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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概述

时间:2022-11-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了解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内涵与外延,掌握商业银行开展支付结算业务的运作机制,了解商业银行代理业务、信息咨询业务以及担保业务等中间业务的相关内容,了解商业银行开展衍生金融工具业务所产生的金融风险。这些业务统称为中间业务,也称为收费业务或表外业务。286家美国商业银行中的货币中心银行经营的表外业务总额是其资产总额的5.25倍。

第六章 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经营

【学习目的】

了解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内涵与外延,掌握商业银行开展支付结算业务的运作机制,了解商业银行代理业务、信息咨询业务以及担保业务等中间业务的相关内容,了解商业银行开展衍生金融工具业务所产生的金融风险。

本章案例

中美三家银行非利息收入的构成

1.中国工商银行的非利息收入

中国工商银行2006年的利息收入为2729.4亿元,利息支出1098.2亿元,非利息收入为203.7亿元,税后净利润为487.2亿元。非利息收入占经营业收入(非利息收入与利息收入之和)的比重为11.1%。中国工商银行203.7亿元非利息收入构成见表6-1。

表6-1 中国工商银行利息收入和非利息收入一览表

续表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工商银行网站上所公布的2006年年报计算整理。

2.中国招商银行的非利息收入

中国招商银行2006年的利息收入为339.9亿元,利息支出124.8亿元,非利息收入为38.0亿元,税后净利润为71.1亿元。非利息收入占经营业收入(非利息收入与利息收入之和)的比重为15.0%。招商银行38.0亿元非利息收入构成见表6-2。

表6-2 中国招商银行利息收入和非利息收入一览表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招商银行网站上所公布的2006年年报计算整理。

3.美国富国银行的非利息收入

美国富国银行(Wells Fargo)2006年的利息收入为322.4亿元,利息支出122.9亿元,非利息收入为157.4亿元,税后净利息收入为84.8亿元。非利息收入占经营业收入(非利息收入与利息收入之和)的比重为48.80%。富国银行157.4亿元非利息收入构成见表6-3。

表6-3 美国富国银行利息收入和非利息收入一览表

资料来源:根据美国富国银行网站上所公布的2006年年报计算整理。

案例思考题:

从你喜欢的商业银行年报中,找到其“非利息收入的构成”,与本章案例中三家银行的情况进行比较,说明不同银行中间业务收入对总收入的贡献程度存在显著差异的原因,了解你所喜欢的商业银行发展中间业务的主要措施。

第一节 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概述

一、中间业务的含义

传统商业银行的主要收入来源是发放贷款和证券投资的利息收入,其利润主要来自利息收入和利息支出之间的差额。但随着银行竞争的不断加剧,利差出现持续下降,商业银行为了增加利润,积极开拓新兴业务,以增加非利息收入。这些业务统称为中间业务,也称为收费业务或表外业务。从通行的会计准则角度看,中间业务属于不列入资产负债表,不影响其资产负债总额,但能影响银行当期损益,且能改变银行资产报酬率的经营活动。

狭义的中间业务指那些未列入资产负债表,但同表内资产业务和负债业务关系密切,并在一定条件下会转为表内资产业务和负债业务的经营活动。通常把这些经营活动称为或有资产和或有负债。广义的中间业务则除了包括狭义的中间业务外,还包括结算、代理、咨询等无风险的经营活动,所以广义的中间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从事的所有不在资产负债表内反映的业务。

中国人民银行于2001年6月21日发布施行的《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对中间业务的界定是:“中间业务是指不构成商业银行表内资产、表内负债,形成银行非利息收入的业务。”这个界定表明,中间业务有两个重要特征:一是不形成商业银行资产和负债,从而不进入商业银行资产负债表;二是产生非利息收入。正是因为这两个特征,中间业务也成为表外业务或收费业务。

二、中间业务的发展状况

在过去数十年中,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呈现出蓬勃发展的基本态势,而且还有不断加速的趋势。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金融自由化的推动下,国际商业银行在生存压力与发展需求的推动下,纷纷利用自己的优势大量经营表外业务,以获得更多的非利息收入。1986年底,美国所有银行的总资产是33890亿美元,而表外业务金额则达63470亿美元。另据对美国286家资产总额在10亿美元以上的银行进行统计的资料显示:从1983~1993年,这些银行所经营的表外业务总额是它们资产总额的1.21倍,并且大银行和金融中心银行所从事的表外业务规模远远超过中小银行。286家美国商业银行中的货币中心银行经营的表外业务总额是其资产总额的5.25倍。随着表外业务的大量增加,商业银行的非利息收入也迅速增长。从1984~1990年,美国所有商业银行的非利息收入年均增长率为12.97%。其中资产在50亿美元以上银行的非利息收入年均增长率达到21.93%。中间业务收入已成了西方商业银行最主要的盈利来源了。

