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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的演进

时间:2022-07-2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学习财务管理之前,首先要对财务管理的产生和发展过程有一定的了解。该书是第一本论述财务理论的著作,它的出版标志着财务管理的正式产生。这一阶段中,筹资成为了当时财务管理的重要职能。企业外部环境的这些变化为财务管理提供了良好的机会,财务管理理论在这一阶段得到了很大发展。为此,财务管理的重要性也日益凸显。

学习财务管理之前,首先要对财务管理的产生和发展过程有一定的了解。只有了解了历史,才能更深入地了解它的内涵并学以致用。

一、财务管理的演进

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财务管理理论产生于20世纪初期,其演进经历了从产生、发展到不断完善的过程,大致有以下四个阶段。

1.理论形成阶段 (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

1897年,美国著名财务管理专家格林出版了 《公司理财》一书。该书是第一本论述财务理论的著作,它的出版标志着财务管理的正式产生。在这一时期,随着经济的发展,特别是金融业的兴起,生产和交换规模不断扩大,科学技术日益发展,股份公司蓬勃发展起来。为了满足当时经济发展的需要,企业要不断扩大规模,而扩大再生产需要大量资金投入,那么,企业通过哪些渠道可以取得资金?企业如何借助于普通股、债券和其他有价证券来筹集资金?这一阶段中,筹资成为了当时财务管理的重要职能。相应地,该时期理论研究主要关注负债和股东权益的管理,集中于外部筹资的方法,很少注重资产管理,以适应公司扩大经营规模的需要。

2.调整过渡阶段 (20世纪30~50年代)

在这一阶段,受全球性经济危机的影响,大量的企业倒闭,股价大跌,公司资金周转困难,企业生产不景气。在恶劣的环境下要维持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仅仅依靠筹集资金是不够的。相反,维持合理的资金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果才是公司生存的必要基础。与之相应,财务管理学开始把研究重点转向了如何维持企业的生存。例如,如何运用资金?如何维持偿债能力?如何加强现金和存货的管理?如何制定资本结构和股息政策等。显然,这一时期,财务管理开始注重资产管理,研究角度开始从企业外部转向企业内部,服务于企业内部决策的需要。

3.发展成熟阶段 (20世纪50年代末期到80年代)

随着世界经济的复苏,企业迅猛发展,无论是从产品到市场,还是从技术到管理,都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新局面,特别是跨国公司出现后,市场竞争更加激烈。企业外部环境的这些变化为财务管理提供了良好的机会,财务管理理论在这一阶段得到了很大发展。尤其是在20世纪50年代,F.Modigliani和M.Miller提出了MM理论;20世纪60年代,H.Markowitz,W.Sharp和J.Lintner提出了投资组合理论 (CAPM),E.Fama提出了市场有效性理论 (EMH)。这些理论共同奠定了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的理论基础。在这一时期,财务管理的研究方法也逐渐从描述性转向分析性,尤其是对风险和报酬之间关系、资本结构等重大问题的研究从定性转向了定量研究,并提出了许多融资、投资项目决策方法,财务管理已经不再是单纯的筹资管理,营运资金管理和投资管理等得到重视,现代财务管理理论初步形成。

4.不断深化阶段 (20世纪80年代以来)

在这一阶段,金融市场不断完善,大量新金融工具涌现,企业融资方式多样化,投资组合方式也日益完善,财务管理活动已经渗入到企业经营活动的方方面面。一般而言,金融工具的大量使用意味着企业面对的不确定性将增加,企业经营状况与市场利率通货膨胀、政府的宏观经济政策等之间的联系更为紧密。为此,财务管理的重要性也日益凸显。在这一阶段,因代理理论、信息不对称性理论等的发展,财务管理理论的内容得以进一步丰富。在这一时期,我国进行了众所周知的经济体制改革,现代企业制度和市场经济体系也随改革开放的步伐逐步得以确立和完善。顺应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发展的进程,在吸收国外现代财务管理理论的基础上,国内的财务管理理论也迅速发展,为财务管理理论增添了许多转轨经济背景下的新内容,并初步形成了适应我国企业实际状况的财务管理理论体系

二、企业的组织形式

企业是依法成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是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无论企业是以何种组织形式进行经营活动,都有一个共同的追求——实现股东财富最大化。企业的组织形式一般可以分为独资制、合伙制和公司制三种类型。

(一)独资企业

独资企业 (Sole Proprietorship)是一种比较古老的商业组织形式,也称为个人企业。顾名思义,它是由一个业主单独出资创立的企业。这是一种最简单的企业形式,也是规范程度最低的企业形式。从法律的角度来看,企业和业主是一体的,业主拥有企业的全部资产并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这也就意味着,如果企业在面临大量债务无力偿还时,业主将以其私人所拥有的财产来偿还债务。

独资企业所具有的优点主要为:

(1)创立成本低,易于成立。企业主可根据自己的意愿,向工商部门申请,按照企业设立的相关条例,办理相关的手续后即可营业。

(2)有一定的独立性,经营决策完全取决于业主。业主是企业的所有者也是经营者,业主在进行决策时,可以不受外人的影响,对企业所有的经营项目、营销手段和企业财务管理等实施完全控制,从而有利于抓住市场机会。

(3)利润归业主本人所有。独资企业一般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主体,不必缴纳企业所得税。由于企业主的个人资产和企业资产之间也没有明显的界限,在我国,独资企业的所得作为业主的个人所得交纳个人所得税。

企业的独资性决定了它必然存在一些局限性:

(1)企业寿命有限。独资企业与业主个人息息相关,而业主个人的生命是有限的,从而决定了独资企业寿命的有限性,一旦企业业主死亡,企业也将不复存在。

(2)资金来源有限,筹资渠道狭窄。由于独资企业仅依靠业主个人力量,而业主个人的财力、经营企业的能力和筹资能力都有一定的局限,难以大规模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特别是,如果业主做出不利于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决策,就有可能立刻为企业带来灭顶之灾,导致企业破产。

(3)业主对企业承担无限责任。这一无限责任意味着企业一旦资不抵债时,业主个人就必须对企业的全部债务负责,并承担无限赔偿责任。此外,独资企业的产权也很难转移,若将产权转移,也就意味着将整个企业出售给新的所有人,这也是独资企业最大的缺点。

(二)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 (Partnership)与独资企业类似,只是其业主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人组成。合伙企业是由各合伙人自愿合作、共同出资创立起来的经营实体。根据合伙人承担经济责任的不同,合伙企业又可以分为一般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除了业主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外,一般合伙企业与独资企业基本相同。一般合伙企业中,任何一个合伙人都可以代表企业,所有合伙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由于所有合伙人将共同分享企业收益,也需承担企业的损失,各合伙企业分享收益、承担损失的方法会在合伙协议里予以规定。当然,这个协议可以是不正规的口头协议,也可以是正式的书面协议,但一般多为正式的书面协议。

在有限合伙企业中,一般有一个或几个合伙人对企业负无限责任,而另一些不经常参加经营管理活动的合伙人只对企业承担一定的或有限的责任。这些负有限责任的合伙人所承担的损失,一般也只限于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出资。当然,各合伙人的权益和责任会在合伙协议中明确予以规定。在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等常常采取有限合伙企业的形式。

合伙企业的优缺点与独资企业的基本相同,一般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企业负无限责任,合伙企业的寿命取决于合伙人的寿命以及出售整个企业的愿望。合伙企业的所得需作为各合伙人的个人所得纳税,产权转移相对较为困难。

正是由于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都难以筹集大量资金,所有者对企业债务负无限责任,企业的寿命有限,而且所有权转让困难,导致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发展能力受到限制。为了适应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公司制企业应运而生。

(三)公司

公司 (Corporation)是以盈利为目的的 “法人”,拥有自然人所具有的权利、义务和权益。公司作为现代企业的组织形式,其最大的特点就是所有权和经营权相互分离,公司的所有者 (股东)不需亲自经营企业,而是雇用他人 (代理人)代表自己的利益行事,实现企业的经营目标。在这一组织形式下,股东和管理层是两个完全独立的群体,董事会由股东选举产生,管理层由董事会任命,并根据董事会的授权处理公司的日常事务。归根结底,股东掌握着整个公司的所有权。

在这一企业组织形式下,公司的所有者 (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现实中,公司进一步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两类。其中,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责任限于其出资,而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发行股票筹集资金,股东的责任也仅限于其所占股份的出资,但公司作为独立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正是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的这种特殊性,决定了公司制企业具有一些独特的优势:

(1)所有权 (股份)易于转让。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份金额相等。股份的持有者就是公司的所有者,股票与它代表的财产权有不可分离的关系。换言之,股东权利的转让也就是股票占有的转移,而股票可以在证券市场上自由转让。

(2)生命期无限。由于所有权转移相对容易,公司可以具有无限生命力。由于股东无需经过其他所有者的同意,可以自由地转让股份,因此公司不会因为所有者或者经营者的死亡而寿命终结。除非公司破产清算,否则,公司可以无限期经营下去。

(3)责任有限。公司股东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股东最大限度的损失仅限于他们的全部出资。

(4)融资能力强。由于公司可以发行股票吸收新的股东,股东的数量可以非常庞大,从而极大地增强了公司的筹资能力,为公司的发展提供了可能。

然而,公司这一组织形式也存在一些不足。比如,重复纳税。公司作为企业法人,须就其所得交纳企业所得税,而股东从公司税后利润中取得的股息还需交纳个人所得税。此外,公司的设立需按相关法律法规办理,设立手续烦琐,设立期间长,创建成本较高。特别是公司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会出现委托代理问题,其代理成本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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