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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推进农业保险的工作机制

时间:2022-03-2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基于本书的研究过程和研究结论,为提高我国西部农合组织生命系统整体发展水平,不仅要重视物能、调控、形态和社会环境分系统中影响程度较强、与高等水平差距较大的要素指标,同时还要注意各分系统之间的协调发展。本书分别针对西部农合组织4个分系统中的这些要素指标呈现出的突出问题,结合系统间各要素的相互影响和相互作用,提出以下对策建议以供政府有关部门和农合组织管理者参考。
对策建议_中国西部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生命系统发展研究

基于本书的研究过程和研究结论,为提高我国西部农合组织生命系统整体发展水平,不仅要重视物能、调控、形态和社会环境分系统中影响程度较强、与高等水平差距较大的要素指标,同时还要注意各分系统之间的协调发展。本书分别针对西部农合组织4个分系统中的这些要素指标呈现出的突出问题,结合系统间各要素的相互影响和相互作用,提出以下对策建议以供政府有关部门和农合组织管理者参考。

一、解决物能系统中资金短缺和利润率低等突出问题

由实证分析结果可知,西部大部分农合组织物能系统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是资金缺乏、劳动生产率低、利润率低、销售收入和农资满意度低等。而外部系统对其影响较大的因素主要是,场地房屋和设备投入比例、农业信贷系统和物流系统的支持、研发投入比例和信息化投入增长率等。下文针对物能系统存在的突出问题综合系统内外部各因素的相互影响提出建议。

(一) 拓宽融资渠道,创新融资方法

缺乏资金严重影响了西部农合组织物能系统的健全,同时也影响到其他系统的健康发展,极大程度地限制了组织生命系统整体发展水平的提高。农合组织应充分利用和调配各分系统的资源,进行自我调控。一方面,可以拓宽融资渠道。目前西部农合组织主要的融资渠道包括: 会费、股票、信贷和优惠政策等。可以充分发挥组织调控系统中信息平台对外交流与合作的作用,积极鼓励工商资本、民间资本入股农合组织,这些外部资本的注入,不仅可以迅速解决农合组织资金短缺问题,还能借助它们已有的商业渠道帮助进一步打开农产品市场,扩大销售范围和销售量。但值得注意的是,要防止外部资本注入程度高改变农合组织的性质,影响组织调控系统中的民主管理程度和成员的满意度。另一方面,组织内部融资方式方法可进一步灵活。通过完善调控系统中的规章制度,可规定除了入股的普通成员,也可以允许有纯入股的投资者成员; 允许一人认购多股,也允许缺乏资金的农户多人认购一股; 成员认购股金的方式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实物作价出资; 为增加资金的流动性,可以规定经农合组织同意,股金可在组织内部成员之间转让,等等,以吸纳更多的资金和其他生产要素,扩大自身的融资能力。

此外,在外部分系统中,社会农业信贷系统的支持对于解决农合组织的资金问题至关重要。

(二) 综合多种方式提高利润率

1. 降低农资采购及其他成本

从实证研究中对物能系统中各项财务指标的分析得知,西部农合组织的利润率普遍较低,而有效降低各项成本是提高利润率的一项重要途径。在对农合组织的深入访谈中了解到,组织对成本方面关注度较高的主要有农资采购成本和运输成本。

农资采购成本主要包括农合组织集中采购化肥、农药、种苗、初级农产品和其他各种生产加工原材料等时所发生的各项成本。一方面,借助调控系统中的信息化平台加强与农资供应商的交流与互动,通过与多家供应商建立良好的战略合作关系,在保证农资质量的提前下使采购成本最低。另一方面,建立订单式初级农产品收购制度。在调研中发现,目前西部地区农户普遍生产规模小、数量多、经济收入低、抗风险能力低、缺乏基本生存保障,农合组织与农户打交道的总体交易成本很大。因此,运用订单就初级农产品的品种、数量、质量要求及付款方式做出明确规定,可以降低交易费用和交易风险,确保初级农产品按质按量及时供应,提高成员对农资的满意度。具备条件的西部农合组织,还可以仿效目前很多台湾农协的做法,设计“产品质量跟踪卡”和产品条形码,上面标明农产品名称、产地、重量、农户姓名等,一旦发生农产品质量问题,就可以顺藤摸瓜,很快找到农产品生产者,农合组织就可对其采取惩罚措施。当然以上过程需要组织调控系统的高信息化水平、外部社会系统中的信息系统和科技系统的配合和支持。针对目前有些农合组织与农户签订的订单内容不详细、程序不健全、运作不规范、履约率低和违约现象突出等情况,可以充分发挥作为第三方的农产品行业协会技术指导和协调的作用,并可提供法律咨询等社会化服务。同时,政府对协会进行监督和管理,通过协会将社会环境系统的政策支持落实到农合组织,这样做真正实现了政府、农合组织、协会和农户四方互惠互利,共同发展。同时,政府对农合组织农资采购也非常重视,2012年的中央1号文件中专门提出鼓励农机合作社等购置大中型农机具,国家2011年农机补贴资金近200亿元,积极鼓励种植大户、农机合作社购置大中型农机具,并给予信贷支持。农合组织可以找当地的农机部门,一方面多争取补贴贷款购置农具,另外也可以参与本地的农机市场化服务。

在农合组织发生的各项交易费用中,运输费占重要部分。我国大多数农户要依靠自己解决农产品的运销问题,农产品一般数量多、体积大、分量重、保质期短而且单位利润率低,单在流通环节损失的利润每年就高达数百亿元。为了降低运输费用,一方面,政府应该重视道路基础设施和社会物流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农产品绿色通道制度,加速农产品的流通。例如在高速公路上开辟鲜活农产品的绿色通道,以保证鲜活农产品的运输畅通。同时,对农合组织农产品外销提供运输补贴,以降低农产品的运输成本,提高西部农产品在国外、其他区域市场上的竞争力。另一方面,农合组织要重视形态系统中对场地、房屋和设备的投入,既要合理布局生产基地、工厂和仓储位置,尽量缩短与消费者的物理距离,降低运输费用,同时也要拥有一定的仓储与运输能力,一是有利于扩大渠道利润,再就是可掌握储运成本利润准确信息,加强渠道谈判能力。

另外,农合组织可以借助电子商务平台来降低交易成本。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农合组织能直接和消费者进行交流,迅速地了解市场信息,自主地进行交易,减少不必要的中间环节; 农合组织能直接、迅速、准确地了解市场需求,生产出适销、适量的农产品,避免因过剩而导致超额的运输、储藏、加工及损耗成本等。与传统销售模式相比较,农合组织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能节约包括信息搜寻成本、摊位费、产品陈列费用、询价议价成本等在内的交易成本和因信息不通畅而带来的风险成本。

2. 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推进特色农业产业化进程

近年来,西部农业生产率水平发展缓慢,其根本原因是生产技术相对于中东部明显落后,这一现象说明,提高西部农村科技服务转化水平,提高农户分散经营的组织化程度,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是提高农业生产力水平的重要途径,而农合组织在这一进程中担当重任。目前西部农合组织生产加工的农产品大多属于劳动密集型产品,耗费大量人工成本。要提高劳动生产率,离不开组织调控系统中的组织成员的素质技能培训、信息化投入和研发投入的增强,以及形态系统中现代化厂房和先进设备的投入。这些投入的增强可以提高组织的现代化管理水平和农产品的生产加工工艺水平,减少管理人员和生产人员的重复劳动,大幅度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生产成本和人力资源成本,同时又可以延长农产品的产业链,增加农产品附加值,创造竞争优势,扩大盈利空间和提高利润率,最终达到发展西部特色农业产业化的目的。

