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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制综合改革

时间:2022-06-1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19 体制综合改革2007年,全省上下认真落实国家和湖北省委、湖北省政府关于深化改革的部署,妥善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着力推进农村综合改革、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以及社会事业领域等改革,力求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有新突破,全省各项改革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积极进展。三是国有农场综合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四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全面推开。

19 体制综合改革

2007年,全省上下认真落实国家和湖北省委、湖北省政府关于深化改革的部署,妥善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着力推进农村综合改革、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以及社会事业领域等改革,力求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有新突破,全省各项改革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积极进展。

19.1 2007年经济体制各项改革主要进展情况及主要成效

(一)农村综合改革稳步推进

一是进一步完善农村公益性服务“以钱养事”新机制。2007年湖北省委、湖北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的意见》、《关于巩固完善农村公益性服务“以钱养事”新机制的若干意见》等重要政策性文件,省财政按每个农业人口10元的标准对乡镇农村公益性事业进行补助,安排“以钱养事”的经费达到4亿多元。二是进一步完善“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从去年起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农村中小学实行“两免一补”,使全省1.5万所农村中小学校的600多万学生受益。省级财政继续落实8800万元专项资金,对29个扶贫开发重点县和部分困难县市农村中小学校给予公用经费补助,农民子女上学难、上学贵的问题基本得到解决。三是国有农场综合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农工种田负担大幅度减轻,惠农补贴政策和财政转移支付资金落实到位,实行了属地管理,精简了机构,分流了人员,移交中小学、公安派出所、法庭等社会管理职能,农场职工参保续保情况良好,较好地实现了农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四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全面推开。2007年是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全面启动的第一年,按照《湖北省委、湖北省政府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试行意见》(鄂政发〔2006〕2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要求,京山、南漳、公安、宜都、赤壁、通山等6个省级试点县市改革正在稳步推进,较好地完成了试点任务。各市州和大部分县市(区)也在办好试点基础上全面铺开。五是农村金融改革取得积极进展。作为全国首批六个试点省(区)之一,银行业市场准入制度改革试点成效显著。4月以来,我省先后有仙桃北农商、咸丰常农商、嘉鱼吴江、汇丰曾都、大冶国开等七个村镇银行正式挂牌营业。六是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不断深化。适时启动了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继续对种粮农民实行粮食直接补贴的政策,粮食直接补贴资金实现了“一折通”发放。积极培育多元化的粮食市场主体,鼓励各类具有资质的市场主体从事粮食收购和经营活动,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的环境。目前,全省已批准颁发《粮食收购许可证》3963家,其中:国有粮食企业862家(包括购销企业、加工企业和储备库),占21.76%;其他经济组织和法人1127家,占28.43%;个体工商户1974家,占49.81%,全省已经形成粮食市场主体多元化的格局。七是水管体制改革进展顺利。全省555家水管单位已经基本完成改革任务的有383家,占总数的69%。其中:9家省管和4家省市共管单位全部完成改革任务并通过省级验收;16家省级试点单位有11家完成改革任务并通过省级验收。此外,城中村、城郊村、园中村产权制度创新试点工作已经展开,国有农牧渔良种场税费改革工作全面启动。

(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步伐加快

一是政府职能加快转变。全省上下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着重抓好体制和法制环境建设,继续开展了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规范和政府规章清理工作,推进了政企、政事、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进一步改进了机关工作作风,提高了办事效率。二是电子政务建设成效显著。省政府将电子政务建设,纳入了政府目标管理,目前正着手建立长效管理运行机制。省政府门户网站实行管办分离后,网站服务功能和公众互动程度明显提升,开通了“在线沟通”和“网上信访”,社会用户访问量大幅提高。三是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的范围和内容进一步扩大。目前省直以及各市州相关部门共120多家开通了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全省从省到乡四级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136万多人的编制情况,以及惠农补贴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财政项目资金140亿元全面上网。

(三)国有企业和市政公用事业改革取得新进展

“三个一批”战略的收尾工作顺利推进。省属重点企业改制重组取得积极进展,省工建总改制正在加紧推进,5家企业的重组基本完成,10家企业通过了职工安置方案。省直党政机关自办企业或经济实体的脱钩和改制工作正在顺利实施。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着力抓好列入国家四年规划的31户企业关闭破产项目审核和组织实施工作。进一步完善了国资监管体制和监管方式,国资监管引入激励机制,省能源集团等22家国企负责人与省国资委签订了经营业绩责任书,22家国企负责人的薪酬将直接与经营业绩挂钩。

