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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德的现象学概念

时间:2022-09-2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对于把握康德的现象学思想来说,上面提及的两封信有着重要的意义。而在此一年多以前给兰贝尔特的信中,康德已经说及了一般现象学与形而上学之间的关系,并且提到了他拟议中的现象学的基本构想。这种功能的批判哲学,正是康德原来设想的“现象学”。对照一下《纯粹理性批判》中的论据,可以看出康德的“现象学”概念与先验哲学中的一些相关的界定是一致的。因此,本节的分析使我们有理由在“现象学”的名下对康德哲学继续进行探讨。

对于康德哲学,人们习惯于它的“先验哲学”的名称。现在我们在“现象学”的名下对它进行探讨,所以有必要事先对这个概念作一番说明。

我们这里的“现象学”,是康德自己使用的概念。在康德那里,它曾经出现过数次。第一次是在1770年9月2日写给兰贝尔特(J.Lambert)的信中,尔后在1772年2月21日给赫兹(M.Herz)的信,以及1786年的《自然科学的形而上学基础》一书中也出现过。此外,在康德的遗作手稿中,也有几个地方可以见到这个概念。(1)

对于把握康德的现象学思想来说,上面提及的两封信有着重要的意义。在那段时间内,康德处于从“前批判时期”向“批判时期”转变的过程中,正致力于建立自己哲学体系的思考。在给赫兹的信中,他提到自己长久以来一直在考虑撰写一部著作,这部著作的名称或许可以叫作“感性和理性的界限”。他计划把这部书分为理论与实践两部分,其中理论部分又分为两篇:(1)一般现象学(phaenomologia generalis)与(2)形而上学。而在此一年多以前给兰贝尔特的信中,康德已经说及了一般现象学与形而上学之间的关系,并且提到了他拟议中的现象学的基本构想。鉴于他这方面论述的重要性,我们把它引述如下:

“在形而上学中,感性的最普遍的规律起着难以证明的广泛作用。这种形而上学只是一些纯粹理性的概念和原理,尚处于争论之中。一种相当特殊的、纯粹否定的科学——一般现象学,对于我来说似乎是形而上学的前提条件。在这种现象学中,感性的原理,它们的有效性和界限,将得到规定,以使这些原理不会被混乱地运用到纯粹理性的对象,就像迄今几乎总是发生的那样。因为空间和时间,以及在这些条件下为考虑所有事物之用的公理,对于经验的知识以及感性的一切对象来说,都是非常实在的;它们实际上是所有现象和所有经验判断的条件。但是,假如我们把这些感性的基本概念运用于某种完全不是感性的对象的东西之上,即某种通过普遍的或纯粹知性的概念而被思维作一般的物或实体等等东西之上,那么极为错误的结论就会出现。同样,对我来说(也许通过我的很不成熟的论文,我能幸运地在这里赢得你的同意),这样一种必将防止形而上学混合于任何感性的东西的预备学科,能够无须过度辛劳地、然而却是有用地把它弄清楚。”(2)

与《纯粹理性批判》中的思想相对照,康德这时的现象学概念与后来成熟了的哲学学说有如下的联系与区别。

首先,可以肯定的是,康德的这一现象学构想后来以“纯粹理性批判”的面目出现,也就是说,作为为建立一种科学的形而上学而事先对理性能力进行批判的预备学科出现,如他在上述信件中所提到的那样。在《纯粹理性批判》的“第一版序言”中,他明确地提到这一点。在那里,康德写道,这一批判将决定一般形而上学的可能性与否,规定出它的本源、范围与界限。而《任何一种能够作为科学出现的未来形而上学导论》这本书的书名,则再明白不过地表明了康德将批判哲学作为“纯粹否定的”、形而上学的“预备学科”的用意。这种功能的批判哲学,正是康德原来设想的“现象学”。

其次,康德这一现象学构想的核心内容,是将科学认识的对象限定于现象的范围内,以此划出一条明确的界线,将它与仅仅通过概念来思维的对象区别开来,而后者在《纯粹理性批判》等著作中被明确称之为不能见之于直观的“理念”。科学认识的对象只能是感性的现象,并且这些现象之做成判断,必须以空间、时间以及“公理”(这些公理后来被称为“纯粹知性的综合原理”)为条件,康德在上述信中提到的这些规定,构成后来《纯粹理性批判》的一些基本内容。因此我们可以正当地把康德的理论批判哲学称为“现象学”,在这个名称下对之进行探讨。

最后,值得指出的是,康德在信中将空间、时间和“公理”看作是“实在的”,他的这种观点后来已经改变。在《纯粹理性批判》中,空间、时间和纯粹知性的综合原理,都被视为主观的,分属于感性与知性,作为经验综合的形式条件,它们本身并不是实在的。

下面让我们转向《自然科学的形而上学基础》中的“现象学”概念。由于这本书是康德在其正式出版的著作中唯一使用这一概念的,并且它的出版时间后于《纯粹理性批判》5年,因此它对我们来说有着一种比较特别的意义,至少表明批判时期的康德仍然愿意使用“现象学”概念。在这本书中,这一概念见于第四部分,运用于物质运动的研究。分析起来,康德在那里之所以要使用这一概念,大概是为了强调如下这么几个问题。一是强调运动只是作为现象而给定的,只是通过主观性的表象的中介,才成为知性思考的对象,才由此被规定为经验的;二是强调现象与假象的不同。他指出,在现象中并没有知性判断,它单纯是感性的表象;而假象则是一种知性规定对象时,把主观的东西当作是客观的东西的产物。对照一下《纯粹理性批判》中的论据,可以看出康德的“现象学”概念与先验哲学中的一些相关的界定是一致的。因此,本节的分析使我们有理由在“现象学”的名下对康德哲学继续进行探讨。当然,本书使用这一概念的进一步用意,是为了能够引至与同是先验论的胡塞尔现象学作一番概略的比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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