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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家庭农场发展现状及对策研究

时间:2022-06-0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宁波市家庭农场发展现状及对策研究从广义上来说,以家庭为基本组织单位,专业从事农业生产,并为社会提供农产品的农业家庭组织都可以称为家庭农场,包括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小农户和一些规模种养大户,但这些传统的农业家庭经营组织同发达国家的现代农业家庭组织相比还有很大差别。

宁波市家庭农场发展现状及对策研究

从广义上来说,以家庭为基本组织单位,专业从事农业生产,并为社会提供农产品的农业家庭组织都可以称为家庭农场,包括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小农户和一些规模种养大户,但这些传统的农业家庭经营组织同发达国家的现代农业家庭组织相比还有很大差别。现代农业家庭经营组织(以下称为家庭农场)是以农户家庭为基本组织单位,以市场为导向,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专业从事适度规模的农林牧渔的生产、加工和销售,并且经过工商部门注册,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农业经营主体。家庭农场是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组织形式和主要推动力量,代表了今后现代农业的发展方向,为此,我们根据局统一部署,专门对全市从事种植和畜牧生产经营的家庭农场进行了一次调研,并提出进一步培育和发展的对策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家庭农场发展基本情况和特点

随着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和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发展,在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我市就有了家庭农场的雏形,出现了一批粮田适度规模经营大户,90年代后期,随着效益农业发展步伐加快,农业结构不断调整优化,出现了一批从事蔬菜、瓜果、畜禽养殖等多种经营的规模大户,同时,大户们的市场意识、经营意识不断增强,一些大户在市场经济大潮中自发的或在政府部门的引导下,将自己的经营行为进行了工商注册登记,以期寻求法律的保护,寻求进一步参与市场竞争的机会,实现了从自然人到市场经营主体的转变。到目前为止,全市从事种植(大田,不含山林)、畜牧养殖的家庭农场共有385家,按产业分,种植类279家,畜牧类106家,按工商登记类型分,以个体工商户登记的295家,以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的90家。从我市家庭农场的发展情况看,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1.经营规模较大,产业覆盖面逐步拓宽。家庭农场经营规模普遍较大,279家种植类家庭农场经营面积均在50亩以上,其中50—100亩123家,占44.1%,100—500亩的139家,占49.8%,500亩以上的17家,占6.1%,畜牧场的经营规模也大大超过国家、省定的经营规模标准。年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上的有355家,占92%,其中500万元以上的有37家。由于经营规模较大,有237家家庭农场雇有长期雇工,占家庭农场总数的近三分之二,雇工人数1016名,平均每个农场5名左右,最多的达到几十人,仅三分之一左右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家庭农场从事产业领域逐步拓宽,其中从事蔬菜瓜果种植的242家,粮食28家,生猪50家,禽类34家,其他31家。

2.综合素质较好,管理水平较高。农场主年龄在50岁以下有267名,占70%,其中30岁以下的有28名。学历在高中以上的有142名,占37%,其中大专以上30名。从调查看,绝大部分农场主产业规模都是从小做到大,专业知识、实践技能较强,懂经营,会管理。有311家农场实行了标准化生产,66家已获得无公害基地和产品认证。有49家家庭农场聘请了64名大学毕业生参与经营管理。

3.经营效益较好,市场竞争力较强。全市385家家庭农场2010年实现销售收入8.26亿元,利润1.48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8.8%和35.6%,平均每个场分别为214万元和38万元,大大超过普通农户的收入水平。有224家家庭农场牵头领办或加入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有103家家庭农场与农业企业签订了产品购销合同,有110家拥有自主商标权。有不少农场主是购销大户或农产品经纪人,市场信息灵,产销连接紧密,产品竞争力强。

4.发展速度较快,地区间发展不平衡。随着近几年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现代农业的不断推进,规模效应的不断体现,政策扶持环境不断趋优,家庭农场发展速度逐步加快,但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慈溪市从上世纪90年代出台政策,开始培育扶持家庭农场,到目前为止已有各类家庭农场(包括林业和渔业)500多家,其中种植业和畜牧业283家,占全市的73.5%,象山27家,其他各县(市、区)普遍较少,种植业家庭农场中除慈溪264家外,仅有余姚9家,象山、镇海各3家。

二、充分认识家庭农场在现代农业建设中的作用

近年来,我市在坚持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前提下,以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为抓手,大力发展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现代农业经营主体,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和组织化程度,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但是,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一般都不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环节,由此形成的两种模式的合作大多限于加工、流通领域,仍然解决不了人多地少、农户小规模生产的根本问题。发展家庭农场,在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促进土地等生产要素向生产经营能手集中,开展集约化经营,是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形式的创新,有利于实现农业机械化,大幅度地提高土地的利用率、投入产出率、劳动生产率和农产品商品率,提高农业生产的科技含量和市场竞争力,对推进现代农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