第二节 商业银行主要中间业务经营管理

一、支付结算业务

支付结算是指客户之间由于商品交易、劳务供应等经济活动而产生债权债务关系,通过现金和银行存款转移方式完成的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过程。支付结算方式按性质分为现金支付结算和转账支付结算两种。现金支付结算是指以现金的支付来完成货币的收付以及债权债务的清偿;转账支付结算是指通过银行票据或转账方式来完成货币的收付及债权债务的清偿。在中国,由于严格划分使用现金和转账结算的范围,习惯上将转账结算简称为“结算”。

中国商业银行办理的转账结算方式,主要包括汇兑结算、票据结算、托收结算、信用证结算四种。

1.汇兑结算

银行汇兑结算是汇出行通过将付款命令通知汇入行进行的,因而汇兑结算中一般涉及四个当事人,即汇款人、收款人、汇出行和汇入行。汇兑结算方式按凭证传递的方式不同,分为信汇和电汇两种。信汇通过普通邮寄方式传递凭证,速度较慢,但费用较低;而电汇则通过电子方式传递凭证,速度较快,但费用较高。

2.票据结算

票据结算主要包括银行汇票结算、商业汇票结算、银行本票结算和支票结算四种。

(1)银行汇票,是汇款人将款项交当地银行,由银行签发,经由汇款人持汇票去往异地办理转账结算或支取现金的票据。这种结算方式方便灵活,既可以由汇款人自己携带,又可以背书转让,因此使用的范围比较广泛,是异地结算的主要方式。

(2)商业汇票,是收款人或付款人签发、由承兑人于到期日向收款人或被背书人支付款项的票据。由于银行汇票以银行为签发人,所以兑付银行具有无条件付款的责任。因此,银行汇票无须承兑过程。但商业汇票一般需要承兑,按承兑人的不同,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3)银行本票,是申请人将款项交存银行,由银行签发给其凭以办理转账结算或支取现金的票据。银行本票的发票人即付款人,是承诺式的信用证券。在同城范围内进行商业交易、劳务供应和其他款项结算的单位、个人经济户及个人均可使用银行本票。

(4)支票,是银行的存款人签发给收款人,并委托开户银行将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票据。银行在接受存款人的存款后,以存款额度为限替代存款人支付款项。长期以来,中国的支票只能在同城范围内使用,但从2007年7月起,支票已可以全国通用

3.托收结算

托收结算是债权人根据贸易合同发运货物后向债务人为收取款项而开出汇票,委托银行代为收取的一种结算方式。托收在国际贸易的款项结算中应用比较广泛。办理托收时,要由债权人或售货人开出一份以外地购货人或债务人为付款人的汇票,将汇票和其他票据交给开户行,由开户行寄给债务人或购货人所在地的开户银行,请其向债务人收取款项后,向原债权人所在地开户行付款。

4.信用证结算

信用证结算是买卖双方通过单证相互约束,由银行进行单证的审核,并由开证行承担付款责任,使交易双方处于较为平等的地位的结算方式。买方可以利用开证行的授信额度来开立延期付款的信用证,以提取货物,再用销售收入来支付信用证款项,不占用买方的自有资金,相当于银行转账;卖方按规定发货后,其应收款项可转换为银行信用保障,可以杜绝拖欠账、坏账,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贸易双方的不信任,也促进了贸易和资金流动。

二、代理业务

(一)代理业务的概念和意义

代理业务是指商业银行接受政府、企业单位、其他银行或金融机构以及居民个人的委托,以代理人的身份代表委托人经营双方议定的业务。在代理业务中,委托人和银行必须遵循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合理的范围、内容、期限以及纠纷的处理等。在代理过程中客户的财产所有权不变,银行则充分运用自身的信誉、技能、信息等资源优势,代客户行使监督管理权,提供各种金融服务。

在代理业务中,银行一般不动用自己的资产,不为客户垫款,不参与收益分配,只收取代理手续费,因而是风险较低的银行业务。

商业银行代理业务的种类繁多,服务范围广泛,并随着经济和金融的发展,在传统代理业务不断改进和完善的基础上,还源源不断推出创新品种。但长期以来,中国银行代理业务的主要对象局限于企业单位和政府部门。自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个人金融服务需求的增长,以居民和个人为对象的代理业务也随之发展。目前以个人金融服务为核心的私人银行业务,正日益成为中国各商业银行的竞争焦点。

