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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美原产地规则

时间:2022-07-0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北美自由贸易区是当今世界上最大的自由贸易集团。1994年1 月1日,该协定正式生效,同时也宣告了北美自由贸易区的成立。北美原产地规则是当今国际上最具影响力的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规则模式之一。所谓“北美原产地规则”,是指以《北美自由贸易协定》中的原产地规则为主体,并随美、加、墨三国与各国(地区)所签署的自由贸易协定散射和推广到世界各国的一种优惠原产地规则体系。

北美自由贸易区是当今世界上最大的自由贸易集团。1992年8月12日,美国、加拿大及墨西哥三国签署《北美自由贸易协定》(North America Free Trade Agreement,简称NAFTA)[25]。1994年1 月1日,该协定正式生效,同时也宣告了北美自由贸易区的成立。自该协定生效之日起,美、加、墨三国在15年的过渡期内全部取消商品、投资及服务领域的所有关税及非关税壁垒。《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突破了贸易自由化的传统领域,纳入了投资和服务贸易,扩大了区域内贸易,促进了三国的就业机会和经济增长,增强了三国在全球市场上的竞争力,对北美地区乃至世界经济都产生了重大影响。在该协定的实施过程中,原产地规则起到不可或缺的关键作用。

北美原产地规则是当今国际上最具影响力的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规则模式之一。所谓“北美原产地规则”(NAFTA Rules of Origin),是指以《北美自由贸易协定》中的原产地规则为主体,并随美、加、墨三国与各国(地区)所签署的自由贸易协定散射和推广到世界各国的一种优惠原产地规则体系。与“Pan Euro模式(泛欧模式)”相对应,北美原产地规则又称“北美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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