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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新闻编辑与信息把关

时间:2022-04-2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图6.2 怀特的新闻把关模式二、互联网时代网络信息把关的实施“把关人”理论是前互联网时代传播学界的经典理论。在这里,“把关人”理论得到了充分体现,作为新闻从业人员的编辑、记者均被教育或培训,谙熟国家的宣传纪律和政策,对新闻信息可以进行把关。

第一节 网络新闻编辑与信息把关

前面已经提到网络新闻传播中虚假新闻、有害信息的泛滥,中国人民大学舆论研究所所长喻国明一语道破其根本原因:人人都可以参与新闻的传播,而不可能人人都具有职业道德,也难保证每个人都受过新闻专业的严格训练,通过他们所传递的信息,很难说是真正的新闻还是无知之见。在传统的大众传播时代,新闻信息传播的社会监控不难实现,但对于无边无际的网络而言,有效管理与控制却很难实现。政府的法律和执法机制根植于实体的地理范围之内,而因特网是一个全球性的媒介,它使各种信息能够跨越国家和地区的界限自由地流动,对一些在实体社会里违反法规而受到制裁的行为,一旦移到网络空间,由谁充当负责制裁的主体及如何制裁目前还不是很明确,要认定其行为人和发生地常常也是极其困难的。这些都给网络新闻传播的管理带来了挑战。

一、“把关人”理论

“把关人”又称为“守门人”(gatekeeper),是库尔特·卢因(Kurt Lewin)在《群体生活的渠道》一文中提出的。1947年,社会心理学家卢因研究分析了家庭主妇决定购买食物及家庭成员推荐食物的过程,他认为,信息总是沿着包含有“门”的某些渠道传播,这些传播能否顺利进行,总是以“把关人”的意见或某种团体规范作为依据的。由此及彼,他认为在新闻传播中,在某些地方也设有关卡和把关人,正是这些把关人决定了稿件能否作为新闻加以传播,以及采用何种方式传播。

传播学认为“把关人”是一种普遍存在的现象。在传播者与受众之间,“把关人”起着决定继续或终止信息传递的作用。把关人的把关行为可以分为两种——疏导与抑止,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取”与“舍” 。前者说的是把关人准予某些信息流通的行为,后者则是指禁止一些信息流通或将其暂时搁置的行为。1948年,政治学者哈罗德·拉斯维尔(Harold Dwight Lasswell)在《传播的社会职能与结构》一文中提出5W传播模式(见图6.1),使人们明确地意识到在信息的传播过程中客观地存在着选择和把关这一问题[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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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1 5W传播模式

1950年,传播学者怀特发现在大众传播的新闻报道中,传媒组织成为实际中的“把关人”,由他们对新闻信息进行取舍,决定哪些内容最后与受众见面。从此,新闻选择的“把关人”理论从人们的不自觉行为成为大众传媒组织的有意操作,在更大范围和程度上或明或暗地影响新闻实践。怀特明确提出了新闻筛选过程的“把关”(gate- keeping)模式[3],见图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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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2 怀特的新闻把关模式

二、互联网时代网络信息把关的实施

“把关人”理论是前互联网时代传播学界的经典理论。在传统媒体里,“把关人”是指编辑和记者两大类。首先是记者们根据自己的个人判断,决定哪些社会信息有机会被作为素材采集回来,交给编辑梳理、加工和最后发布;然后进入第二道程序,即编辑们直接面对林林总总的新闻素材,从中选择、过滤出符合新闻价值、宣传价值的信息对外发布,使之与受众见面,完成整个传播过程。在这里,“把关人”理论得到了充分体现,作为新闻从业人员的编辑、记者均被教育或培训,谙熟国家的宣传纪律和政策,对新闻信息可以进行把关。互联网出现之后,情况发生了变化。互联网以其宽容多元的精神本质和快捷便利的技术特征使得任何人都可以自由地传递信息,其传播的自由和自主性,使得每天在互联网上新出现的信息数量之大、传播速度之快,恐怕无论雇佣多少“把关人”也无法全面梳理,所以很多人下结论,网络时代的信息“把关”已经弱化,传统的“把关人”理论受到质疑。其实不然,虽然从新闻信息源到新闻传播所经历的选择、过滤、审核的过程在网上被省略掉了,但从“把关人”的广义概念来看,网络中的“把关人”依然存在。与大众传播中的“把关人”相比,其形式更加多样化。这里的“把关人”兼有传媒与受众的双重视野,它使网络把关人的角色在传播和接受中不断变换。从广义上讲,在网络传播中,把关人主要包括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它们主要在宏观政策和法规方面对互联网信息的传播加以控制;网络编辑、管理员、超级版主、版主、版副等,他们负责筛选本网站发布的信息,还随时关注网民的言论是否合理合法,其实他们所充当的就是“把关人”的角色。另外,国家的安全部门还部署“网络警察”在网络上巡逻。正是这些“把关人”的存在,才保证了网民拥有一个安定团结的网络环境。

