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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着“包老爷”朝前走_陆学艺评传_事迹

时间:2022-05-22 名人故事 版权反馈
【摘要】:推着“包老爷”朝前走_陆学艺评传_事迹“四人帮“倒台后,陆学艺有了较多的机会到农村,作他感兴趣的农村调查。1978年6月间,领导派他和贾泽林一起去湖北省作研究生录取的政审外调。这是一次到基层的很好机会,他可以借机了解农村情况。当时,作这样的调查是没有专门的调研经费的。要想搞调查,只能利用出差的机会,“假公济私”。何况这次是到湖北襄阳,那是他“四清”时工作过、“战斗”过的地方。所以,领导一说,他就同

推着“包老爷”朝前走_陆学艺评传_事迹

“四人帮“倒台后,陆学艺有了较多的机会到农村,作他感兴趣的农村调查。

1978年6月间,领导派他和贾泽林一起去湖北省作研究生录取的政审外调。这是一次到基层的很好机会,他可以借机了解农村情况。当时,作这样的调查是没有专门的调研经费的。要想搞调查,只能利用出差的机会,“假公济私”。何况这次是到湖北襄阳,那是他“四清”时工作过、“战斗”过的地方。所以,领导一说,他就同意了。

在襄阳,他们把出差的正事搞完后,两人约着一起回了趟牛首村和竹条村,还去了江中的新中村。回到城区,他们见了老同学贾信德。贾当时在襄阳轴承厂宣传部作负责人。他是本地人,见陆学艺从北京来,很热情。三人在一起聊天、叙旧、喝酒。

闲聊之间,贾信德告诉陆学艺一个信息。他说中央可能要修改《人民公社60条》,正在起草有关文件。他还说,初稿已征求了各地的意见。(www.guayunfan.com)7月,陆先生回到北京,向有关方面了解,证实了这一消息:中央即将召开十一届三中全会,会前要开一次中央工作会议,讨论农业问题。

陆学艺意识到,这次会议将要出台根本性变革的文件。为了抓住这次难得的机遇,他立即行动,要给中央写一篇建议。于是,他闭门谢客一个月,写成了《关于加速发展我国农业的若干政策问题的建议》一文。

这篇长达4万字的文章,虽然写作只历时一个月,但是他多年调研和思考的结果。农业和农村发展问题,在他心中盘桓得太久太久了。就如同一颗茁壮生长的种苗,对阳光和雨露盼望得太久太久一样。中央将要改革农业和农村体制的消息,让他有如久旱逢甘霖的感觉。在他夫人吴孟怡帮助下,他将这篇长文工工整整地誉抄复写(当时还没有打字的条件)6本,准备分送给有关领导参阅。

他将第一本稿子亲自送给哲学党委书记孙耕夫,并恳求阅后呈送中央关于农业问题文件起草小组参阅。

一周后,孙耕夫书记看完后,觉得很有见解,很好。他说他已转送到陈永贵办公室了。因为,陈当时是分管农业的副总理

陆学艺一听,便知道白送了。

8月中旬,他又请农机部宣传部的马光富同志将稿子转送给项南部长。几天后,马光富给陆打电话,说他的同学新华社记者南振中看了这篇文章,想要。陆学艺答应给南振中。不久新华社国内部副主任张述忱来电话,约陆去他办公室细谈。陆应约前往,张主任热情接待。说:“你的建议都很好,但要压缩。可以在新华社《国内动态清样》上分期发表。

受到初战告捷的鼓舞,陆学艺信心大增。回家后,连夜修改。

一个星期后,他将修改本分送新华社和薄一波同志审阅。当时薄老的儿子薄熙成在哲学所科研处工作,陆学艺与熙成很熟。于是陆学艺便托他带了一本给薄老看。薄老认真看了,批示说:“这十二条建议都很好,有针对性。有些文字语气过重,过激,要注意分寸。”

1978年10月3日新华社《国内动态清样》,开始分三期发表这篇文章。

陆学艺在这篇反复修改,艰难出世的文章中指出:目前我国农业生产率太低。4亿多劳动力,3亿多在搞农业,但粮食、副食品供应仍很紧张。党的农村经济政策没有很好地落实,农民生产积极性没有很好地调动起来,是当前农村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调整、落实党的农村经济政策是加速农业发展的关键。

