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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输出和经济掠夺

时间:2022-03-21 历史故事 版权反馈
【摘要】:资本输出和经济掠夺日本帝国主义为了谋取更多的权益,对奉系当局采取控制和利用的政策,其中之一就是资本输出。通过资本输出,日本帝国主义逐渐掌握东北的经济命脉,疯狂地掠夺中国资源,并对中国工人进行残酷地剥削。大仓财阀为追求经济利益置中国矿工死活于不顾,采用掠夺式开采方式,矿井的安全措施毫无保障。日本侵略者在本溪县除了实行法西斯的统治以外,在经济上也是大肆掠夺本溪地区的物质财富。

资本输出经济掠夺

日本帝国主义为了谋取更多的权益,对奉系当局采取控制和利用的政策,其中之一就是资本输出。日本对奉系的贷款,带有许多苛刻条件,不但利率很高,而且要求把东北的许多经济权益交给日本作抵押。如本溪湖煤矿公司中国部分资产为抵押。通过资本输出,日本帝国主义逐渐掌握东北的经济命脉,疯狂地掠夺中国资源,并对中国工人进行残酷地剥削。

日本大仓财阀侵入本溪及大仓煤矿的建立

1904年,曾在中日甲午战争中任日本陆军军需供应商的大仓喜八郎,冒着日俄战争的硝烟,派人沿安奉铁路进行资源调查,发现本溪湖煤矿和庙儿沟铁矿(今本钢南芬露天矿)很有工业开采价值。1905年9月,日俄战争结束,10月,大仓财阀又派人到本溪湖进一步勘察煤铁资源,并绘制了矿区简图。11月,大仓财阀向驻辽阳的日本殖民侵略机构——关东总督府提出开采本溪湖煤田的申请。12月18日,日本关东总督府以采煤供应军用为条件,批准了大仓财阀在本溪建矿采煤的申请。至此,大仓财阀正式侵占了本溪湖煤田,将煤田命为本溪湖大仓煤矿。在日本军政当局的支持下,大仓财阀从日本订购机械设备,兴建矿山。1906年1月,大仓煤矿举行开井仪式,时有中国工人100余人,日本工人30余人,当年采煤300吨。从建矿起,至1911年中日正式合办止,大仓财阀非法侵占本溪湖煤矿达5年之久,共开出3口斜井。由于采用机械通风、排水和供电照明,煤矿的原煤产量逐年上升,至1910年,年产量达5.8万吨。5年掠夺开采煤炭累计达12.13万吨。大仓财阀为追求经济利益置中国矿工死活于不顾,采用掠夺式开采方式,矿井的安全措施毫无保障。1906年10至12月,煤矿先后发生透水和瓦斯爆炸等事故,近百名中国矿工丧生。在此期间,大仓财阀还对本溪的政治、经济、军事情况进行深入调查,不断增加投资,扩大生产规模,为日本帝国主义进一步发动侵华战争进行物资准备。

大仓喜八郎与张作霖的合影(www.guayunfan.com)中日合办本溪湖煤铁公司

本溪湖大仓煤矿的建立,是日本帝国主义对本溪军事侵略的产物,也是疯狂掠夺本溪煤铁资源的开始。日本资本家在中国领土上开矿办厂不向中国政府申请,而由殖民当局批准,强行开采,粗暴践踏了中国主权,引起中国人民的极大愤慨。在舆论压力下,清政府被迫指令奉天省政府向日本进行外交管辖,在本溪湖设县治,委派周朝霖为县设治局总办。1907年3月,本溪县设治局改称本溪县公署,周朝霖任知县。周到任后,立即着手调查大仓财阀非法开采本溪湖煤矿一案,并报呈盛京将军赵尔巽,请求其向奉天交涉总局矿政司查询大仓煤矿有无存案,请示对策。赵尔巽即令交涉总局照会日本领事,禁止大仓财阀开采本溪湖煤矿,并提出将该矿交还中国的正当要求。同时,令周朝霖会同辽阳交涉委员,照会日本领事,就地制止大仓财阀继续开采本溪湖煤矿。大仓财阀则依仗日本关东总督府的批准,拒不执行。经过多次交涉,直至1910年大仓才同意以中日合办形式开采本溪湖煤矿。同年5月,中日双方签订《中日合办本溪湖煤矿合同》,将本溪湖大仓煤矿定名为本溪湖商办煤矿有限公司,合办期30年,双方各出资北洋大龙元100万元。6月,清政府批准了合同,派巢凤岗为公司首任中方总办,大仓财阀派岛岗亮太郎为首任日方总办。1911年1月1日,正式举行合办仪式,开始营业。至此,中国方面前后用了5年时间,才从名义上争回本溪湖煤矿的一半矿权。当时由中国同盟会主办的《民呼日报》曾裁文疾呼:“今者与日合办,则主权已失其半矣,然此强权之下,奈何奈何。”

