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垄断优势理论的两个核心是什么

时间:2022-06-1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由于上述障碍和干扰的存在严重阻碍了国际贸易的顺利进行,减少了贸易带来的益处,从而导致企业利用自己所拥有的垄断优势通过对外直接投资参与国际市场。垄断优势理论研究的对象只是实力雄厚、具有明显垄断优势的美国跨国公司。根据该理论,没有垄断优势的企业无法进行对外直接投资。另外,垄断优势理论也无法解释产品出口、技术转让与对外直接投资三种参与国际经济活动的适用条件。

第三节 垄断优势理论

垄断优势理论(Monopolistic Advantage Theory)又称所有权优势理论或公司特有优势理论,它是最早研究对外直接投资独立理论,这一理论主要是回答一家外国企业的分支机构为什么能够与当地企业进行有效的竞争,并能长期生存和发展下去。

垄断优势理论产生于20世纪60年代初,在这以前基本上没有独立的对外直接投资理论。1960年美国学者海默(Stephen Hymer)在他的博士论文中提出了以垄断优势来解释对外直接投资的理论。该理论后来经过其导师金德尔伯格(Kindleberger)的补充而加以完善。

垄断优势理论总结出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两个条件:一是企业必须要拥有垄断优势,以抵消其在与东道国企业竞争中的不利因素;二是市场不完全性的存在,即“结构性市场非完美性理论”。

海默在研究美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工业部门构成时,发现直接投资和垄断的工业部门结构有关,美国从事对外直接投资的企业主要集中在具有独特优势的少数部门。美国企业走向国际化的主要动机是为了充分利用自己独占性的生产要素优势,以谋取高额利润。所谓独占性的生产要素是指企业所具有的各种优势,这些优势具体表现在技术先进、规模经济、管理技能、资金实力、销售渠道等方面。海默认为,其他国家的对外直接投资也与部门的垄断程度较高有关。

此外,海默还分析了产品和生产要素市场的不完全性对对外直接投资的影响。他指出,在市场完全的情况下,国际贸易应该是企业参与国际市场惟一方式,企业将根据比较利益原则从事进出口活动。但在现实生活中,市场往往是不完全的。所谓市场的不完全性指的是市场上存在着不完全竞争,不完全竞争问题主要表现为四个方面:即商品市场的不完全竞争;要素市场的不完全竞争;规模经济所造成的不完全竞争;经济制度与经济政策所造成的不完全竞争。例如:关税和非关税壁垒的存在,少数卖主或买主能够凭借控制产量或购买量来影响市场价格决定的现象的存在,政府对价格和利润的管制等等。产品和生产要素市场的不完全性为对外直接投资打开大门。由于上述障碍和干扰的存在严重阻碍了国际贸易的顺利进行,减少了贸易带来的益处,从而导致企业利用自己所拥有的垄断优势通过对外直接投资参与国际市场。

垄断优势理论突破了国际间资本流动导致对外直接投资的传统贸易理论的框架,突出了知识资产和技术优势在形成跨国公司中的重要作用。因此,垄断优势理论在20世纪60—70年代中期,对西方学者产生了较为深刻的影响。垄断优势理论从理论上开创了以对外直接投资为对象的新研究领域,

但是,垄断优势也存在着明显的局限性。垄断优势理论研究的对象只是实力雄厚、具有明显垄断优势的美国跨国公司。根据该理论,没有垄断优势的企业无法进行对外直接投资。而20世纪80年代以来,没有垄断优势的发展中国家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的兴起,则对此理论提出了质疑。另外,垄断优势理论也无法解释产品出口、技术转让与对外直接投资三种参与国际经济活动的适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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