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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现状

时间:2022-03-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从总体上来说,经过50多年的发展,中国社会保障事业各项工作全面推进,正在迅速地发展,中国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现状,主要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加以说明。[2](一)社会保险事业1.养老保险中国的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的覆盖面迅速扩大。年末全国11128万职工和3608万离退休人员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其中企业参保职工9090万人,企业参保离退休人员3333万人。全国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基本实现按时足额发放,未出现新的拖欠。
中国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现状_中国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研究

三、中国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现状

新中国成立50多年来,中国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从无到有,经历了多次的变革,尤其是改革开放20多年来,中国的社会保障事业从与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逐步改革过渡到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为深化中国经济体制改革,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保持社会稳定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从总体上来说,经过50多年的发展,中国社会保障事业各项工作全面推进,正在迅速地发展,中国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现状,主要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加以说明。[2]

(一)社会保险事业

1.养老保险

中国的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的覆盖面迅速扩大。2001年底,全国有10802万职工和3381万离退休人员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分别比上年增长3.39%和6.65%。其中,企业参保职工为9198万人,离退休人员为3165万人,分别比上年增长0.81%和5.1%。绝大多数离退休人员按时足额领到基本养老金,同时补发历年拖欠的养老金14亿元。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实现全额缴拨,全年基金征缴率达90%以上。全年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2489亿元(含征缴收入和中央财政、地方财政补助),总支出2321亿元,年底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滚存结余1054亿元。2002年末,全国离退休人员4223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05万人。其中离休人员153万人,退休人员4070万人。全年人均离退休费8849元,比上年增长13.7%。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的覆盖面继续扩大。年末全国11128万职工和3608万离退休人员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其中企业参保职工9090万人,企业参保离退休人员3333万人。绝大多数离退休人员按时足额领到基本养老金。全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171.5亿元(其中当年征缴收入2551.4亿元,比上年增加459.6亿元,增长22.0%;当年中央财政补助408.2亿元),支出2842.9亿元,年末基金滚存结余1608.0亿元。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目标基本实现,年末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发放率为99.4%。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整顿规范工作继续进行。年末全国参加农村养老保险人数5462万人。到2003年末,全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15490万人,比上年增加753万人。其中参保职工11638万人,参保的离退休人员3852万人。全国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基本实现按时足额发放,未出现新的拖欠。2003年12月底,全国已有2933万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社会化管理率为84.5%,比三季度提高22.8个百分点,比上年底提高41个百分点。明确了国有农垦企业参加养老保险的政策,解决了农垦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险问题。

2.医疗保险

1998年,国务院颁发了《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决定在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同时,进行城镇医药卫生体制和药品流通体制改革,而且必须“三改并举,同步推进”。在2000年全国卫生厅局长会议上进一步提出深化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措施,提出要对全国各省市的医疗机构进行调整,将医院分成非营利性医院和营利性医院两类;医药分家,把医院的门诊药房改为药品零售企业,独立核算,照章纳税,并计划到2001年底,大多数省市必须按要求完成调整工作。2001年底,全国349个地级以上统筹地区中,有339个统筹地区组织实施了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登记参保人数达7630万人,比上年底增加3297万人,缴费人数7286万人,其中:在职职工5471万人,退休人员1815万人,比上年增加3499万人。全年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384亿元,支出244亿元,年底全国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滚存结余253亿元。到2002年末,全国绝大部分地级以上统筹地区组织实施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9400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114万人,增长29.0%。其中参保职工6926万人,参保退休人员2474万人,分别比上年末增加1455万人和659万人。全年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607.8亿元,支出409.4亿元,年末基金滚存结余450.7亿元。到2003年底,全国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10895万人,比上年底增加1495万人,其中,参保职工人数为7977万人,参保退休人数为2918万人,分别比上年底增加1051万人和444万人。各统筹地区医疗保险制度运行平稳,基金收支平衡。

3.失业保险

一方面,继续完善失业保险体系,扩大失业保险覆盖面,为失业人员提供更为有效的基本生活保障机制。2002年末,全国全年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15.6亿元,支出186.6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5.3%和18.9%。年末全国参加失业保险的人数10182万人。到2003年底,全国参加失业保险人数为10373万人,比上年底增加191万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为415万人。失业保险的作用明显加强。另一方面,加强就业指导、职业技术教育、职业培训和劳动力市场建设,多渠道地促进就业和再就业。2002年末,国有企业(含国有联营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下岗职工410万人,全年120万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实现再就业,再就业率为26.2%。劳动力市场建设继续推进,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初步建成,90个城市实现了市区内实时联网,并实现按季度发布职业供求分析报告。劳动力市场秩序逐步规范。年末全国各类职业介绍机构26158所,全年介绍成功1354万人次,比上年增加125万人次,增长10.2%。其中劳动保障部门办职业介绍机构18010所,全年介绍成功978万人次。职业培训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年末全国技工学校3075所,在校学生153万人,比上年增加18万人,增长13.3%;面向社会开展培训和再培训208万人次,比上年增长27.6%。就业训练中心3465所,社会培训机构17350所,全年开展培训1071万人次,比上年增长32.7%。技校和培训机构培训的人员中,518万失业人员和下岗职工参加了再就业培训,31万人参加了创业培训,110万城镇未能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参加了劳动预备制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有了新进展。年末全国职业技能鉴定机构8517个,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近18万人。全年662万人参加了职业技能鉴定,其中556万人获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鉴定平均通过率为84%。到2003年,全国累计实现新增就业岗位850万个,全面完成当年新增就业岗位800万的目标任务。全国共有1038万下岗失业人员领取了《再就业优惠证》(或相应证明),领取《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中,共有440万人实现了再就业,完成全年400万的目标任务,其中,帮助“4050”人员实现再就业120万人,完成全年100万目标任务。