市政公用事业改革逐步推开。通过打破垄断、引入竞争机制,开放了市政、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等非经营性设施的日常养护作业市场,对供水、供气等市场化发育程度较高的行业实行特许经营。目前,襄樊、宜昌、荆门、十堰等城市基本实现了环卫、绿化养护作业市场化运作,全省实行股份制改造、特许经营等形式改革的市政公用企业40家,共引进社会资金38亿元。在全国率先实行排污费征收机制改革,出台了《湖北省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将过去“排污费由环保部门负责核定和征收”,改为“环保部门核定,地税部门负责征收”;将“环保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模式,改为“环保开票,税务代收,银行入库,财政统管”,较好地解决了排污费征收难的问题。

(四)文化体制改革进展顺利

全省认真组织实施《湖北省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全面推进省直综合性试点单位、综合性试点地区和市州试点单位的文化体制改革。经营性文化单位的转企改制和资源整合工作取得新进展,湖北日报传媒集团、长江出版集团、省广电总台、今古传奇报刊集团等国有文化集团按照事企分开、宣传业务与经营业务“两分开”的原则,新投资注册了一批新的文化企业,进一步延伸了产业链,整合了资源,调整了结构,培育了新的经济增长点,产业优势和品牌优势得到了进一步巩固和发挥,形成了以《湖北日报》为代表的党报品牌、以《楚天都市报》《楚天金报》为代表的都市报品牌,以《知音》《特别关注》为代表的期刊品牌等9类文化品牌。在改革体制的同时,文化单位内部机制创新同步推进,以劳动、人事、收入分配为核心内容的三项制度改革逐步铺开,极大地调动了员工的积极性,增强了文化事业的活力。采用全新的市场机制成功举办第八届中国艺术节。此外,还完善了配套措施,建立了“湖北省扶持优势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为我省文化产业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基础。全省教育书刊发行系统脱钩划转工作已顺利完成,教育系统书刊发行社划转到湖北长江出版传媒集团。

(五)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不断深化

建立健全就业再就业目标考核奖惩制度,全面推行问责制;继续抓好再就业扶持政策的落实,完善就业再就业资金管理制度,使资金使用结构更趋合理,政策效应更加明显。全省落实社保补贴9.37亿元,培训补贴4.02亿元,职介补贴1.08亿元,公益性岗位补贴2.72亿元。

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健全,城乡特殊困难群体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加快,对弱势群体的救助保障力度进一步加大。从3月1日开始,全省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平均上调25%以上,最高达每月406元,失业人员医疗补助金也随之调高;5月初,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联合出台了对十万困难农户劳动力转移就业、城镇十万困难人员再就业提供就业援助的具体措施;7月1日,全省农村低保工作启动,110万农村特困救助对象(人均纯收入低于693元)与城市困难群众一样享受这项惠民政策的补助(补助标准为人均30 元/月);针对猪肉等副食品价格上涨情况,7月底省政府决定对全省低保家庭发放一次性价格补贴30元,并从8月开始至年底,对城市低保对象生活补助每人每月增加不低于15元;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制度进一步完善,省政府出台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参加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我省145万名城镇低保人员年底前全部纳入惠民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工作在孝感、武汉、荆门相继展开。

