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煤炭价格体制改革的成效

煤炭价格体制改革的成效

时间:2022-05-3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三、煤炭价格体制改革的成效、问题与方向1.煤炭价格改革的过程1978年以来,我国煤炭价格改革采取了逐步放开的方式,先由双轨制起步,然后部门企业、部门地区实行市场定价,最终实现全面市场定价。乡镇小煤矿生产的原煤,价格由市场供求状况来确定。与其他能源行业相比,煤炭价格由计划定价到市场定价的改革过程比较短,目前是能源市场中市场化程度最高的一种价格机制。

三、煤炭价格体制改革的成效、问题与方向

1.煤炭价格改革的过程

1978年以来,我国煤炭价格改革采取了逐步放开的方式,先由双轨制起步,然后部门企业、部门地区实行市场定价,最终实现全面市场定价。从1978年到现在,我国煤炭价格改革大致经历了以下阶段:

第一阶段,引入市场机制,调整煤炭价格。改革开放初期,我国煤炭价格改革首先是提高统配煤炭出厂价格,弥补煤炭企业生产成本上升,随后全国统配煤矿实行投入产出总承包,国有煤矿实行价格双轨制,不纳入国家分配的煤炭随行就市。乡镇小煤矿生产的原煤,价格由市场供求状况来确定。煤炭价格由单一的指令性价格开始逐步向指令性价格与非指令性价格并存的双轨制价格体制转变。

1992年我国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后,煤炭工业市场化改革的步伐加快,采取了“三年放开煤价,三年抽回补贴”的重大改革措施,决定从1993年起放开国有重点煤矿的指令性煤价,并借鉴其他行业价格体制渐进式改革的经验,对煤炭亏损补贴采取分步取消、逐步过渡的策略。1993年1月,国家率先放开了东北地区1.6亿吨统配煤价格,实行市场调节。稍后,华北地区和湖南省国有重点煤矿的指令性价格以及其他地区的指令性洗精煤价格相继被放开。此外,地方煤矿上调的指令性经济煤,在取消补贴后也随行就市。到1993年年底,实行市场定价的煤炭和乡镇煤矿直接进入市场的煤炭总量已达到全国煤炭总量的65%左右。

第二阶段,确立以市场形成价格为主的价格机制。1994年7月,国家又取消了统一的煤炭计划价格,除电力煤实行政府指导定价外,炼焦用煤、建材用煤和化工用煤等电煤以外的煤炭价格全部放开,由煤炭生产企业根据市场需求状况自主销售、自主定价。但是,由于中国电力当时正处在改革的敏感时期,为保证电力改革的平稳过渡,政府实际上仍对电煤实行指导定价。直到2002年1月1日才取消电煤指导价政策,煤炭产品完全实行市场调节。

与其他能源行业相比,煤炭价格由计划定价到市场定价的改革过程比较短,目前是能源市场中市场化程度最高的一种价格机制。在放开煤炭价格的同时,也放开了煤炭市场准入,价格对生产的调节作用比较显著。另外,实行市场定价机制,使煤炭生产企业直接感受到市场的竞争压力,促使煤炭企业不断加强企业管理,提高劳动生产率,据统计,2004年国有重点煤矿全员劳动生产率为3.77吨/工,比煤炭价格放开前的1992年的1.3吨/工提高了约2倍。

2.煤炭价格存在的问题

(1)煤炭价格不能完全补偿成本,不利于煤炭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合理的煤炭价格应该是由煤炭成本价格加上平均利润构成。而煤炭的成本价格应该包括资源成本、生产成本、环境成本、退出成本、发展成本以及企业办社会成本。其中,资源成本是企业获得探矿权、采矿权等相关权利所付出的全部成本;生产成本是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所花费的各项支出;环境成本是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对环境造成破坏的补偿成本;退出成本是煤矿枯竭停产、裁减人员安置等相关费用;发展成本是为保证煤炭生产的连续性、可靠性以及煤炭工业的正常发展所需的费用。除此之外,煤炭企业也要能够获得平均利润,这样才能保证煤炭产业的健康发展。但现在我国煤炭成本核算未能完全补偿成本。首先,安全生产所需的合理费用没有得到补偿,导致我国煤炭生产安全事故频频发生。其次,资源成本补偿成本过低,影响我国煤炭等资源性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和煤炭等资源的合理利用。

(2)煤炭价格构成中非煤因素比重过大,影响煤炭价格机制的发挥。由于我国煤炭产地与煤炭消费区在地理上的不一致,使得煤炭必须长途运输才能进入消费领域。煤炭的运输业构成了煤炭生产的一个重要环节。因此,煤炭价格也就有了坑口价、中间价(如港口价等)和到厂价之分。而只有坑口价格才能体现煤矿的真实收入,才能反映煤炭市场形势。到厂价是对下游各产业真正产生影响的价格。目前我国坑口价与到厂价差距太大,煤炭企业、运输公司及煤炭用户之间的利益关系扭曲。

煤炭行业内部过度竞争和主要煤炭需求用户的市场垄断也使得煤炭价格偏低。例如,电煤价格的形成,由于电力行业与煤炭行业在市场集中度方面的巨大差异,致使煤炭企业在与发电企业交易时处于弱势,电煤价格被人为压低。另外,电力是一种影响面相当广泛的能源产品,其在国民生产中有着不可替代的地位,为此国家必须保证电力供应的稳定、充足,而电力产业的高集中度,使得电力企业有较强的市场势力。因此,电力企业在与政府的谈判有较强的发言权,以致电力企业可以向政府“寻租”,迫使政府压低电煤价格。综上所述,电煤价格的合理化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电力体制改革的进程。

3.煤炭价格改革的方向

煤炭价格存在的这些问题,突现了煤炭价格形成机制的严重缺陷,因此必须探索一种价格形成机制。在这种价格形成机制下,企业能够按照完全成本再加上合理的平均利润,参考市场供求关系来制定煤炭价格;能够随着国内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动和国际市场价格以及电力、石油天然气等替代产品价格的波动而调整;能够使得煤炭坑口价、中间价和到厂价之间关系趋于合理,保证煤炭行业的正当利益;有利于节约煤炭资源,有利于煤炭产业的技术进步,并能够合理地引导生产。

由于我国煤炭管理体制改革、煤炭产业市场化改革和煤炭交易制度改革的落后,使得我国目前还没有完全由市场形成价格的条件,因此,煤炭价格改革应该配合管理体制、市场化以及交易制度改革的步伐,而不应该超越。在管理体制、市场结构和交易制度趋于合理时,价格形成机制也将水到渠成。

价格改革的目标是要让市场来形成煤炭产品的价格,这就要求在煤炭交易市场上的各个市场主体都要有平等的地位,是真正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企业。因此,政府要减少对煤炭及相关产业的行政干预,规范煤炭市场竞争秩序,全面推进经济体制改革。适度提高煤炭资源的使用税,完善煤炭企业的成本核算。要根据煤炭资源条件实行有差别的资源税,适度提高煤炭资源使用税的平均水平。煤炭企业的成本要设立安全专项科目,实行专款专用制,并根据实际支出抵扣安全成本,以保证煤炭安全的费用支出真正用于安全生产方面。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