接着,他提出了12条建议。其中,有7条在新华社内刊上发表,即:调整工农业产品的价格;增加农业投资、扩大农业再生产能力;调整征购政策;保障农民经营自留地、家庭副业、参加集市贸易的正当权利;发展社队企业,试办农工商联合企业;以劳动生产率、农业人口平均产量等指标考察一个社队的农业生产水平,不再用“过黄河”、“跨长江”之类的亩产量指标来衡量;充分利用丰富的劳动力资源等等。

另外5条当时没有发表,但我认为同样是很重要的。如他认为要减轻农民负担;纠正目前存在的土地、人口、产量统计不实的问题;妥善解决全国1/3社员超支户(贫困)的问题;实现工业化,扩大城市的农业区,促进工农结合、城乡结合;成立全国农业生产建设委员会等,这些点在后来都成为研究的热点问题,引起党和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1]

从现在来看这篇文章,虽然从中可以看到陆学艺对发展中国非农产业和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问题的远见卓识,甚至从中也多多少少地显示了他的一些关于中国农村工业化现代化道路的学术构想,但总的来说,这篇文章的重点,是针对当时农村经济体制中存在的问题而进行改革的政策性思考。

正是因为它及时地提出了符合当时形势需要的政策改革建议,所以才在决策层和学术界产生了广泛而重大的影响。

当时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的宋一平同志看到这篇文章后,觉得陆学艺对农村问题有独到的见解,是这方面难得的人才。于是便同哲学所党委书记孙耕夫同志商量,并找陆学艺谈话,要他专门从事农村问题调查研究,院里对他的研究提供条件和必要的支持。这些支持包括出差费用,还有可以到院里的机要室去阅读只有司局级干部才可以读到的文件和资料等。[2]

这正合他多年的心愿,一说即合。从此,陆学艺便开始专门从事农业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方面的调查研究。

从1978年冬天开始,一直到1983年秋,陆学艺利用社科院给予他的优惠工作条件,平均每年大约有一半时间在全国各地农村调查。他先后到过北京、江苏、安徽、浙江、上海、山东、云南、甘肃、黑龙江、辽宁等省市的几十个县的农村,同农村干部和农民讨论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方面的问题,总结各地的经验。这一期间,他写了大量的调查报告和文章,汇集为《农业发展的黄金时代——包产到户的调查与研究》(1983)一书出版。这是他第一本关于包产到户问题的专集,也是他关于农村改革问题的第一项成果(前面所述的那篇文章也收入此书中)。在这本书中,我们可以看到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产生和不断发展,作者思考不断深化的历程。

1979年4月中旬,陆学艺和贾信德到无锡参加全国价值规律学术研讨会。这次会议规模很大,规格也很高,苏绍智主持,于光远、薛暮桥、孙冶方、钱伟长、李洪林、吴敬琏等300多人参加。会后,陆学艺和贾信德,以及社科院科研处的李兰亭同志,一起到华东农村调查。

当时的情况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两个重要的农业文件,虽然肯定了包工到组、联产计酬等农业生产责任制形式,但也明确提出“不许包产到户、不许分田单干”。直到1979年9月,党的十一届四中全会正式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也还是规定“不许分田单干。除某些副业生产的特殊需要和边远山区、交通不便的单家独户外,也不要包产到户”。

包产到户究竟能不能搞?在下乡调查前,1979年4月15日,陆学艺写过一篇文章:《部分调整农村所有制关系有利于农业发展》,认为农业发展长期缓慢的原因之一是在所有制问题上,部分调整农村的所有制关系有利于农业生产。[3]但他还不知道包产到户的情况,他只是希望在集体经济框架内,部分调整所有制关系,承认和保障部分所有权和自主权,来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把农业搞上去。

从4月20日到7月8日,他用了80多天时间,实地调查了江苏扬州、盐城、连云港,安徽肥西、岳西、宣城,浙江绍兴和上海嘉定等4省市8县(市)11个公社13个大队的情况。尤其是6月份在安徽省肥西县调查,知道他们在搞包产到户。在安徽省委支持下,他实地考察了肥西县山南区的包产到户情况,看到了包产到户后农民生产的积极性和夏粮丰收的结果,觉得这是一项重大创造。鉴于当时人们的思想观念还很“左”,中央也没有松口。他回京后不久,写了一篇《包产到户问题应当重新研究》,旗帜鲜明地支持安徽农民的新创造。

