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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监管执法队伍技术力量不足

时间:2022-03-1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相比较而言,我国食品监管部门的队伍能力尚显不足。食品检验检测是对食品实施安全监控的重要手段,也是对食品原料加工过程进行质量安全控制的重要措施。该案引起了公安部领导的高度重视,成为公安部督办案件。
食品监管执法队伍技术力量不足_大国食安

二、食品监管执法队伍技术力量不足

监管执法专业化是现代监管机构的重要特征,如FDA雇佣了数以千计的医学、化学和营养工程学博士作为支撑,还拥有数以万计的执法人员巡视于田间工厂。相比较而言,我国食品监管部门的队伍能力尚显不足。长期以来,我国的农业和食品工业主要是围绕如何增产,也就是“吃得饱”进行的,因此我们在农业增产方面的技术世界一流。但是,在食品质量方面的技术却比较落后,当前基层食品安全监管队伍人员少、装备差、水平低,执法办案和监管基础能力建设经费投入不足,这一现象在中西部地区表现得尤为严重,不利于监管政策的有效执行。

这一问题,最突出地表现在食品检验检测方面。食品检验检测是对食品实施安全监控的重要手段,也是对食品原料加工过程进行质量安全控制的重要措施。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食品检验机构设置分散,具体有质监部门批准设立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卫生部门考核合格的疾控系统卫生检验机构、食药部门考核合格的药品检验机构、农业部门考核合格的农产品检验机构以及商务部科技部、国家粮食局、标准委等部门考核合格的检验机构。在农产品的流通环节,国家在检查的主体、规模、手段和经费来源等方面尚没有统一的规划。直到2007年底,一些城市才开始对农贸市场、商场和超市检测、监测流通领域蔬菜、果品和水产品等食品中的农药残留、甲醛和亚硝酸盐含量。分散化的机构设置无法集中力量,监管技术支撑部门的检验检测水平不高。如圣元奶粉“激素门”风波中,全国只有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一家机构有资质检测雌激素和孕激素含量。又如2009年轰动全国的农夫山泉“砒霜门”事件中,海南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与广州市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国家加工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对同一批次产品的检测报告结论不一致,前者宣称对初检产品总砷含量超标的检测结果负责,后者则表示复检产品总砷含量合格。现实中,一线执法人员大多通过查看产品包装,核对质量保质期,查验进货发票等方法进行监管,这种“一看、二摸、三闻”的土办法根本无法判断食品是否存在添加剂滥用、重金属超标或细菌含量过多等问题。此外,我国40%的中小食品生产企业不具备相应的检测技术;60%的农业专业合作组织也不具备农产品农药残留的检测技术手段。

与监管者检测水平不高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被监管者拥有掌握先进技术的科研人员。因为科研机构一天到晚在研究新的食品制造方式,专家带着一帮学生研究,做出来后低价卖给企业,甚至直接到企业去工作。从某种意义上说,监管者所掌握的科技知识远不如企业,对企业在食品中添加什么东西当然不知道。这两年出的大事(系统性风险)如塑化剂、三聚氰胺、苏丹红和“瘦肉精”事件,都涉及了科技的运用。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没有规定食品生产企业中科研人员的责任。我们应当注重评价食品领域科研成果的安全指标,而不仅仅是看其经济效益,这样才能有利于从源头上治理食品安全。

一旦高水平食品生产科技被不法企业掌握,监管者制定的标准就会陷入尴尬之中。例如,食用植物油的检测标准就存在诸多问题。我们知道,炼制过的地沟油,其动植物油经污染后会发生酸败、氧化和分解等,从而产生重毒性物质,砷就是其中一种。人一旦食用,就会引起消化不良、头痛、头晕、失眠、乏力、肝区不适等症状。而地沟油中含有的黄曲霉素、苯丙芘,这两种毒素都是致癌物质,可以导致胃癌、肠癌、肾癌及乳腺、卵巢、小肠等部位的癌肿。不过令人尴尬的是,在2011年公安部统一指挥浙鲁豫等地公安机关首次全环节破获的一起涉及14个省的特大利用地沟油制售食用油系列案件中,库存的油被送去检验,按照目前食用油的标准,这些地沟油竟然都显示为合格。地沟油检验具有很高的技术难度,国内外尚未建立科学可行的地沟油检验方法,用地沟油生产的“食用油”,肉眼看来色泽甚至比正规的油都要好看。以现行的国家强制性标准2716-2005《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为例,关于食用油的理化指标检测包括酸价、过氧化值、浸出油溶剂残留、游离酚(棉籽油)、总砷、铅、黄曲霉毒素、苯并芘、农药残留共9项指标,分别对植物原油和植物食用油进行不同的标准检测。据专家称,标准里这9项基本的食用油检测指标,即使是地沟油炼出来的油也都可能合格,根本无法针对地沟油去进行辨别性检测,换句话说,地沟油可能“合格”并蒙混过关。该案引起了公安部领导的高度重视,成为公安部督办案件。案件侦破后,公安部协调有关专家对收缴的油脂进行专项检测,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中心在筛查了“地沟油”可能涉及的80多个技术检验项目后,找到了包括多环芳烃、胆固醇电导率和特定基因组成等4类能够排查地沟油的有效指标,初步建立了地沟油检验的指标体系。查获后用国家标准“检验合格”的地沟油样品,根据这4类指标检验,竟然被查出10多种致癌物质。其中,多环芳烃甚至超标1万倍。

