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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宁夏文化体制改革发展报告

时间:2022-04-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宁夏广电传媒集团旗下的网络公司、宁夏电影集团公司因改革彻底,经营效益显著,分别获得1000万元中央财政改革资金支持。由此,宁夏将建立统一的文化市场管理组织领导体制。“十一五”文化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22%,超出地区生产总值增速近9个百分点,文化产业成为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

2011年宁夏文化体制改革发展报告

鲁忠慧 付大巧[1]

近年来,在全国文化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按照中央的要求,自治区积极稳妥地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在改革不断深入推进的过程中,逐步形成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推进少数民族地区文化发展的规律性认识,按照“创新体制、转换机制、面向市场、增强活力”的要求,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以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充分解放文化生产力,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好、丰富多样的文化产品和服务,拉动居民文化消费,优化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建设和谐、富裕新宁夏作贡献。

一、立足宁夏文化体制改革现状看成效

自2010年以来,自治区文化体制改革具体实践和成效主要有以下方面。

(一)按照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要求,遵循规模化发展趋势,继续大力推进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加快改革步伐

文艺院团加快了兼并重组的步伐,进一步壮大了自治区文化产业市场主体的力量。2010年,组建了银川市艺术剧院有限公司。2011年,挂牌组建了宁夏演艺集团有限公司。全区8个公有骨干文艺院团全部转企改制,改制面达到61%。

报刊加速改革步伐。2011年,按照新一轮改革部署,自治区将所属的46家非时政类报刊全部转企改制。其中,19家将在2011年年底完成改制,另外27家也将在2012年8月实现改革目标。

(二)改制后的企业加快发展步伐

1.跨地区、跨行业的兼并重组

黄河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2009年底,自治区人民政府与中国出版集团联合重组黄河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联合重组后,2010年黄河出版传媒集团与中国出版集团达成了一系列合作项目。

宁夏广电传媒集团有限公司:2010年,宁夏电视台的《卫视频道》与上海广播电视台的《第一财经》频道合办的宁夏电视台综合频道暨2010年新版《宁夏卫视》正式开播,同年宁夏与贵州合作的《宁夏家有购物》频道正式开播,覆盖全区近80万户数字广播电视用户。2010年,完成了全区广电网络整合,实现了中央提出的“一省一网”要求,为推动“三网融合”创造了基础条件。宁夏广电传媒集团旗下的网络公司、宁夏电影集团公司因改革彻底,经营效益显著,分别获得1000万元中央财政改革资金支持。2010年,宁夏广播电视网络公司收入达2.48亿元(含政策性收入),同比增长23.5%;实现利润2689万元,同比增长122%;数字电视用户突破70万户,全年增加6万户,“有线通”用户突破1万户。充分体现了改革迸发出的活力和效益。

2.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和法人治理结构的逐步完善

截至2011年6月底,宁夏6家转制文化企业全部完成了清产核资、工商注册、核销事业编制、注销事业单位法人资格、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等工作,共有247人转换身份,550人核销事业编制(宁夏演艺集团633人正在办理中),3871人从事业单位进入改制文化企业工作。2011年,宁夏广电传媒集团公司和宁夏报业传媒公司成立了董事会。目前,中国出版集团重组黄河出版传媒集团的清产核资正在有序进行。

随着产业集中度和集约化经营水平明显提升,经营业绩不断提高,至2010年末,5家转制文化企业实现主营收入10.8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2.9%;实现利润946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5%。

(三)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使人民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的保障

截至2011年8月,全区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成区中心1个、支中心26个,乡、村两级服务点2565个,已覆盖100%的行政村;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全部覆盖20户以上自然村,提前两年完成“十一五”规划任务,已向户户通延伸,处于全国领先水平;农村电影放映早在2008年就已实现一村一月放映一场数字电影,是全国第一批三个省区之一;农家书屋已建成1311个。全区市、县(区)级公共图书馆共有20个,藏书400多万册,年接待读者170万人次;群艺馆、文化馆25个;乡镇、街道文化站(中心)230个;农村文化活动室1008个,农民文化示范户1062户,农民业余文艺团队725个;各级各类博物馆66个,图书流动车5辆、文艺大篷车15辆;老年大学7所,大多数市、县(区)都有老年艺术团、队。