他认为,包产到户只是生产责任制的一种形式,不是分田单干,更不是搞资本主义。甚至他认为对1962年包产到户的问题,也要重新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地作出恰当的结论。他在文章中写道:“实行包产到户后,能够更充分地发挥社员的生产积极性,调动农民的劳力、物力、财力投入农业生产,农业能较多地增产,高速度地发展,这就可以从根本上巩固集体经济。……应该说包产到户也是搞社会主义。”[4]

这是我国关于包产到户研究最早、也是最具震撼力的调查报告。因为它突破了关于不许包产到户的说法,在理论上阐明了包产到户的社会主义性质。

文章在中国社科院内部刊物《未定稿》(1979年11月3日)发表后,决策部门反应强烈。农业部有人不同意其中的观点,要组织批判。但中央有关领导同志认为,这篇文章基本观点是正确的,分析是马克思主义的,对陆学艺的研究表示了肯定和支持。

当时万里和宋平同志均予以高度肯定。万里同志说:“肯定包产到户的(第一篇)文章,是社科院(的同志)写的。”甘肃省省长李登瀛同志看过此文后批给宋平(甘肃省委书记)同志的一段话这样说:“请你们看看这个材料,特别是(社会)科学院写作组的一篇,对包产到户的看法,应引起我们重新考虑问题。”宋平同志圈阅了这篇文章。

在以后的4个月的时间内,陆学艺被借调到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参与有关文章的起草写作工作。在那里,他对中央的改革开放精神和步骤有了较多的了解。

当时,安徽的包产到户经验在全国引起了强烈的反应。到1980年初,全国试行包产到户的生产队达到生产队总数的1%。4月份,邓小平、姚依林同志提出,边远落后地区与其调粮食救济,不如搞包产到户,极大地推动了这些地区包产到户的发展。但是,这时全国上下,都只把包产到户看作是治穷救贫的一种权宜之计,并没有把它作为一种新体制来加以提倡。认识不清,行动上自然会产生犹豫。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1980年8月下旬,陆学艺和王小强同志一起,到甘肃省调查农村包产到户等问题。在省委宣传部的安排下,他们实地考察了榆中、陇西、定西、渭源等县市。当时甘肃省委对于农民要求包产到户的呼声,本着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和放宽农村经济政策的原则,积极而稳妥地予以回应,因而收到了很好的效果。陆学艺将他在甘肃调查一个多月的所见所闻,写了一篇《包产到户的由来和今后的发展》的报告,用大量的事实论证了包产到户产生的必然性:

“正是在我们……一步步调整生产关系的实践中,广大劳动农民从最切身的物质利益出发,重新创造性地找到了包产到户这种与生产力水平相适应,因而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劳动者生产积极性的责任制形式,从而找到了目前生产条件下发展农业的一条根本出路。”同时他还着重指出:包产到户有强大的生命力,有广阔的发展前途。它不是所谓的“权宜之计”,而“可能成为农业向专业化、社会化发展的桥梁,很可能成为中国农业现代化的一个起点,从此走出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农业现代化的道路来”。

最后,他高度肯定包产到户的实践意义和理论意义。他说:“随着生产组织形式的改变,人与人之间过去那种单一的领导与被领导的行政关系也将随之发生变化。随着农业生产向专业化、社会化方面的发展,随着农产品商品率的提高,随着商品经济的繁荣,人们之间横向的经济联系,也会日益丰富起来。随着经济基础的变化,随着多种经济成分的共同发展,我们的经济管理体制以及整个上层建筑,也会自然地得到进一步改善。……四个现代化的宏伟目标就一定能早日实现。”[5]

这篇文章发表在11月的《未定稿》上。文章发表后,得到宋平等同志的高度肯定。当时宋平同志让秘书传话,说这篇文章写得好,并将全文发表在省委的内刊上。肖华同志看过后也同意文章中的观点。当时还有一个细节。中央75号文件明确规定包产到户只在三靠地区搞。然而陆先生文章中说,包产到户将势不可挡。甘肃的领导建议要修改一下。但实践证明陆学艺所坚持的观点是正确的。

