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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导向型考评方法

时间:2022-07-0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在绩效管理的实践活动中,人们设计出一些偏重考评员工行为的方法,对员工为有效完成工作所必须具有的行为进行界定。由于这种方法强调的是选择具有代表最好或最差行为表现的典型和关键性活动事例,作为考评的内容和标准,因此,一旦考核评价的关键事件选定了,其具体方法也就确定了。发生频率过高或过低的工作行为不能选取作为评定项目。

在绩效管理的实践活动中,人们设计出一些偏重考评员工行为的方法,对员工为有效完成工作所必须具有的行为进行界定。其主要内容是首先利用各种技术,对员工的工作行为加以界定,然后根据员工在多大程度上显示出了这些行为作出评价。常用的考评方法有以下五种。

一、关键事件法

关键事件法也称重要事件法。在某些工作领域内,员工在完成工作任务过程中,有效的工作行为导致了成功,无效的工作行为导致失败。重要事件法的设计者将这些有效或无效的工作行为称之为“关键事件”,考评者要记录和观察这些关键事件,因为它们通常描述了员工的行为以及工作行为发生的具体背景条件。这样,在评定一个员工的工作行为时,就可以利用关键事件作为考评的指标和衡量的尺度。

关键事件法对事不对人,以事实为依据,考评者不仅要注重对行为本身的评价,还要考虑行为的情境,可以用来向员工提供明确的信息,使他们知道自己在哪些方面做得比较好,而又在哪些方面做得不好。例如,一名保险公司的推销员,有利的重要事件的记录是“以最快的速度和热诚的方式反映客户的不满”。而不利的重要事件的记载是“当获得保险订单之后,对客户的反映置之不理,甚至有欺骗行为”。重要事件法考评的内容是下属特定的行为,而不是他的品质和个性特征,如忠诚性、亲和力、果断性和依赖性等。

由于这种方法强调的是选择具有代表最好或最差行为表现的典型和关键性活动事例,作为考评的内容和标准,因此,一旦考核评价的关键事件选定了,其具体方法也就确定了。

采用本方法有较大的时间跨度,因此可与年度、季度计划的制订与贯彻实施紧密地结合在一起。本方法可以有效弥补其他方法的不足,为其他考评方法提供依据和参考,其主要特点是为考评者提供了客观的事实依据;考评的内容不是员工的短期表现,而是一年内整体表现,具有较大的时间跨度,可以贯穿考评期的始终;以事实为根据,保存了动态的关键事件记录,可以全面了解下属是如何消除不良绩效、如何改进和提高绩效的。关键事件法的缺点是关键事件的记录和观察费时费力;能作定性分析,不能作定量分析;不能具体区分工作行为的重要性程度,很难使用该方法在员工之间进行比较。

二、行为锚定等级评价法

行为锚定等级评价法也称行为定位法、行为决定性等级量表法或行为定位等级法。这一方法是关键事件法的进一步拓展和应用。它将关键事件和等级评价有效地结合在一起,通过一张行为等级评价表,如表4-5、表4-6所示,可以发现,在同一绩效维度中存在着一系列的行为,每种行为分别表示这一维度中的一种特定绩效水平,将绩效按等级量化,可使考评结果更有效、更公平。其具体工作步骤如下。

第一步:进行岗位分析,获取本岗位的关键事件,由其主管人员作出明确简洁的描述。

第二步:建立绩效评价等级,一般为5~9级,将关键事件归并为若干绩效指标,并给出确切定义。

第三步:由另一组管理人员对关键事件作出重新分配,将它们归入最合适的绩效要素及指标中,确定关键事件的最终位置,并确定出绩效考评指标体系。

第四步:审核绩效考评指标等级划分的正确性,由第二组人员将绩效指标中包含的重要事件,从优到差、从高到低进行排列。

第五步:建立行为锚定法的考评体系。

行为锚定等级评价法设计和实施的费用高,比许多考评方法费时费力,但是它的优点还是比较明显的,主要有:①对员工绩效的考量更加精确。由于参与本方法设计的人员众多,对本岗位熟悉,专业技术性强,所以精确度更高。②绩效考评标准更加明确。评定量表上的等级尺度是与行为表现的具体文字描述一一对应的,或者说通过行为表述锚定评定等级,使考评标准更加明确。③具有良好的反馈功能。评定量表上的行为描述可以为反馈提供更多必要的信息。④具有良好的连贯性和较高的信度。使用本方法是对被考评者使用同样的量表,对同一个对象进行不同时间段的考评,能够明显提高考评的连贯性和可靠性。⑤考评维度清晰,各绩效要素相对独立性强,有利于综合评价判断。