3. 增加销售收入

农合组织要进一步拓宽销售渠道,提高销售收入可借鉴发达国家的一些好的经验。例如日本农协在农产品销售中形成了3种新模式: (1) 地产地销模式。政府或合作社在产地设立商店,组合员把产品委托给商店并定价,商店按价销售并收取管理费,定期结算。(2) 生产消费直接对接模式。这是农协和生协 (消费合作社) 都发展到相当水平才可能有的结果。农协和生协直接对接,生协通过宅配中心直接供给消费者。农协通过每月月报、每周简报 (刊登新产品介绍、活动广告、意见反馈) 和产地交流会 (免费参观、采摘、品尝),让消费者了解接受产品,订购下一生产季产品。这是一种订单农业,预约消费。在这种模式中,价格已经确定,农民对收入可以有准确的预测,但为确保合同的履行,防止可能出现的产量风险,农民实际需生产比合同约定高20%的产量。如果风调雨顺,产量正常或增产,则高于合同约定的产量需另行销售,由于事先难以计划,价格风险很大。(3) inshop模式。合作社在超市租用柜台直接销售农产品。这是农协发展到一定规模才可能有的结果,因为直接销售的农产品必须有足够的品种和供给量并且需要不间断供给。而且,这是一种即时消费,市场价格预测比较困难,协同组合员也难以准确预测收入 (丁萌等,2011)。

日本农协的第三种inshop模式类似于我国2008年提出并开展的“农超对接”模式,该模式是增加农合组织销售收入的重要渠道以及今后发展的趋势。“农超对接”是基于拓展农产品流通渠道、保障农产品食品质量安全、繁荣农产品市场等目的,架起的一架农民和流通市场 (超市为主体) 对接的桥梁。但是经过几年来的试点工作,一些试点企业发现与农民的对接存在很多困难,如成本过高,农民缺乏有效的组织,农业生产专业化、标准化水平低,产业链狭窄,综合效益低下等,分散的农民和目前松散的农合组织完全不能适应“农超对接”工作的发展要求。

农合组织的建立和发展健全,以适应“农超对接”的呼声越来越强烈。我国西部农合组织可以在“农超对接”、为农民增收中起到关键作用,如前文所述,目前已经有少部分较大规模的农合组织在进行有益的尝试,并取得了一定的成功。西部农合组织可以按照销售量的大小,直接在以超市、农贸市场为主的各级卖场设立销售网点,并配备相应的销售人员,增加销售量和销售收入。

一方面,农合组织可以把生产同类农产品的农户组织起来,这样在市场竞争中就可以避免农户互相压价,免受销售商盘剥。农合组织作为农户自己的合作性组织,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参与农产品价格协调,保护行业利益,维护市场秩序,增强农民与市场主体及政府之间的谈判地位,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另一方面,农合组织可以成为农业生产专业化标准化的承担者。农产品要想进入超市,就必须符合超市销售商品的一般要求。例如包装、标识、安全检查检疫,等等,而超市对高端的优质农产品更是从产前、产中、产后都有标准要求,例如种子的选育、化肥的使用等。普通的农户是无力完成上述工作的,即便有些农户能够完成上述工作,付出的各项成本与收益往往不成比例,因此需要由统一的组织来进行分工完成。现代农业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对应的社会分工也越来越细,农民需要从农合组织获得的服务项目也越来越多。农合组织对农业生产进行专业化分工,一方面保证了农产品的质量与品质,另一方面降低了农作物到合格农产品的成本。开展了专业分工的农合组织才有能力指导农民生产标准化的农产品供应各大超市,顺利实现“农超对接”。

鉴于一些西部农合组织反映超市门槛高、进店费贵和手续繁杂等问题,可借鉴中东部一些好的经验,建立农民专业合作联社自办超市。中东部一些具有成立联社意愿的农合组织通过联合,整合资金,经工商部门登记自办超市,并将农合组织的产品放在超市销售,这就是农民专业合作联社自办超市模式。这种销售模式可以省去很多中间环节,做到利益最大化,为农产品开辟了一个销售新渠道。山东淄博就有这样一个由156家农合组织联合起来共同建立的超市。该超市于2009年9月正式开业,对农合组织的产品全部实行免费进入,采取展销结合、实地与网络结合的方式经营,到目前为止共吸引全市156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的358个品种进入,其中有QS、有机食品、绿色食品认证的多达270个。西部地区可以研究其具体运作模式加以借鉴,根据各省农合组织发展的具体情况构建符合实际的农产品流通模式 (黄修杰,2012)。

我们开展“农超对接”工作最终的目的是实现农产品优质优价,农民增产增收。农合组织作为农户的集合体,资本规模更大,能够承担更多的市场和自然界不确定因素。农合组织人力资源和其他资源更加丰富,因此能够将农业生产的产前、产后各部门等链条整合进来,一方面降低农业生产的成本与交易费用,另一方面还能有效拓宽农业产业链条,开展深加工增加农产品的附加值。我们熟悉超市销售的农产品不仅仅包括鲜活农产品,加工后的副食品、熟食、方便食品等占有更大的比重,这些商品很多都是由农合组织来提供。值得注意的是,我们通过“农超对接”销往超市的都是高质量、有特色的优质农产品 (包括深加工产品)。农合组织除了组织农产品的生产、销售,还要根据市场需求和超市的反馈信息,重视对组织内的农民进行培训、教育和提高。通过组织短期培训班,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帮助农民改进生产技能,普及推广新品种、新技术,借助科技力量,减少农业风险和损失。我国西部部分新发展起来的各种农合组织已具备了引进、消化、传播、推广农业实用技术和最新科技成果的功能,有的农合组织还与大专院校、科研机构挂钩,将农业最新科技成果迅速传递给农民,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刘燕,2011)。因此,在积极响应国家“农超对接”的政策中,农合组织不仅为农民增收起到关键作用,也很大程度地提高了农合组织自身的销售收入,扩大了资金规模,增强了组织系统的生命力。

对一些农产品商品化率高,已形成规模经济的大宗农产品,政府应采用积极的招商引资政策,尽快建立现代化的蔬菜批发市场,将电子网络订货与现货市场销售紧密结合起来,同时鼓励零售企业与农合组织构建农产品供应链; 对一些多品种的有机蔬果产地,应鼓励农业合作经济组织通过加盟形式,在大、中城市建立有机农产品连锁直销店,使农产品直接进入城市居民的家庭; 鼓励供销社系统利用配送工业品下乡的运输力量,积极发展逆向物流,将农产品带进城市。另一方面,要借助农合组织调控系统中的信息平台增加与销售商的合作,积极主动开展电子商务,在提高销售收入的同时降低渠道成本。另外,社会农业环境系统的支持也非常重要,政府搭建的各类交易平台,如各类拍卖交易中心、交易会展和网络平台等,在增加农产品销售收入和降低销售成本中也起到很大作用。

二、提高调控系统中的科学化管理水平

实证研究和案例分析结果表明,西部农合组织调控分系统中普遍存在组织结构不适应环境变化、合作单位少、新产品销售收入低、研发投入低、组织民主化程度低导致成员满意度低以及信息化程度低等突出问题。而外部分系统中对其影响程度较大的要素有预警机制的健全程度、资金支持、营销费用投入、农业科技系统和信息系统的支持等。综合系统内外部要素的相互影响,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提高组织科学化管理水平。