(二)发展代理业务的意义

第一,代理业务的发展是社会分工深化的必然趋势。企业单位和个人向银行申请代理业务,目的是为满足自身没有能力办,或虽有能力办但成本太高的财产管理和业务处理。由银行代理这些财产管理和业务处理,可使企业从组建机构、人员培训到业务开支等各方面的成本支出大幅度降低。若所有企业都按社会分工的原则,把可委托代理的业务均委托银行代理,其规模经济的效用不但能使每个企业的平均经营成本下降,而且能避免社会劳动的大量重复和消耗,这对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整个社会的经济效益,显然有着巨大的推动作用。

第二,代理业务对稳定社会经济秩序,促进单位和个人行为的规范化,也有其积极作用。如商业银行通过代理保管业务,能对企业的无形财产进行特别的保存和保护,有效防止商业秘密的泄露和被盗;通过代理遗产处置之类的经济事务,能保证居民个人的正当权益不受侵害,有利于维护良好、稳定的经济秩序。银行通过代理业务能及时发现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可向企业提出相关建议,实施纠正措施,从而有利于企业改善经营管理,促进企业经营行为的规范。

第三,开办代理业务能充分发挥商业银行电子化程度高、资金实力强、人才素质好、网点多的资源优势,从而能在不改变银行资产负债规模的条件下获得更多的利润,成为银行新的效益增长点。代理业务的发展,有利于稳定和扩大银行的客户关系,增加银行的资金来源,为商业银行的积极进取提供了广阔的天地。

三、信息咨询业务

(一)信息咨询业务的概念

信息咨询业务是以转让、出售信息和提供智力服务为主要内容的中间业务。商业银行运用自身所积累的大量信息资源,以专门的知识、技能和经验为客户提供所需信息和多项智力服务,就是商业银行的信息咨询业务。

根据信息的银行属性和社会属性的不同,银行信息有无偿咨询业务和有偿咨询业务之分。无偿信息咨询业务包括初期信息咨询、义务性信息咨询和交换性信息咨询等;有偿信息咨询则指包括银行运用已有的信息资源向客户提供信息并收取费用的一般信息咨询,以及银行追加一定的劳动量进行信息资料收集、加工、处理后才能正确提供的高级信息咨询。

(二)商业银行开展信息咨询业务的意义

商业银行开展信息咨询业务是现代后工业信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在现代市场经济社会中,信息咨询是一种宝贵的资源和财富,商业银行凭借其社会资金运动总枢纽这一得天独厚的条件,以及拥有大型电脑信息数据库和高素质金融人才的优势,能及时捕获大量的信息资源,并通过科学的加工处理迅速向社会反馈,以适应知识经济社会各方面对信息的需求。

商业银行开展信息咨询业务对社会经济的发展意义重大。在现代化的市场经济社会中,要充分利用市场机制来调节经济,其前提是各行各业必须能广泛获取信息,及时了解市场动态。商业银行作为社会经济信息的聚集地,通过信息咨询业务,不断传递、反馈信息,为社会各界提供信息服务,使各经济单位能依据市场信息的变化不断修正其生产和交易计划,从而能使整个社会的生产交易行为能与社会经济的发展需要相适应。同时,信息服务还可以健全商品市场、金融市场、技术市场和劳务市场的沟通和联系,促进市场机制的完善,进而实现生产、流通和消费的良性循环。

商业银行通过咨询评估等信息咨询业务,能使经济活动中的交易双方彼此了解对方的资信情况,通过信息沟通而减少纠纷,使交易双方的经济利益不受损失,并加速资金周转,进而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尤其是在国际经济交往中,由于国际市场瞬息万变,稍有不慎,在激烈竞争中就极易导致本国经济单位的经济损失;商业银行通过咨询业务,发挥参谋作用,可以有效维护本国经济单位的利益。商业银行可通过咨询业务为国内企业引进技术出谋划策,通过多家对比,帮助企业选定最佳方案,使引进的技术设备既适合本国国情,又降低费用成本。商业银行利用所掌握的国内外资料和国际通讯设备,可为客户提供短期汇率预测信息,使客户减少汇率变动的损失。此外,商业银行还可以利用国内外银行间的咨询网络,对交易的有关方面进行资信调查,及时识破各种掮客的诈骗活动等。

