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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企业所得税法改革效果的实证分析

时间:2022-07-2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新企业所得税法改革效果的实证分析_基于上市公司年和年报数据_公共财政评论新企业所得税法改革效果的实证分析 ——基于上市公司2007年和2008年报数据◎刘初旺摘 要:本文从沪深股市中选取了1189家上市公司为样本,通过计算出样本公司的有效税率,从而分析了样本公司2007年和2008年两个纳税年度的企业所得税负担的变化情况,从而验证2008年新企业所得税法改革的成效。用AETR2可以度量一个地区或者某个行业企业所得税改革的整体效果。

新企业所得税法改革效果的实证分析
——基于上市公司2007年和2008年报数据(1)

◎刘初旺

摘 要:本文从沪深股市中选取了1189家上市公司为样本,通过计算出样本公司的有效税率,从而分析了样本公司2007年和2008年两个纳税年度的企业所得税负担的变化情况,从而验证2008年新企业所得税法改革的成效。研究结果表明,新企业所得税法降低企业的总体企业所得税负担,但是实际降低的幅度不及法定税率下降水平,新企业所得税法缩小了地区间和行业间的税负差异,但是对不同行业的影响有所不同。

关键词:新企业所得税法;有效税率

一、研究背景及目的

我国新企业所得税法从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改革之初,新企业所得税法的改革目标设定为:“五个统一,两个过渡”,即统一税法并适用所有内、外资企业;统一并适当降低企业所得税税率;统一和规范税前扣除办法和标准;统一税收优惠,建立“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的新税收优惠体系;统一税收征收管理制度。并对部分特定区域实行过渡性优惠政策,对享受法定税收优惠的老企业实行过渡措施。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已经有两年多时间了,2008年是新企业所得税法汇算清缴的第一年,公司当年企业所得税缴纳的数据可以从年度报告中获得。新企业所得税法改革是否达到了预期的“五个统一,两个过渡”改变目标呢?特别是对于降低税率和建立以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这两项优惠政策的执行是否达到预期改革目的呢?这需要运用数据进行论证,本文试图从上市公司的年度报告中获得企业所得税数据验证改革的成效。从上市公司信息来看,按照wind数据库公布的沪深股市1768家上市公司数据计算,2007年法定税率平均为24.33%,2008年法定税率平均为19.39%,也就是法定平均税率下降4.94个百分点,但是实际法定税率则是由33%到25%下降了8个百分点,当然,上市公司税率比较复杂,2007年实际执行的母公司法定税率有33%、27%、24%、15%、、12%、10%、7.5%和免税等多种情况,2008年由于新旧优惠政策交替以及部分过渡期优惠政策的存在,所以上市公司母公司实际执行法定税率有25%、18%、15%、12.5%、10%、9%、7.5%以及免税。平均法定税率是将当年所有上市公司母公司的法定税率算术平均得出,所以,法定平均税率难以度量上市公司的所得税实际负担,这是因为,样本中亏损的、免税期公司也参与了平均计算,这样就降低了法定平均税率,而且法定税率没有考虑到税基和税额的优惠,况且很多上市公司下属子公司适用税率和母公司不一致,因此,仅用法定税率难以实际反映企业所得税改革的效果。所以本文选取沪深股市1189家上市公司2007年和2008年连续两个年度财务报告数据,运用有效税率(ETR)和平均有效税率(AETR)指标分析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2007年和2008年企业所得税负担的变化情况,从而间接论证新企业所得税法的改革成效。

二、研究方法及相关文献回顾

本文采用有效税率(ETR)方法来度量企业所得税负担。企业所得税的有效税率定义为上市公司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除以利润总额。计算公式为:

  ETR﹦所得税费用/利润总额    (1)