(六)财政体制改革推向深入

一是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管理改革。启用了基础数据库和项目库系统编制2008年省直部门预算,进一步提高省直部门预算编制质量,降低预算编制成本,提升了预算编制管理水平;开展规范县(市)部门预算调研及试点,通过摸清县直部门公用经费实际支出水平,结合财力可能,探索规范县(市)公用经费编制方法。二是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向纵深发展。省市县三级8049个一级预算单位全部实施改革,一级预算单位改革面为100%;全省纳入改革的预算单位达到17849个,占预算单位总数的86%。乡镇国库集中支付改革采取“一级政府一级财政”和“乡财县管乡用”两种模式全面展开。根据《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实行公务卡结算方式实施方案》和《湖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实行公务卡结算方式管理办法》,全省按照先省直后市县、先一级单位后基层单位、先试点后推开的步骤,对行政事业单位公务支出实施了公务卡结算方式改革。全省共有11家商业银行发行了银联标准公务卡,省直有130多个预算单位实行了公务卡结算。三是深入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2007年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批复面达到100%,省级编制政府采购预算18.96亿元,增长89.6%。全面推行政府采购资金的财政直接支付制度,全省各级政府采购资金直接支付率达到80%以上。扩大工程类和服务类商品政府采购试点范围,部分市县将项目资金、专项资金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四是继续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部门(单位)的执收执罚行为,所有收入纳入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范畴,全面实施收缴分离、罚缴分离,实现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达标。全面规范省直单位政府非税收入的收缴工作,开展了省直单位非税收入计划的审核工作,使部门非税收入计划与部门预算的编制、执行有机对接,正式启动省直单位政府非税收入收缴改革试点。五是继续完善省管县财政体制。将县(市)调整和完善分税制财政体制省集中增量返还政策延期至2008年。继续对市(州)本级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给予激励性转移支付,对部分困难市本级给予政策性转移支付,以进一步加大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力度。鼓励市(州)本级发展城市经济,以缓解实行省管县(市)财政体制后部分市本级存在的财政困难。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正在逐步扩大,基层财政保障能力有所增强。

(七)深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2007年,全省共查处各类经济违法违章案件11.1万件,案值11.46亿元,案件数同比增长1.16%,案值增长2.26%。一是重点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把食品安全监管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的重中之重,出台了《湖北省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及时制发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工作规范》、《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工作规范(试行)》和《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暂行规定》等配套文件,坚持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落实层级监管责任与辖区监管责任相结合,推进食品经营主体自律建设与规范流通环节经营秩序相结合,突出重点区域、重点问题、重点市场和重点品种,实行食品安全“一季一主题一整治”,重点日常消费食品“一季一跟踪一监测”,先后组织开展了节日食品市场整治、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申诉和举报2664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47.9万元。二是深入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把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和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起来,坚持防惩并举,不断加大市场监管力度,提高市场监管能力。共立案查处商业贿赂案件283件,案值4066万元。三是严厉打击传销。开展了打击“拉人头”传销集中执法行动,有效遏制了“拉人头”传销活动在我省蔓延。共取缔传销窝点场所461个,涉案人员9506人次,立案查处传销案件37件。四是积极开展打假维权执法行动。先后组织开展了与知名企业联手打假维权执法行动、打击“傍名牌”专项执法行动和反欺诈、树诚信百日执法行动,以假冒知名企业注册商标,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等违法行为为重点,共立案查处侵犯知名企业合法权益案件226件,案值459万元。五是深入开展反垄断工作。进一步加大了对供电、供水、供气、邮政、石油(石化)企业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垄断性行业强制交易、强制服务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有效遏止了垄断性行业利用独占地位限制竞争、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全省共立案查处公用企业及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限制竞争案件21件,案值2234万元。

(八)征地制度改革不断深入

一是依法提高了征地补偿标准。根据国土资源部下发《关于开展制订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5〕144号)要求,全省各地用地报批材料中的征地补偿标准,都严格执行了经省政府同意上报国土资源部审查的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依法提高了征地补偿标准。二是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在用地审批过程中,对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不落实、没有按规定履行征地报批前有关程序的,一律不予报批征地。积极推行征地补偿安置费用一次性直接拨付到被征地村组和农户的银行账户,采取留地安置、养老保险和社保安置等做法,进一步健全对被征地农民的妥善安置的长效机制,保障重点项目用地需求。三是严格征地程序。对征地具体事项特别是征地面积、补偿标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方案及费用筹集办法等,严格履行告知、确认、听证程序,充分尊重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申诉权。

此外,国家批准武汉城市圈为全国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企业上市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今年我省有两家公司在深交所挂牌上市。教育、卫生、体育和交通等领域改革也取得了积极进展。

19.2 2007年经济体制改革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007年,虽然湖北省经济体制改革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明显成效,但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省改革在推进中还存在诸多的困难和问题。

(一)公共财政尚未建立,公共服务体系尚不健全

如在城市广大群众急需的廉租房不能提供,经济适用房极为紧俏;在农村综合改革中,全省建立“以钱养事”机制时有的单位、有的地方对“以钱养事”认识不到位、制度不健全、政策不配套、资金不落实。对农村公益服务的经费投入,不同程度存在“上进下退、上进下占、上进下挪”的现象,严重影响了农村改革的实效。