商业银行从事信息咨询业务,能充分利用和挖掘银行固有的资源优势,大大拓宽了商业银行的业务领域,增加了银行收益,因而成为商业银行新的利润增长点。

(三)中国商业银行的信息咨询业务

中国商业银行的信息咨询业务起步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前银行主要以无偿方式向自己的客户提供经济、金融等方面的信息。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中国商业银行的有偿信息咨询业务发展较快,已成为银行业务扩张的重要领域,为社会经济的持续高速增长,作出了相应的贡献。中国工商银行在改革开放初期以提供经济、金融信息为主;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信用评估为主;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该银行则对信息咨询、资信评估、资产评估、工程监理和审价、审计及有关经济、金融法律等六大信息咨询业务进行多样化、系统化和规范化的开发。据1994年统计,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分行信息咨询公司的信息数据库通过信用签证和征信调查,既保障了客户的经济利益,维护了社会经济的健康运行,又确保了银行的信贷安全,公司当年利润达2400万元人民币

中国商业银行的信息咨询业务虽已有了较大的进展,但与国际商业银行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主要表现为业务发展不平衡、范围较窄、经营水平和服务手段低等问题。今后应健全和完善银行的信息咨询机构,加大先进设备和技术的引进和投入,强调系统性、广泛性、有用性和动态信息数据库建设,努力引进和培养信息咨询的从业人员,重视研究中国信息咨询业务的风险处理办法等,以加速中国银行信息咨询业务与国际接轨的步伐。

(四)评估类信息咨询

评估类信息咨询业务主要包括:工程项目评估、企业信用等级评估和验证企业注册资金。例如,工程项目评估包括:市政工程项目评估、建筑项目评估、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各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评估、企业的技术改造项目评估等。银行对工程项目实施评估可以为政府、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投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也为银行自身的投资性贷款提供安全保障。它是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保证工程项目实施、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

四、担保业务

担保业务即银行应某一交易中的一方申请,承诺当申请人不能履约时由银行承担对另一方的全部义务的行为。担保业务不占用银行的资金,但形成银行的或有负债,当申请人(被担保人)不能及时完成其应尽的义务时,银行就必须代为履行付款等职责。银行在提供担保时,要承担违约风险、汇率风险以及国家风险等多项风险,因此是一项风险较大的表外业务,《巴塞尔协议》(1988年)将银行的担保业务的信用转换系数定为100%。

银行的担保业务主要有备用信用证、商业信用证。

(一)备用信用证

备用信用证是银行担保业务的一种主要类型,通常是为债务人的融资提供担保。当某个信用等级较低的企业试图通过发行商业票据筹资时,常会面临不利的发行条件,此时它可以向银行申请备用信用证作为担保;一旦这家企业无力还本付息,应由开证行去承担债务的偿还责任。实际上,银行通过发放备用信用证给企业,就相当于在借款期中把自己的信用出借给了发行人,使发行人的信用等级从较低水平提高到了一个较高的等级。

备用信用证是一种广泛的担保文件,其支付只凭出示特定的证据,而不允许银行介入事实上或法律上的纠纷。通常开证行是第二付款人,只有当借款人自己不能履约时,才由银行付款。而开证行一旦付款,借款人必须补偿银行的损失。银行开立备用信用证要收取佣金。

1.备用信用证的类型

(1)按可否撤销来划分。

按可否撤销划分,备用信用证可分为两类:

①可撤销的备用信用证。在申请人财务状况出现某种变化时,开证行可以撤销或修改信用证的条款,以保护自身的利益。

②不可撤销的备用信用证。开证行不可以单方面撤销或修改信用证,对受益人而言,开证行不可撤销的付款承诺使其有了一个确定的收款保障。相对而言,不可撤销的备用信用证的佣金要高一些。

(2)根据作用分类。

根据在基础交易中备用信用证的不同作用,其可分为以下8类:

①履约保证备用信用证。支持一项除支付金钱以外的义务的履行,包括对由于申请人在基础交易中违约所致损失的赔偿。

②预付款保证备用信用证。用于担保申请人对受益人的预付款所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这种备用信用证通常用于国际工程承包项目中业主向承包人支付的合同总价10%~25%的工程预付款,以及进出口贸易中进口商向出口商支付的预付款。

③反担保备用信用证。又称对开备用信用证,它支持反担保备用信用证受益人所开立的另外的备用信用证或其他承诺。

④融资保证备用信用证。支持付款义务,包括对借款的偿还义务的任何证明性文件。目前外商投资企业用以抵押人民币贷款的备用信用证就属于融资保证备用信用证。

⑤投标备用信用证。用于担保申请人中标后执行合同义务和责任,若投标人未能履行合同,开证人必须按备用信用证的规定向收益人履行赔款义务。投标备用信用证的金额一般为投保报价的1%~5%(具体比例视招标文件规定而定)。