1.政府职能部门要加强对网络传播的行政和法律管理

无论任何时代、任何社会都有自己的传播制度,以及建立在这种传播制度基础上的规范和管理体制。互联网是一个新兴的媒体,对网络媒体的管理目前还处于一个探索的阶段。政府对网络媒体的管理主要体现在对网上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和管理,管理的实质是对网络内容的管理,以保证网络媒体坚持正确的办网宗旨、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如1997年3月,中央就曾专门发布文件,规定各网络新闻媒体必须在中央对外宣传信息平台上统一入网,不得自行通过其他途径入网,并明确规定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为网络新闻宣传归口管理机构。而对网络媒体的行政管理目前仍由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信息产业及文化等部门实行多头管理,其管理体制还需要在改革中进一步理顺,以保证和促进网络媒体的正常运行和健康有序的发展。网络政策规范的制定者在制定网络管理法规时,一方面要考虑这些政策规范的传统继承性,另一方面要具有超前的发展眼光,制定富有弹性的网络社会的道德法规与原则,为其进一步发展留有余地。国家还应在建立、试行网络传播规范的基础上制定专门的网络传播法,并为立法、司法、执法部门培训专门人才,提高政府法制化管理的水平。

在具体实践中,政府要严格执行网络新闻发布的有关规定,对网站要实现归口管理、分级负责。国内网站未经批准,不得自行采写和发布新闻;发布新闻要注明出处,并按传统报纸的转载要求进行转发;将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网络散布的反动和非法的信息从网上清除,对触犯法律的要进行法律制裁。政府要将网络传播纳入法制化的轨道,从各个环节遏制不良信息在网上的传播。目前已出台多个涉及互联网的法规性文件,如国务院及有关部委以法规形式公布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管理暂行规定》 、《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 、《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 、《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 、《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方法》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还有一些法律、法规,如《电信法》正在制订过程中,将会陆续出台。这些法律、法规对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的网站的条件及设立程序、上载新闻内容的禁止性条件、网络安全、网上知识产权的保护以及净化网络环境、维护网络秩序等一系列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对于规范和管理国内网络媒体的建设和活动,抵御网上有害信息的思想渗透,维护国家安全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也给各级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执政、依法管理提供了依据。我国的网络媒体管理正在从直接的行政管理为主的方式,逐步过渡到以法律手段为主,辅之以行政手段的管理方式。

2.网站新闻传播者要提高业务能力,加强职业道德建设

网络媒体需要大量既懂新闻业务、又懂经营管理、还懂网络技术,同时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精神的“复合型”人才。近几年来,一大批新人加入了网络新闻宣传队伍,很多人是技术人员或者美工出身,没有经过新闻专业知识的培训。由于他们缺乏对新闻传播基础理论的了解,不懂得什么是新闻传媒的社会责任、什么是新闻记者的职业道德和精神操守,因而在网络传播中忽视了对人文精神的关照和舆论的引导,这也是部分网络媒体特别是商业网站出现新闻质量下降、不能正确引导舆论的重要原因。网络媒体应该成为一个学习研究型组织,努力帮助网络编辑提高思想政治水平,提高新闻业务水平和网络道德水平,增强媒介素养和培养专业精神,这样网络媒体才能真正承担起自己的社会责任。在现阶段,法律和技术对网络传播的监控都是有限的,因此道德的作用显得尤为重要,需要通过网络新闻传播者的自律来实施监控。网络新闻传播者在从事网上新闻的编辑与发布时,要严格遵守真实性原则,保证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公告板和网络论坛的版主或负责人要格外把好关,对于讨论内容负有监督的责任,一旦发现发言内容不适合发表,要立刻清除。自网络媒体在我国兴起后,各新闻网站和商业网站纷纷成立自律性组织,如1999年4月15日,由20多家主流媒体在北京签订了第一个《中国网络媒体公约》 ; 2002年8月17日,在“中国网络媒体论坛”上又有几十家网站通过了《保护网络作品权利信息公约》,这些无疑促进了网络媒体的健康发展。

