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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广度和深度

时间:2022-03-27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北京人均生产总值已超过1万美元,达到中等发达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在建设世界城市的进程中,北京不仅需要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的全覆盖和均等化,而且需要建立完善与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现代公共服务体系,使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达到与经济发展水平相协调的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为此,需要在基本公共服务的广度和深度上有所新拓展和新突破。北京在实现城乡医疗保险均等化方面,应当实现以下三个方面的新突破。
拓展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广度和深度_北京市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研究

北京人均生产总值已超过1万美元,达到中等发达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北京的工业化和城市化水平也相当高,已进入了后工业社会。在建设世界城市的进程中,北京不仅需要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的全覆盖和均等化,而且需要建立完善与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现代公共服务体系,使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达到与经济发展水平相协调的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为此,需要在基本公共服务的广度和深度上有所新拓展和新突破。

在基础教育方面,除了继续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免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发展、职业教育免费等外,应当在以下三个方面有新探索和新突破。

一是将学前教育和高中教育纳入免费基础教育体系。对学前教育和高中教育实行免费,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我国有的地方已经率先作出了探索和实践,如陕西省吴起县从2007年9月开始率先推行高中免费教育,实现从小学到高中的12年免费教育,自2010年春,吴起县将免费教育扩展至学前教育和农民技能培训,实行全民免费教育。2010年8月,广东省东莞市石排镇开始实行户籍人口从幼儿园到博士阶段的25年免费教育。当前要进一步加大幼儿教育投入力度,扭转幼儿教育资源严重短缺的局面,尽快解决“入园难”“入园贵”问题。

二是以常住人口而不是按户籍人口配置教育资源,使所有常住人口都能接受公平的基础教育。解决这一问题还需要国家层面的政策支持,其中的一项重要政策是国家应以各地常住人口数量确定国家教育资源的转移支付规模。

三是建立家庭青少年、儿童的教育福利制度,对有接受基础教育的家庭实行教育补贴,建立青少年和儿童福利制度,率先为农村学生提供免费午餐,逐步将免费午餐制度覆盖城乡所有学生。

医疗卫生方面,实现公共卫生的人群全覆盖和全民医保。陕西省神木县从2009年3月起正式实施全民免费医疗制度,凡拥有神木籍户口的城乡居民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医疗,都将享受全民免费医疗,起付线以下费用患者自付,起付线以上费用由财政买单,每人每年报销上限为30万元。北京在实现城乡医疗保险均等化方面,应当实现以下三个方面的新突破。

一是要实现医疗制度全市统一、医保基金市级统筹,形成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和医疗救助“2+1”制度体系。近期应将“新农合”制度由目前的各区县统筹改为市级统筹,在完成各区县“新农合”制度统一的基础上,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实现整合,统一建立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在完成公费医疗制度并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体系中,全面将农民工和流动人口中的就业人员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二是降低个人医疗自负比例。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定义,如果一个家庭总的自费医疗支出超过了非生存必需支出(即家庭总支出减去食品支出)的30%,就意味着发生了“灾难性医疗支出”。应继续扩大医保保险范围,提高医疗报销比例,使参保人员就医的实际报销比例达到70%以上。同时,加大医疗救助力度,通过医疗救助制度,解决就医人员的自负医疗费用,彻底解决“看病贵”问题。

三是实行城乡医疗资源的均衡配置,加大医疗资源的供给,进一步明确将医疗诊所等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乡社区建设强制性规划,应以各社区实际常住人口数量为标准配置城乡医疗卫生资源,确保所有城乡社区都有合适的医疗诊所,实现社区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着力解决“看病难”问题。四是适应城市化和市场化条件下人口流动的需要,打破医疗卫生制度的封闭性,实现不分人群、地域、身份的医疗卫生保障的全覆盖和医保手续的正常接转。

在社会保障方面,加快构建普惠型的社会保障体系。这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

一是要逐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使社会保障支出比例逐步接近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在社会保障广覆盖的基础上,继续加大财政投入,逐年提高社会保障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和财政支出的比重,健全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就业保险制度,不断提高社会保障的水平,保障城乡老人的基本生活水准权,建立健全与世界城市建设相适应的现代社会保障体系。

二是统一城乡低保制度,扩大城乡低保覆盖范围。对城乡低保统一实行市级统筹,尽快统一城乡低保标准。要不断扩大城乡低保范围,将更多的城乡低保居民纳入低保范围。近期要将城镇低保覆盖率从现在的不到2%扩大到5%以上,将农村低保覆盖范围由现在的3%左右扩大到10%左右,特别是要考虑将农村低收入农户逐步纳入低保范围《中国发展报告2008/2009》提出将全国5%的人口(约7000万)纳入低保范围。

如按5%的比例计算,以第6次人口普查数为例,北京市1961万人的常住人口,应当将98.05万人纳入低保范围;如按1265.7万人的户籍人口计算,应将63.285万人纳入低保范围。以2010年北京户籍人口为例,如将城镇低保扩大到5%,北京市非农业户籍人口9895万人中将有49.475万人享有城镇低保;如将农村低保扩大到10%,北京市农业户籍人口268.3万人中将有26.83万人享受农村低保。

三是率先建立普惠型的现代福利制度。除了健全特殊人群的福利制度外,要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普遍做法,加快建立家庭福利、青年福利、少年儿童福利、生育福利等现代普惠型的福利制度,率先在全国将北京建设成为现代社会福利之都。

在就业服务方面,不断完善公共就业服务网络,为城乡居民提供充分、便利的公共就业服务这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

一是健全城乡统一的就业服务体系,不分地区、户籍身份等差别,全面将城乡所有有劳动就业能力的人员纳入城乡一体的就业服务制度之中。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制度,将农村失业人员统一纳入失业保险范围予以失业救济。将城乡就业率和失业率统一列为各级政府的绩效考核指标。

二是实行农村劳动力培训的全覆盖。逐步将农村所有劳动力全面纳入就业培训范围,针对不同的就业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和轮训,特别是要针对农村劳动力文化程度普遍较低和转移就业的状况,加大文化知识和劳动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农村劳动者的文化水平和就业能力,特别是要培训和发展农民在市场化和社会化条件下的合作组织能力,以适应发展都市型现代农业、转移就业的需要。

三是进一步强化农民就业服务和保护体系建设。尤其是要参照国际劳工组织的有关标准,加强和完善相关体制机制建设,确保农民工享有城镇职工同等的就业机会、就业服务、就业待遇,保障农民工同工同酬,健全农民工劳动权利保护,实现农民工社会保障的可转移可接续,农民工失业后享受同等的失业保险。

在住房保障方面,以实现“住有所居”为目标,保障城乡居民的基本居住权益。这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

一是要继续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房等建设满足中低收入群体的居住需要,确保城镇低收入家庭享有保障而又体面的居住权益。

二是将农村困难家庭纳入住房保障制度体系之中,在资金扶持、金融贷款、住房补贴、住房救助和住房保障等方面享有与城镇居民同等的待遇,要在城乡住房保障制度建设上,率先将城乡结合部地区农村困难家庭纳入住房保障制度之中。

三是大力发展公共租赁房,重点保障外来流动人口的居住权益。要切实调整和完善外来流动人口的居住政策,将外来流动人口的住房保障作为保障性住房制度建设的重中之重,纳入公共政策议程。特别是在外来流动人口比较集中居住的城乡结合部地区,要明确将公共租赁房建设作为城市化和城乡一体化建设的重点加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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