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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反垄断具体内容

时间:2022-05-2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迫切要求各成员国的国内反垄断法能够对这种卡特尔行为进行有效的制裁和威慑。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在促进成员国之间在反垄断法领域的软和谐方面起着特别重要的作用。同时,由于受到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在多边投资协议谈判失败的影响,国际社会对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能否真正地成为一个实现反垄断法的国际化的渠道,以及是否能最终引发反垄断法国际谈判和最终达成协议国际反垄断协议的能力产生了怀疑。

三、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反垄断具体内容

1.1995年的推荐意见

推荐意见的第一部分包括:

(1)成员国在根据它们本国的反垄断法进行调查和其他程序过程中,可能影响其他成员国的重大的利益,应该并尽可能早地通知后者。通知国将考虑被通知国的意见,即被通知国希望获知的情况以及对这些情况的一些补救措施。在根据其本国法来处理这些限制性竞争行为时,考虑其他国家的同样的更为灵活的处理措施;同时保留全部的最后决定的自由权。

(2)有两个或者更多的成员国在实施处理同一个国际贸易中的限制性竞争行为时,它们应努力进行协调。

(3)成员国在发展中的合作和运用互惠互利的措施处理在国际贸易中的限制性竞争行为时,应通过磋商或者其他途径。这些途径包括互相之间提供这些相关的信息。

推荐意见的第二部分,提出在进行磋商时应深入合理地考虑其他成员国的意见,找出相互可以接受的处理这种限制性竞争行为的解决方案。在这方面,许多成员国“同意,位于它们国内的企业实施限制性竞争行为损害其他国家利益,应努力确保这些企业采取补救措施,或者它本身采取一些他自己认为适当的补救措施……”如果不能达成满意的结果,如果相关的成员国同意的话,也可考虑从CLP获得一些安抚性的建议意见。在这个推荐意见的附录中还包括了通知、信息交换、合作、磋商和安抚等的指导性原则。

2.《关于有效实施反对核心卡特尔的推荐意见》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1998年发布的推荐意见指出核心卡特尔是“最异乎寻常地危害竞争法”,特别是许多国家通过提高价格和限制供应而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将核心卡特尔分类为固定价格、操纵招标、限制产量和分割市场。迫切要求各成员国的国内反垄断法能够对这种卡特尔行为进行有效的制裁和威慑。它也向成员国推荐其他途径,使它们能够在防止和反对这类卡特尔的行动中可以促进更好的合作,“通过积极礼让原则的应用,对这种给两个国家都有损害的限制性竞争行为请求另一国采取补救措施。当对另一国家的重大利益有影响时,应协调他们的行动,并考虑礼让原则。”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在促进成员国之间在反垄断法领域的软和谐方面起着特别重要的作用。

由于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主要是由发达国家所组成的,所以人们有理由预期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在推动反垄断法国际化方面,特别是在反垄断法律领域的实体趋同性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当然,我们也要意识到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在这方面的作用依然受到某些制度上的限制,从而约束了它在发展反垄断法国际化方面的所能发挥的作用。而且,许多非成员国认为这个组织是一个发达国家的组织,是专门针对发达国家的。同时,由于受到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在多边投资协议谈判失败的影响,国际社会对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能否真正地成为一个实现反垄断法的国际化的渠道,以及是否能最终引发反垄断法国际谈判和最终达成协议国际反垄断协议的能力产生了怀疑。尽管有这些不利于影响的限制,我们仍然认为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在反垄断法和贸易政策方面有非常丰富的经验,这些经验对反垄断法的国际化仍然是非常有价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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