我国很多学者都曾运用这一研究方法进行过相关研究。王昉(1999)运用有效税率考察了525家上市公司1993-1997年平均有效税率,结果发现我国上市公司的实际所得税税率平均为16.07%,远远低于名义税负33%,文章指出上市公司16.07%的平均所得税负担并不重。王延明(2002)运用186家上市公司年报数据分析了法定税率变化对平均有效税率变化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法定税率变化对平均有效税率的影响只有法定税率变化的0.502。特别是,该项研究由1994-2000年时间跨度数据分析表明,降低上市公司法定税率对其平均有效税率的影响不明显,或者不同公司反映有所不同,但综合影响很小。按照这一结论推论,2008年我国法定企业所得税率由33%降为25%以后,上市公司平均有效税率应当维持不变或者只是略有下降,不会平均下降达到8%左右,最多下降只有4%左右(8%×0.502)。胡怡建(2008)运用这平均有效税率方法研究了在上海注册的118家上市公司税负水平,研究结果表明,两税合并改革对企业总体税负影响偏中性,新企业所得税法对上海的上市公司较少产生减轻税负作用。同时,又得出行业、内外资、浦东和浦西、高新技术和传统产业务差异反应有所不同。

有效税率(ETR)分析方法的优点有:第一,有效税率是企业所得税的综合负担率。它集中体现了税法的税率、税基、税额等优惠政策,而且还体现了税收征管的松紧度。第二,计算比较简单,易于获得数据。

在将ETR进行平均时,通常的方法是对每个公司的有效税率进行简单的算术平均,即如果用T1,T2,T3,…,Tn表示样本公司的所得税负担,用P1,P2,P3,…,Pn表示样本公司的利润总额,在计算全部样本、地区、行业的平均有效税率时,最常见的平均方法是:

AETR1﹦(ETR1+ETR2+ETR3+…+ETRn)/n

但是,我们也可以采取下面的方法对样本公司的有效税率进行地区间、行业间和全部样本的平均,即:

AETR2﹦(T1+T2+T3+…+Tn)/(P1+P2+P3+…+Pn

AETR2的含义是把全部样本视为同一个企业,然后,求出它们所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总和与利润总和之比,这样,求出来的平均有效税率就相当于是国家从上市公司的总体利润中拿走了多少,类似于计算GDP的宏观税负率一样。所以,AETR1是一个微观平均税负率,因为我们是把每个企业的有效税率进行简单的算术平均,这样少数上市公司有效税率偏低或者偏高就会拉动整个平均有效税率偏低或偏高,而且从以前的研究以及本文实际计算的数据来看,上市公司有效税率个体间差异较大,因此,本文提出用AETR2来度量地区或行业平均有效税率。用AETR2可以度量一个地区或者某个行业企业所得税改革的整体效果。以前的文献中,研究者所用方法基本上都是运用AETR1的平均方法,这对于揭示单个企业的负担变化是科学的,但是,用它来度量企业所得税改革的整体效果,则结果并不准确。在下面的研究中,我们对计算出来的每个上市公司的ETR进行地区间、行业间比较时,采用了这两种平均方法。

公式(1)中有效税率ETR的计算方法比较直观,但这种度量ETR的方法也有其缺点:第一,公司利润表中列示的所得税费用不能真实反映该公司的当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上市公司的年度报告从2007年起采用新会计准则核算,新会计准则中所得税会计核算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因此,按照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要求,资产或负债未来影响纳税的金额会在所得税费用中体现,而这并不是当期的真实所得税负担。第二,公司利润表中的利润总额也不能完整反映公司的应纳税的利润总额。原因:其一是利润总额中包括投资收益,而投资收益有两种可能,一是股息、红利所得,在原企业所得税政策下,母公司收到的股息、红利所得若属于非定期减免税且存在地区间税率差,则需要补缴企业所得税,而在新企业所得税法下只要符合一定条件可以免税;二是股权转让所得。这部分投资收益在新旧企业所得税法下都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其二是公司利润表中的利润总额减掉了公司当年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而2007年在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前,各项资产减值准备中只能扣除坏账准备,2008年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对于一般企业而言,所有的资产减值准备都不能税前扣除。因此,这一有效税率度量方法存在明显不足。

为了弥补有效税率计算的上述不足,我们采用修正的有效税率ETR2来度量,ETR2的计算公式为:

  ETR2﹦本期应纳所得税/(利润总额+各项资产准备)

    ﹦[所得税费用-(期末递延所得税负债-期初递延所得税负债)

     +(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

    ﹦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利润总额+各项准备金)(2)

在公式(2)中,我们没有减掉股息、红利所得,主要是考虑到很多上市公司合并报表中的股息、红利所得是利润总额的主要来源。本文通过选用沪深股市1189家样本上市公司的年度报告财务报表数据,通过计算这些样本公司2007和2008两个纳税年度的ETR、AETR1、AETR2和ETR2四种有效税率,通过对比改革前和改革后税率变化情况,来验证2008年我国企业所得税改革的成效。

三、数据选取及研究结果

从wind金融数据库中,我们以沪深股市中能获取2007年和2008年连续两年年报数据的公司为样本,并且按照研究需要,从中剔除掉下列公司:(1)2007年或2008年两年中有任何一年为亏损的公司。因为,亏损的公司不能进行企业所得税比较;(2)2007年或2008年两年中有任何一年所得税费用为负数的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进行所得税会计核算,所得税费用出现负数也正常,也并不代表该公司得到企业所得税退税;(3)2007年或2008年两年中有任何一年数据不全或数据异常的公司。如2008年新上市的公司,或进行过资产重组的公司,或者公司有效税率大于1的公司。经过这样的筛选,我们得到1189家上市公司年报数据,以此为样本,分析这些公司2007年和2008年两年的有效税率。

在这1189家上市公司中,2008年比2007年ETR上升的有467家,平均上升9.943%,2008年比2007年ETR下降的有722家,平均下降11.15%。2007年1189家样本上市公司AETR1为21.96%,2008年为20.03%,所以,AETR1平均下降了1.93个百分点,远不及法定税率由33%下降到25%的8个百分点。如果对ETR采用第二种加权平均方法,即将1189家上市公司所得税加总后除以利润总额加总,即计算AETR2,2007年为26.25%,2008年为21.12%,2008年比2007年下降了5.13个百分点,和AETR1相比,AETR2的下降就比较接近法定税率的下降水平。

另外,计算ETR2时,由于部分上市公司现金流量表中没有披露当年资产减值准备、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信息或信息不全,导致无法按公式(2)计算ETR2。在1189家样本公司中,能够按公式(2)计算ETR2的公司有1177家,但是计算以后发现,很多上市公司ETR2出现异常,异常情况包括ETR2为负数、等于0、大于50%等,有的公司ETR2甚至大于1,这些异常情况也值得另文研究。如果我们设定ETR2正常值区间范围为0~50%,这样,计算结果中ETR2异常的公司有90家,为了谨慎起见,我们在实际分析时剔除掉这90家公司数据,因此,参与ETR2分析的样本公司只有1087家。在这1087家公司中,2007年ETR2算术平均为19.35%,2008年ETR2算术平均为17.98%,这说明,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样本公司2008年的ETR2比2007年平均下降了1.37个百分点。这比用AETR1度量的下降幅度还要低。具体计算结果如表1、表2、表3、表4所示。

其中,表1是分地区列示,表2是分行业列示,表3是分东中西地区列示,表4是单独列出经济特区(2)

表1 2007 年和2008 年地区有效税率对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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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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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 2007 年和2008 年不同行业有效税率对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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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表2可以看出,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大多数行业总体税负水平都有所下降,但是农、林、牧、渔业AETR1和AETR2都有所上升,尽管在行业内部,这一行业的总体平均企业所得税负担是最低的。这说明,新企业所得税法在支持农、林、牧、渔业的优惠政策方面略显不足。采掘业、房地产业和金融、保险业的所得税负担下降最为明显,AETR1和AETR2分别平均下降了8~10个百分点。

表3 地区间2007 年和2008 年有效税率分东中西部计算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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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表3可以看出,我国企业所得税的负担情况还是呈现出中间高和东西低的格局。西部地区平均有效税率最低,中部最高。但新企业所得税改革后,中部的平均有效税率降低得最为明显,达到2个百分点。