(二)国企改革遗留问题较大

由于企业人员安置、资产和债务处置、社会保障等所需资金的筹集难度大,政策难以落实,部分国有企业改制中还有不少遗留问题需要解决;国有企业整体发展水平还不高,部分国有大中型企业股权结构单一,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出资人不到位,经营者的约束机制未形成,企业做大做强的动力尚显不足。

(三)社会事业体制改革明显滞后

就业、收入分配制度和社会保障体系不够完善。就业形势依然严峻,公共就业服务制度不够完善;收入分配不公的问题突出,不同行业、地区、社会成员之间收入悬殊,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拉大;社会保障覆盖面不够宽,保障水平低,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滞后。医疗卫生科技等领域体制改革进展比较缓慢。

(四)总体上改革的统筹协调职能难以发挥作用

现在改革进入攻坚阶段,目前面临的主要是一些涉及面宽、触及利益层次深、配套性强、风险较大的改革,改革到了真正啃“硬骨头”的时期。改革任务往往分布于各个部门,而部门利益大多又在不断强化,给改革平添了难度。省政府每年提出的改革任务未纳入目标责任考核范围,缺乏监督检查和考核激励机制。特别是现行的经济体制改革联席会议越来越虚,仅成为情况通报会,站在全省的角度进行改革的总体指导和统筹协调职能难以发挥。

19.3 关于2008年全省经济体制改革主要目标和任务

200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构建和谐湖北的重要一年,适逢改革开放三十周年。我们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毫不动摇地坚持改革方向,坚持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农村经济体制、国有企业、社会事业等领域改革和扎实推进武汉城市圈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为重点,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着力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逐步形成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机制和体制。

(一)加快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

1.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继续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规范行政行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减少和规范现有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减少收费项目,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运行的干预。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进一步加强各级政府电子政务建设,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切实做好政府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

2.继续推进依法行政。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全面实施“五五”普法规划,进一步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全面推行行政问责制,不断促进依法治省工作。

3.深化投资体制改革。按国家总体部署,适时调整完善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目录,改进和健全核准、备案制度,进一步明确企业投资主体地位。制定出台政府投资体制改革相关配套文件,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行为。

4.大力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继续完善省管县财政管理体制,加大对财政困难县乡的支持力度。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实行综合预算管理,建立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相互制衡的管理机制,完善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评价体系。深化国库集中收付改革,扩大国库集中收付的覆盖面。完善政府采购制度,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加强政府采购全过程监管。进一步推进收支两条线改革,完善非税收入配套政策和制度,加强财政票据管理。继续推进政府收支分类改革,逐步建立科学规范的政府收支体系。

(二)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1.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继续巩固和完善“以钱养事”新机制,按照人事相宜、精简效能、控制总量、优化结构的原则,合理确定各行业农村公益性服务岗位,完善合同,规范管理,切实保证“以钱养事”资金落实到位。切实做好延伸派驻机构改革,规范机构设置,理顺工作关系。继续完善农业直接补贴制度。进一步加强土地流转规范管理和服务,全面建立起合同管理制度和土地流转登记备案制度,促进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继续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进一步扩大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

2.稳步推进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科学界定县乡政府事权和支出责任,逐步调整和完善县乡财政体制,大力推行“乡财县管乡用”的管理方式,完善县对乡镇转移支付制度,逐步增加转移支付规模,不断提高乡镇财政保障水平。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探索建立农村公益事业投入新机制。

3.加强涉农收费监管,建立健全农民负担监管长效机制。坚持和完善减轻农民负担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的工作责任制,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专项治理部门责任制,建立健全减轻农民负担各相关部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形成农民负担监管工作的强大合力,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继续开展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试点工作,为化解其他公益性债务积累经验。

4.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继续办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严格执行政策,严格登记发证,做到群众或基层组织无异议。抓好林业要素市场建设及林业管理体制改革等,认真落实配套措施。力争到2008年各县市集体林地确权发证率达到80%以上,到2009年全面完成集体林权改革确权发证任务,初步建立产权归属清晰、经营主体到位、责权划分明确、利益保障严格、流转规范有序、服务监管有效的现代林业产权制度。

