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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程序对法律行为的调整方式

时间:2022-05-2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一、法律程序对法律行为的调整方式通常意义上的程序是对于人的行为而言的,法律程序是对法律行为而言的。法律程序通过对法律行为的作用,从而实现对人们的实体权利与义务的分配,影响人们的权利义务的实际享有和承担,法律程序对法律行为的调整方式有以下五个方面。(五)感染法律程序能使行为主体对程序所造成的某种心理状态的无意识的服从。以上是法律程序对行为的作用方式。

一、法律程序对法律行为的调整方式

通常意义上的程序是对于人的行为而言的,法律程序是对法律行为而言的。法律程序通过对法律行为的作用,从而实现对人们的实体权利与义务的分配,影响人们的权利义务的实际享有和承担,法律程序对法律行为的调整方式有以下五个方面。

(一)抑制

通过程序的时间、空间要素来克服和防止法律行为的随意性和随机性。比如,严格的审级,以分级的审判阶梯来完成一项审判任务,一个案件经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关卡”,比起只有一审要来得稳妥、准确,从而抑制了法官行为的随意性和随机性。这也就是所谓程序的“对恣意的限制”和“作茧自缚”效应的根源所在。程序的要素无非是为法律行为提供了外在标准,因而这些行为不可能任意进行。

(二)导向

通过程序的时空要素来指引人们的法律行为按照一定的指向和标准在时间上得以延续,在空间上得以进行。一方面,程序为人们的个别而具体的行为提供了统一化、标准化模式,克服行为的个别化和非规范化。另一方面,程序的导向机制还能指示人们的行为在时间与空间上有秩序地连贯和衔接,避免法律行为的中断。

(三)缓解

通过法律程序的时空要素来缓解人们原先的行为与心理冲突,消除紧张气氛,为解纷行为提供了有条不紊的秩序条件。一方面,发生纠纷的当事人既然选择了诉讼程序(“公了”)而不是角斗或复仇(“私了”),也就是选择了文明和有序,抛弃了野蛮和无序。程序使当事人不可能发生激烈的外部对抗和冲突。另一方面,通过程序形成了一个解决复杂纠纷的相对的空间,使当事人之间的复杂社会关系从进入程序的那一刻开始就与社会隔离开来。使复杂的社会关系简化为单一的程式化关系,既排斥了当事人之间原有的社会角色(可能起诉人是某镇长的七姑,被起诉的是某局长的八姨),又排斥了其他非程序的因素以及其他处置方式。

(四)分工

法律程序通过时空要素实现程序角色分配。比如,表现在诉讼程序中,审判者——中立的解纷人、合议庭成员、陪审人员、辩护人、公诉人等——各司其职,避免越俎代庖。而对于审判者既是一种配合又是一种牵制的角色;辩护人和公诉人对于诉讼当事人来说则是平等发言、争辩的代表。

(五)感染

法律程序能使行为主体对程序所造成的某种心理状态的无意识的服从。尽管没有外在的压力,但程序能够使人的情绪、情感自然地受到影响,并不知不觉地遵循相应的行为模式。程序能够直接提示心理状态去影响人的行为,它不需要经过逻辑论证或宣传教育。比如,公正严明的程序促使当事人或证人作出诚实的供述或证明;再如,回避的程序无形中使当事人对判决结果产生信心;甚至有时庄严的法庭气氛会给人以油然而生的信心或威慑。

以上是法律程序对行为的作用方式。但是法律程序在对不同的行为作用过程中又表现出不同的作用和意义。下面就程序对于法律适用的意义进行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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