⑥直接付款备用信用证。用于担保到期付款,尤指到期没有任何违约时支付本金和利息。其已经突破了备用信用证备而不用的传统担保性质,主要用于担保企业发行债券或订立债务契约时的到期支付本息义务。

⑦保险备用信用证。支持申请人的保险或再保险义务。

⑧商业备用信用证。指如不能以其他方式付款,为申请人对货物或服务的付款义务进行保证。

2.备用信用证的优点

对借款人来说,利用备用信用证使其由较低的信用等级上升到一个高的信用等级,在融资中处于一个有利的地位,可以较低的成本获得资金。

对开证行而言:①备用信用证业务的成本较低。由于申请备用信用证的客户大多是与银行业务关系稳定的客户,这就大大减少了银行信用评估所耗费的支出。②备用信用证可给银行带来较高的盈利。一般情况下,备用信用证很少发生议付,这就使银行在几乎不占用自有资金的情况下,仅靠出借自身信誉就可以获得可观的收入,拓宽了收益渠道。③对受益人来说,备用信用证使受益人获得很高的安全性。特别是在交易双方不很熟悉时,更显示出这种安全性的重要。

3.备用信用证的交易程序

(1)订立合同。借贷双方先就交易条件进行磋商,订立信贷合同明确规定以备用信用证方式提供担保,其中一般还应规定备用信用证的开证行、种类、金额、到期日、开证日等内容。

(2)申请开证。借款人向开证行递交申请书。在申请书中,除明确提出“请按所列条件开立备用信用证”的要求以及受益人的名称、地址、信用证的到期日外,还包括申请人向开证行的保证与声明。借款人申请备用信用证时,有可能应开证行的要求缴纳一定的押金,押金的有无与多少应视申请人的资历、信誉等因素而定。

(3)开证与通知。开证行经过信用评估接受开证申请后,必须按申请书规定的内容,向指定的受益人开立备用信用证,并将信用证直接或间接传递给受益人。

(4)审核与修改。受益人在收到信用证之后,应立即认真审核。主要是审核信用证中所列条款与信贷合同中的有关条款是否完全一致,当有出入时应立即通知开证行请求修改。修改信用证的传递方式与开证时相同。

(5)执行合同。受益人收到信用证经审查无误,或收到修改信用证通知书认可后,即可根据借款合同的规定向借款人提供贷款。受益人履行合同后,如果没有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得到借款人的偿付则应编制并取得信用证规定的全部单据,开立汇票,连同信用证正本,通过一定方式传递给开证行,要求开证行履约付款。

(6)支付和求偿。开证行如若收到受益人寄来的汇票和借款人未履约付款的证明后,经检验认为与信用证中的规定相符,则应按票款对受益人进行支付,同时开证行随即取代受益人,成为借款人的债权人,具有要求赔偿所垫付资金的权力。

(二)商业信用证

商业信用证是国际贸易结算中的一种重要方式,是指进口商请求当地银行开出的一种证书,授权出口商所在地的另一家银行通知出口商,在符合信用证规定的条件下,愿意承兑或付款承购出口商交来的汇票单据。信用证结算业务实际上就是进出口双方签订合同以后,进口商主动请求进口地银行为自己的付款责任做出的保证。

商业信用证的产生主要是因为在国际贸易中,进出口商之间可能因缺乏了解而互不信任,进口商不愿先将货款付给出口商,唯恐出口商不按约发货;出口商也不愿先发货或将单据交给进口商,主要是担心进口商不付款或少付款。在这种情况下,银行就可以出面在进出口商之间充当一个中间人或保证人的角色,一面收款,另一面交单,并代客融通资金,信用证结算方式由此产生。现在信用证结算已成为当今国际贸易中使用最广泛、最重要的结算方式。

对商业信用证,人们通常把它看做是一种结算工具。而实际上从银行角度来看,商业信用证业务又是一种重要的表外业务。在这项业务中,银行以自身的信誉来为进出口商之间的交货、付款作担保。一般来说不会占用其自有资金,因此是银行获取收益的又一条重要途径。

1.商业信用证的分类

商业信用证的种类很多,大体有如下几种划分方法:①按是否跟单,可分跟单信用证和光票信用证。②按可否撤销,可分为可撤销信用证和不可撤销信用证。③按议付方式,可分为公开议付、限制议付和不得议付信用证。④按可否转让,可分为可转让信用证和不可转让信用证。⑤还有诸如背对信用证、对开信用证、循环信用证、旅行信用证等类型。

