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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铸我国知识产权转化制度的基础

时间:2022-05-2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四、重铸我国知识产权转化制度的基础如上所述,我国现有的知识产权转化制度不够完善,已难以适应经济、科技发展的客观需要,因此,有必要进行反思,以便制度创新。依据上述理论,重构知识产权转化制度就是为了通过制度创新激励经济主体的转化积极性。知识产权是一种独占性权利,为知识产权的转化已经奠定了重要且必要的权利基础。

四、重铸我国知识产权转化制度的基础

如上所述,我国现有的知识产权转化制度不够完善,已难以适应经济科技发展的客观需要,因此,有必要进行反思,以便制度创新。制度经济学的研究证明,制度的优劣决定着一个经济的实绩以及知识和技术存量的增长速度。制度是人类设计的一种用以把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作用系统化的强制。(20)制度影响人类选择是通过影响信息和资源的可获得性,通过塑造动力,以及通过建立社会交易的基本规则而实现的。制度创新通过提供更有效率的组织经济活动的途径而对发展作出贡献,而这些途径通常导致经济基础性的调整。(21)一个社会要想维持活力就应当从制度上激发和保护经济主体的创新活动,制度结构和制度变迁是影响社会经济效率和经济发展的重要原因。制度促进增长取决于制度使报酬和努力联系在一起的程度;取决于他们允许专业分工和进行贸易的范围;取决于准许找出并抓住经济机会的自由……任何一个国家的制度无时不在发生变化……这些制度正以有利于增长的方式发生变化,但也可能正以限制增长的方式发生变化。(22)

在知识经济时代,实施正确有效的宏观经济政策,确立有效的促进经济增长的制度,是各国政府面临的共同问题。而经济制度的确立,依赖于法律制度强有力的保障。在诺思制度变迁理论中,法律是制度环境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制度环境”定义为:“一系列用来确定生产、交换与分配的基本政治、社会与法律规则。”(23)在制度创新过程中,法律制度具有重要的作用。一方面,法律制度制约着制度安排的演化范围,尽管法律是可以变化的,但在一定时期内可能会制约其他制度安排的选择,对制度创新便存在某种阻碍作用。另一方面,法律制度可能有利于制度创新,特别是法律制度的改变会促进制度创新。诺曼·尼科尔森指出:为了适应变化了的环境,经济生物要向效率更高的方向转变,这种转变并不是市场力量自发作用的结果。相反,制度、法律和政策的作用是相当重要的。新的交往形式如果要发展起来并成为普遍形式,就必须以适当的方式得到法律的承认。(24)

依据上述理论,重构知识产权转化制度就是为了通过制度创新激励经济主体的转化积极性。知识产权是一种独占性权利,为知识产权的转化已经奠定了重要且必要的权利基础。首先,知识产权的独占性使得知识产权所有人享有排他性实施权,任何他人未经知识产权所有人许可,都不得擅自以营利目的实施受法律保护的知识产权;其次,如果有人未经知识产权所有人许可擅自实施受保护的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所有人便可以依法行使停止实施请求权。这样的垄断地位让知识产权所有人有充分的自主权来决定是否实施、如何实施、由谁实施,以便使自己获得最大的利益。

然而,正如本文第三部分所述,知识产权转化是需要成本的,最直接的成本包括厂房、设备、原材料、技术培训、工资、管理等,再加之知识产权受保护之智慧创作物本身的原因,往往给转化投资增加风险成本,因此,单纯靠知识产权所有人个人的能力,在许多情况下是无法付诸行动的。基于这样的事实,我们可以认为,知识产权转化应当由国家、政府、社会、企业、个人与知识产权所有人共同投资,才能产生预期效果。国家以制定公平、有效的法律制度作为保障,政府以建立转化资金、提供灵活的政策为抓手,社会以建立风险保障基金为支撑,企业、个人通过与知识产权所有人协商,进行实际的运作。这样的架构将整个国家、社会和个人连接成为了一个“利险与共”的共同体,为知识产权转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有利于促进知识产权转化,为国家的经济发展、科技进步、社会繁荣、人民富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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