表4 五个经济特区2007年和2008年有效税率计算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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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表4可以看出,五个经济特区总体上企业所得税呈现上升趋势,这主要是因为新企业所得税法对特区实行五年逐步过渡到25%税率水平政策。但是,也有个别特区有效税率出现下降。

为了分析2007年和2008年这两年,行业间和地区间企业所得税差异的变化情况,我们计算地区间、行业间AETR1、AETR2和ETR2的标准差。计算结果如表5和表6所示。

表5 不同地区2007年和2008年度有效税率标准差计算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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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表5可以看出,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我国地区间税负差异大大缩小。分省计算结果,从2007年到2008年AETR1的标准差由0.002057降为0.001403,而AETR2由0.003636降为0.001347。分东部地区、中部地区、西部地区计算结果显示,AETR1的标准差由0.001388降为0.00083,AETR2的标准差则由0.000778降为0.00029,ETR2标准差由0.00124降为0.000514,这说明新企业所得税改革的目标缩小地区间税负差异的目标已经基本实现。

表6 不同行业2007年度和2008年度有效税率标准差计算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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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表6可以看出,行业间的税负差距较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前也有所缩小。

四、主要研究结论及分析

第一关于新企业所得税法改革的减税效果。总体上减轻了公司的所得税负担,但是实际减税效果远不及法定税率的下降。按AETR1计算企业所得税平均下降了1.93个百分点;按AETR2计算,2008年比2007年下降了5.13个百分点;而按照ETR2计算,2008的ETR2比2007年平均下降了1.37个百分点。因为RTE2的平均方法是采用通常的算术平均,所以,本文认为,企业所得税税负整体下降近5个百分点更为接近事实。

第二关于实行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的新税收优惠政策的运行效果。从地区方面来看,不管是采用AETR1、AETR2还是ETR2计算,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地区间税收负担差异都有所缩小,因此,缩小地区间企业所得税差异的改革目标已基本实现。而且,中部地区税负下降较西部地区和东部地区尤为明显,而且改革以后,中部地区的企业所得税平均税负还是要略高于东部地区和西部地区,这和改革前情况一致。经济特区的企业所得税由于执行过渡期政策,因此,整体上呈现上升的趋势,但是也有下降的情形出现。从产业方面,产业间的税收负担差异也有所缩小,这可以从分产业计算的平均有效税率标准差缩小中看出。但是,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对不同行业的所得税负担变化有所不同,其中,采掘业、房地产业和金融、保险业这三个行业企业所得税平均下降水平最高,下降了4~6个百分点。但是,农、林、牧、渔业企业所得税负担不仅没有下降,反而上升。可能的原因是新旧企业所得税法下对农、林、牧、渔业企业的优惠方式有所改变,从而增加了这些企业的所得税负担。如仅对部分农产品初加工企业免税,而有些企业只能享受减半征税甚至完全征税待遇。

主要参考文献

1.胡怡建.两税合并对上海产业影响实证研究.上海财经大学学报,2008(1).

2.王昉.中国上市公司所得税税收负担问题研究.经济研究,1995(5).

3.王延明.上市公司所得税率变化的敏感性分析.经济研究,2002(9).

An Empirical Analysis of the Effectiveness of New Enterprise Income Tax Law reform
—Based on the Annual Reporta of Liated Companies in 2007 and 2008

Lin Chuwang

Abstract:This article selected listed 1189 companies from Shanghai and Shenzhen stock markets as sample,by calculating the sample’s effective tax rate to analyze the companies,income tax burden changes in the two tax years 2007-2008,which verifies the effectiveness of the reform of 2008 New Enterprise Income Tax Law The result shows that the new enterprise income tax law reduces the overall corporate tax burden,but the actual reduction is less than the decline of statutory tax rate in the rate level,the new enterprise income tax law reduces the differences of the tax burden between inter-regions and inter-industries,but the effects of industries are different.

Key words:New Enterprise Income Tax Law;Effective Tax Rate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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