本溪湖煤铁公司本社全景

大仓财阀以中日合办的名义取得本溪湖煤矿的开采权后,又将掠夺的目标指向庙儿沟铁矿。在其威胁和利诱下,1911年10月,清政府被迫委派奉天交涉司许鼎霖与日本驻奉天总领事小池张造、大仓八喜郎签订《中日合办本溪湖煤矿有限公司合同附加条款》。规定双方再增金北洋大龙元200万元,允许日方开采庙儿沟铁矿和建立炼铁厂,公司名称亦改为本溪湖煤铁有限公司,“兼办采矿、制铁事宜。”

1911年辛亥革命后,中华民国建立。此时,本溪的经济命脉仍控制在日本财阀手中。为进一步掠夺本溪矿产资源,本溪湖煤铁有限公司于1911年着手建设炼铁厂1号高炉,1914年投产。接着又建设2号高炉,1917年投产。设备多系从英、德两国进口。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由于铁价暴涨,公司以制造特种铁为名,又在本溪湖厂区南太子河畔,先后建造2座日产生铁20吨的小高炉。同时,建造热风炉和发电厂等钢铁生产配套工程。在攫取庙儿沟铁矿开采权后,大仓财阀仍不甘心,又向中国政府提出垄断东北炼铁业和独霸采矿权的无理要求,并于1915年趁日本帝国主义逼迫袁世凯签订卖国的《二十一条》之机,利用煤铁公司中方总办赵臣翼加紧活动,于当年7月得到中国北洋军阀政府的“特殊批准”,获得本溪湖境内梨树沟、卧龙村、歪头山、岱金峪、马鹿沟、青山背、骆驼背、望城岗、八盘岭、大河沿、通远堡等12处铁矿的开采权。1916年12月,又获取田师傅煤矿的开采权。至此,日本大仓财阀完全地控制了本溪地区的矿产资源。

从1911年10月至1931年九一八事变,在中日合办的20年时间里,本溪湖煤铁公司共生产原煤783.5万吨,焦炭148.5万吨,富铁矿133万吨,生铁83.8万吨,其中,低磷铁为3.9万吨,获利北洋大龙元1506万元。

日本侵略者在本溪县除了实行法西斯的统治以外,在经济上也是大肆掠夺本溪地区的物质财富。首先,为了满足庞大的战争需要,大肆掠夺粮食,将粮食购销由严格“统制”变成强制购销,推行“粮谷出荷”政策,强迫农民超额售粮。甚至采用高压手段搜刮粮食,翻箱倒柜,强抢豪夺,对买卖、食用大米、白面的群众按经济犯罪责罚。其次,设立名目繁多的苛捐杂税,如田赋、亩捐、亩捐附加税、印子税、豆税、蚕税、牲畜税、屠宰税、村税、县税,并一增再增,造成农民入不敷出,民不聊生。当时县内曾流传“穷人头上三把刀,租重、税多、利高;穷人面前路三条,逃跑、上吊、坐牢”的民谣,就是日本侵略者大肆掠夺下人们生活惨淡的真实写照。第三,掠夺煤铁资源。本溪地区的煤铁不仅储量大,而且素以优质著称,很早以前日本资本家就频频窥视,垂涎欲滴。日本资本家借日俄战争之机,窃取本溪煤矿开采权,于1905年(清光绪三十一年)12月组建本溪湖大仓煤矿,建起3口斜井。至九一八事变前,掠劫煤炭121300吨。九一八事变后,日本侵略者变本加厉地使用廉价的苦力和抓来的劳工,办煤矿,建高炉,采挖本溪地区低磷的煤炭、铁矿资源,冶炼军工生产不可缺少的特殊钢。“八一五”光复前夕,本溪地区已形成每年产煤250万吨、特殊钢37万吨的生产能力,绝大部分都被源源不断地运往日本。1931至1945年,本溪地区生铁334.98万吨(其中低磷铁167万吨)、特殊钢1.70万吨、焦炭500.14万吨、铁矿石624万吨、原煤1800万吨,产品全部被日本侵略者掠走运往日本。

煤铁公司事务所

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本溪湖地方事务所

随着日本经济侵略的不断加重,本溪半殖民地化程度日益加深。1907年,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简称“满铁”)本溪湖地方事务所成立,强行将本溪境内歪头山、本溪湖、桥头堡、连山关等安奉铁路沿途车站及附近区域划为满铁附属地,亦称为“洋街”,非法行使行政权。日本商人在“洋街”开设商埠,垄断了本溪大部分生活必需品、金属制品的经营业务。腐败无能的清政府和以张作霖为代表的奉系军阀,为巩固自己的统治地位,对外投靠日本帝国主义,对内穷兵黩武,残酷剥削和压迫东北人民。在日本帝国主义和封建军阀的双重压迫下,本溪人民同东北其他地区人民一样,日益陷入黑暗与贫困之中。“洋街”和日本驻军的出现,标志着本溪成为典型的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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