表4-5 行为锚定等级评价法(BARS)示例1:员工在工作中的行为表现考评表

表4-6 行为锚定等级评价法(BARS)示例2:销售营业部经理管理绩效考评表

三、行为观察法

行为观察法也称行为观察评价法、行为观察量表法、行为观察量表评价法。行为观察法是在关键事件法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与行为锚定等级评价法大体接近,只是在量表的结构上有所不同。本方法不是首先确定工作行为处于何种水平上,而是确认员工某种行为出现的概率,它要求评定者根据某一工作行为发生频率或次数的多少来对被评定者打分,如从不(1分)、偶尔(2分)、有时(3分)、经常(4分)、总是(5分)。既可以对不同工作行为的评定分数相加得到一个总分数,也可以按照对工作绩效的重要性程度赋予工作行为不同的权重,经加权后再相加得到总分。总分可以作为不同员工之间进行比较的依据。发生频率过高或过低的工作行为不能选取作为评定项目。

行为观察量表法克服了关键事件法不能量化、不可比以及不能区分工作行为重要性的缺点,但是编制一份行为观察量表较为费时费力,同时,完全从行为发生的频率考评员工,可能会使考评者和员工双方忽略行为过程的结果,见表4-7。

表4-7 行为观察量表示例

资料来源:唐军.现代人事心理学[M].北京: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97.

四、加权选择量表法

本方法是行为量表法的另一种表现形式。其具体形式是用一系列形容性或描述性的语句,说明员工的各种具体的工作行为和表现,并将这些语句分别列入量表中,作为考评者评定的依据。在打分时,如果考评者认为被考评者的行为表现符合量表中所列出的项目就做上记号,如打“√”或者打“×”,见表4-8、表4-9。

表4-8 加权选择量表法示例1

表4-9 加权选择量表法示例2

加权选择量表法的具体设计方法如下:

(1)通过工作岗位调查和分析,采集涉及本岗位人员有效或无效行为表现的资料,并用简洁的语言作出描述。

(2)对每一个行为项目进行多等级(一般为5~9个等级)评判,合并同类项目,删去缺乏一致性和代表性的事项。

(3)求出各个保留项目评判分的加权平均数,将其作为该项目等级分值。

加权选择量表法具有打分容易,核算简单,便于反馈等优点,其主要缺陷是适用范围较小,采用本方法时,需要根据具体岗位的工作内容,设计不同内容的加权选择考评量表。

五、强迫选择法

强迫选择法也称强制选择业绩法,它是一种行为导向型的客观考评方法。在强迫选择法中,考评者必须从3~4个描述员工某一方面行为表现的项目中选择一项(有时选两项)内容作为单项考评结果。考评者可能会发现所有的选项都描述员工的绩效,不过他只能从中选出一个或两个最能描述员工行为表现的项目。与一般评级量表的方式不同,本方法在各个项目中对所列举的工作行为表现,由于谨慎地使用了中性描述语句,使考评参与者对该工作表现是积极的还是消极的认知是模糊的。因此,考评者不知道下属员工的考评结果是高或低,还是一般。采用强迫选择法可以避免考评者的趋中倾向、过宽倾向、晕轮效应或其他常见的偏误。如表4-10所示,强迫选择法不但可用来考评特殊工作行为表现,也可适用于组织更宽泛的不同类别人员的绩效描述与考评。与其他评级量表法一样,强迫选择法同样是一种定量化考评方法。

强迫选择法在使用过程中,往往容易使考评者试图揣测哪些描述是积极的,哪些描述是消极的。此外,本方法难以在组织人力资源开发方面发挥作用,因为考评者完成考评工作填写考评表格以后,将其交给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或直接上级,最终的考评结果不会反馈给员工个人。

表4-10 强迫选择法举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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