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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贸易补贴的定义与讨论

时间:2022-06-27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1.服务贸易补贴的定义与分类贸易补贴是指国家政府或者公共机构采取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向本国出口企业提供现金补贴或者财政优惠政策,以降低企业出口成本从而提高其竞争力。而为了防止一国的服务贸易补贴政策而对其他国家产生的贸易扭曲作用是当前WTO谈判的核心问题之一。服务贸易补贴与货物贸易补贴所涉及的“领土”概念有所不同。

1.服务贸易补贴的定义与分类

贸易补贴是指国家政府或者公共机构采取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向本国出口企业提供现金补贴或者财政优惠政策,以降低企业出口成本从而提高其竞争力。据此,WTO秘书处曾参照WTO《补贴和反补贴措施协议》的有关条款提出6种服务补贴措施,基本为各成员方所接受,它们是:直接拨款、优惠信贷和担保、股权注入、税收优惠、对投入品的免税及自由贸易区政策、其他补贴方式等。而在实践中,服务补贴还包括对基础性服务贸易部门的随意性、临时性补贴、特定部门的补贴、鼓励购买国内商品(服务)的补贴、消费补贴等方式(Ahuja,2005)。[3]

应当指出的是,在研究中,我们必须要严格区分服务业补贴与服务贸易补贴两者之间的区别,而在许多文献中,对于上述两个概念通常会混淆。国家对所有部门实施的政策,其中一部分政策会影响到服务贸易,如图4.1的外圈A,这是GATS协议所覆盖的内容;其中的一个子集B涉及到专门对服务业的补贴政策;最内圈C为会扭曲贸易与投资的对服务业补贴政策。

图4.1 服务补贴相关政策的关系

服务业补贴的原因,可能是由于本国服务业发展落后、服务企业或部门出现问题或危机[4]、部分服务业具有较大的外部性、能提高社会整体福利等;而服务贸易补贴的主要原因在于提升本国服务业的国际竞争力、增加服务出口额或通过补贴增加国内服务的供给,从而减少从国外相关服务的进口,或者吸引国外资金向本国服务业进行的投资等。据此,服务贸易补贴可以划分为加强出口补贴、进口替代补贴和投资转移补贴等3种类型(Abugattus,2002)。因此,服务业补贴与服务贸易补贴两者之间的主要区别在于服务补贴并不一定会引起“跨界影响”,而服务贸易补贴会对国外服务的生产和消费产生影响。而为了防止一国的服务贸易补贴政策而对其他国家产生的贸易扭曲作用是当前WTO谈判的核心问题之一。[5]

另外,有学者认为,鉴于货物贸易是通过跨越国境的形式来实现的,因而可以将补贴划分为出口补贴和国内补贴,但在服务贸易领域,由于存在着多种提供模式,而在这些模式下,在提供补贴的国家境内同样会发生贸易扭曲的情况,因此,货物贸易领域中出口补贴和国内补贴的划分,在服务贸易领域并不适用。

2.服务贸易补贴与4种提供模式

与货物贸易只通过跨境交付一种提供模式实现交易不同,服务贸易可通过4种方式提供:(1)跨境交付。指从一国境内向另一国境内提供服务,服务者和消费者都不需要流动出境,实际流动的只是服务,这类贸易并不涉及人员的流动,如电讯、邮政和金融等服务(模式1);(2)境外消费。指在一国境内向其他国家的消费者提供服务,其他国家的消费者作为旅游者、留学生或病人等前往服务提供者境内进行服务消费。一般是通过服务的消费者的跨境流动来实现的,诸如参观博物馆和风景点是境外消费的常例,而非居民的医疗和境外学习也属于此种提供方式的范畴。此外,境外船只维修等服务也包括在内(模式2);(3)商业存在,指一个国家通过在另一个国家境内建立商业机构(如附属企业、子公司或代表处等)提供服务,如建立外资服务业企业(金融机构、会计事务所、维修中心、研发中心等)从而向东道国境内提供服务(模式3);(4)自然人流动。指一个国家的个人在另一个国家境内以自然人存在的形式向当地提供服务,通过服务提供者的过境流动来实现,如外籍教师、律师、艺术家等在另一国境内提供服务(模式4)。