2.商业信用证的特点

(1)在商业信用证结算方式中,开证行担负第一付款责任,是第一付款人。出口商可以直接向银行凭单付款,而无须先找进口商。开证行对出口商的付款责任是一种独立的责任,这一点与备用信用证的备用性有较大区别。

(2)信用证是一项独立的文件,进口商请求银行开证时是按合同内容填写申请书的,开证行也是根据合同内容开证的。但信用证一经开立,就完全脱离了买卖合同,成为一个独立的信用文件;开证行只须对信用证负责,只要出口商提供的单证符合信用证的规定,则开证行就有付款的责任,而不管实际中的交易情况如何,即信用证业务是以单证而不是货物作为付款依据。

3.商业信用证的优点

(1)对进口商来说,商业信用证的使用,提高了资信度,使对方按约发货得到了保障,而且可以通过信用证条款来控制出口商的交货日期、单据的种类和份数等。另外,可以通过信用证中的检验条款来保证货物上船前的数量和质量。由于申请开证时,进口商只需交纳一部分货款作为押金即可,实际上是银行为进口商提供了一笔短期融通资金。

(2)对出口商来说,最大的好处就是出口收款有较大的保障,银行作为第一付款人,使付款违约的可能性降为极小。另一方面,由于开证行开出商业信用证都需有贸易和外汇管理当局的批准,所以利用商业信用证来结算,就可避免进口国禁止进口或限制外汇转移产生的风险。

(3)对开证行来说,开立商业信用证所提供的是信用保证,而不是资金。开立信用证既不必占用自有资金,还可以得到开证手续费收入。同时进口商所交纳的押金,在减小垫款风险的同时,也可以为银行提供一定量的流动资金来源。

4.商业信用证的交易程序

(1)开证人申请开立信用证。开证人(一般为进口商)在与其交易对手订立买卖合同之后,通过填写开证申请书,向开证银行提出申请。开证申请书中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要求开立的信用证中所含的内容,也就是开证人按照买卖合同条款要求开证行在信用证上所列明的条款;二是开证人对开证行的声明或具结,用以明确双方的责任。

(2)开证行开立信用证。开证行根据开证人的申请向受益人开立信用证,所开信用证的条款必须与开证申请书所列一致。

(3)通知行通知信用证。通知银行收到开证银行开来的信用证后,应立即对信用证的密押(电开)或签字印鉴(信开)进行核对,无误后立即通知受益人。

(4)审查与修改。信用证的受益人接到信用证后应立即根据合同条款认真审查信用证,如发现有的信用证条款不能接受,应及时要求开证人通知开证行修改。

(5)交单议付。开证行收到议付行寄来的汇票和单据后,应立即根据信用证条款进行检验,如果认为单证与信用证条款相符,应在合理的时间内将票款偿还议付银行。

(6)开证人付款赎单。开证银行将票款拨付议付行后,应立即通知开证人付款赎单。开证人收到通知后,也应立即到开证行检验单据,无误后将全部票款及有关费用,一并向开证银行付清并赎取单据。

五、衍生金融工具业务

(一)金融期货

期货交易是指交易双方在集中性的市场以公开竞价的方式所进行的期货合约的交易。而期货合约是指由交易双方订立的,约定在未来某日期按成交时所约定的价格交割一定数量某种商品的标准化合约。

所谓金融期货交易就是指以各种金融工具或金融商品(例如外汇、债券、存款证、股票指数等)作为标的物的期货交易方式。换言之,金融期货交易是以脱离了实物形态的货币汇率、借贷利率各种股票指数等作为交易对象的期货交易。

世界上第一张金融期货合约是1972年5月16日由美国芝加哥商业交易所设立的国际货币市场(IMM)所推出的外汇期货合约。它是由于布雷顿森林体系的崩溃,外汇风险的急剧增加等原因导致的结果。其标的货币最初有七种外币,分别为英镑、加拿大元、西德马克、日元、瑞士法郎、墨西哥比索和意大利里拉。其后又增加了荷兰盾、法国法郎、澳大利亚元,与此同时停止了意大利里拉和墨西哥比索的交易。