5.继续深化粮棉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国有粮食企业重组和产权制度改革,切实加强粮食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妥善处置和逐步消化粮食财务挂账,妥善处理国有粮食企业人员分流安置问题。积极培育多种粮食市场主体,健全粮食收购市场准入制度,加快粮食市场体系建设,加强粮食现代物流和仓储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探索切实有效的产销衔接机制。继续推进棉花质量检验体制改革,完善棉花市场体系,落实棉种补贴政策,探索发展棉花产业化经营,建立棉花产业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三)进一步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探索公有制多种有效实现形式

1.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继续抓好“三个一批”战略收尾工作,确保“三个一批”企业的改制重组全部到位。大力推进省属企业改革重组和省直企业脱钩改制工作。抓好国有中小企业改制收尾工作,妥善解决好改制过程中的遗留问题。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着力抓好政策性关闭破产的组织实施工作。加快推进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发展壮大一批优势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引入市场竞争机制,继续推进城市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公共交通等市政公用事业改革进程。

2.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监管方式。进一步加快政企分开和政资分开步伐,完善国资监管组织体系和规章制度体系。加强出资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工作,积极稳妥地探索股权激励等中长期激励方式。强化国有企业产权管理,规范产权转让行为,完善国有资本合理流动机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加快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开展预算编制试点,提高国有资本的运营效率。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快经理人员的市场化选聘、激励与约束的步伐。继续对国有独资企业和国有独资公司实行外派监事会制度,形成有效的权力制衡机制。

3.继续改善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体制环境。进一步清理和修订限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放宽和规范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在市场准入、财政税收、信用担保和融资等方面政策措施。按规定落实非公有制企业在投资、税收、土地使用和对外贸易等方面与其他企业享受同等待遇。完善对非公有制经济的社会服务体系,构建产学研合作平台、融资担保平台和教育培训平台。

(四)推进社会事业体制改革,推动建设和谐湖北

1.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继续推进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加强对垄断行业的收入分配监管。完善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进一步完善工资保证金制度,在建筑、交通、水利、铁路工程等劳动密集型行业全面推广工资保证金制度。全面建立工资支付重点监控制度和欠薪报告制度。完善工资按月支付办法,规范工资支付行为。

2.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继续推进做实企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继续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继续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健全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完善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积极推进进城务工人员参加大病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大幅提高建筑、矿山、化工等高危行业工伤保险参保率。切实做好武汉、孝感、荆门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做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制度衔接,着力解决关闭破产的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等困难人群的医疗保障问题。全面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进一步提高筹资和保障水平。

3.加快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卫生行业监管,引导资源合理流向,建立和完善医疗质量保障及持续改进机制,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加强惠民医院建设,积极开展“医药分开”试点工作,逐步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全面推进农村卫生改革,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体系建设。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决定》,切实加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构建以社区为基础的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深化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

4.深化教育体制改革。继续深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今年起我省将实施城乡中小学生全免学杂费、农村中小学生全免课本费的政策。坚持公共教育资源向农村、贫困地区倾斜,逐步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确保按时足额发放教师工资。深化职业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行业、企业、学校共同参与的机制,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办学模式,优化职业教育结构和布局。进一步深化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规范高等教育办学行为。坚持鼓励、扶持和规范并重,引导民办教育健康发展。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加强学校收费监管,严肃查处各种教育收费违规行为。建立健全有效的教育资助体系,做好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进一步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

5.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继续完善、落实扶持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文化产业、激励文化创新等方面的政策。进一步培育文化主体,做大做强国有文化集团,引导民营文化企业加快发展,加快做好经营性文化单位的转企和改制工作。积极支持知音传媒、新华印务、新华书店集团等文化企业早日上市融资。加强文化市场管理,逐步推进文化综合执法改革,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

6.大力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完善鼓励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的市场环境和激励机制。进一步加快应用开发类科研机构企业化转制步伐,激发科研机构创新活力。启动社会公益类科研机构改革试点,加快建立现代科研院所制度。落实支持省属科研机构转制的政策,按国家有关规定延长转制科研机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尽快完成省属开发类科研院所转改制工作。建立财政科技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推动产学研有机结合,保障重大科技专项顺利实施。

