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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法律体系主要内容概括

时间:2022-11-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信息法律关系的主体指明了在信息法律关系中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组织或个人。⑦信息安全、保密与信息犯罪法律制度。由此,信息人才法律制度包括信息人员资格认定条例、信息人才教育规定、信息人才管理办法、信息人员职务晋升条例、信息生产者和经营者资格认定条例、信息经纪人管理规定等内容。

10.2.3 信息法律体系

信息法律体系是指信息法律的结构及分类,也就是信息法律包括哪些法律制度,即国家制定的调整信息的获取、加工处理、传播、使用、转让等信息活动过程以及信息技术活动领域中所产生的各种利益问题和安全问题的全部法律规范。信息法律体系框架的设计源于调整信息领域社会关系的需要,信息法律应包括哪些法律制度,取决于信息技术及信息活动发展所带来的一系列社会问题造成的法律需求。从目前现实来考察,主要有信息技术发展问题、信息产业发展问题、信息流通问题、信息资源管理问题、信息人员问题、信息机构组织问题、信息物质管理问题、信息安全保密问题、信息产权问题、国际信息交流与合作问题等需要信息法律加以规范。

信息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包括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一部高于各法律制度和法律规范的信息基本法,它侧重于对整个信息法律体系的构造、修改和补充其指导作用,以作为立法的基础和准则;第二个层次是涉及产业、组织和社会层次的信息技术、信息资源、信息产权、信息产业、信息市场、信息组织机构、信息安全、信息人才、国际信息交流合作等法律制度;第三个层次是由上述法律制度分解出来的调整范围较狭窄、目标较明确的形态各异的各种信息法律规范(包括带有法律性质的其他文件,如实施细则、条例、补充规定等)(见图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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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0-2 信息法律体系框架

根据图10-2所示的基本框架,我们可以将国家信息法律体系的主要内容概括如下:

(1)信息基本法

该法主要是对信息立法的宗旨、原则、调整对象和范围、信息法律关系的主体和客体等做出规定。其中,立法宗旨反映了信息立法者在立法过程中所遵循的主导思想,对各信息法律规范的制定工作起着根本性、全局性、导向性的作用。立法原则是立法宗旨在立法过程中的体现和具体化,表现为信息立法过程中所遵循的基本准则和方法。调整对象和范围反映了国家信息法律内容的范畴和边界,即国家信息法律专门调整信息生产、转换、消费等领域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而不调整其他领域中发生的社会关系。信息法律关系的主体指明了在信息法律关系中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组织或个人。信息法律关系的客体指明了信息法律关系中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主要是指流通中的信息。

(2)信息法律制度和法律规范

①信息技术法律制度。信息技术要素涉及信息技术的评估、发展战略、标准化、引进与改造、配置与应用等问题。由此,信息技术法律制度一般包括信息技术法、信息技术评估条例、信息技术振兴条例、信息技术引进和标准化管理条例、信息技术应用管理条例等。

②信息资源管理法律制度。需要确立信息资源保护和开发的基本原则、调整范围和对象,各参与主体的权利、义务,侵权责任的承担,信息污染的控制等基本问题。具体包括国家信息资源、个人信息资源、公共信息资源和商业信息资源的收集、加工处理、使用等各项专门法律和法规。如信息资源法、信息自由法、大众传播法、新闻法、公共信息资源管理条例、政府信息资源管理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规定、互联网络域名注册实施细则、无线电频谱管理条例、公众多媒体通信管理办法等。

③信息产权法律制度。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现有的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已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要求,需要不断修改、完善和补充,使其适用于以电子媒介和联机形式为主的信息传递方式,并对电子化信息的法律效力和保护措施作出必要的法律规定。现有的信息产权法律制度包括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半导体芯片保护法,商业秘密保护法,数据库版权保护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保护条例,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等。

④信息产业管理法律制度。信息产业的发展包括信息行业宏观调控、经济投入、人事管理等诸多方面。信息产业管理法律制度的内容有信息产业发展法、信息产业管理条例、域名管理条例、国家信息工程建设投资管理条例、信息咨询服务业管理条例、信息产品与服务质量管理条例、信息技术评估条例、信息技术标准化管理条例、信息经营者资格认定条例、信息人才教育管理条例等。

⑤信息市场管理法律制度。应当包括信息市场管理法、信息标准法、信息自由法、邮政法、广告法、电信法、出版法、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经纪人法、信息商品价格管理条例、信息贸易税收管理条例、信息业反不正当竞争条例、信息业反垄断条例、信息质量管理条例等。

⑥信息机构组织管理法律制度。主要包括图书馆法、档案馆法、博物馆法、信息市场管理机构组织工作条例以及各类信息机构组织管理条例,如信息协会、信息网络组织、信息咨询服务机构组织条例等。

⑦信息安全、保密与信息犯罪法律制度。主要包括保守国家秘密法、档案法、隐私法、个人信息保护条例、个人隐私保护条例、科学技术保密条例、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信息加密与解密管理条例、信息网络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犯罪处罚条例等。

⑧信息人才法律制度。信息人才是国家信息化成功之本,涉及信息人才的培训、考核晋升、选拔任用、地位待遇、管理与评估等问题。由此,信息人才法律制度包括信息人员资格认定条例、信息人才教育规定、信息人才管理办法、信息人员职务晋升条例、信息生产者和经营者资格认定条例、信息经纪人管理规定等内容。

⑨国际信息合作与交流法律制度。主要包括涉外信息交流法、信息产品出口管理条例、科技人员对外联系和通信问题的规定、跨国数据传输管理规定等[2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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