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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概况

时间:2022-03-2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2016年4月,经过激烈的全国竞争性评审,玉溪成为全国第二批14个海绵城市建设的试点城市之一。玉溪市已编制完成三年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玉溪市海绵城市规划》和相关规划。玉溪市在试点申报工作前后,积极组织部门参加部级有关单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培训,积极准备实施方案的编制和申报工作。玉溪市已编制完成《玉溪市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和《玉溪市海绵城市规划》。
玉溪市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概况_社会科学专家话玉溪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三部委(财经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支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14〕838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稳增长开好局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云政发〔2016〕19号)等文件精神,玉溪市率先总结国内外先进经验和有效做法,围绕着建设“现代宜居生态城市”的目标,近几年来一直致力于积极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并在海绵城市建设方面做了系统的探索与实践。2016年4月,经过激烈的全国竞争性评审,玉溪成为全国第二批14个海绵城市建设的试点城市之一。通过近几年的探索和试点建设,玉溪海绵城市各项工作稳步推进,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以规划引领海绵城市建设

海绵城市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做到了坚持把海绵城市作为系统工程进行规划、建设和运营,最大限度减少对原有水生态环境的破坏。一是结合实际制订系统规划。玉溪市已编制完成三年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玉溪市海绵城市规划》和相关规划。玉溪市在试点申报工作前后,积极组织部门参加部级有关单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培训,积极准备实施方案的编制和申报工作。玉溪市已编制完成《玉溪市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和《玉溪市海绵城市规划》。二是为了加快海绵城市建设进程,玉溪还编制完善相关专项规划,包括《玉溪市城市总体规划》《玉溪生态城市规划》《玉溪市中心城区排水专项规划》《玉溪市中心城区给水专项规划》《水资源综合利用规划》《玉溪市城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玉溪市中心城区防洪规划》《玉溪市中心城区绿地系统专项规划》《玉溪市中心城区水资源与河湖水系规划》等相关专项规划。

(二)实施重点项目示范,促进海绵城市建设

自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市区启动了多个涉及水系治理、防洪、供水、排水、污水处理、绿地、绿色建筑等项目。玉溪市按照海绵城市理念实施的已建项目包括:玉溪大河防洪水系工程一期、二期项目;出水口公园建设项目;聂耳文化广场项目;刺桐关环境整治工程;红塔山公园;钱瓜山公园;东近面山绿化工程。以上7个项目总投资214 600万元,涵盖了海绵城市理念中的河道整治、雨水收集、雨水利用、下沉式绿地建设、雨水下渗等。按照海绵城市试点要求,玉溪市海绵城市试点区主要包含老城区及生态文化区,北至玉江大道,南至红塔大道,西至白龙路、珊瑚路,东至大坝路及东近面山,总面积20.9平方千米。建设试点确定的项目包含六大类,即建筑与小区、道路与广场、公园与绿地、管网建设和内涝治理、水系整治与生态修复,共计199个项目。

(三)建立工作领导小组,保障海绵城市各项决策

玉溪成立了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以市委书记为组长,市长为常务副组长,常务副市长为副组长,领导小组重点研究海绵城市申报、规划、建设、运营、维护等过程中的重大决策;及时、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跟踪监督海绵城市建设推进工作,统筹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的关键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规划局,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会议组织协调,制订年度工作计划,牵头研究制订海绵城市相关政策制度和保障措施,向领导小组提出合理化的工作意见和建议,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完善投融资机制,加快海绵城市建设

玉溪市政府将建立“政府引导,地方为主,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化筹资机制,以保障海绵城市建设顺利进行。综合运用财政和货币政策,建立政府财政与金融贷款、社会资金的组合使用模式,有效引导各类股权与创业投资机构、大型企业集团等投资重点工程。加快推进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的构建,鼓励符合条件的融资平台公司通过直接、间接融资方式,拓宽融资渠道,充分调动全社会特别是企业对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建设投入的积极性。积极探索PPP(Public-privae Partnershi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创新融资模式,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让私营企业参与部分投资,通过一定的合作机制与政府部门分担项目风险,共享项目收益,促进具备一定收益能力的经营性项目形成市场化融资机制,保障项目运行所需资金。试点区原则上考虑城市水系项目、污水处理厂及再生利用项目、排水管网改扩建项目以及海绵城市信息管控平台等项目建设采用PPP模式,融入社会民营资本,将项目特许经营权向社会市场进行让渡,由社会资本对项目进行回租,回收项目前期投入的资金,使运营主体多元化,促进技术进步和管理创新。