食品检测还面临的一个重要瓶颈是检测成本。比如中国奶业为什么长期以来都是使用凯氏定氮法这么原始的手段来检查蛋白质的含量?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成本。据相关的数据显示,用现在的检测三聚氰胺的仪器,检测一个样的成本在100元左右,由于仪器都是进口的,还有其他20项左右的检测,直接造成了检测成本的居高不下。于是,中国的乳制品行业终于陷入了这样一个怪圈:出现一种掺假手段,查明原因,寻求检测方法,配置仪器,很快出现另一种新的掺假手段,旧方法作废,寻求新的检测方法,配置新的检测仪器,在这样的怪圈里消耗无数的金钱和人力物力,却永远没得到真正的问题解决方式。如果国家没有根本性的办法解决奶源问题,这次是三聚氰胺,下次会是什么?再比如, “瘦肉精”问题长期未能彻底根除,就与检测成本过高有关。以盐酸克伦特罗检测为例,一次快速检测一头生猪尿样需 15—20元,仪器确证检测一份样品需500—1000元,基层要开展从养殖到收购、贩运和屠宰各环节检测,而检测费用不得向生产经营者收取,现有经费投入明显不足。作家周勍曾对相关科研工作者进行深入访谈,他在《民以何食为天——中国食品安全现状调查》中有这样一段描述:

检测手段也绊住了我们(动物检疫人员)的腿。目前,我们使用的检测仪器和试剂盒都是从国外进口的,仅每盒检测试剂成本都在2000元以上,一台仪器也在100万—150万元,一个尿样的检测费用约100元左右,费用十分昂贵,而且还要等4—5个小时,如果检测猪肉猪肝的话,至少需要一天时间。这也是“瘦肉精”难以控制的一个难题。一边是检测手段烦琐、费用相对高,一边却是“瘦肉精”是一种普通药厂都能生产且轻易就能买到的东西,加之价格低廉,配制方便,政府部门在饲料源头查得紧了,部分养殖场就会在利益的驱使下自行配制并添加“瘦肉精”的。针对这一条,研发出更廉价、灵敏、简便、快捷的检测方法是个关键。

或许是看到了这个监管漏洞,“聪明”的不法商贩想方设法研制新品种的“瘦肉精”,以逃避监管和检测。近年,不断出现的“瘦肉精”事件成为我国食品安全领域一个挥之不去的幽灵。2011年7月,湖南岳阳市人民政府宣布,经过当地有关部门两个多月的奋战,成功破获一起涉及福建、湖南、浙江三省的“瘦肉精”生产、销售案件。

记者实地采访发现,与以往类似事件不同的是,这次竟从饲料中检测出以前从未出现过的苯乙醇胺A。这种“瘦肉精”新品种惊现市场,再次敲响我国食品安全警钟。

今年3月以来,岳阳市云溪区畜牧水产局对全区的饲料经销店、经销商进行拉网式排查。3月18日,他们在路口镇先后发现经销商曹某、李某销售的福建龙海市海新饲料预混公司生产的大猪预混料,附带添加小包营养素,当即进行了查封。23日,在路口镇另一经销商胡某处抽检了广东集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大猪复合预混料。

云溪区畜牧水产局将上述两家公司生产的大猪预混料附带添加小包营养素抽样送北京检测。经国家饲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表明,两个厂家的大猪预混料内均含有苯乙醇胺A。苯乙醇胺A只是“瘦肉精”品种目录中的一种,与其他“瘦肉精”品种如莱克多巴胺等相比,同样可使生猪长速加快、皮红毛亮、瘦肉率高。人吃了含这种“瘦肉精”的猪肉后,可诱发高血压心脏病等。

云溪区畜牧水产局饲料办主任杨俊杰介绍,按照农业部的标准,所有饲料中不得含有“瘦肉精”相关成分。“农业部2010年12月公告的“瘦肉精”品种目录,共为16种。此前,国内饲料中出现的仅包括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等4种,此次苯乙醇胺A系在国内首次发现。”杨俊杰说。

(摘自《三省份出现新型“瘦肉精” 浙大一教授涉案被刑拘》,载《北京晨报》2011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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