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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关系主体的概念

时间:2022-05-2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法律关系既然是一种法律调整的人与人之间形成的关系,那么它必然有一个关系主体、客体和内容的问题。另外,国家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成为一个具有独立法律人格的主体参加一定的法律关系。我们说法律关系的主体是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类型的自然人的联合体。但并不是任何人都可以参加任何法律关系,这涉及法律关系主体的资格问题,我们通常用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这两个概念来说明法律关系主体资格的问题。

法律关系既然是一种法律调整的人与人之间形成的关系,那么它必然有一个关系主体、客体和内容的问题。法律关系的主体就是指法律关系的参加者,也就是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或履行义务的人;享受权利的人可以称为权利主体,履行义务的人可以称为义务主体。能够成为法律权利和义务主体的都是法律上的“人”,这种“人”既包括自然人和法人,也包括其他形式的由自然人组成的某些群体。

自然人也就是具有生命的个人,包括具有各种法律身份的各种人,如公民、外国人和无国籍人。法人是法律拟制的人,即具有法律人格、能够以自己的名义独立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的、由自然人组成的团体。在法律上,法人就跟自然人一样可以拥有独立的意志和利益,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拥有财产,从事民事和经济、政治活动,也可以起诉和应诉。法人的具体形式可以有很多,如企业法人、社团法人、机关法人等。除了法人外,法律也承认一些不具备法人资格的自然人的联合体可以在一定范围内参加法律关系,例如合伙、个体工商户、农村联产承包户等。但是由于其不具备法人资格,所以在民事上产生的债务,组成这些联合体的自然人要为此承担连带责任。另外,国家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成为一个具有独立法律人格的主体参加一定的法律关系。对于自然人、法人等权利主体,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可以参加所有方面的法律关系,这就涉及权利主体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问题,对这个问题将在下面进行探讨。

我们说法律关系的主体是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类型的自然人的联合体。但并不是任何人都可以参加任何法律关系,这涉及法律关系主体的资格问题,我们通常用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这两个概念来说明法律关系主体资格的问题。我们通常认为,任何法律关系的参加者都必须具有权利能力,而参加某些特定类型的法律关系,除了要具有权利能力之外,还必须具有行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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