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法律效益的价值要素

法律效益的价值要素

时间:2022-05-2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三、法律效益的价值要素在现代条件下,对法律效益进行价值分析,关键是要考虑法律调整的结果与创制法律的社会目的之间的契合程度。应该指出,法律的目的与立法者的动机和价值目标是密切联系在一起的。创制法律的过程,是立法者有意识地通过自己有目的的对象性活动,把社会关系的法权要求上升为国家意志。应当看到,法律的功能与法律的目的之间往往会发生悖离的现象。

三、法律效益的价值要素

现代条件下,对法律效益进行价值分析,关键是要考虑法律调整的结果与创制法律的社会目的之间的契合程度。法律的目的与法律的功能是两个既相联系、又相区别的概念。所谓法律的目的,是指创制法律期望达到的社会理想,它属于应然意义上的价值范畴。应该指出,法律的目的与立法者的动机和价值目标是密切联系在一起的。我们知道,创制法律的活动是一种具有目的的主观创造活动。从事这一活动的,全是具有意识的、经过思虑或凭激情进行活动的、追求某种目的的人。创制法律的过程,是立法者有意识地通过自己有目的的对象性活动,把社会关系的法权要求上升为国家意志。

在这里,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是立法者的价值观念对于法律创制过程的重要影响。在法制现代化进程中,立法者本人的价值态度,决定了法律创制的目的。它体现在立法者的实际活动中,体现在对一定法的现象作基本判断的行为目标之中。立法者的价值取向在创制法律的过程中发挥着“起动机制”的功能,它对于保证法权要求向现实法律形式的转化具有重要的作用。它具有外化的功能,在一定条件的作用下,可以客观化为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转化为创制法律规范的实践活动。

与法律的目的不同,法律的功能就是法律对人的行为和社会生活发展的实际影响作用,它是实然的价值范畴。因此,它与法律的目的具有不同的价值内涵。(1)法律的目的是法律功能的根据和基础;(2)法律的目的制约着法律功能的发挥;(3)法律功能的发挥过程,就是法律目的的实现过程;(4)法律目的的实现程度,也是衡量法律功能效果的尺度或标准。

应当看到,法律的功能与法律的目的之间往往会发生悖离的现象。一部法律的实际功能,往往并不取决于立法者的愿望、期待或主观目的,而是取决于在现实生活中它调整社会关系的具体表现及其结果。法律的实际功能与创制该法律的预期目标之间距离的大小,反映了这部法律实现效益的程度。不能达到预期目的的法律,就很难说是一部理想的法律,因而也就不能说这样的法律功能是正常的。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