国际货币市场开办外汇期货交易取得了巨大成功,有力推动了金融期货的发展。这种发展主要体现在三方面:一是金融期货品种不断丰富。从外汇期货的产生开始,就不断对金融期货加以创新,主要表现为20世纪70年代推出了各种利率期货,80年代又推出了各种股票指数期货。目前实际交易中的金融期货种类繁多,仅利率期货这一类就数十种之多。二是金融期货市场的发展,出现了一批著名的专业性金融期货市场,如伦敦国际金融期货交易所(IFFE),新加坡国际货币交易所(SIMEX),东京国际金融期货交易所(TIFFE)和法国国际期货交易所(MATIF)。另外,20世纪80年代以来出现的金融期货市场之间的国际连接,这更加促进了金融期货交易的国际化发展,最典型的例子就是SIMEX与芝加哥商品交易所(CME)之间的相互对冲交易方式,不仅增加了市场流动性,延长了交易时间,而且还为投资者或投机者规避隔夜风险提供了可能。三是金融期货交易的规模不断壮大。这种规模的发展不仅表现为绝对数量的增加,而且也表现为在期货交易总量中的比例提高。从1985年开始,美国的利率期货交易量超过其他农产品期货交易量,成为成交量最大的一种期货交易。

商业银行经营的金融期货交易主要有三种:货币期货、利率期货和股票指数期货。

(1)货币期货(Currency Futures)。货币期货又称为外汇期货(Foreign Exchange Futures)或外币期货(Foreign Currency Futures),是指在集中性的交易市场以公开竞价的方式进行的外汇期货合约的交易。外汇期货合约是指由交易双方订立的,约定在未来某日期以成交时所确定的汇率进行交易的某种外汇的标准化契约。

(2)利率期货(Interest Rate Futures)。利率期货是指以债券的利率为标的物的期货合约,它可以规避银行利率波动所引起的证券价格变动的风险。利率期货的种类繁多,分类方法也有多种。通常,按照合约标的物的期限,利率期货可分为短期利率期货和长期利率期货两大类,前者大多以银行同业拆借市场三个月期利率为标的物,后者大多以五年期以上长期债券为标的物。最早出现的利率期货是美国芝加哥商品交易所(CBOT)于1975年10月推出的美国国民抵押协会抵押证期货。利率期货一经产生,便迅速发展壮大,目前利率期货交易量占了全世界衍生工具场内交易量的一半还多。中国一度推出的国债期货就属于利率期货的一种类型。

(3)股票指数期货(Stock Index Futures),全称为股票价格指数期货,又可简称为股指期货或期指,是指以股票市场的价格指数作为标的物的标准化期货合约的交易。最早出现的股票指数期货是美国堪萨斯市期货交易所于1982年2月24日推出的价值线综合指数期货合约。目前被作为股指期货合约标的物的股票指数主要有如下几种:道琼斯股价平均指数、标准普尔综合股价指数、纽约证券交易所综合股价指数、主要市场指数、价值线综合股价指数、金融时报指数、日经225股指数、东京证券交易所股价指数、恒生指数等。

(二)金融期权

1.金融期权及其发展

金融期权(Financial Options)是以金融商品或金融期货合约为标的的期权交易方式。

最早出现的金融期权是以现货股票作为交易对象的股票期权。这种股票期权早在19世纪即已在美国产生。但在1973年之前,这种交易都分散在各店头市场进行,因而交易的品种单一,交易规模也相当有限。金融期权获得真正发展的契机是在1973年4 月26日,全世界第一家集中性的期权交易市场——芝加哥期权交易所正式成立。此后,金融期权交易得到了极大的发展,主要表现在:①作为期权合约标的物的股票的种类大大增加。②越来越多的交易所竞相开办股票期权业务。③业务种类从原来的看涨期权扩展到看跌期权交易。④交易量大幅增加。

2.金融期权的分类及盈亏分析

(1)金融期权的分类。根据金融期权合同和期权交易行为的不同,可把金融期权交易分为四种:买入看涨期权;卖出看涨期权;买入看跌期权;卖出看跌期权。

(2)金融期权的盈亏分析。合同的买入者为了获得以后的选择权,必须支付一定数量的权利金(Premium)给卖出者。从权利、义务角度来看,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具有明显的不对称性,具体表现为:一是合同签订后,买方有执行交割的权利,而无必须执行的义务,主动权在他手中;二是卖出者只有被动接受执行交割指令的义务,而无相应的权利,但有一定的经济补偿。

下面分别分析三种交易情况的盈亏:

第一,在买入看涨期权中,(如果愿意的话)合同的买方有权在到期日或到期日之前按协议价买入合约规定的金融工具,他为此付出的代价是交付一笔权利金给合同的卖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当合约市价低于协议价时,买方将选择不执行合约,其损失是权利金。当合约市价高于协议价,买方会选择执行合约,此时随着合同市价的上升,合同买方的损失逐渐减少;当市价超过盈亏平衡点后,执行合同就会给买方带来一定的收益。这种收益是随着市价的上升而增加的,理论上是可以达到无穷大的。