(一) 进行组织管理变革

农合组织生命系统的健康发展要求组织能适应复杂的内外部环境。面对市场上逐渐成熟的消费者不断变化的个性化需求,农合组织如果不能及时做出适应性调整,很可能被竞争者击垮,被市场淘汰,而变化调整过于频繁则可能引起组织的混乱。目前,大多数西部农合组织采用的是传统的组织管理模式,管理者以严格的制度和控制指令来指挥各个部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等活动。面对环境的不断变化,这种模式的局限性已经越来越明显。为了能在复杂环境下生存和发展,农合组织生命系统的层次性和分化性要求组织结构的上下层单元间,即组织层中的群体层和生物体层之间,不应该是传统垂直组织结构中事先固定下来的从属关系,组织管理者的注意力应转移到“适应、调整和变革”上来 (Miller,1990),需要研究如何调整组织结构关系、改变原有组织内部部门与部门之间、个人与个人之间严明的上下级关系、指挥与执行命令关系。可以对现有的农合组织层级结构进行网络化的改造,形成网络化的层级结构,层级支持着农合组织活动的有序性,而网络则促进着农合组织对环境的适应性。网络化的层级结构在农合组织整体保持相对稳定的同时,使各个工作单元能根据工作任务 (如订单) 迅速调整,从而组织框架以及决定这个框架的经营领域是相对稳定的,而框架中的各个工作单元的工作内容和方式则经常进行适应性调整,可以使组织内每一个部门和个体自发能动地处理各自面临的环境变化,发挥它们各自的潜能,这些潜能的聚合构成了整个农合组织巨大的生命力。

(二) 加强交流与合作

农合组织面对的经营市场千变万化,影响因素复杂多变,外部环境与内部环境系统的复杂性使得农合组织真正到了“合”则兴、“联”则发的“交流与合作阶段”。农合组织作为整个社会环境系统的成员单位,就要面对新市场、新形势,着力相互“合作”,联合开拓,抱团发展,共度时艰。

在农合组织对外交流与合作的网络体系中,网络型的层级结构在帮助农合组织有效地应对环境变化所带来的机遇与风险的同时,可将分布在不同地域的农合组织或供应链上的其他组织联合起来形成动态联盟,以适应环境的变化。目前西部农合组织大多生产规模小,品牌知名度低且品牌之间存在恶性竞争。对于已形成地域优势的产品,该地区的农合组织往往各自为政,分别注册不同的商标,没有形成几个乡镇、几个县域或更大区域性共同的、具备更大竞争力的品牌,使地域优势弱化。法国和德国等国家非常重视农合组织对外合作,设有全国性合作社联盟和区域性合作社联盟。

因此,首先,西部农合组织从观念上要培养联合应对市场的合作意识。农业合作经济组织贵在于“合作”和“合心”。要打破农合组织之间虽然同在乡村,同处一地,却相互之间不往来、不通气、不沟通的“沉闷”心气,那种以邻为壑、各霸山头的“诸侯”习气不利于农合组织的可持续发展。要建立起一个“共同、联谊、合作”的齐心协力氛围,转变观念,合作发展。农合组织之间有事通气,有难互助,有益共享,共同探讨在市场发展中所遇的共性问题,联合研究克服市场运作所及的棘手难题,联合应对市场,就会比单打独斗力量大、威力强。

其次,资源共享,联合拓展渠道。农合组织之间尽管各有其责,各有专长,各有优势,在应对市场、促进生产、内部管理方面也各有其招。但是,作为农合组织组合起来的联合体,就会出现许许多多共性的、个性的、普遍的、特征性的困难与问题。农合组织之间建立的联合之躯,就会发挥调节、平衡、缓冲的功用。这就需要在各个农合组织单体间的合心与信任,开展相关的资金、信息、市场、物流等资源合作互动,形成一个有力联合体,共同拓展空间,开拓渠道,互助共赢。如上文所述,农合组织要获取更多利润,较好的办法是延伸产业链,但投建工厂或直营店也需要巨额投资,其中隐含很大风险,作为投资者,农合组织需要具备相当的积累和实力。鉴于西部农合组织实力有限的现状,可成立合作社联合社来整合资金和资源,共同延伸产业链条,联合发展。相对于单个的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具有更强的经济实力和抗风险能力,可突破单个合作社发展瓶颈,达到延伸产业链的目标。

第三,技术合作联合提升品质。经营方向类似、市场品类相近的农合组织之间往往存有诸多近似的发展要素,其技术层面的需求大致相同。实行这样的农合组织联合互动,对新技术研究、新市场拓展、新产品开发会产生“共振、共荣、共赢”效应。农合组织可以专业为特色,以新技术、新产品、新营销为媒介,促进联合、巩固联合、发展联合,加强联合体综合实力,提升立足市场发展的品质内涵,共同推进农合组织生命系统的繁荣与发展 (涂俊明,2012)。

结合农合组织生命系统的8个层次和开放性的特征分析,在产权清晰的前提下,还可以全国性甚至全球性农合组织联盟 (联合会) 和各级农业产业协会为龙头,借助信息化平台,构建市场化、专业化、合作化为价值取向的农合组织网络体系,加强横向与纵向的跨行业、跨区域的合作交流,实现农合组织生命系统可持续发展。例如云南省比较典型的“云南省花卉产业联合会”就是由专业合作发展到社区合作、由地区合作发展到区域合作、由基层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到合作经济组织之间的一个联合组织。

在这个农合组织网络体系中,品牌建设对于组织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至关重要,应加大物能系统中营销费用的投入,提升组织和产品的知名度,扩大品牌的影响力。政府相关部门对优质农产品进行商标注册和绿色认证可提供一定程度的财政补贴,鼓励和支持农合组织对优质农产品开展品牌建设。利用区域性的产业协会联合的力量,举办农产品展销会,帮助农合组织进行品牌宣传,共同打造区域知名农产品品牌,提升西部农合组织的知名度和美誉度。还可以鼓励取得企业法人资格的各类农合组织进行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允许有一定出口创汇能力的农合组织拥有农产品自营进出口经营权,支持农合组织开拓国际市场,扩大农产品出口。

(三) 整合研发资源进行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开发

西部农合组织生产加工技术普遍较为落后,新产品研发能力低。在调查中,农产品附加值低和新产品销售收入低是导致西部农合组织利润率低的重要因素。西部农合组织很多农产品加工技术的先进程度都达不到国际上的统一标准,使其在国际拍卖会上被一票否决,无法进行成交,极大程度地降低了农合组织的经济效益和品牌知名度。为提高西部农合组织技术创新能力,可考虑以下措施:

首先,物能系统在资金供给上要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在资金规划上要有对技术更新和新产品研发持续稳定的投入,特别是在农产品初加工与再加工的技术创新上。