(五)大力发展要素市场,进一步完善现代市场体系

1.大力发展要素市场。大力发展资本市场,着力培育上市后备资源,争取有3~5家企业上市融资;指导并推进全省上市公司重组,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实现再融资;推进产业投资基金试点,扩大企业债券发行规模。加快建立统一、规范、有序的产权交易市场。加快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建设,继续清理对农民进城务工的不合理限制政策和乱收费,建立健全进城务工人员劳动权益保障制度,逐步实现劳动力的合理有序流动。规范发展土地市场,继续完善经营性土地出让制度,规范协议出让行为;继续推进集体建设用地制度改革,规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进入市场;建立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长效机制。大力发展科技市场,依法保护智力成果,推动科技成果商品化、产业化。

2.继续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推动建立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长效机制。坚决打击无照经营、制假售假、商业欺诈、传销、偷逃骗税、不正当竞争和侵犯知识产权行为,依法维护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行业信用记录,推动行业信用建设。研究建立信用共享制度,促进政府各部门公开信用信息。加快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覆盖全省的企业信用信息共享机制,继续大力推行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工作。加快行业协会和各类中介机构管理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各类自律组织在市场经济中的积极作用。打破行政性垄断和地区封锁,清理分割市场的政策性文件,制定保护和促进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

(六)建立健全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机制,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1.健全资源环境价格形成机制。继续深化电价形成机制改革,全面落实差别电价、小火电降价、脱硫加价政策,建立有利于节能减排的电价机制。调整销售电价分类及结构,基本实现商业与一般工业同价。认真落实《湖北省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省政府〔2007〕310号令),进一步完善排污费由环保部门核定、地税部门负责征收的方式。全面征收污水处理费,限期将污水处理费标准提高到补偿成本、合理盈利的水平。完善环境监测预警与环境监察体系,建立健全突发性重大环境事件预防与应急处理机制。

2.健全节能减排体制机制。严格执行节能减排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实行节能减排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建立并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发布重点行业节能技术推广项目,强化和完善重大节能减排技术推广和应用机制。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节能奖励资金,切实加大节能减排投入,采取以奖代补等方式和强制政府采购政策,支持重点节能工程、污水管网、污染减排监管体系等建设。继续完善多元化的节能环保投融资机制和高效节能环保产品推广的财政激励机制。建立落后产能退出机制,安排和争取资金支持淘汰落后产能。尽快出台《排污权交易管理办法》,进一步做好我省排污权交易平台建设,积极推动企业开展排污权交易。

(七)深化涉外经济体制改革,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

继续推进口岸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推进电子口岸和“大通关”建设,提高通关效率和信息化管理水平,促进贸易便利化。贯彻实施新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完善外商投资管理体制,进一步简化外商投资核准程序,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的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和规范企业对外投资合作的意见》,落实企业境外投资自主权,支持有实力、守信用的各种所有制企业“走出去”。抓好以海员培训外派为重点的劳务输出工作,积极推动湖北省企业联合开展对外工程承包,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到境外投资办厂和开发利用国外资源。

(八)全力抓好建设武汉城市圈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工作,发挥试点的带动示范作用

国家批准武汉城市圈为全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是国家从改革全局和战略的高度作出的又一重大决策,是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重大战略部署,是中央赋予湖北的一项光荣而艰巨的政治任务,是湖北及武汉城市圈实现又好又快发展面临的重大历史机遇。为了切实组织完成好这项试点任务,不辜负党中央、国务院的重托和期望,一是建立健全建设武汉城市圈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领导机制。省里将成立高规格的试点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城市圈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立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做好试点的统筹协调指导工作。武汉市及其他8市政府作为试验区改革试点的主体,也将组建专门的工作机构,做好改革试点的实施工作。二是尽快组织编制综合配套改革实施方案。我们将在国家有关部门的指导和支持下,充分学习借鉴兄弟省市推进综合配套改革的经验和做法,集中各方力量和智慧,尽快组织制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实施方案,报国家有关部门并经国务院审批后实施。三是切实研究做好今年需要率先启动突破的重点改革工作。根据省领导强调的“要从观念更新入手,着眼于体制机制创新,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大胆试验,率先突破”的要求,我们将大力倡导实践第一的观念,会同圈内9市、各有关部门共同努力,不等不靠深入推进各项工作,力求在围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推进城市圈“五个一体化”,特别是关系民生的重点领域改革创造条件率先启动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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