(四)稳步推进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使文化宏观管理进一步加强,执法效率和依法行政能力明显提高

2011年4月宁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送审稿)》。由此,宁夏将建立统一的文化市场管理组织领导体制。

(五)自治区党委、政府出台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的配套政策,力促金融机构支持文化企业见实效,文化产业竞争实力显著提高

在2009年年底自治区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的基础上,2010年9月,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等九部门联合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文化产业金融服务工作的意见》。同时,自治区关于转制文化企业的划拨地转为出让地,土地出让金作价转增国家资本给予转企改制文化企业以支持的工作目前正在全面展开。

通过签订战略合作协议、贷款现金管理等金融服务形式,宁夏银行金融业支持文化企业的力度不断加大。截至2010年9月末,全区文化产业贷款余额11.55亿元,占全区同期贷款余额的0.49%。2011年1~9月新增文化产业贷款3.68亿元,支持文化产业单位及个人471户。

据统计,2010年全区实现文化产业增加值33.2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2%。“十一五”文化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22%,超出地区生产总值增速近9个百分点,文化产业成为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

(六)自治区党委、政府积极出台鼓励政策,改制文化企业积极探索市场化、专业化、产业化的运作方式,扩大了宁夏地域特色文化的影响力

2010年,《宁夏回族自治区优秀文化作品奖励暂行办法》出台。在改革推动和鼓励政策引导下,2010年,银川艺术剧院有限公司创排的大型原创回族舞剧《月上贺兰》被文化部列入国家精品工程资助剧目,获得文华奖特别奖。《月上贺兰》全年演出76场,2010年度实现演出收入842万元。大型民族歌舞剧《花儿》《回乡婚礼》紧随其后。据不完全统计,近三年宁夏共组织开展各种对外文化交流活动达100多场次,其中2009年、2010年两年就签约文化产业项目77个,引资188亿元。

(七)主动改革的意识进一步增强

各种改革配套政策,有效地解决了改革中出现的问题,解除了转企职工的后顾之忧,激发了人们改革的积极性,使得文化体制改革从原先的“要我改”逐渐转向到“我要改”认识阶段。

总之,宁夏高效、稳妥、顺利的文化体制改革得到了中央的肯定。2011年宁夏因率先基本完成中央既定的各项重点改革任务,改革进度较快,与全国另外11省(市)自治区一起受到通报表彰,宁夏的文化体制改革已悄然走在了全国的前列。中宣部领导对宁夏文化体制改革给予充分肯定,认为宁夏的文化体制改革体现了“小省区能办大文化”的胆识和气魄,为全国特别是少数民族地区、中西部地区文化改革发展作出了示范。新华社记者近日在报道全国各地深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成果时,对宁夏取得的成效作出了这样的评价:“在新世纪进入第二个十年的时候,宁夏站上了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的制高点。”文化体制改革极大地激活了宁夏的文化创造力,增强了宁夏的文化魅力。

二、改革进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当前,宁夏文化体制改革所面临的主要问题有以下几点。

(一)转企改制进程中首先需要解决的最核心、最关键也是最难的就是有可能产生“企事差”的问题

职工群众的改革热情和发展意愿,是推动和深化改革的关键所在,是保证改革稳步推进的重要因素。因此,自治区6家转企改制集团公司在转企改制过程中首先要向职工群众宣传好、解释透国家关于身份转换方面的政策,解决观念更新问题,克服旧有意识导致的局限性。同时根据各自集团公司的具体情况,积极寻找适合自身的解决实际问题的办法,把解决思想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主动利用市场力量来加快自身发展,通过发展让职工享受到改革成果,解除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后他们“老无所依”的后顾之忧。一是以人为本,完善职工的社会保障。二是要做到量才使用,确保人员的合理安置和分流。