其次,借助农业科技系统的支持,整合科技资源,联合创新。显然,由于西部大部分农合组织资金规模较小,自主创新的风险较大,仅仅依靠自身的力量进行新技术的研发存在多方面的局限性,而加强产学研的合作可以为农合组织提供丰富的技术资源并节约自行研发成本。目前西部农产品生产与加工的科学储备和技术支撑薄弱,科技人才数量稀缺,研究单位分属多个部门,分散且相互脱节,这又使得研究项目低水平重复。在这种情况下,必然要求社会农业科技系统在产学研合作过程中,帮助农合组织进行人才、技术和资金等资源的整合。农合组织在创新模式上可选择与高校、科研单位、科协之间的联合创新,这样不仅能实现优势互补,还能分散创新风险,提高创新的成功率。另外,在农业科技创新方面,中央1号文件提出科技兴农,良种先行。农业科技创新最后的落脚点是种子,对种子的研发是重中之重。可加强西北、西南、海南等优势种子繁殖培育基地建设,鼓励农合组织与种子企业联合建立相对集中稳定的种子生产基地,在粮棉油生产大县建设新品种引进示范场。农合组织可以积极与当地的种子公司或者与高校和科研机构联系,咨询合作机会,比如可以作为它们的良种试验站、繁育基地、示范场,等等。

第三,新产品开发要紧密结合预警系统对市场风险和环境变化的分析。在深入访谈中了解到,西部农合组织新产品销售收入普遍较低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由于组织对市场需求的变化反应不够灵敏,新产品即便研发上市仍然不受市场欢迎。解决这一关键问题还要借助于形态系统中预警机制的进一步完善和物能系统的营销费用投入的增大。组织要通过市场调研充分了解市场需求的变化趋势,预警系统要根据调研数据和其他相关信息,加大对市场销售和竞争对手等方面进行风险分析的频度和力度,提高对市场环境变化的敏感度和适应能力,将市场变化的信息及时准确地提供给决策系统,为组织的创新提供依据和方向。

第四,要鼓励农合组织之间形成学习机制。随着农合组织在区域内联合的增强,容易形成产业集群,农合组织之间容易形成一种学习机制和竞争机制。基于这种学习机制和组织之间竞争的压力,农合组织会自发地进行技术创新活动。

(四) 加强民主管理,提高成员满意度

从对农合组织的深入访谈中了解到,成员对组织满意度不高的主要原因是认为组织管理中民主化程度低。农合组织成员一律平等是农合组织最基本的原则,农合组织要想确保在收益分配上更多地让成员受益,就必须坚持其在治理结构上的民主控制原则。传统农合组织实行民主管理,一人一票,由于现代农合组织成员认购股金数量增大,且彼此不同,这给民主管理原则带来了挑战。严格遵循一人一票原则,实现了公平,但会置投资额于不顾,损害效率。兼顾公平与效率原则,要求改变单纯按成员人头设置投票权的原则,而要照顾成员持有股金的差异。可以在实行一人一票的同时,允许一人多票或多人一票,但同时对单个成员占总票数的比例做出限制。这样变通,便于协调利益与风险、公平与效率之间的关系,既有利于调动持股大户的积极性,又不会改变多数成员对农合组织的控制,保证民主管理。同时,民主管理还要求加强组织内横向与纵向沟通,建立民有、民治、民享的农合组织,实现成员收入增加、地位和权益得以维护、主体性和现代性得以彰显的目标。

(五) 提高信息化水平

在生命系统理论中,信息的输入转换、通过信道与网络进行内部转换、解码、编码和输出转换质量,决定了决策这一中枢子系统的发展水平,可见信息管理对于农合组织生命系统发展的重要程度。从调研情况看,目前西部大多数农合组织对信息化建设不重视,信息获取渠道为单向模式,信息互动性差,大多是通过传统媒体如电视、收音机、广播、报刊等,只有少部分是通过计算机网络。大部分农合组织没有网上宣传窗口,既没有域名,也没有宣传页面,在互联网上发布信息和开展电子商务的也仅占少数。为提高农合组织信息化管理水平,可考虑以下措施:

1. 在社会农业信息系统平台下,积极开展电子商务。社会农业信息系统可为农合组织提供大量农资供给、农产品生产和销售、农业技术创新等各类信息,农合组织在充分掌握这些信息的基础上开展电子商务,可以将农合组织产前、产中、产后诸多环节有机地结合起来,解决农合组织生产销售与市场信息沟通不畅的问题。通过发展电子商务,可以强化宣传,打开国内沿海高收入省份和国外日本、韩国、新加坡等高端有机农产品需求市场,促进农合组织提高优质农产品外销的范围和比例,并方便组织内农户及时上网查询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得到相关的经济信息和科技咨询服务,以及开展相互之间的经验交流,有效地防止各种坑农、骗农、害农的不良渠道。第一,利用互联网及时发布各种名、特、优农产品的供求信息,拓宽营销渠道,提高组织和品牌的知名度。第二,通过电子商务平台上的信息互动,更灵敏、更快捷地根据国际、国内市场需求 (订单)组织生产和进行贸易活动。第三,从全球范围内进行农资采购和享受定制服务。值得注意的是,农合组织在结合自身发展情况积极主动开展电子商务活动的同时,要制定电子商务管理制度及售前、售中和售后服务制度,开展农合组织规范的电子商务管理工作。

2. 鼓励有条件的农合组织积极推进ERP建设。ERP可以将农合组织整个生命系统发展进行整体规划,对各个环节进行信息化改造,将农合组织的一切可利用的资源,包括土地、人力、物力和财力综合起来考虑,制订出既定资源下的最优生产计划,获得最好的效益。第一,将组织拥有的土地、厂房、仓储、生产技术、设备的生产能力、劳动力和运营资金等因素综合分析,确定组织最大的生产能力。第二,根据销售订单和各种市场信息,确定农产品在市场上的销售量。第三,将市场销售量和最大生产能力结合起来,并考虑自然灾害等不可控制的因素,制订出最优的农产品生产计划。第四,根据生产计划再制订具体的播种计划、田间管理计划、收获计划等,并对资金、人力资源、农业设备、农资采购、生产、销售等进行科学管理。通过ERP系统的实施,可以逐步理顺农合组织现行管理制度,改革不合理的部分,把管理人员从繁重的重复劳动中解放出来。在ERP系统的推进中,人才的引进是成败的关键。把那些既擅长现代信息技术管理又深谙现代农业经营管理的人才吸引过来,并为他们的发展提供必要的条件,这对农合组织实施信息化管理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三、建立健全形态系统中的风险防范机制

农业生产有其特殊性,受环境影响大,可调节性小。农合组织生命系统的自稳定性和波动性要求农合组织要及时对经营环境的变化做出准确的判断和自我调控,以免产生病态的生命系统。由实证分析可知,形态系统中主要存在的突出问题是预警机制不健全和农业保险投入不足。外部系统对其影响较大的要素有资金支持、信息化投入比例、农业保险系统的支持、组织结构满足发展程度和农业信息系统的支持等。因此,有必要综合考虑各个分系统的协调配合,建立能迅速反应宏观微观环境与组织供应链变化的风险防范机制,提高组织对环境变化的应变能力的和适应能力。

(一) 强化全员风险防范意识,加强公众沟通

完善风险防范机制的前提是农合组织全体成员尤其是决策层要具备风险意识,全员的风险意识能提高农合组织抵御危机的能力。科学的风险观,不仅反映了组织管理者的业务素养,而且也是有效处理危机的保障。同时,农合组织要建立畅通的内外部沟通渠道,通过有效沟通,可以保持组织与农户、农资供应商、销售渠道、消费者、新闻媒体、协会、政府部门、社区公众之间良好的公共关系,一旦出现风险和危机,可以为组织赢得外部公众的支持与信赖。

