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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项的醇儒_关于吴承恩的故事

时间:2022-04-30 名人故事 版权反馈
【摘要】:强项的醇儒_关于吴承恩的故事征粮是政府最重要的政务之一,尤其是在江南地区,到了限定的日期,各县必须按时足额将按照田亩核定的粮草上缴,否则重罚重处。由于归有光的强势和苦口婆心的劝说,他的政策在长兴算是推行了。到十月间,归有光递了张纸条给吴承恩,上面开列了上年已经担任过粮长和本年应该担任的名单。对于归有光的勇气,吴承恩表示了钦佩,他觉得这位老夫子迂腐刻板,但有时也迂腐得可爱。

强项的醇儒_关于吴承恩的故事

征粮是政府最重要的政务之一,尤其是在江南地区,到了限定的日期,各县必须按时足额将按照田亩核定的粮草上缴,否则重罚重处。所以每年八九月间,是农户忙碌的时期,而之后就是官府忙碌的时期。

明朝嘉靖之前的征粮制度,为太祖朱元璋钦定。当时朝廷将农村每十户编为一甲,每十甲编为一里,每该征一万石粮的区域设正、副粮长各一名。税粮征收具体的操作流程是:由地方最基层的里正根据田亩核实数量,由粮长负责向应税粮户收缴,州县政府监督,然后交由负责漕运的官兵兑收,整个过程里甲、粮长、粮户、军队各司其职,环环相扣,凡完成出色的州府县直至粮长,都有额外的奖励。由于职责明确,相互监督,相互没有利益侵占,这个方法看样子执行得不错,朝廷的官方文件称是“公私两便”,大家都还满意。这其中粮长的工作最为重要,也是一桩美差,因为粮长本来就是大户,担任粮长无非是自己缴粮时稍带将附近农户的税粮一起收齐,完成得好,可以得到皇上召见;如果再幸运的话,还可以得到提拔升用,所以大家都踊跃担当,正、副粮长还要轮流担任。但是执行这个政策的基础后来在不知不觉中有了变化,成化(1465—1487)、弘治(1488—1505)以后,税赋日重,农村的编户中农民流离逃跑较多,里甲的农户已经远远不足原数,很多土地已经发生了流转,按原数字征粮已经出现了困难,也就是原有的许多户口下土地已经出卖甚至无人可找,新买进土地的人家则不肯承担原有的税粮。这种情况下有关部门不去调整、整编地方基层组织里甲,核实土地流转,而是直接按原计划对粮长强令征收,造成粮长不得不自己设法为逃跑缺编的农户弥补亏空,于是强势的粮长乘机用大斛向粮户征收,转嫁危机,祸害乡民;孱弱的粮长因无法向地方豪强收粮,长期自己弥补亏空,最后无奈破产,甚至株连亲属,粮长也就变成了大家避之不及的差事。于是里正和地方大户勾结,不仅在田亩的数量上作假,而且想方设法让那些无权无势的中户、小户担任粮长,把他们一批批地送上破产之路。

归有光嘉靖四十四年(1565)到任时面对的正是这种情况。当时浙江正在推行一种里递制以代替已经难以实行的粮长制。所谓里递制,就是让地方基层组织的里甲长直接充任征粮者,也就是扮演以往粮长的角色。归有光如果仅仅是普通的、势利的或者务实的官员,他完全可以按照规定或者惯例办事,无非是县里有几个小民破产或者逃逸,成为制度的牺牲品。别人就是这么过来的。但归有光是一个真正的儒者,他看不得那些小民的可怜相,他认为里甲长基本上也都由中小户担当,对于豪强没有任何制约力,这与逼迫小户充当粮长实际上是同一回事。于是他拒绝了上级湖州府甚至是浙江巡抚推行的里递制,他要在长兴恢复、整顿、继续推行粮长制,他将让真正的大户来做粮长。他在一篇告示里说,本县的里甲已经凋敝,大多户口不全,即使仍然在册的人户,也不是多田之家,真正的多田之家,却又想方设法强迫或哄骗贫穷农民为之代行劳役——指充当里递即粮长。结果就是这些里递粮长,往往逃往外地,即使不能逃者,也不过只有一二十亩田地,实在只够一家父子祖孙糊口而已;为了补偿亏空,有的卖儿卖女,有的当街自缢,最后的结果就是里递粮长既倾家荡产,国家的赋税又无法完成。他极力劝说那些真正的大户能够理解政策:“尔等大户,享有田宅童仆富厚之奉,小民终岁勤苦,糟糠裋褐,犹常不给;且彼耕田商贾,大户又取其租息,若刻剥小民,大户亦何所赖,况大户岁当粮长,不过捐毫毛之利,以助县官;若小民一应役,如今之里递者,生计尽矣。如之何不为之怜恤也?”也就是动员真正的大户出来充当粮长,为了国家、为了父母官,当一回粮长,捐出“毫毛之利”,帮助包括他在内的地方官执政。

由于归有光的强势和苦口婆心的劝说,他的政策在长兴算是推行了。当然,归有光心思缜密,他知道这其中公平非常重要,因此对那些大户承诺,粮长由各大户轮流担当,抽签轮值,三年一转。由于广得小民欢迎,加上到任后对待盗贼团伙的铁腕,至少第一年的粮草是顺利收齐了,那些大户不敢直接表现出抵触情绪。今天客观地看来,这一政策在道义上虽然值得称颂,但在政治上却很幼稚,只是一条治标不治本的权宜之计,靠他县令的强力推广也许可以暂时实行,但不会真正解决问题。县里应税的人丁少了,是因为税赋太重,百姓流亡了或者上山为盗了,人丁少了,向朝廷交纳的赋税的总额还是那么多,又加重了人丁的赋税,这已经进入了经济的恶性循环,成为制度性的问题、政治性的问题,远不是一个县的某些措施可以解决的。要求大户带有“捐”和“助”的性质,承担起社会责任,去做必定要弥补亏空的粮长,作用显然只是暂时的。那些被强迫担当粮长的大户,也就是县里的豪绅地主们,当然会对这种改革带有各种反对抵触的情绪,一旦时机合适,就会滋生问题。

让归有光最为头疼的是,他推行的这一套与上级的意图相悖。湖州府对他居然弃置里递制度非常恼火,多次发来公文训斥,但归有光置之不理。后来知府大人甚至派副手同知直接到长兴协调,还是被归有光不软不硬地顶了回去。后来事情闹到浙江巡抚府,归有光已经意识到此举“杵分守道”,但是他还是昂着脑袋,继续坚持。我们实在应该佩服他的勇气,但也应该看到,危机已经埋下了。(www.guayunfan.com)吴承恩到任的嘉靖四十五年(1566),秋粮征收仍然按照上一年的规矩安排。到十月间,归有光递了张纸条给吴承恩,上面开列了上年已经担任过粮长和本年应该担任的名单。吴承恩照单指派,还算顺利,上一任粮长虽然心疼如刀绞,但毕竟只有一次,得给县太爷一点面子,新一任虽然视为畏途,但大家轮值,也说不出更大的委屈。

对于归有光的勇气,吴承恩表示了钦佩,他觉得这位老夫子迂腐刻板,但有时也迂腐得可爱。为民请命,是所有由儒生为官者的口头禅,但政务毕竟不同于文事,他自认没有这样的胆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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