第二,在买入看跌期权中,买方是预期合约价格会下跌。如果合约市价真的下跌,并低于合约中的协议价格,买方可通过执行合约以协议价出售标的物,从而获取一定的利润;当市价高于协议价,则买方不会执行合同,只损失权利金。与买入看涨期权不同,买入看跌期权的收益有一个比较明确的上限。

第三,与买入期权相反,期权的卖出方的损益状况是:有收益时,收益存在一个上限,即是权利金(Premium);而发生损失时,其可能的损失却是无限的,一般来说要远大于权利金额。即当期权买方要求执行期权合约时,对卖方来说就意味着收益小于权利金甚至亏损;当期权买方放弃执行合约时,即意味着卖方可获得权利金这笔收入。

3.金融期权的发展

经过几十年的发展,金融期权已由最初的股票期权衍变出三大类:股权期权、利率期权、货币期权。此外还有其性质尚存争议的黄金及其他商品期权。

(1)股权期权。是指买卖双方以某种与股票有关的具体的基础资产为标的物所达成的期权协议,主要分为两种:股票期权和股票指数期权。股票期权以某种股票作为合约的标的物,股票指数期权以某种股票价格指数作为合约的标的物。

(2)利率期权。即买卖双方以与借贷票据有关的具体的基础资产为标的物所达成的期权协议,其主要分为三种:①实际证券期权。即在一定的时间里按照一定的价格买进或卖出国库券、票据、政府债券的权利。②债券期货期权。即在一定的时间里按照一定的价格买进或卖出政府债券期货的权利。③利率协定。利率协定是一种以减少利率波动的不利影响为目的而达成的期权协定。利率协定有三种形式,即上限协定、下限协定和上下限协定。

(3)货币期权。是指买卖双方以与外汇货币有关的基础资产为标的物所达成的期权协议,主要有货币现货期权和货币期权之分。

(4)黄金及其他商品期权。是指买卖双方以与黄金及其他商品相关的基础资产为标的物所达成的期权协议,黄金期权又可以分为金块期权和黄金期货期权。

4.商业银行对期权交易的参与

商业银行主要从三个层次上参与期权交易:

(1)第一个层次是场外期权交易。商业银行通过电话或路透社清算系统直接与客户进行交易,这种交易既包括面向非银行客户的零售业务,也包括面向金融机构的批发业务。由于场外交易市场具有保密性好、交易成本低、可以根据客户特别需要制定期权等优点,其交易规模已远远超过交易所中的期权交易量。

(2)第二个层次是交易所期权交易。在这种交易中,商业银行经常以获得交易席位的方式来成为交易所的做市者。参与标准化程度高的交易所期权交易,可以使商业银行从交易中解脱出来,致力于期权交易战略策划上来。

(3)第三个层次是隐含型期权交易。主要是把期权经营思想与商业银行日常业务融合而产生的创新,如可转换债券保证书和包销协议等。这些由期权与其他金融工具相融合创新出的金融产品大大拓宽了商业银行的期权经营领域。

5.期权交易对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意义

(1)期权是商业银行进行风险管理的有力工具。期权的优点体现在它能够在降低风险管理成本的同时,还可以使商业银行获利,这一点在对或有资产和或有负债的风险管理中体现得尤其明显。

(2)期权使商业银行获得了有力的财务杠杆,运用适当的期权交易获得巨额收入。

(3)期权为商业银行管理头寸提供了一条进取型道路。商业银行可以通过出售期权来对其日常经营的巨额外汇、债券、股权头寸进行积极管理,从而获取可观的权利金收入。

目前,中国国内开展期权业务的基本条件尚未具备,但是随着商业银行对外业务的增加,完全有可能介入国际金融市场的期权交易,一方面作为期权买方进行风险管理;另一方面也可作为期权卖方积极管理头寸。

重要概念:

非利息收入 中间业务 银行汇票 商业汇票 银行本票 支票 代理人 委托人担保 备用信用证 可撤销备用信用证 不可撤销信用证

思考题:

1.说明中间业务的概念。

2.说明中间业务与传统存贷款业务之间的关系,以及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呈现出不断加速发展趋势的原因。

3.说明商业银行支付结算业务、银行卡业务、代理业务、资产托管业务、投资银行业务和担保业务的主要内容。

4.访问你喜欢的商业银行网站,浏览其“银行卡”栏目了解其银行卡的种类、特点、收费标准、促销措施。

参考文献:

1.[美]彼得·S.罗斯.商业银行管理(中文版)[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1

2.戴国强.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学[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1999

3.戴相龙.商业银行经营管理[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1998

4.王明权.商业银行实务[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1995

5.周好文,何自云.商业银行管理[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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