(二) 以网络化的组织结构做保障,提高抗风险的主动性和适应性

要提高全员抗风险的主动性和适应性,前提条件是在组织的调控系统中必须有网络化的层级结构作为组织结构保障。目前西部农合组织防范风险的方法往往是传统直线型组织结构所习惯采用的层层上报、层层下达的反应机制,它忽略了组织成员的主动性及适应性,使成员间及成员与环境的联系程度降到最低。在这种反应模式下,组织的信息传递速度慢,而且失真的现象经常发生,所以组织对外界环境的反应不灵敏,经常会出现“战略赶不上环境”的情况。在用复杂适应系统理论解释组织面对环境复杂性不断增加的情况时,不是采取削减复杂性的方式,而是将环境复杂性内部化。其有效措施是在网络化的层级结构下,通过成员参与管理,使组织对环境的多种反应模式保留到行为库中,充分发挥组织结构的灵活性和弹性。成员参与管理使得拥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成员承担相应的管理工作,这些员工了解组织活动的具体细节,可以结合具体任务环境的改变做出自己准确的判断,使组织能及时进行自我调控,成为环境敏感型的农合组织。同时,还应该有配套的制度进行保障,可以在农合组织内部设立风险举报奖,调动成员主动发现风险的积极性。

(三) 以ERP系统为平台,建立高度灵敏的风险预警系统

农合组织的风险预警系统可以借助调控系统中的ERP平台和社会农业信息系统搜集与组织发展密切相关的风险信息,包括生产制造、农资和原材料供应、服务流程、产品销售、政策法规、竞争对手、人员、财务、物资、土地、气象和自然灾害等,并使这些信息和数据在组织内共享。风险预警系统在信息和数据的输入、存储、处理和输出方面,要做到及时、准确、方便。根据搜集到的各类信息,要定期进行运营危机风险分析与分级管理,及时解决问题,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实行严格的项目管理,建立严格的审批程序、财务评估及内审制度,定期和不定期对资金、原材料等重点指标进行审查。

(四) 多种形式转移风险

农合组织在调控系统中扩大对外合作有利于降低组织风险,通过与其他企业签订协议可以将组织的一部分风险转移给其他企业。市场竞争的加剧,组织可考虑将价值链中不擅长的部分外包出去,这样不仅可以转移战略实施风险,而且还可以增加组织战略实施的成果。我国较发达地区有很多农合组织将自己的部分生产加工流程交给原始设备制造商 (OEM) 去做,这样既可以避免由于农产品的生产加工成本过高或工艺水平不达标而引起的农合组织在市场上的竞争弱势,又可以降低组织内部流程引起战略实施风险的可能性。同样,农合组织也可以承接其他企业的订单,实现产品的规模生产,既可以有效地改进产品质量,又可以将生产活动的风险化解。

另外,由于农业的高风险损失率和农民的低经济承受能力,农业保险在农业发展中起着联合防灾和抗灾的重要作用,是农合组织转移风险的一个有效途径。但在调研中发现,目前西部大部分农合组织普遍不重视通过购买农业保险来规避风险,因此,社会农业保险系统的有力支持至关重要。

四、提高社会环境系统中信贷、科技、信息、物流、保险等政策扶持的针对性

从农合组织生命系统发展评价模型可知,虽然相对于物能、调控和形态3个内部分系统而言,社会环境分系统对农合组织发展的影响程度相对较小,但优惠政策是国家给予农合组织成长的优势资源,对促进农合组织生命系统的发展壮大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结合实证研究和笔者对西部农合组织的多次深入访谈结果,在社会环境系统上较为突出的问题主要体现在政府及相关部门对农业信贷、科技、信息和保险的针对性和支持力度不够,各系统之间的相互协调配套措施不够完善、具体、明确和落到实处,农合组织从中真正能享受到的利益很有限等。

而组织内部系统虽然对外部环境系统影响程度很小,但内部系统的一些要素如组织固定资产价值、组织的知名度和信誉度、信用等级、运作的规范程度、规章制度的健全程度、盈利能力等,对于争取社会环境系统的支持也很重要。农合组织要努力改善和创造自身条件,积极主动争取社会环境系统中各级政府对当地农业和农合组织的各种优惠政策。

(一) 财政、信贷和金融等扶持手段“多管齐下”

第一,加强财政政策的针对性和支持力度。目前国家对农合组织扶持项目的方式偏向“以奖代补”。例如近几年政府对支持农合组织示范社建设支持力度较大,要求择优选择一批经营规模大、服务能力强、产品质量优、民主管理好的示范农合组织进行奖励,通过以奖代补转变扶持方式,发挥中央财政项目资金对于西部大开发过程中继续扶助的农合组织的导向作用。对不同类型、不同发育形态的农合组织给予不同的支持政策。应给予领办农合组织的龙头企业、能人大户和事业单位适当的奖励,从物质和精神上鼓励他们带领农合作组织向着更加健康的方向发展。建议参照对农业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各省安排省级专项资金,对管理规范、运行良好、带动作用强的农合组织给予奖励。对于党支部或村委会领办型农合组织,由于其发展得好,对于提高党的执政基础所具有的重要意义,应结合目前的一些惠农、支农政策,给予更大的财政支持。而对于农民自愿联合起来组建的农合组织,至少应当给予其与村两委领办型农合组织同等的扶持政策 (郑保华,2011)。西部农合组织要掌握好国家支持农合组织示范社建设的大好时机,努力提升组织内部物能系统、调控系统和形态系统各方面的条件,积极向示范社的方向发展。

同时,对示范社的扶持要加强针对性,扶持重点可放到农合组织专业技术培训、新品种和新技术的引进、开发和推广、农产品品牌培育、农产品销售网络的构建、农产品储存、保鲜、检测和深加工等方面。

政府还可以试点将各项扶农资金捆绑,以参股农合组织的方式,改变政府扶农资金的投入方式,以解决农合组织发展初期自身积累过小的矛盾,达到增强农合组织生命系统细胞自我造血功能的目标。随着农合组织的发展和收益递增,政府的股权收益可以直接用于当地农村公益事业的开支。

第二,实行灵活的信贷优惠政策。农合组织对银行来说,盈利能力不高,无抵押担保或抵押的固定资产不足,农业贷款风险大、成本高,操作麻烦,加之银行“贷大不贷小”、“贷富不贷穷”等习惯,使得资金供给问题成为阻碍在农合组织与金融机构之间的鸿沟而掣肘了其发展。为有效解决信用担保问题,应进一步完善信用担保体系,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可加大对西部地区担保机构的投入,进一步完善农村金融担保机构,增大担保机构的数量、覆盖面和担保倍数,或建立农合组织的担保基金,为西部农合组织提供有效的信贷担保。金融机构可针对不同规模的农合组织出台更加灵活的信贷条件,加强与担保机构的合作,抵押形式多样化,开展技术或股权等无形资产的质押贷款,降低贷款门槛和标准,适当下放审批的权限,简化贷款手续,降低利率,使农合组织能够顺利贷到发展资金。