安徽在1979年6月后,包产到户势如星火燎原,在不到一年多的时间内,全省有44%的生产队实行了包产到户。在群众热烈欢迎拥护的同时,在干部中间尤其是高层反而引起了严重的分歧。有的地区的领导把包产到户视之为资本主义的洪水猛兽,千方百计地“围、攻、堵、灭”,压制基层和农民包产到户的积极性。认识不统一,工作措施形成“顶牛”之势,严重影响农业生产和安定团结。

为了进一步了解包产到户以后农村形势,从实践上说明包产到户改革的现实必然性和必要性,1980年11月,陆学艺一行再一次到安徽农村调查。他们走访了省有关部门,又到了巢湖、六安、滁县三个地区的巢县,无为、金寨、霍丘、肥西、来安、嘉山等7县10多个社队考察。回京后,写了《关于包产到户的几个问题》(1981.1)、《安徽包产到户后的新形势和新问题》(1981.3)和《农村政策问题的长期争论应该解决》(1981.3)等文章。重申了包产到户势不可挡的看法,批评了安徽省某些地区包产到户反复的问题。

作者在第一篇文章中,从生产关系必须适合生产力水平的原理来解释为什么农民强烈要求搞包产到户。他认为,过去多年来,农业生产力长期发展缓慢,甚至停滞,根本问题是农业政策有这样那样的问题,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不适应。农民要求包产到户的强烈愿望,一方面反映了对极“左”路线的反抗,另一方面也反映了要求调整部分生产关系。“包产到户说到底,就是调整生产关系,改变组织形式,调动人的积极性”。所以他认为,“包产到户好就好在真正调动了积极性,这是解决农村问题的关键”。

不仅是解决农村问题的关键,而且他还再次强调,包产到户是现代农业的起点、桥梁,是大有发展前途而不是权宜之计。[6]

在第二篇文章中,作者从大灾之年之后好收成、城乡经济事业的发展、科学种田农机化事业发展和农村出现新集体经济组织等四个方面详述了包产到户后农村大好形势;对于新形势下新问题,他提出一系列改变和改革措施。他认为,包产到户以后,农村的生产形式、经营方式变了,要求我们在交换、流通、分配等方面制定一整套政策、措施,使之相适应,以促进生产的发展;要改变官办作风,积极扶持民办企业。农民基层干部的工作内容变了,农村基层政权的结构要作相应的改革。[7]

作者在第三篇文章中,专门对农村政策的争论问题,作了分析。他认为,在三中全会以前,争论的中心在于要不要批极“左”,要不要落实党的农村政策;三中全会以后1979年争论焦点集中在可不可以搞生产责任制,包产到组?1980年的争论围绕着可不可以搞包产到户问题。每一个阶段的争论,都是群众走在前面,基层走在前面,实践走在前面,而干部、上级和理论界被拖着走。陆先生认为,产生这些分歧原因是多方面的,有左倾思想影响,有体制和既得利益的阻碍,还有官僚主义脱离实际等等。

针对这些问题,他提出了要加强调查研究,展开讨论,加强总结和指导,加强宣传等建议。

他认为尤其是对包产到户的社会主义性质和前景,要“理直气壮”地宣传,深入讨论,并作出规划,指明方向和目标。这样,有利于统一认识,引导发展,安定人心,积极推进。

在第三篇文章写作时,陆学艺已经深深地感到,包产到户改革在实践上的成功,使理论上的总结和探索,成为必要和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1981年8月至9月间,他连续写作了几篇关于包产到户理论探索和研究的文章。其目的在于从理论上讲清楚包产到户的性质和前景。

在《为什么说包产到户仍坚持了社会主义方向》一文中,陆学艺对包产到户的社会主义性质,在以前文章论证的基础上,作了全面深入系统的论证和阐述。他从社会主义本质特征——生产资料公有制和按劳分配的角度,论证包产到户既没有触及生产资料——土地、大型农机具和水利设施等的集体所有制的变动,也坚持了按劳分配的原则,它只是“一种生产责任制形式,和合作化前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单干是不同的。”