(一)发展家庭农场是完善和创新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有效途径。传统农户家庭经营组织适应传统农业的需要,而不适应现代农业的需要,现代农业客观地要求传统农业家庭经营组织转变为现代农业家庭经营组织。家庭农场是在农业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其核心主要是在稳定家庭经营的同时,通过多种方式,按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将一部分土地向专业大户集中组建家庭农场,既坚持了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又能够继续充分发挥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在经济效益的引导下,不断投入扩大再生产,提高农业生产力,是在适应现有生产力发展水平下,对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一种顺势调整,易被广大农民接受,是完善和创新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有效途径,具有较强的发展活力。

(二)发展家庭农场是实现农业集约化经营,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有效举措。家庭农场的生产经营具有以市场为导向的企业化特征,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生存和发展,每个家庭农场都会加大物质和科技的投入,提高集约化经营水平和劳动生产率。同时,家庭农场亦如家族企业一样,具有较好的传承性,能较好的维持和保护农业生产力,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全市家庭农场生产装备设施投入较大,普遍投入均在几十万元以上,一些规模畜牧场投入达上千万元,农机具购置齐全,农机化水平普遍较高。余姚市三七市镇悠悠农场起步于1993年,规模逐年扩大但一直没有办理登记手续,其儿子大学毕业后,把从事农场经营作为家庭事业,于2010年进行了工商登记,并注册了商标,目前经营面积600余亩,规模和效益逐年提升。

(三)发展家庭农场是增加农产品有效供给,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效载体。家庭农场以追求效益最大化为目标,使农业由保障功能向盈利功能转变,克服了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弊端,商品化程度高,能为社会提供更多更丰富的农产品。同时,家庭农场以农业收入为家庭收入主要来源,亦比一般的农户更注重农产品质量安全,政府也更易于监管。据调查,全市80%以上的家庭农场实行了标准化生产,农场的管理制度、农事记录、生产台账相对齐全,一些大的农场还将相关管理制度上墙。象山西周伟平农场种植水稻面积500多亩,每年为国家投售300多吨粮食,成为全国优秀种粮大户、市级劳动模范。慈溪市掌起镇绿叶农场2003年开始成立,坚持规模化经营,企业化管理,到目前经营面积达到1600余亩,为农业龙头企业海通公司提供了大量的农产品原料。

(四)发展家庭农场是推进科教兴农,培育新型农民的有效手段。作为规模经营主体,家庭农场比一般农户更迫切需要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设施,也更有能力接受推广和使用,成为实施科技兴农战略的主力军。慈溪市各类家庭农场累计引进甘蓝、草莓等优新品种100多个,成功推广优新品种17个,并成为应用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无害化防治措施、先进农机具应用等方面的先行者。农场主既懂生产,又懂经营管理和市场营销,是典型的新型农民,同时,通过家庭农场效益农业的带动,一批农场主的下一代逐步对现代农业有了新的认识,成为家庭农业产业继承人,一批农户受影响带动加入家庭农场行列,成为新的农场主,一批大学生在家庭农场就业创业,培养了现代农业的新生力量,还有一些农民被吸纳到现代农场成为新一代农业产业工人,既有土地租金收入,又有薪金收入,收入水平大大提高。

三、当前家庭农场发展面临的主要困难与问题

一是对发展家庭农场重要性还缺乏必要的认识。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尚未认识到家庭农场是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主体,没有出台系统的专门扶持家庭农场的意见。作为家庭农场潜在发展动力的种养大户缺乏市场意识,普遍满足于现有的发展现状,缺乏组建家庭农场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是土地流转难。首先是扩大经营规模难。近年来,土地的稀缺效应不断体现,农民惜租心理严重,土地流出农户逐渐减少,造成流转土地减少,农场难以扩大经营规模;二是土地集中连片难,通过土地流转取得的土地,往往交通不便、农田基础设施条件较差,零碎插花不集中;三是流转价格上涨快,由于受物价上涨、一些经济作物如葡萄、草莓等高收益农业项目刺激,土地流转价格逐年上涨,目前我市农村土地流转价格普遍在每亩500元以上,城郊普遍在800元以上,流转价格上涨一方面对农场经营造成了很大的成本压力,特别是从事粮棉油等基础性产业的农场,另一方面由此带来的农地纠纷也成为农场主必须面对和解决的事,影响了农场主的正常生产秩序和生产积极性。