第三,推进信贷创新。(1) 继续完善联保贷款模式。运用农户联保贷款的方法,将农合组织内的农户纳入联保的范围,进一步开展联合授信和加大授信力度,对农合组织进行信用评估和授信,确定给予的最高信贷额度,由社员或会员之间相互担保,贷款金额循环使用。(2) 直接对农合组织法人进行信用评估,确定给予的最高授信额度,由农合组织的牵头公司或公司集团进行担保,然后对农合组织内的会员或社员核定农户个人贷款额度,进行小额信用贷款,并可以循环使用、分期还款。(3) 对农合组织内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进行信用评估,给予相应的授信额度。对农合组织内的社员或会员按照个人信用情况核定使用额度。用信用卡 (贷记卡) 的操作方式给予小额贷款。(4) 完善综合信用评估。逐步建立农户个人资信评估工作,对具有一定信用等级的种养殖农户,可以简化贷款手续给予信用放款或质押放款。(5) 开发农村消费信贷业务产品,推广信用卡透支业务功能。(6) 根据地域经济发展的情况,核定适合当地农户金融需求的信贷额度产品,推广各类扶贫性质的小额贷款业务 (庄伟等,2011)。

第四,深入推进乡镇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工作。从调研情况看,目前西部地区很多乡镇正在积极发展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但仍然不足以解决资金缺口大的问题。尽管银监会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到2011年6月末,全国已有615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开业,但落户西部较少。可向我国较发达的地区学习,鼓励有条件的第三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落户西部农村,进一步减少金融服务机构空白乡镇,提升农村金融服务均等化建设水平。但值得注意的是,目前部分新型金融机构没有受到法律保障,产权保护这一重要的服务只能通过私人提供,这造成了该类信贷活动的高风险和高利率。因此,第三类新型农村金融体系的建立首先要求国家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确立和履行产权保护承诺,有效降低贷款风险。

(二) 加大科研经费在农产品加工方面的投入比例

研发农产品初加工和再加工新技术是增加农产品附加值的立足之本,能够较大程度地带来西部农合组织利润的提升。中央一直对农业科技高度重视,2012年2月1日中央1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指出,我国将持续加大国家固定资产投资对农业农村的投入以及农业科技投入,确保增量和比例均有提高。在农业科技投资比例方面,要保证财政农业科技投入增幅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逐步提高农业研发投入占农业增加值的比重,建立投入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但长期以来,我国农业科技研究经费70%在农业生产领域,而农产品加工研究经费不足30%,这与美国70%的科研经费用于农产品加工方面正好形成鲜明的对比。因此,增加针对农产品加工技术方面的科研经费投入迫在眉睫。

(三) 加强信息化建设规划和指导

发达国家高度重视利用信息技术改造农业,在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农合组织信息化管理水平较高,很大程度地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和市场竞争力,同时为成员提供了更便捷更优质的服务。我国西部农合组织劳动生产率普遍较低,与信息化水平低密切相关,要缩短与发达国家之间的差距,一定要充分利用信息技术革命的契机,提高农合组织信息化管理水平。政府部门可考虑以下支持措施:

1. 各级政府专门针对西部农合组织信息化建设制定项目规划和进行预算,出台专门的政策,划拨专项扶持资金,制定具体扶持标准和扶持措施。

2. 培养农合组织信息化人才,进行信息技术基础知识的普及培训。国际合作社联盟在1995年成立100周年大会上修订的国际合作社原则中有“教育、培训和信息”的原则。作为合作社七大原则之一的这一原则坚持合作社人才状况如何,直接决定着合作社发展的程度和水平。我国政府也高度重视农合组织人才队伍建设。中央1号文件提出培育职业农民,其中农合组织的负责人是重点培训对象。要充分发挥各部门各行业作用,加大各类农村人才培育计划实施力度,扩大培训规模,平均每年要培训500万农民。西部各级政府部门除了组织当地农合组织积极参加外,还可针对当地农业发展特点和农合组织具体情况建立农合组织信息技术发展教育中心,配备基层信息技术辅导人员,加快培训业务的发展。州(市)、县、乡各级农业部门及农业科技协会可牵头组织,定期和不定期召开各类农合组织科学技术与信息化论坛,研讨和总结发达地区信息化技术在农合组织中应用的成功经验。通过以上各类培训指导提高农合组织负责人、管理人员、科技业务骨干和技术人员的信息化管理水平。

3. 继续发挥农业部在“十二五”规划中选拔信息化建设示范社的带动效应。针对西部农合组织发展的特点,可一定程度降低示范社选拔门槛,扩大示范社评选范围,提高农合组织申报的积极性。通过示范社创建有力推动西部农合组织信息化建设、品牌化经营、标准化生产和规范化管理。同时,西部农合组织应根据示范社创建标准,努力完善自身条件,提升发展水平,积极争取示范社建设。

4. 按照“择优扶持”的原则,每年可通过农合组织自愿申报,组织专家评审,选拔一部分规模较大、运作较规范的农合组织作为信息化建设的重点扶持对象。一方面,确保组织信息化设备设施齐全,有专职或兼职的信息化管理人员。另一方面,帮助它们在国际互联网上建立网站或开设宣传窗口,完善农合组织数据库,建立电子商务交易平台,通过网络发布和获取信息,参与到全球的资源配置中。

(四) 建立现代化的农合组织物流体系

在现代物流迅猛发展的背景下,没有一个现代化的社会物流体系作为支撑,或者说,农合组织不能在现代物流体系中准确定位,就不能有效地实现提高农合组织生命系统发展水平的目的。在建立现代化物流体系上,我国西部农合组织可以借鉴日本农协的成果经验。

1. 实行物流信息化管理。日本农协很重视信息技术在农产品物流中的应用。20世纪80年代,日本开始进入信息化时代,计算机及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使农产品流通信息化迅速发展。日本的大规模零售店都已安装了EOS系统 (自动订货系统),与交易对方联机,并有VAN (附加值通讯网) 将食品工业和批发业连接起来,从而大大提高了流通效率。此外,日本的批发市场也已装备了完善的信息设施,实现了全国乃至世界主要批发市场的联网。在鲜活农产品的零售服务上,利用电子网络销售近年来也十分盛行。消费者只要发一个电子邮件,运输公司就可及时送货上门,保证质量。

2. 实现物流过程机械化。农协物流过程已实现机械化,特别是技术难度大的水果选果的机械化水平日益提高,不但可以把外观劣质水果挑拣出来,内部腐烂或霉变的水果也能够在初级选果被挑拣出,能够保证把形状、颜色和味道最好的水果提供给消费者。不但使蔬菜水果的规格化成为可能,适应超市的各种要求,而且大大降低了初级选果的劳动强度和劳动费用 (丁萌等,2011)。

3. 先进的加工和包装技术。日本农协非常重视通过加工和包装提升农产品附加值,日本在港口码头附近就有加工厂,从中国进口的蔬菜等到达港口之后,马上被运到加工厂去进行加工和包装,然后运送到超市或者直接运到居民家里,在这个过程中大大缩短了物流链,减少物流环节,提高物流效率,增加了农产品的附加值。