(二)加强国有文化资产的监管成为深化改革、加快发展亟待解决的一个突出问题

鉴于国有文化资产双重属性的特征,同时为进一步发挥国有文化资产巨大的市场化运营能力和增值潜力,防止国有文化资产的流失,建议自治区在2007年国家下发的《关于在文化体制改革中加强国有文化资产管理的通知》所构筑的国有文化资产管理的基本架构下,积极探索国有文化资产管理、运营的有效组织形式,借鉴外省区的成功经验,成立相对独立的区级国有文化资产监管的专门机构。专门机构由自治区宣传部、财政厅、国资委等单位人员组成,代表自治区党委、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推进文化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三)转企改制后的公有文化企业尚未建立起真正意义上的现代企业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这严重影响着改制后文化企业生产力的进一步释放

转企,就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改制的重点,是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刚刚改制的集团公司仍处于产权不够清晰,经营方式落后,责权不甚明确,政企还未完全分开,管理不够科学,竞争实力不强的境况。宁夏已改制的各类文化集团公司要按照公司法的要求,加快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的步伐,为下一步推进股份制改造创造良好的条件,为今后的上市做好前期的准备。一是要建立企业章程。转企改制伊始,建章立制是必不可少的环节,重要制度的设计对企业尤为重要。企业的运行,很多问题的处理,是按照企业章程的规定进行的。二是必须澄清产权关系,即培育出真正为国有资产增值保值负责的所有权主体,理顺国有企业产权关系,并逐步建立起企业产权多元化的格局;建立经营者所有权的制约机制;明确产权关系上的自负盈亏责任;在明晰企业产权关系基础上,建立和完善产权市场。三是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即建立包括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在内的法人治理结构,这是改制企业目前面临的当务之急。四是提高企业科学管理的水平。针对企业管理的薄弱环节,重点在成本管理、财务管理、质量管理上下工夫,形成有利于自主创新的技术进步机制,推进企业技术创新。五是改制企业要尽快适应市场,调整结构。开发适销对路的产品,实施名牌战略,在国内外市场建立自己的商业信誉,抓质量和成本管理,学会“两条腿走路”,做到:既重视占领国内市场,又要积极开拓国外市场;既要眼盯城市市场,又要积极开拓极具潜力的广大农村市场;既要发展东部较发达地区市场,又要开拓中西部正待开发地区的市场;既要针对当前的市场需求,又要瞄准潜在的市场需求。

(四)加快推进金融改革和发展,为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提供更加良好的金融环境

在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过程中,改制文化企业的发展普遍面临资金短缺的问题,宁夏作为经济欠发达地区,该问题尤为明显,资金缺乏成为我区文化企业发展受阻的一个重要因素。银行信贷是企业最为重要的间接融资途径,而债券融资、股票融资和风险(私募)融资等是企业直接融资的主要形式。宁夏的文化企业目前的融资渠道主要还是集中于间接融资的银行信贷以及自治区政府财政引导和扶持性的文化产业专项资金,属于直接融资的债券和股票融资等形态的融资方式还处于空白,融资渠道不仅单一,而且融资规模、支持力度难于满足文化企业发展对资金量的需求。为改变宁夏文化企业发展所面临的资金链条上的困境,优化融资结构,建议从以下方面着手。

第一,鼓励金融机构不断探索和创新信贷方式和手段,为文化企业拓宽融资渠道。由于文化企业在争取银行信贷的过程中普遍存在资产抵押不足的问题,所以,在加强信用制度建设、控制金融风险的前提下,通过设立文化产业金融创新奖等手段,积极鼓励金融机构在信贷方面采取更加灵活多样的措施,开发符合文化产业特点的信贷新产品,加大信贷投入,探索知识产权、版权、著作权以及经过评估的文化资源项目、销售合同、门票等作为银行信贷抵押的途径和方式,使文化企业得到更多间接融资的支持。

第二,在自治区现有的“每年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文化产业发展,重点扶持有发展前景和竞争力的优势文化产业项目和产品”政策基础上,依据自治区财政实力,逐年追加扶持性、引导性资金。

第三,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支持符合国家文化产业政策、信誉度好、有实力的文化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行中长期企业债券和短期融资债券,积极推介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上市,使文化企业通过直接融资获得推动企业发展的资金动力。