(五)制订资金筹措方案,加强资金保障

玉溪市海绵试点设施建设按照“投资多元化,运营市场化,服务社会化,发展产业化”的市政公用事业改革思路,积极吸引外资、民间资金等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建设、运营和管理,多渠道筹集城市海绵体建设资金。通过对配套雨洪利用设施的建设项目给予经济补偿和政策优惠,鼓励城市雨洪利用工程的建设,发挥经济杠杆在城市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建设中的推动作用。同时,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性资金支持,特别是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政策性资金。合理调整城市水利基金支出和使用结构,提高城市建设维护资金、土地出让收益、城市防洪经费等用于城市排水防涝设施改造、建设和维护资金的比例。

(六)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玉溪市根据海绵城市建设指导思想和相关技术要求,结合玉溪本地城市规划建设基本情况,研究完成多项海绵城市相关的配套政策、办法和制度,包括雨水利用、水资源保障、项目管理、资金管理制度、融资制度等方面。主要包括《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海绵城市规划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玉溪市中心城区建设项目低影响开发雨水综合利用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玉溪市中心城区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细则(草案)》《玉溪市海绵城市建设资金管理办法(草案)》《玉溪市关于推广运行城镇水务项目PPP模式的通知》《玉溪市低影响开发与雨水调蓄利用建设管理制度》《玉溪市城市雨水收集利用的规定》《玉溪市再生水利用管理办法》《玉溪市红塔区水利工程设施管理办法(玉府登200711号)》《玉溪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配套政策,有利于加快玉溪市海绵城市的推进。

(七)因地制宜,探索出了玉溪海绵体建设路径

结合玉溪市实际,找准了玉溪市海绵体建设的实现路径。玉溪市从气候特征、地形地貌、水文特征等方面有别于其他城市,年平均蒸发量(1 600~1 800毫米)远远大于年平均降雨量(800~950毫米),造成非雨季容易干旱;大、暴雨多集中在6~8月,范围小、强度大的“单点暴雨”频繁发生,造成玉溪市逢雨必涝、雨后即旱;另外,玉溪市三大湖泊都面临会水区农业面源污染严重,干旱导致植被修复困难的问题。针对玉溪市面临的独特问题,提出玉溪海绵城市强调“蓄”与“用”的工程措施,并确定试点区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目标为82%,加强雨水的收集与利用。

(八)试点项目亮点纷呈,为全国海绵城市试点工作提供了可推现场

一是面山绿地海绵化项目。以强调“蓄”与“用”的海绵城市工程措施,重点建设玉溪东部面山公园,通过雨水收集与回用,在植被下设置储水池,雨季收集雨水,解决旱季山体绿化浇灌问题,让柴家大山青山永续,成为玉溪市民休闲的山地公园。二是海绵道路改造项目。通过改造聂耳东路,以透水砖和透水停车场的建设,解决道路积水的问题,成功展示了海绵城市建设材料的重要性。三是瀑布海绵公园项目。以“滞+蓄+净+排”的措施,将星云湖的水引至九溪,再引到瀑布公园,同时汇入了流域两侧雨水径流,并在瀑布公园通过湿地的滞留,将水进行调蓄、净化,并排入东风大沟,形成星云湖水系的调用与净化。四是海绵村庄的建设。在玉溪市上牟溪冲村结合村庄自然环境和建设需求,在村内建设使用透水材料,并结合村庄污水治理与湿地修复,打造村庄休闲度假的生态景观区。五是海绵湿地建设。通过在抚仙湖北岸建设抚仙湖北岸调蓄池和万亩湿地公园,以“截+储+调+回+净”五大措施实现北岸面源污染的控制、入湖水源的净化,同时带动抚仙湖北岸生态景观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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