在西部社会物流系统的建设中,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

1. 政府可设立农业物流发展财政专项基金,建设农业物流金融支持系统,加大对农业物流软件、硬件设施的投入。

一方面支持和加强农业物流硬件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粮食储备物流系统和全国重要农副产品现代化批发市场建设和改造、冷链物流建设、应急物流示范工程建设等。同时要合理规划各级城市农业物流基地、物流园区、物流中心、配送中心等建设,物流基地要以 (苗、畜) 改良为依托,全面采用无公害生产技术、绿色食品生产技术,按照标准化规程组织生产、采收。但值得注意的是,现在一些所谓的物流园区一直处于亏损状态,原因是对物流服务需求量预测存在偏差,没有根据生产力发展程度去建设上述设施,因此,政府相关部门在这方面应有所控制,要从宏观、系统化角度规划农业物流园区的建设,应根据农业物流基地的布局、交通运输、通讯等物流基础设施情况以及农业物流的发展状况来确定。农业物流园区的选址,切忌在城市中心地带建设,而应尽可能设在城市的边缘地区,公路、铁路或水运便捷的地方。物流园区的投资,主要通过招商引资来解决,政府主要负责物流园区的规划、征地、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特别是创造良好的投资软环境。农业物流中心原则上应根据农业物流基地的布局情况,在交通便利、有一定的农业物流基础的大中城市边缘地区建立。农产品配送中心作为现代物流的新业态,它们统一组织货源,进行检验检疫、整理清洗、分检包装,根据订单要求直接送到消费者手中,完成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的全程服务,具有安全、高效、便利的特点[1]。另一方面,重视农业物流软件在农业物流管理中的普及和运用,进行农业物流信息体系与标准体系建设、农业物流技术的研发推广、农产品加工增值与检测系统建设、农业物流人才培育与国际交流等。同时,政府部门应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引导西部农合组织加强自身仓储设施投入,引用高新技术发展以鲜活农产品冷藏和低温仓储、运输为主的冷链物流系统,提高农产品冷藏保鲜能力与市场均衡供应能力,积极参与到整个社会农业现代化物流的资源配置中。

2. 确立现代物流理念,培养农合组织物流人才。在西部农合组织负责人和成员中,受传统农业发展中的“重生产、轻流通”思想意识影响,对农业生产资料、农产品流通和物流配送等相关产业的协同发展作用认识不足,这对西部农合组织融入整个社会物流系统极为不利。通过对农合组织负责人和成员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培训、示范、参观等形式,让广大农户了解现代物流和传统物流的区别,在整个农合组织内部确立现代物流理念。各高等院校应根据农合组织的需求,开设农产品物流专业或相关的专业课程,为农合组织培养多层次的物流人才,同时借鉴国际经验,推行农产品物流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制度。

3. 建立完善的农产品可追溯系统,使所有的农产品都能追溯产地、加工地、销售地、农合组织甚至农户的信息。这是政府支持农合组织产品销售的优惠政策和社会的支持不被滥用的基础性工作。

4. 重视农合组织销售渠道建设在物流系统中的重要作用。可适当进行地销地产商店模式和农超对接模式的补贴。这两种模式补贴的区别在于: 商店模式是政府补贴房租,在大集市和城镇农产品市场租用店面设立地产地销店。农超对接模式是政府对超市补贴,农合组织租用超市柜台,超市收取租金和管理费。在这两种模式中,产品都由农合组织定价。但西部农合组织往往规模小,难以不间断持续供应足够的品种和数量,在这种情况下可若干个农合组织联合互补。

(五) 多方面加大农业保险支撑力度

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加大政府在社会农业保险系统方面的支持力度和广度,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农业保险制度,降低农合组织的生产经营风险,加强社会保险系统对农合组织生命系统发展的保护,提高农合组织生命系统适应环境变化的能力。

1. 加大各级财政对农业保险的支持力度

一方面,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长效机制。政府应加大财政补贴力度,建议将政策性农业保险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常规项目,明确每年财政预算对农业保险的投入比例。对农业保险的补贴投入要按照一定比例逐年增长。增加对西部落后地区粮食主产区农合组织和关系国计民生重大农产品的农合组织保险的补贴投入。要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补贴方式,针对西部地区财政底子薄弱的现状,要逐步提高中央财政对西部的补贴比例,降低西部县级财政补贴投入比例。尝试建立西部各省市区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统筹制度,西部省市区财政拿一部分,其余部分根据各县 (市区) 财政状况,分配农业保险保费统筹数额,财政状况好的多拿,差的少拿或不拿。统筹起来的农业保险补贴资金由省级统一管理、统一使用 (张文奇)。在各级财政保费补贴资金不能同时到位的情况下,可以尝试由县级财政先行垫付补贴资金,再由中央和省级财政统一为县财政下拨资金,使符合条件的农户能够及时投保并使保单生效。

另一方面,加大对经营政策性农业保险机构的支持力度。由于大多数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不仅无利可图,而且时常亏本,所以一般商业性保险公司都不愿经营,必须由各级政府机关站在保护农业和农合组织发展的立场上,对其进行政策和资金上的支持。如美国政府设有联邦农作物保险公司,办理各州主要作物的灾害保险,虽然历年都有巨额损失,但国会还是每年不断拨款补充该公司的资金。各级政府在对经营政策性农业保险机构的支持可以从以下两方面着手: (1) 提高经营管理费用和再保险保费等补贴。对经营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保险公司经营费用和其他管理费用进行补贴,由政府按照保险公司农业保险保费收入比例给予全额或部分补贴经营费用和管理费用,保险公司不从农业保险的保费中提取任何费用,农业保险保费全部用于赔付,这样既可降低农业保险价格,又可提高保险公司经营的积极性; 对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购买再保险给予一定比例的保费补贴,以进一步降低保险公司保险风险,增强赔付能力。(2) 税收优惠。在我国2012年3月1日正式实施的《农业保险条例》中规定,保险机构经营农业保险业务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性农业保险税收减免制度有利于扶持各种农业保险基金的积累,增强农业保险的自我发展能力。因此,应将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与其他业务严格分开,实行单独列账,单独核算,专账专人管理,免征营业税和所得税,实行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经营一定区域范围内 (县以下的范围) 的其他险种相关税目免税,从而调动保险公司从事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积极性。

2. 创新农业保险模式

农业保险有着鲜明的自身特点,所承保的标的和风险具有很大的地域和季节差异,不能生搬硬套其他险种的经营管理模式,要积极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探索互助保险、农业再保险、巨灾风险基金等新的经营方式,创新农业保险经营模式。

(1) 积极发挥农合组织的作用,推动互助保险模式。在国际上农业保险互助社运营得成功的典范是日本,互助保险在为农户分散农业风险上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我国西部各省也可以结合当地具体情况加大农业保险互助合作社的发展。

《农业保险条例》中规定,保险机构是指保险公司以及依法设立的农业互助保险等保险组织。而我国西部此种类型的农合组织很少,可借鉴日本的成功经验积极发展西部农业保险互助合作社。农业保险互助合作社和本书中介绍的其他农合组织一样,是农民按照自愿、平等、合作和互惠互利等原则形成的农合组织,相比起盈利性的商业保险公司而言,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优势: 其一,由于农业保险互助合作社是社员在自愿互利基础上建立的自主经营、盈亏自负、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农业保险组织,因此,其经营灵活,可因地制宜设立险种; 其二,保险合作社是非盈利组织,相对盈利性保险公司而言,可以降低保险费率,有利于激发农户参与保险的积极性; 其三,农业保险互助合作社的投保人同时也是保险人,保险合作社的利润盈余可以通过冲减续保保费的方式返还给被保险人; 保险人和投保人共同的利益关系有助于形成相互监督机制,从而能有效地抑制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 其四,农业保险互助合作社立足于本乡本土,无须支付额外的手续费、代理费等业务费用,农民参保也较便利,这些能有效降低保险经营的监督成本和业务管理成本; 其五,农业保险互助合作社的成员熟悉当地农业生产和经营的特点,对保险合作社以及其他投保人面临的各种农业风险有更清楚的认识和评价,这有助于开展农业保险的承保、核保、理赔及风险管理等工作 (王秀芬等,2011)。

