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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间原产地规则协调的评价

时间:2022-06-0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四、APEC内部FTA间原产地规则协调的评价第一,APEC肯定了原产地规则协调的重要意义,所订立的《示范条款》基本包含了原产地规则条款应覆盖的主要领域,协调的内容是全面和综合性的。由于APEC绝大多数为WTO成员,因此,多边贸易谈判中关于优惠性原产地规则的进展将直接影响APEC各成员的FTA/RTA政策。

四、APEC内部FTA间原产地规则协调的评价

第一,APEC肯定了原产地规则协调的重要意义,所订立的《示范条款》基本包含了原产地规则条款应覆盖的主要领域,协调的内容是全面和综合性的。原产地规则与标准的协调涉及内容多,范围广,技术性强,因此难度很大。APEC《示范条款》基本上全面覆盖了FTA/RTA原产地规则协调的主要领域,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和实用性,为其他区域组织及多边贸易体系中有关原产地规则的协调与谈判提供了范例,同时也对成员间在FTA/RTA谈判中解决原产地规则问题提供了重要参考。

第二,APEC关于FTA/RTA中原产地规则的示范条款仅对原产地规则相关章节的内容进行了原则性规定,没有就具体标准与认定方法确定更加深入细致的标准,在谈判实践中仍然缺乏可操作性。示范条款没有明确建议成员判断产品的实质性改变时应采用关税分类改变标准还是地区价值含量标准,也没有就地区价值含量的具体比例做出明确的说明,此外,关于地区价值含量的累积方法应采用双边、斜边还是完全标准等诸多重要问题也没有明确的建议。这表明,到目前为止,APEC对FTA/RTA的协调仍然只局限于对协定内容领域的规范,《示范条款》只是采用问题清单的形式列示了应达成协定的主要问题,却没有解决问题的明确建议与方法,在实质上缺乏协调力度。各FTA/RTA原产地规则的最终标准仍然主要取决于谈判各方的力量博弈。

第三,APEC内部FTA/RTA原产地规则的未来协调将受到多边贸易谈判中优惠原产地规则领域谈判进展的影响。由于APEC绝大多数为WTO成员,因此,多边贸易谈判中关于优惠性原产地规则的进展将直接影响APEC各成员的FTA/RTA政策。如果多边领域进展顺利,则有可能极大地推进APEC成员在内部FTA/RTA问题上的协调积极性,为解决复杂的原产地规则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第四,各FTA/RTA间原产地规则的协调力度及效果还将受到APEC运行机制改革的影响。若该组织的机制化程度有所加强,或在FTAAP问题上进展顺利,则原产地规则在整个区域层面上的协调也将更加积极有力;否则,在APEC未来走向不明的条件下,各主要成员很可能率先采取内部协调政策,即通过单边行动,逐渐努力调整和统一自己所参与的FTA/RTA的原产地标准,以降低成本。在此情况下,地区主要成员可能会利用自身的政治经济影响在新协定的谈判中迫使对手接受自己的原产地规则标准,并因此而在地区内形成聚集效应,可能围绕主要国家分别出现几种不同的原产地规则体系。小国将有可能被迫接受不同大国的原产地规则体系,从而使自己的规则体系更加复杂化,协调成本不断提高。而此时再进行整个地区层面协调的难度将会进一步提高。因此,建议APEC应尽早明确未来自由贸易合作的发展方向,并尽快加大在原产地规则领域的协调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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