列均为平稳序列,是I(0)过程。

表3-10 食品类下6个细分项价格指数的单位根检验

(2)协整检验

因为我国CPI中食品类下6个细分项价格指数均为I(1)过程,所以可以对其进行协整关系检验。本文使用Johansen迹检验和最大特征值检验来检测我国CPI中食品类下6个细分项价格指数之间协整关系的个数。在进行Johansen协整检验之前,我们先采用AIC准则确定模型的最优滞后阶数,发现VAR的最优滞后阶数为2阶。由于食品类下6个细分项价格指数的水平值没有明显的线性趋势和二次趋势,我们的协整检验设定形式为水平值中不含常数项和时间趋势项,协整检验的结果见表3-11。从表3-11的协整检验结果可知,迹检验和最大特征值检验均在5%的显著性水平上拒绝“协整秩为4”的原假设,但是无法拒绝“协整秩为5”的原假设。因而可以确定我国CPI中食品类下6个细分项价格指数之间存在5个协整关系。

表3-11 Johansen协整检验

(3)食品类下细分项价格指数的长短期主导因素检验

由于我国CPI中食品类下6个细分项价格指数之间存在协整关系,因此,我们可以应用协整系统中长短期主导因素检验的原理,对食品项下细分项价格指数是否是CPI波动的长短期主导因素进行检验,检验结果见表3-12。

表3-12食品类下6个细分项价格指数是否是CPI的

长短期主导因素检验结果

食品类下6个细分项价格指数是否是CPI的长短期主导因素检验结果可以看出,粮食、水产品、蛋这3个分类价格指数既是我国CPI指数波动的长期主导因素,又是短期主导因素。肉禽、鲜菜、鲜果这3个分类价格指数只是我国CPI指数波动的短期主导因素,不是长期主导因素。

3.1.4.3 剔除食品类子项核心通货膨胀

我们在度量剔除食品类子项核心通货膨胀时,选择剔除肉禽、鲜菜、鲜果这3个分类价格指数,保留粮食、蛋、水产品这3个分类价格指数,再与CPI的其他7类分类价格指数一起构造剔除食品类子项核心通货膨胀指标(CPI_NF2)。我们将剔除食品核心通货膨胀(CPI_NF)、剔除食品类子项核心通货膨胀(CPI_NF2)和标题通货膨胀(CPI)一起展示在图3-4中。

图3-4给出了CPI、剔除食品核心通货膨胀(CPI_NF)以及剔除食品子项核心通货膨胀(CPI_NF2)的走势图,可见剔除食品核心通货膨胀(CPI_NF)和剔除食品子项核心通货膨胀(CPI_NF2)与CPI序列具有相同的走势,但核心通货膨胀的波动性较少。进一步分析图中的价格变化趋势,我们可以发现CPI在2003年至2005年、2007年至2009年和2011年至2012年之间波动幅度较大,其中2008年至2009年期间波动幅度最大,从2008年2月的108.7%快速下降到2009年7月的98.2%。而在这三段时期内,剔除食品核心通货膨胀(CPI_NF)和剔除食品子项核心通货膨胀(CPI_NF2)与CPI序列之间发生了较大幅度的偏离,而其他时间段,由于CPI序列比较平稳,波动幅度较小,剔除食品核心通货膨胀(CPI_NF)和剔除食品子项核心通货膨胀(CPI_NF2)与CPI的走势基本一致,三者之间的差异都在2%以内。

图3-4 CPI与剔除食品核心通货膨胀(CPI_NF)及剔除食品子项核心通货膨胀(CPI_NF2)

2003年至2005年CPI的波动主要是由于食品价格的波动导致,其中食品价格的上涨主要是由于鲜菜和粮食价格的上涨,其中鲜菜价格在2003年2月同比上涨150.7%,但是鲜菜价格变动不具有持续性,价格迅速发生逆转,到2004年3月份,鲜菜同比价格指数降为84.6%。粮食在2004年同比上涨幅度很大,尤其是在2004年4月涨幅高达133.9%。因此,剔除食品核心通货膨胀(CPI_NF)与CPI序列之间有较大幅度偏离,大约偏离4个百分点;而剔除食品类子项核心通货膨胀(CPI_NF2)与CPI序列具有相同的走势,偏离幅度在1个百分点左右。

2007年至2009年,从CPI序列看,这一区间发生了较严重的通货膨胀,通货膨胀最高时超过8%;但从剔除食品核心通货膨胀(CPI_NF)看,始终都未超过2%,物价基本平稳,这一期间导致CPI上涨最主要的原因是食品价格的上涨,尤其是肉禽类价格,其中猪肉价格连续12个月大幅上涨,最高时涨幅达149%。剔除食品类子项核心通货膨胀(CPI_NF2)介于剔除食品核心通货膨胀(CPI_NF)和标题通货膨胀(CPI)之间,最高时涨幅在4%左右,剔除食品类子项核心通货膨胀(CPI_NF2)保留了足够的信息以反映物价变动,有利于发现CPI序列中的长期趋势。

2011年至2012年CPI序列波动的主要原因仍然是由于食品价格的波动,其中,食品类中鲜菜和鲜果的波动幅度大而频繁,粮食的价格也有大幅度的上涨。CPI在这一区间最高时超过6%,出现较较严重的通货膨胀,但剔除食品核心通货膨胀(CPI_NF)在2%左右,而剔除食品类子项核心通货膨胀(CPI_NF2)在4%左右,介于剔除食品核心通货膨胀(CPI_NF)和标题通货膨胀(CPI)之间,这反映剔除食品类子项核心通货膨胀(CPI_NF2),既剔除了影响物价波动的短期因素,又较好地保留了反映物价变动中的长期趋势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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