当然,农业保险互助合作社的建立要严格按照《农业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法批准,有完善的基层服务网络,有专门的农业保险经营部门并配备相应的专业人员,有完善的农业保险内控制度,有稳健的农业再保险和大灾风险安排以及风险应对预案,偿付能力符合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以及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等。对于取得农业保险经营资格的保险主体,政府监管部门要实施实时监控,定期检查,严格管理,确保农业保险业务规范经营,保护农户切身利益不受损害。

另外,像云南大理市奶业协会风险互助基金模式、陕西省的农机风险互组合作保险模式、“龙头企业+农合组织+保险”等一些被实践证明实施效果好的农业保险模式,西部各省可结合当地具体情况进行创新尝试。

(2) 建立完善农业再保险、大灾风险基金体系。

建立国家补贴的再保险体系是各国农业保险由自由竞争转变为国家管理的重要标志。作为世界上最大粮食生产国之一和最大粮食出口国的美国,继2011年主要粮食作物产区得克萨斯州遭受大旱之后,在2012年4月又发生了被称为“50年一遇”的重大旱情。据英国《金融时报》报道,美国保险业在农业保险领域正面临有史以来最大的损失。幸而提供农作物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其部分损失将得到补偿,因为美国联邦政府除了补贴农户向私营保险公司交纳保费外,还对保险公司承担的风险进行了再保险。我国西部也应该进一步建立完善农业再保险体系,再保险可采取在一定范围内法定分保方式进行。现阶段,再保险业务可以由中国再保险公司兼营,也可以通过补贴的方式吸引商业保险公司经营此项业务。

同时,大灾风险基金体系的建立与完善也必不可少。我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频发且损失最严重的国家之一,西部地区更为明显,由于农业风险具有高度关联性,致使农业风险损失在时间和空间上不易分散,很容易形成农业巨灾损失。因此,应建立政府主导下的西部农业大灾风险基金,由中央、西部地方政府提供财政支持,积累大灾风险保障基金,对遭遇大灾损失的农业保险公司提供一定程度的补偿,增强抵抗大灾风险的能力,消除保险公司的后顾之忧。在正常年景大灾风险保障基金只积累不使用,一旦出现大的自然灾害,农业保险公司超赔部分由农业大灾风险保障基金赔付。

3. 加强农业保险分系统与其他社会环境分系统中政策的互相配套支撑

(1) 农业保险系统与其他支农优惠政策的相互支撑。从农合组织发展较好的国家例如美国、日本、印度等国的经验来看,为解决农合组织农业保险投保率低的问题,很多国家对农业保险实行自愿投保和有条件强制投保相结合的原则。虽然《农业保险条例》中规定,农业保险实行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和协同推进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行政权力、职务或者职业便利以及其他方式强迫、限制农民或者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参加农业保险。但鉴于调研结果中体现出的大部分西部农合组织负责人及农户风险意识和保险意识薄弱的现状,建议对农合组织采取强制保险与自愿保险相结合的方式,西部各省可将农业保险与税收优惠、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良种补贴、养殖补贴等国家支农政策综合起来运用,对享受国家补贴和优惠政策的农合组织和农产品品种,应有条件地强制农合组织或农民投保政策性农业保险。

(2) 农业保险系统与信贷系统的相互支撑。《农业保险条例》中指出,国家鼓励金融机构对投保农业保险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农业保险作为西部农村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把农业保险与农村金融信贷紧密结合,可以探索发展保单质押贷款,让保单变活,增加农户对参加农业保险的认同。针对农合组织信贷和保险难的问题,金融机构和保险机构应该互相协调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和规定,如将参加农业保险作为信贷的门槛之一,这样既可以吸引保险意识不强的农合组织和农户自愿参与保险,降低农合组织经营风险,实现农合组织和农户对农业生产的自我保护,同时又可降低银行对农合组织的贷款风险,积极推进农业贷款对农合组织的发放,解决农合组织物能系统中资金缺乏的瓶颈问题。同时,有关部门可以出台政策,当经营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公司出现暂时流动性资金不足时,允许其申请一定额度的低息贷款,并鼓励农业保险公司积极利用现有的农村金融机构网点优势销售政策性农业保险产品。

(3) 农业保险系统与科技、信息系统的相互支撑。

第一,农业保险监管部门一方面可充分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和科学手段对各个保险机构进行及时有效的监管,建立农业保险产品质量评估信息系统,利用信息系统共享数据,定期开展保险机构和保险产品的评比和奖励,积极推动农险产品的完善和创新; 另一方面,监管部门可协调使用各方资源建立农业保险信息平台,为农合组织和农户提供全方位的服务,积极开展保险政策、保险知识和农业技术宣传推广,普及农业防灾、减灾、救灾以及动植物病虫害的防治知识,开展天气和灾害预警等服务,提高农民规避农业风险、防范自然灾害的意识和能力,让农合自觉参加农业保险。

第二,农业保险机构首先可建立农业保险信息系统平台,针对西部农合组织成员文化素质和保险意识较低,对保险知识、承保理赔的流程和手续知之甚少等情况,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简化农业保险的承保、理赔流程和手续,开展网上咨询、投保、缴费等便民网络通道。其次,利用先进的科技手段和信息技术研究和发展气象、防灾、承保、定损等技术体系,提高农业保险产品的科技含量。还有就是,通过建立管理信息系统规范组织管理,提高管理效率和农业保险服务效率,以技术创新带动农业保险经营管理和服务品质的上档升级,推动农业保险业务在西部农合组织及广大农户中迅速推广。农作物和畜牧产品生长周期是相对稳定的,可风险发生的时间却不确定。因此,在承保时要尽可能地利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和先进的信息技术加快业务办理速度,使保险标的在最短的时间内得到保险保障。同时,理赔效率更加重要,出险后理赔速度的快慢直接关系到农户恢复再生产的时间,是农合组织和广大农户非常关注的问题 (邵增兵,2012)。

第三,农合组织同样可以借助于以上的农业保险信息系统,组织成员进行保险知识的普及与推广,提高成员的风险意识和保险意识。有条件的农合组织还可以借助形态系统中的ERP系统,通过建立高度灵敏的风险预警体系来搜集组织内外部各类风险信息,指导农户选择合适的农险产品。

(4) 农业保险系统与物流系统的相互支撑。

从上文农业物流系统中存在的问题可见,如果积极发展农业物流保险,可在一定程度上有效减轻和化解农业物流风险。农合组织从初级农产品供应到农产品深加工,从原材料采购到供应消费者,整个过程中存在各类物流风险。农业物流保险可以综合传统货运保险和财产保险的责任,承保农产品在运输、储存、装卸、加工包装、信息处理、配送过程中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和相关费用,还可以附加承保由于遭受偷窃、不能按期提货或冷藏机器等冷链设备故障造成的农产品数量和质量的损失。由此可见,农产品物流保险是基于农产品市场特点和需求而诞生的保险产品,它所面对的也是一个蓬勃发展、潜力巨大的市场,政府应积极支持鼓励保险部门针对农产品的特点拓展农业物流保险业务,为我国西部农合组织生命系统的健康发展降低风险。

[1] 百度百科名片,农业物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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