同时,他还逐一批驳包产到户“产生两极分化”、“丢掉了农业现代化的大方向”、“科学种田搞不起来”等错误观点,认为包产到户后“出现的富裕程度的差别,是在共同富裕过程中先富后富的差别,这和因剥削关系造成的两极分化有着本质的不同;”“包产到户不仅能增产,而且还促进了农机化,促进了科学种田,……很可能成为实现农业专业化、社会化也即农业现代化的一个新的起点。”[8]

在《农村包产到户后的发展趋势》一文中,他进一步肯定了包产到户发展的新趋势。他预测,包产到户后,各类农户发生了富裕程度不同的变化,一部分农民先富起来;农村会发展新的社会分工,社员之间出现职业上的分化;社员正以各种形式再次联合起来,发展成商品经济基础上的高水平的集体经济。对此,他不认为这是坏事,而只是生产关系的一种调整。“改善了集体经济的经营管理,使生产关系更适合当地生产力的状况”,甚至他设想,以此为起点,通过发展专业分工、联合,有可能“走出一条坚持社会主义方向,既能发挥集体经济优越性,又能充分调动农民个人积极性的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道路”。[9]

在《包产到户的动向和应明确的一个问题》一文中,他对从包产到户发展到包干到户这样一个新动向,作出肯定和积极评价,但对这种改革的“底”,也作出交代。他认为包产到户之所以迅速向包干到户过渡,受到农民普遍欢迎,是因为包干到户在分配上是按合同分配,“使经营方式与分配方式统一起来”,更简化、更明确、更直接、更好操作。他进而指出,“包干到户也是公有制经济的一种责任制形式,不是分田单干”。同时,他明确指出,农业生产责任制改革,要有一个限度,一个“底”线,这个限度和底,就是包干到户。事实证明,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生产关系,基本符合我国绝大多数农村的生产力要求。农业经营体制的调整、改革,包干到户就是‘底’了。[10]

陆学艺的这些看法,代表了20世纪80年代初中国农村体制改革最前沿也最具政策性的观点。即使现在看来,也是正确的,不失为超越时空的政策性言论的经典。

从1978年10月发表《关于加速农业发展的若干政策问题》起到1983年底,陆学艺从事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研究整整5年。5年中,他始终从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观察着农村改革的前沿问题,同时,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不唯书,不唯上,只唯实”的学术风格,又使他对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研究,具有当时一般人不敢也不能达到的创新性高度。

当然,他的研究在推动中国决策层对包产到户的态度从“不准”变为“不要”,再变为“有条件地允许”,最后完全放开;从“解决温饱问题的权宜之计”,变为“适合中国国情的主要形式”的转变的同时,其自身也是在不断发展的。1983年4月,他将这5年来的研究作了一个系统的整理,于1986年出版了《联产承包责任制研究》一书。这本书既是他5年成果的一个理论总结,又是他对这个问题的再思考、再认识。

在对以前的研究成果进行总结时,他十分注意理论的系统性和表述的严密性。例如对联产承包责任制本质特征和性质的理解,对它的历史的考察,对它的地位和作用、意义的把握,都比以前全面、准确和严密。这也许是制度本身发展已臻于完善,也许是他的认识比以前更加清楚的缘故。

除此之外,这本书还有许多新的论述是以前所未曾有过的。例如,他认为包产到户最早是在经济比较发达地区创造出来的。1956年4月29日何成同志在《人民日报》上发表一篇题为《生产组和社员都应该“包工包产”》的文章,介绍四川江津地区包工包产的经验,是评介包产到户的第一篇文章;同年浙江永嘉县燎原合作社包产到户,也是最早的包产到户实践。这种看法,具有较大的学术意义。又如,在讨论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面临的新形势和新问题中,他指出农村商品生产和交换将会大大发展,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要求转移,以及农村社会将发生重大转变等,都是在这本书中得到全面阐述的。

关于当前需要解决的几个问题,这本书重点强调了“合作经济”这个新的概念,并提出了作为一个整体的农村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设想。这方面的内容,即使现在看来,也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陆学艺在《联产承包责任制研究》的“后记”中说,他这本书的目的是从理论上阐明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本质特征,它的发生和发展的规律。应该说,他的这个目的是达到了。在我看来,这是当时(甚至也是后来)关于联产承包责任制研究的最系统、最全面和最深刻的著作。这本书所阐述的关于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观点连同作者以前就这些问题发表的看法,不仅极大地推动了当时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而且也对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相关内容的形成产生了积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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