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期货交易的有关规则

期货交易的有关规则

时间:2022-07-17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也就是说,是交易所对违规者的有关持仓实行平仓的一种强制措施。

三、期货交易的有关规则

1.保证金制度

在期货交易中,任何交易者必须按照其所买卖期货合约价值的一定比例(通常为5%~10%)缴纳保证金,作为其履行期货合约的财力担保,然后才能参与期货合约的买卖,并视价格变动情况确定是否追加资金,这就是保证金制度,所交纳的资金就是保证金。

2.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

即对每笔交易当天进行清算。当保证金不足时,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及时追加保证金,或是对所持有的期货合约进行平仓至满足保证金规定要求为止。

3.涨跌停板制度

涨跌停板制度,又称每日价格的最大波动限制,即指期货合约在每一个交易日中的交易价格波动不得高于或低于规定的涨跌幅度,超过该涨跌幅度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不能成交。例如,一般状况下大豆合约的涨跌停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4%,橡胶合约的涨跌停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3%。

4.持仓限额制度

持仓限额制度是期货交易所为防范操纵市场价格的行为,防止期货市场风险过度集中于少数投资者,对会员及客户的持仓实行限制的制度。超过限额,交易所可规定强行平仓或提高保证金比例。例如:目前1号大豆一般月份合约单边持仓大于10万手时,经纪会员该合约持仓限额不得大于单边持仓的20%,非经纪会员该合约持仓限额不得大于单边持仓的10%,客户该合约持仓限额不得大于单边持仓的5%; 1号大豆一般月份合约单边持仓小于或等于10万手时,经纪会员该合约持仓限额为2万手,非经纪会员该合约持仓限额为1万手,客户该合约持仓限额为5000手。

5.大户报告制度

当会员或客户某品种持仓合约的投机头寸达到交易所对其规定的投机头寸持仓限量80%以上时,会员或客户应向交易所报告其资金情况、头寸情况等,客户需通过经纪会员报告。例如:当1号大豆某月份合约单边持仓为20万手时,某经纪会员该合约单边持仓超过20万手×5%×80%= 8000手时,需向交易所报告其资金情况、头寸情况等。

6.强行平仓制度

强行平仓制度是指当会员或客户的交易保证金不足并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足,或者当会员或客户的持仓量超出规定的限额时,或者当会员或客户违规时,交易所为防止风险进一步扩大,实行强行平仓制度。也就是说,是交易所对违规者的有关持仓实行平仓的一种强制措施。例如:某交易者保证金账户内拥有价值20万元的期货合约,但由于亏损,其账户内资金已不足20万元,而且交易者在规定时间内未补足资金或平掉部分合约,交易所为防止风险进一步扩大,可以对其合约实行强行平仓。

7.套期保值制度

指现货相关企业根据其参与现货市场交易情况,需要在期货市场规避风险的,提出申请并经过交易所批准的套期保值者,将不受持仓限制制度所规定的持仓限量的限制。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