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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都市区治理在中国的重要意义

时间:2022-06-1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6.1.1 重要性:大都市区治理在中国的重要意义对于城市化加速进行而政治经济体制处于转型和完善时期的中国而言,大都市区治理具有更加深刻的政治和经济意义。通过大都市区治理,协调大都市区内各主体的利益冲突,将有利于实现区域经济的和谐,进而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贡献。

6.1.1 重要性:大都市区治理在中国的重要意义

对于城市化加速进行而政治经济体制处于转型和完善时期的中国而言,大都市区治理具有更加深刻的政治和经济意义。

第一,中国的市场经济体制正在走向成熟和完善,未来继续坚定地走改革道路是中国经济发展的必由之路。改革开放之后,以分权化为特征的政治经济体制改革使得地方政府作为一级利益主体的地位得以确认和强化,各级地方政府为了争取有限的公共资源,一方面竭尽所能向上级机构争取优惠政策,千方百计吸收投资和贷款,另一方面对同级政府展开激烈乃至残酷的恶性竞争,导致以重复建设、产业结构趋同、原料和能源大战以及市场分割和地方保护主义等为特征的区域经济冲突不断。应该说,这些区域经济冲突和问题是在改革过程中必然出现的现象,而且必须通过进一步的深化改革来加以解决。因此,不断加强和完善区域管理体制,以求协调区域经济关系,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无疑将是摆在中国政府面前的重要任务。

第二,中国即将进入城市化社会。按照库兹涅茨的观点,城市化与工业化密切联系。在工业化初期,城市化水平缓慢上升;在工业化中期,城市化水平加速上升;在工业化后期,城市化水平增速又趋于平缓。从实践上看,纵观世界各国城市化的历史过程,我们可以发现,各国城市化发展基本符合库兹涅茨的观点,大体都表现为“S”型,即由慢到快、由快到慢,直至停滞不前的曲线发展过程,是典型的“否定之否定”三阶段(如图6.1所示)。从中国城市化进程来看,目前正处于城市化加速进行的第二阶段的初期。1995年前后,中国城市化水平就已经迈过了30%的第二阶段的门槛,到了2005年,城市化水平更是达到42.99%,[1]10年间城市化水平的年均增长率保持在1%以上。如果以城市化水平达到50%为进入城市化社会的标志,按照当前的增长速度,那么在未来的10年时间内,中国必然进入城市化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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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1 城市化发展的“S”模型

第三,中国若干重要区域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愈发显著。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实行非均衡的区域经济发展战略,东部沿海部分区域充分发挥区位、经济基础、政策优惠等便利条件,率先发展起来,成为带动中国经济发展的增长极。如今,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以及京津冀等区域在中心城市的带动下,迅速崛起一大批中小城市,成为经济发展、城市化水平较高的大都市区。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地方利益的膨胀,都市区范围内的恶性竞争和矛盾冲突也日益加剧,成为阻碍大都市区协调快速发展的绊脚石。因此,城市化加速进行的背景下,加强对都市区域的协调与治理,对中国区域经济和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第四,制度环境和管理模式一直是影响我国区域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现阶段,计划经济管理模式的残余,即传统的政府单一纵向管理机制仍然主导我国行政管理,同时各级地方政府行政管理中的地方保护主义倾向加重,生产要素在各地区和城乡之间以及城市之间的市场化流动仍面临不少人为障碍。在这种宏观管理机制下,基于市场机制的区域经济比较优势不能充分实现,影响区域空间结构的合理演化,从而制约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和城市化总体进程及其综合效益的实现。因此,结合国家深化改革的步伐重新构建一个合理、有效的区域治理系统,对保障我国生产要素市场的健康发展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第五,以治理理念构建大都市区管理模式,是未来中国协调区域经济发展的可行方案。国家在“十一五”规划中明确提出“坚持实施推进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鼓励东部地区率先发展的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健全区域协调互动机制,形成合理的区域发展格局”。由此可见,国家已经将健全区域协调机制提升到一个重要的高度,而用治理理念来构建新的区域协调机制无疑是一种切实可行的选择。此外,国家“十一五”规划中还明确提出以主体功能区的形式因地制宜地进行区域开发。在推进主体功能区开发模式的过程中,必然会涉及中央、地方、企业、公共组织和居民等多方主体的利益问题,因此,通过治理构建的区域管理和协调机制为这些利益的协商和解决提供了很好的途径。

第六,以治理理念来协调区域经济发展,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可持续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内容。对于区域的可持续发展而言,包括地方政府、公共机构和组织、企业和私人等在内的多方主体是区域可持续发展的最直接的参与者和感受者,对保护所在区域的生态环境、实现协调可持续发展最有发言权。而通过区域治理让区域内的多方利益主体参与区域的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等事务的决策和实施,将更有利于制定切合区域实际的决策。此外,区域经济的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通过大都市区治理,协调大都市区内各主体的利益冲突,将有利于实现区域经济的和谐,进而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贡献。

总而言之,进入21世纪之后,经济全球化和信息技术革命等推动了社会各个领域的变革:[2]新的社会参与形式,政府职能的分散化和民营化,重建社区,重新定义公民属性,从实用的观点对待国家及其与社会的关系的非机构化,司法多样化,重新发现地方区域,各层次治理的新关系形式,公民社会采取主动行动建设国际公共舞台等。所有这些实际的革新逐渐形成体系,有助于确定新的治理框架。而以民主、合作伙伴关系为特征的治理理念对大都市区作用的再发现,预示着大都市区在21世纪将成为调节社会经济的重要主体,这并不意味着治理理念下将诞生新的行政机构,而是发展运作的工具和有效的机制,使得大都市区在整体上更好地管理集体的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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