三是融资、用地、用工等要素制约影响大。家庭农场在经营初期一次性投入比较集中,资金需求较大,多数农场资金实力不强,加上固定资产不多,大部分投入无法通过资产抵押等方式获取银行贷款,制约其扩大生产规模和发展设施农业。管理用地落实难,尽管省、市有关文件明确允许农业经营主体按照不超过流转面积5‰的土地建设农业生产管理用房,但由于国家实行严格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政策难以落实到位。同时,由于物价上涨和外来劳动力流动频繁,一些农场主普遍反映用工工资过高,特别是农忙季节,更难雇到临时用工。

四是组织化程度低,社会化服务能力弱。全市尚有163家家庭农场没有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占总数的40%以上,一些已加入合作社的农场主也感觉到合作社服务能力有限,以自我服务为主。农技服务力量还比较薄弱,对家庭农场缺乏技术上的指导,机械化程度低,造成家庭农场需要大量的农业工人。

五是农场主经营素质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尽管大部分农场主多年从事农业生产,实践经验丰富,但毕竟受学历、理念等因素影响,难以有效承担现代农业发展重任,需要进一步提高经营素质。

四、加快培育和发展家庭农场的对策建议

加快培育和提升现代农业经营主体,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关键所在,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了“推进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加快农业经营方式转变。家庭经营要向采用先进科技和生产手段的方向转变,增加技术、资本等生产要素投入,着力提高集约化水平”,“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家庭农场是传统农户中脱颖而出的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新型主体,是提高农业集约化水平的有效载体,在现代农业经营主体中表现最为活跃,最具生命力,下一步要加大扶持力度,积极培育,加快发展。

(一)审时度势,营造培育家庭农场的良好发展环境。我市作为经济发达地区,农村劳动力转移程度高,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健全,规模经营水平较高,规模经营大户多,据初步统计,全市土地流转率和规模经营率都在60%左右,50亩以上经营面积的业主(包含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有5227户,承包经营面积66.78万亩,同时,经过近几年的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和组织化程度相对较高,已经具备发展家庭农场的良好条件。因此,下一步要提高对发展家庭农场重要性的认识,把扶持现代家庭农场作为促进农业转型升级,发展现代农业的有效抓手,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出台扶持家庭农场发展的相关政策意见,积极营造支持家庭农场发展的良好氛围和舆论环境。

(二)强化基础,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农村土地流转是实现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发展家庭农场的前提条件和必要基础。要进一步加强土地承包管理,健全土地流转服务市场,为供求双方提供法律咨询、供求登记、信息发布、中介协调、指导签证、代理服务、纠纷调处等服务,为土地流转搭建便捷的沟通和交易平台;逐步探索建立土地流转双方的价格协调机制、利益联结机制和纠纷调解机制,促进流转关系稳定和连片集中;进一步完善农民社保体系,解决离土农民的后顾之忧,积极有序地推进农村土地流转。

(三)加大扶持,不断提高家庭农场的生产力水平。要鼓励有条件的种养大户进行工商登记,升级为现代家庭农场;鼓励家庭农场增加技术、资本等生产要素投入,提高农业集约化水平。在财政支持上,要加大财政扶持力度,设立家庭农场专项发展资金,主要用于家庭农场提高生产能力建设;在税收政策上,家庭农场自产自销的农副产品视同农民自产自销待遇;在项目扶持上,适宜家庭农场申报的农业项目要优先安排家庭农场;落实用地、人才引进等优惠政策,允许家庭农场在不破坏耕作层前提下,按不超过流转面积5‰的比例建设生产管理用房,鼓励农业科技人员和大中专毕业生到家庭农场工作。开展优秀家庭农场评选,对经营规模较大、经营效益明显、社会责任感强的家庭农场予以表彰,树立典型,示范带动。

(四)健全服务,为培育发展家庭农场提供坚实保障。社会化服务水平是促进家庭农场良好发展的有力保障。深化农技推广体制改革,强化新型农业社会化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新产品、新技术的引进和推广,指导家庭农场应用先进适用农业新技术、引进优质高产新品种、种养新模式,开展标准化生产;要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引领作用,帮助解决单个家庭农场干不了、干不好或干了不合算的事情,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实现家庭农场与市场的无缝对接;优化金融服务,开展家庭农场信用等级评定,对信用等级高的家庭农场给予一定的授信额度,并给予利率优惠,允许家庭农场以大型农用设施、流转土地经营权等抵押贷款,创新信贷品种,简化信贷手续,提供优质服务;支持和引导农业担保机构优先为家庭农场提供担保贷款,大力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扩大农业保险范围,增加保险险种,搞好农业保险服务,降低农业生产风险,保障家庭农场健康发展;加强培训指导,提高农场主的综合素质,不断提高家庭农场经营管理水平。

(宁波市农业局:凌永建 朱秀丽 胡然挺 林建军 项益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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