4.工伤、生育保险

中国的工伤、生育保险改革也在不断深入。2001年底,全国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有4345万人。全年工伤保险基金收入28亿元,支出16亿元,年末工伤保险基金滚存结余69亿元。当年全国参加生育保险职工为3455万人,全年生育保险基金收入14亿元,支出10亿元,年末生育保险基金滚存结余21亿元。到2002年末,全国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4406万人,比上年末增加60万人,全年工伤保险基金收入32.0亿元,支出19.9亿元,年末基金滚存结余81.1亿元。当年全国参加生育保险职工3488万人,比上年末增加33万人,全年生育保险基金收入21.8亿元,支出12.8亿元,年末基金滚存结余29.7亿元。到2003年底,全国参加工伤保险的人数为4573万人,比上年底增加167万人。全年享受工伤保险待遇37万人。当年全国有29个省份开展了生育保险工作,参加生育保险的人数为3648万人,比上年增加160万人,有35万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二)社会救助和民政福利事业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社会救助和民政福利事业也在不断地发展,较好地保障了广大公民的基本生活权益,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社会公平的实现,为推动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的进步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目前,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中国社会救助事业的重要内容之一。1997年7月,国务院发出《关于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到1999年9月,全国的667座城市和1682个县全部建立了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全国281.7万的城市居民享受到了这项制度;为了保证这项制度能够得到严肃、长期的贯彻实施,1999年10月,国务院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到2000年底,全国得到最低生活保障救济的城市居民增加到381.8万人,这表明这项制度已经在全国各城市中普遍实施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建立,不但标志着中国的社会救助制度发展到一个新的水平,而且标志着中国社会保障正在逐步地由“单位保障”、“企业保障”走向真正意义上的社会保障,有力地配合了国有企业改革的推进,较好地为国有企业下岗职工提供了基本的生活保障。据统计,到2001年底,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成绩继续得到巩固。国有企业(含国有联营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下岗职工515万人,比上年底减少142万人。90%以上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全年共有227万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实现再就业,再就业率为30.6%。可以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这项制度是实现国有企业改革顺利推进的必要保证。

民政福利事业方面也有较大的进展,其中很重要的一项是助老工程的全面启动。助老工程是一项旨在向贫困老人提供社会扶助,发展老年社会化服务的社会公益事业。自1996年启动以来,已经取得了很大成绩,5年来,助老工程先后向全国20多个省、市和自治区的15000名特困老人提供了生活助养。

(三)社会福利事业

这20多年来,中国的社会福利事业也有了巨大的发展,最主要的进步表现在教育体制改革有了较大的突破。

为了改变中国人口总体受教育水平低的状况,提高中国人口的知识水平和文化素质,这20多年来,中国全面推进教育体制的改革,教育事业取得了多方面快速的发展。200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268万人,比上年增招48万人,在校生719万人;成人高等学校招生196万人,在校生456万人。全国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17万人,增招4万人,在学研究生39万人。全国普通高中招生558万人,在校生1405万人。各类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学校招生398万人,在校生1164万人。全国初中学校招生2288万人,在校生6514万人。普通小学招生1944万人,在校生12543万人。特殊教育学校招生6万人,在校生39万人。幼儿园在园幼儿2022万人。全国成人技术培训学校培训学员9270万人次。2002年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招生321万人,在校生903万人;成人高等教育招生222万人,在校生559万人。全国研究生教育招生20万人,在学研究生50万人。全国普通高中招生677万人,在校生1684万人。各类中等职业教育招生470万人,在校生1197万人。全国初中招生2281万人,在校生6687万人,毕业生1904万人。普通小学招生1953万人,在校生12157万人,毕业生2352万人。特殊教育招生5.3万人,在校生37.1万人。幼儿园在园幼儿2036万人。2003年教育事业保持较快发展。全国研究生教育招生26.9万人,在学研究生65.1万人,毕业生11.1万人。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招生382.2万人,在校生1108.6万人,毕业生187.8万人。各类中等职业教育招生504.1万人,在校生1240.2万人,毕业生343.8万人。全国普通高中招生752.1万人,在校生1964.8万人,毕业生458.1万人。全国初中招生2220.1万人,在校生6690.6万人,毕业生2018.4万人。普通小学招生1829.4万人,在校生11689.7万人,毕业生2267.9万人。特殊教育招生4.9万人,在校生36.5万人。幼儿园在园幼儿2004万人。