第四,尽快组建自治区文化产业投融资公司,为文化企业构筑一个以国有资本为主体的文化投融资运营主体,促使其在文化市场的投融资中进行跨地区、跨行业的结构性调整,从而实现国有文化单位在文化产业发展中处于主导地位的作用。

第五,以争取项目融资作为企业融资的重要渠道,包括民营、公有、政府资本,每年有大量文化项目选择,以此把“养人机制”变成“养事机制”。

第六,并购融资。企业以并购项目申请融资,这有利于培养有经济效益的文化产业集团,更好地实现文化产业规模经济效益。

(五)随着文化体制改革的深化,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繁荣、发展,自治区面临着严重的人力资源储备不足的挑战,文化人才发展滞后于文化建设步伐

从加强人才资源储备,为文化产业繁荣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看,结构、规模和素质与推动宁夏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进一步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的要求不相适应。目前,自治区文化人才存在着总量少、素质不高,结构(其中包括年龄、知识、专业)不合理(一般人才多,高端人才少,复合型人才匮乏),人才比例不均(体制内人才多,体制外人才少),人才保障力度不够等问题,为改变自治区在文化人才方面的现状,需要自治区在人才保障方面为深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兴起文化建设新高潮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第一,为统筹推进文化人才队伍建设科学发展,在认真领会《全国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所作出的建设宏大文化人才队伍战略部署的基础上,结合自治区文化人才工作实际,针对文化人才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科学规划自治区文化人才的发展。

第二,完善培养开发、评价发现机制。在人才培养开发上,要建立健全分工负责、分类培训、分级管理的文化人才教育培训体制、机制,健全完善教育培训质量评估和督促检查制度。在人才评价发现上,要改革完善人才评价方式、手段,以岗位职责为基础,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探索建立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和文化工作特点的人才考核评价机制与评价指标体系。

第三,建立完善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制度,进一步扩大培训覆盖面,向基层人才倾斜,向新型人才、民营文化企业和民间文化人才延伸。制订实施基层文化人才素质提升计划,健全完善文化人才挂职锻炼、调研采风、国情考察制度等。

第四,完善选拔任用机制。注重从基层和工作实践中发现和举荐人才,建立在重大文化宣传活动、重大文化工程和应对突发事件中考察识别人才的机制,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充分发挥用人单位在人才培养使用中的主体作用。

第五,完善激励保障机制,充分激发各类文化人才积极性。

第六,优化队伍结构,适应专业要求。要采取招聘、一线锻炼、重点培训等办法,保证各行各业承上启下,后继有人,改变队伍老化、青黄不接的状况,形成老、中、青相结合的人才梯次结构。

第七,重视业余文化人才,形成人才网络。培养抓机关、学校、企事业等单位的文化骨干,重视街道、社区业余文化队伍,引导遍布农村的民间演出队,从而使业余文化人才与专业文化人才相得益彰,形成县市、乡镇、街道、社区,农村以及机关、企事业单位上下贯通,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文化人才队伍网络。

(六)加快具有地方民族特色的文化立法步伐,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又好又快发展

从宁夏现有法规结构上看,文化事业方面的法规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之外,其他文化事业领域的法规几乎没有,而文化产业方面的立法则处于空白,相关管理规章中管理型色彩浓,建设型和服务型色彩较弱。作为西部少数民族地区的宁夏,应该以文化体制改革为契机,研究出台适合本地实际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推动地方文化的发展繁荣。为此建议:一是要进一步提高对文化立法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更新立法理念;二是可以先选择一些社会关注度高、立法时机相对成熟、有良好工作基础的单项立法项目;三是对于区域文化中具有地方特色的内容,主动探索立法;四是积极探索出台促进文化产业发展方面的法规;五是重视和发挥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在文化立法方面所具有的特点;六是积极开展公共文化服务设施供给与运行方面的立法调研工作。

【注释】

[1]鲁忠慧,宁夏社会科学院文化研究所所长,研究员;付大巧,宁夏社会科学院文化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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