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监管

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监管

时间:2022-05-2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商业银行内部授权制度应明确商业银行各级分支机构对不同类别中间业务的授权权限,应明确各级分支机构可以从事的中间业务范围。各商业银行要按本制度的要求定期向监管机构报送本币及外币中间业务统计数据。

四、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监管

(一)禁止恶性竞争不正当竞争

●《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

商业银行开展中间业务,应加强与同业之间的沟通和协商,杜绝恶性竞争、垄断市场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第18条)

(二)遵循国家收费规章,保持收费的合理和公平

●《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

对国家有统一收费或定价标准的中间业务,商业银行按国家统一标准收费。对国家没有制定统一收费或定价标准的中间业务,由监管机构授权中国银行业协会按商业与公平原则确定收费或定价标准,商业银行应按中国银行业协会确定的标准收费。(第19条)

(三)严格控制商业银行开办代理证券业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商业银行可以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第3条)

◣“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第43条)

(四)健全内控机制,防范经营风险

●《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

◣商业银行应健全内部经营管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保证对中间业务的有效管理和规范发展。(第20条)

◣商业银行应制定中间业务内部授权制度,并报监管机构备案。商业银行内部授权制度应明确商业银行各级分支机构对不同类别中间业务的授权权限,应明确各级分支机构可以从事的中间业务范围。(第21条)

◣商业银行应加强对中间业务风险的控制和管理,并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章,建立和实施有效的风险管理制度和措施。(第22条)

◣商业银行应建立监控和报告各类中间业务的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准确、全面反映各项中间业务的开展情况及风险状况,并及时向监管当局报告业务经营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第23条)

◣商业银行应注重对中间业务中或有资产、或有负债业务的风险控制和管理,对或有资产业务实行统一的资本金管理;应注重对交易类业务的头寸管理和风险限额控制;应对具有信用风险的或有资产业务实行统一授信管理。(第24条)

◣商业银行应建立中间业务内部审计制度,对中间业务的风险状况、财务状况、遵守内部规章制度情况和合规合法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审计。(第25条)(五)商业银行要加强风险管理,建立中间业务定期报告制度●《关于落实枙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枛有关问题的通知》要建立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定期报告制度。统计制度中的指标数据从各商业银行会计科目、账户以及台账信息中取得。各商业银行要按本制度的要求定期向监管机构报送本币及外币中间业务统计数据。

(六)监管机构依法制裁违法行为

●《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

◣监管机构在对银行中间业务监督和检查过程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根据《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和有关法规进行处罚,对情节特别严重的,将强制停办相关业务,取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①未经监管机构批准或予以备案,擅自开办中间业务;②开办业务过程中,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危害了国家和公众利益;③开办业务过程中,逃避监管机构监督检查;④开办业务过程中,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⑤业务经营过程中,未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内部控制制度,内控混乱,造成严重风险及实际重大资金损失;⑥监管机构认定需要进行处理的其他情形。(第26条)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