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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的调控机制及其在大都市区治理中的应用

时间:2022-06-1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2.3.1 治理的调控机制及其在大都市区治理中的应用当前在区域治理模式划分上,国内外学术界普遍采纳让-皮埃尔定义的四种城市治理模式,即管理模式、社团模式、支持增长模式、福利模式。为了更好地揭示不同模式的内在特点与本质,笔者认为,可以根据调控机制的不同,将大都市区的治理分为不同的模式。

2.3.1 治理的调控机制及其在大都市区治理中的应用

当前在区域治理模式划分上,国内外学术界普遍采纳让-皮埃尔(Jon-Pierre)定义的四种城市治理模式,即管理模式(Managerial)、社团模式(Corporatist)、支持增长模式(Pro-growth)、福利模式(Welfare)。[35]而且还有学者对这四种模式在中国的适用性进行探讨,认为这四种模式都存在一定的缺陷,将西方城市治理模式照搬到中国的实践是极为不妥的。[36]有学者以这些模式为基础,对中国进行实证研究,认为目前中国城市治理主要以福利模式和支持增长模式为主,相应机制尚未完善且相互之间缺乏有机协调的结合;中国城市治理应进一步完善与运作管理模式和社团模式,同时加强多种治理模式的交互与整合。[37]虽然以上的四种模式具有一定的科学性,但划分的标准过于模糊,并没有揭示不同模式之间的本质区别。

为了更好地揭示不同模式的内在特点与本质,笔者认为,可以根据调控机制的不同,将大都市区的治理分为不同的模式。

雷-盖勒(Partrick Le Galès)认为存在三种典型的理想化的规制(Regulation)方式,即政府(State)规制、市场规制和合作/互惠规制:[38](1)在政府结构产生冲突的地方,政府规制(有时也称为科层制或政治规制)配置资源和协调行动和团体,这类的规制采用统治和控制以及裁决的能力,特定的大型、科层制结构化的组织也满足这一要求,在这样的组织中,权力是主要的流动力量,尽管有时是非正式的;(2)市场规制,自从资本主义出现后,这类规制就已在组织供给和需求之间的交换、通过价格的调整(有时是通过数量的调整)等方面扮演日益重要的角色;(3)合作/互惠的规制(有时称之为通过社会或政治交换的规制)基于价值和规范,基于共同的界定,基于信任关系。

罗德斯(R.A.W.Rhodes)认为治理作为配置和协调资源的方式,除了可以通过自上而下等级体系进行调控之外,还可以借助市场机制自组织的网络。因此,根据调控机制的不同,可以将治理分为三种不同的模式,即科层模式、市场模式和网络模式(如表2.1所示)。[39]对比雷-盖勒和罗德斯的三种调控模式,我们不难发现,实际上二者是一致的。

表2.1 不同治理调控机制的特征

资料来源:R.A.W.Rhodes.Foreword:Governance and Networks.In:Gerry Stoker ed.The New Management of British Local Governance.London:MacMillan Press Ltd.,1999:xvii

和以上的治理不同模式相对应,我们也可以根据调控机制的不同,将大都市区治理分为三种模式:集权化科层模式、分权化的市场模式和组织间的网络模式。不同模式的集权程度和主要特征如图2.1所示,纵轴代表权力集权化程度,横轴代表市场化程度。当然很少有治理的模式处在任何一个极端,通常的模式是在这些极端之间摆动,在科层制中也有市场机制的活动空间,而市场化也有一定的科层制结构。

图2.1 基于调控机制的大都市区治理模式划分

从理论上说,以上三种大都市区治理模式实际上也与三大主要的大都市区治理理论相对应:传统区域主义以建立正式集权的大都市政府为政策目标,“公共选择”学派主张以市场机制来解决大都市问题,新区域主义主张以网络化区域合作结构来对大都市区进行治理。这也是本文后面章节所要重点阐述的内容。

实际上我们所说的三种区域治理模式与荷兰学者拉姆博特·范·德·莱恩(Lambert van der Laan)的三种城市系统模式相近。[40]他根据荷兰的大都市人口分布和流量特征,将大都市区城市系统分为三种类型(如图2.2所示)。

第一种类型是以中心城市为圆点与郊区城镇组成的传统等级分布的空间结构,人口流动的重点在于中心镇和市,主要存在于城市化水平较低和边缘的地区。第二种类型是在更低层次呈现弱等级化(Dehierarchicization),也就是地方多节点结构,在这一结构中,虽然科层制依然占据主导地位,但是地方层次、水平的非节点的流动显著增加,而且这些流动变得越来越对称,这样的空间模式主要分布在海牙和鹿特丹。第三种类型是区域多节点网络结构,在这一结构中,除了地方层次出现多节点化的结构之外,区域层次上也出现日常城市系统(Daily Urban System)的融合,不仅在地区层次产生对称的流动,而且在日常城市系统之间对称的相互交往也出现了,于是形成了一个网络状的物流、人流和资金流的区域经济格局。阿姆斯特丹是这类结构的典型代表。

从发展的角度来看,这三种类型也可以看作是大都市区发展的三个阶段,不同的阶段主要取决于经济结构的变化,但社会和人口因素在其中也起着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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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2 三种城市系统类型

资料来源:Van Der Laan,L.Changing Urban Systems:An Empirical Analysis at two Spatial Levels.Regional Studies,1998,32(3):235—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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