3.网站技术人员要不断研发和升级技术把关手段

网络传播是高科技的产物,高科技不但为网络信息产品的传播提供了技术支持,也为网络传播的社会控制提供了技术手段。目前,各国针对网络媒体尤其是网络内容产品的管理已采用了不少的技术措施,如通过建造防火墙、在网络上建立智能化安全系统,对网络媒体进行监管,主动将不良信息拦截在外;开发启用网络信息内容的分级过滤软件,将网上的不良信息分成不同的级别,设置过滤标准;对全球色情、赌博、毒品和邪教等有害网站进行屏蔽等等。现代科技的发展将会为网络传播的内容管理提供更多、更有效的技术保障。以新闻信息把关为例,启用分级过滤软件,信息超标就不被显示,如1996年启用的“互联网络内容选择平台”,采用类似影视作品的分级制,将互联网络上的信息分为性、暴力、语言和裸体镜头四个方面,每个方面的信息分为0至4级,级别越高,危害越大。还有一种常见的方法就是“关键字”过滤:制定一张“关键字”列表,用户发帖后,系统自动在帖子中寻找列表上的“关键字” 。如果没有匹配字段,则马上发布;如果有,则禁止发布(或者对关键字进行修改、屏蔽)。这样的检查一般只需要1秒钟,所以用户不会因为等待而产生焦躁和厌烦感。

用技术把关代替人工操作的好处是非常明显的。首先是大大减轻了管理人员的工作压力,不用24小时紧张地盯着屏幕提防“事故” ;其次,杜绝了人工作业的“万一”现象,做到绝无遗漏;第三是可以应用在一些人力无法驾驭的领域,比如E- mail检查、论坛短消息检查。事实上,技术把关现在基本上已经成为网站维护的必备手段,在每个网站都设立低成本、高效率技术把关的情况下,网络信息传播的“把关”自然得到了强化。

4.加强公众监督、媒体监督

网络媒体还应该自觉接受来自社会和公众的监督,这也充分体现了公众对网络媒体应有的民主权利。2004年6月,拥有140多个成员单位的中国互联网协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工作委员会成立了“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网站,并在网站上公布了《互联网站禁止传播淫秽、色情等不良信息自律规范》,仅一年时间就收到各类公众举报143 000多件次。根据公众举报,配合国家执法部门,关闭了淫秽色情网站1 800多家,并督促网站删除各类违法和不良信息10万多条次,标志着我国网络媒体在公众监督方面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

在网络传播中,传统媒体在很多方面也影响和规范着网络信息传播。许多新闻网站就是采取和报纸、电视、通讯社相互合作的形式获取信息源,传统媒体在一定程度上仍然设置着网络的议题。当然不排除一些问题在传统媒体没有报道时,网络就已开始传播,但更多的是在传统媒体上报道的事件成为网络传播的焦点。电视、广播和报纸还可直接建立自己的网站或采取电子版的形式,由于这些传统媒体本身所具有的品牌优势、公信力、权威性和可靠性等,它们的网站比较容易获得网民的认可。商业网站由于没有新闻采访权,其新闻大部分来自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因而从总体上来说,人们获得信息的主要来源仍为传统媒体,传统媒体可以通过控制信息源,对网络传播进行监督。另一方面,网络媒体之间也应该建立有效的相互监督机制,不断提高网络媒体的社会公信力,把互联网站建设成为传播先进文化的阵地、虚拟社区的和谐家园。

网络新闻信息的传播和控制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它体现了全部社会结构和社会关系的复杂性。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不是网络新闻编辑或网络媒体单方面的把关所能奏效的,而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努力,团结协作。对于网络新闻编辑人员来说,信息把关是进行网络新闻传播的第一个步骤,也是决定信息传播成与败、效果优与劣的重要一环,因此做好信息把关是进行网络新闻编辑工作的重中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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