(四)社区服务和社会互助

在中国,社区服务是一项比较新的社会保障事业,它的出现是中国社区建设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也是中国城市现代化建设的必要的配套保障措施。从1986年,民政部第一次提出在城市推广开展社区服务工作以来,中国的社区服务事业开始起步并有了初步的发展。1993年,民政部在总结1986年以来中国社区服务事业发展的经验、分析社区服务事业发展面临的发展机遇的基础上,联合其他14个部委下发了《关于加强发展社区服务事业的意见》,在进一步规范中国社区服务事业管理的同时,为中国社区服务事业下一步的发展提出了明确的指导和要求:中国社区服务事业的发展要走社会化、产业化、法制化的道路;要加快社区服务事业的发展速度,社区服务事业产值要争取达到13.6%的年增长速度;社区服务事业的发展要在20世纪末实现基本形成多种经济成分并存、服务门类齐全、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较高的社区服务目标。上述《意见》的制定,为中国社区服务事业的发展明确了目标和方向,推动了中国社区服务事业的快速发展。到2000年,全国城镇建立起各种社区服务设施20.1万处,其中社区服务中心8101个,较好地满足了社区居民的社会需求、提高了社区居民的生活质量和文明程度,也为中国城市的建设和社会的发展做出了不可低估的贡献。

与其他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不太一样的是,中国农村社会互助事业的发展经历比较曲折。改革开放前,中国农村实行统一组织农业生产和统一分配的“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人民公社体制,农民在人民公社中进行集体生产,劳动成果也交由人民公社进行统一分配,农民各方面的生活保障责任由人民公社来承担。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改革在农村普遍实行,集生产功能和消费功能于一体的农民家庭替代了原来的人民公社而成为农业生产经营的基本单位。在农村实行承包责任制的初期,农村集体经济结构发生了较大的改变,许多具有互助性质的农村社会保障事业由于缺乏集体经济的有力支持而纷纷陷入困境甚至趋于瓦解,其中最典型的就是农村合作医疗事业,这项互助性的农村社会保障事业在农村曾经一度得到普及。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随着人民公社制度的瓦解及其他环境条件的变化,大部分农村地区的合作医疗制度也不复存在,目前保留或恢复合作医疗制度的行政村在全国仅有10%左右。[3]近几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较快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较大提高,为农村社会互助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必要的物质基础;另一方面,由于农村经济结构的改革和调整,农民也将面临更大的市场、产业结构调整等方面生活状况恶化的风险,这些风险仅靠家庭自身的力量已是难以承受的了,需要有集体互助性的机制来帮助分散承担这些生活的风险,这就对农村社会互助事业的发展提出了现实的迫切要求;再加上国家不断出台一些鼓励农村社会互助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所以,社会互助事业也就有了一定程度的恢复和发展,最有代表性的仍然是农村合作医疗事业。1996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明确指出:“要积极稳妥地发展和完善医疗制度。力争到2000年在农村多数地区建立起各种形式的合作医疗制度,并逐步提高社会化程度。”此后中国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有了较快的发展,并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截至1999年,全国已有80%的县达到《中国农村“2000年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规划目标》中提出的要求,农村医疗卫生已经覆盖了中国的广大农村。

改革20多年来,中国的社会保障事业面临严峻的挑战、承受了巨大的压力,但这也促使了中国的社会保障体制进行深刻的变革,并获得迅速的发展,取得巨大的成就。中国社会保障改革从养老保险开始,正在逐步推向医疗保险、住房福利、教育福利、贫困救助、社会服务等社会保障的各个领域,并且深入到资金筹集、基金管理、待遇分配等各个环节。总结中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这20多年来的成功的经验,关键就在于:必须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重新设计和构建国家、企业和个人的社会保障关系,必须改变完全依靠国家或企业承担的状况,建立一种国家、企业、个人协调分配、共同承担社会保障责任的新型社会保障关系,充分发挥社会保障本身固有的社会性,逐渐建立社会保障“社会办”的新的社会保障运行机制。实践证明中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方向是正确的,社会保障事业已经取得很大进展,并且为社会保障事业进一步的发展创造了一个较好的基础。这从另一方面也证明了,中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与发展过程中,必须根据中国的实际,探索出与中国国情相符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事业发展道路。同时,进行纵向性历史研究和横向性比较分析、充分参考和借鉴其他国家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经验与教训是完全有益的、也是完全必要的。建立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将是下一个世纪初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的任务,而这个任务对于中国现有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来说仍然是十分艰巨和困难的,中国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仍然面临着诸多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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