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垄断的概念

时间:2022-05-2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一、垄断的概念什么是垄断,学界分歧颇大。由此可知,对垄断的理解是非常不确定的,我国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也没有给垄断下一个定义。金朝武在《对“垄断”法律概念的反思》一文中称,在我国,垄断的定义主要是学理性的,并列举了6种不同的对“垄断”的定义。

一、垄断的概念

什么是垄断,学界分歧颇大。“各国反垄断法并没有关于垄断的一般性定义,我国也有学者提出‘垄断无定义’,并反对对垄断下一个明确的定义。”(15)由此可知,对垄断的理解是非常不确定的,我国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也没有给垄断下一个定义。金朝武在《对“垄断”法律概念的反思》一文中称,在我国,垄断的定义主要是学理性的,并列举了6种不同的对“垄断”的定义。在此基础上,作者分析了垄断的特征和表现,提出自己对垄断的理解,即“所谓垄断,指的是市场竞争主体为了排挤其他竞争对手,获取超额利润,以单独或联合的方式,以及有关行政部门为了本地区或本部门的利益而滥用行政权力,阻碍、限制或支配他人的生产经营活动,在一定范围内妨碍了正常的市场竞争,损害他人或社会利益的行为”(16)

当然,还有一些研究者从其他角度来探讨垄断问题。有研究者从行政管理角度来分析垄断问题,认为“行政垄断是行政主体滥用行政权力实施的限制、排除和妨碍市场竞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通常表现为行政机关的抽象的行政违法行为,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和鲜明的行政强制性。行政垄断不仅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破坏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形成,还侵害了消费者利益,引发收入不均,同时滋生腐败,败坏社会风气,严重损害了政府形象,更是违背WTO规则,影响了我国同世界经济的接轨。因此,我们要坚决反对行政垄断,更要从法律的角度对其进行规制”(17)。我国法律学者多将垄断定义为“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利用经济的或非经济的手段,在经济活动中对生产和市场实行排他性控制,从而限制、阻碍竞争的状态和行为”(18)。尽管人们对于垄断的理解不尽一致,但是从这些研究者对垄断的表述中,我们仍然可以看出垄断的一些基本特征,如“排挤”、“阻碍”、“限制”、“滥用”等,抓住了这些核心内容,我们也就大致可以判断垄断行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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