(1)通过4种提供模式的服务出口补贴政策。

模式1:A国政府给予本国跨国公司外国子公司服务收入的税收减免;根据本国居民给外国提供软件出口服务的收入比例,政府给予税收减免政策;国际海运服务收入的税收优惠政策。

模式2:政府根据旅游公司带入的外国游人数量而给予的现金补贴;为吸引外国学生到本国私人教育部门学习而设置的基金。

模式3:对服务公司向外国直接投资的税收优惠政策;对在国外进行的建设项目的税收豁免。

模式4:对通过以自由人的形式在国外取得的服务收入实施收入税豁免。

(2)4种服务贸易补贴提供模式所涉及的“领土”概念。

服务贸易补贴与货物贸易补贴所涉及的“领土”概念有所不同。在货物贸易补贴情况下,一种货物生产得到了A国补贴,然后该货物在A国国内进行生产,并且A国居民没有消费掉的货物最终出口到其他国家,由其他国家的居民分别在他们各自领土内消费掉。而对于服务贸易补贴而言,它所涉及的“领土”概念包含4种提供模式:

模式1:例如A国向位于其领土内的一家电信企业提供补贴(税收减让或直接资金支付),该电信企业可以以更低的服务价格向外国提供其移动电话或互联网服务,这与货物贸易补贴相类似。

模式2:例如A国向位于其领土内的一个本国旅馆提供了补贴,旅馆由此可以降低价格以提高竞争力,而到A国旅游的外国游人因此增加了对此旅馆的消费,同时减少了在A国开设的其他外国旅馆的消费,这也可以算作是一种贸易扭曲行为,[6]此时,服务的生产与消费都发生在补贴国。

模式3:假设A国提供补贴,支持本国服务公司在B国设立子公司,就可以认为A国的补贴政策对B国领土内的服务提供行为产生影响;或者跨国公司在东道国建立服务子公司,子公司受到了东道国的补贴,而这种待遇在母国自由市场上并不能够获得。

模式4:例如印度给予一名印度电脑程序员一项补贴,然后该程序员到美国为美国公司提供服务,这与货物领域的典型情况相反——产品并不是在印度领土内生产的,至少部分生产程序发生在授予补贴的国家领土之外。

通过上述比较,我们可以得出如下结论:服务贸易补贴给服务公司带来的利益并不必然局限在补贴国领土内的自由市场上无法获得的东西。例如,因为印度可以为呆在美国的电脑程序员支付部分旅馆花费。[7]而且,上述4种补贴方式扭曲的贸易表现也有所不同。

3.服务贸易补贴的政治经济分析

图4.2描述了服务出口补贴的效应。在局部均衡条件下,S与D分别代表本地市场的服务供给与需求曲线。给予服务出口公司补贴将会导致从国外进口价格(Pw)下降到Ps,而本地市场的服务价格也必将降到同样的Ps水平。因此,消费者剩余将会增加a+b+c+d的面积,而生产者剩余将会减少a部分的面积。在这种情况下,受损的当地服务生产商(不出口)将会游说政府实施反补贴政策来寻求保护。假如反补贴政策是成功的话,将会对进口服务品征收关税c。因此,这种反补贴政策将会消除出口补贴对贸易的促进影响。

图4.2 服务贸易补贴的经济学分析

目前,发展中国家正向处于较高价值链的服务生产移动,假如服务贸易遵循货物贸易发展规律的话,它们很有可能在具有比较优势的服务部门与提供模式上逐渐赶上发达国家;而发达国家向本国服务部门提供的补贴无疑会抑制发展中国家服务贸易的增长(正如在发达国家所实施的农业补贴一样),从而会抑制发展中国家比较优势的发挥。因此,通过彼此协商,对服务贸易补贴进行规制成为了必不可少的程序之一。而这样的规制政策,除了对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增长有帮助外,通过对不正当补贴行为的控制,也同时会对环境保护起到正面作用。[8]在多边区域协定谈判中,很多发展中国家认为,如果发达国家不对本国的服务补贴政策赋予更大透明度和规制政策的话,它们将不同意开放本国的服务市场,这个主题对于在特定服务业已经形成竞争优势的国家和地区而言尤为激烈,如巴西、智利等。总的来说,发展中国家的服务贸易补贴政策会受到自身金融能力有限的限制,同时发达国家相类似的政策也会减弱或扭曲它们的政策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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