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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论的含义、特征、性质、功能、种类及选择

时间:2022-09-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首先,方法论的根本特征是实践性,即它来自实践,又运用于实践,是实践的工具,在实践中发展、完善。方法论的功能主要是理论上的、一般意义上的,而不是具体细节上的。不同时代、不同类型的方法论具有不同的功能,它们在各自设定的范围内都是科学的、有效的、普适的。方法论的任务是探讨方法产生、发展和变化的机制、规律,方法的应用规则、作用和功能,以及方法之间的关系、体系。

(一)方法论的含义

方法论是指在特定世界观的指导下,主体认识和改造客观世界之方式、方法的体系化与理论化。方法论是在哲学层面上探讨方法的一般理论,是对方法的体系化与理论化,是人们世界观的哲学表达。方法论是对自然界、社会现象和精神现象中的客观规律的直接参透。

从外延上看,方法论包括一般原则、原理、学说、看法、观点、体系等理论信息。其基本要素有:世界观、方法、客观世界。其中,世界观是方法论的核心要素,决定着方法论的理论属性和外在特征。

(二)方法论的特征

方法论受特定世界观的指导,同时又处处表现着世界观,两者之间相互依存,相互彰显。从特征上看,方法论具有实践性、依存性、转化性和技术性等4大特点。

首先,方法论的根本特征是实践性,即它来自实践,又运用于实践,是实践的工具,在实践中发展、完善。方法论是主体在实践活动中对事物发展的最一般规律的总结、概括和抽象。方法论随着人类实践的扩大、深化而不断更新和发展,随着时代主旋律的变化而调整、变化。例如,古代哲学方法论的总体特征是直观主义,近代哲学方法论的总体特征是理性主义和经验主义现代哲学方法论的总体特征是唯心主义与唯物主义的对立、融合和发展。

其次,方法论与世界观相互依存,相互体现。例如,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的世界观是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经验主义哲学方法论的世界观是形而上学。

再次,方法论总是体现为一定的原则,或者说它要具体化为一定的原则,才可以比较恰当地指导实践。例如辩证唯物主义的哲学方法论就体现为普遍联系、对立统一、一分为二、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等原则。

最后,方法论也总要体现为一定的方法或技术,或者说它要释放出一定的方法或技术,才能够对客观世界发生作用。例如,辩证唯物主义方法或技术要体现为实事求是的方法、一切从实际出发的方法,才能对物质实践和精神实践产生作用。

(三)方法论的性质

方法论是对诸方法最一般的原则、原理、规律的发现、提炼和抽象,是为“方法之原理”“方法之方法”。方法论是人们在认识和改造客观世界的活动中对事物发生、发展和变化的一般规律的概括、总结。方法论具有一般性、普遍性和理论性,处于相同世界观指导下的不同学者的方法论基本上是相似的。方法论不是对具体方法的简单综合、归纳或总结,而是对贯穿于诸方法之内在本质、规律和关系之探讨与说明。

方法论要回答如下两个问题或承担如下两个任务:一是知识是什么,或者说什么是真实可靠的知识;二是获取此种知识的方法是什么,或者说如何获取此种知识。前一个问题由方法论要素中的世界观来回答,后一个问题由方法论要素中的方法来回答。

(四)方法论的功能

从根本上讲,方法论解决人们认识、改造客观世界中遇到的诸问题,即要解决什么是真实可靠的知识和如何获取此种知识这两大问题。

(1)从实践论的角度看,方法论则是为具体方法之运用提供一套理论、原理、原则和合理性标准,为具体方法贡献一个世界观。方法论的功能主要是理论上的、一般意义上的,而不是具体细节上的。

(2)从认识论的角度看,方法论以具体方法为研究对象,是对具体方法之共性、普遍性、规律性的发现、总结和提炼。借助方法论,人们可以发现各种各样的方法在殊相之下的共相,在特殊之下的一般。

(3)从科学学上看,方法论要解决对科学理论合理性的评估和接受标准问题,要解决检验辩护、发现和发展范围内的问题。不同时代、不同类型的方法论具有不同的功能,它们在各自设定的范围内都是科学的、有效的、普适的。

(4)从学科上看,借助方法论,人们可以对学科的目的、概念、方法进行反思,并在此基础上进行重构。当然,其前提是该学科达到了一定的发展程度,从而出现了或多或少的一些问题。例如,法学方法论之所以在当代中国突然受到学界的格外重视,就是因为中国法学发展到今天,出现了诸如方向不明、道路不畅、体系紊乱等重症,一时难以找出恰当的治疗方法。

(五)方法论的种类

(1)依抽象程度的不同,方法论可以分为哲学方法论、一般科学方法论、具体科学方法论,三者的抽象性逐渐降低。其中,哲学方法论在诸方法论中居于基础和指导地位,是人们认识、改造客观世界的最一般的方法理论,是对后两种方法论及其下的诸种方法的总结、概括和升华,是对各门具体科学的方法论成果的汲取和提炼。一般科学方法论是指适应于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领域中认识、实践活动的方法理论,它包括这两类科学领域的认识方法论、思维方法论和实践方法论。具体科学方法论是指各门具体科学的方法理论,例如理论数学的方法论、应用数学的方法论、实证法学的方法论、规范法学的方法论、经济分析法学的方法论、社会学法学的方法论、历史法学的方法论。

(2)依世界观的不同,方法论可以分为逻辑主义方法论和历史主义方法论,两者在任务、特征上多有不同。如表7-1所示:

表7-1 逻辑主义方法论与历史主义方法论之区别[4]

(3)依学科性质的不同,方法论可以分为社会科学方法论和自然科学方法论,两者在研究对象、体系等方面多有不同。如表7-2所示:

表7-2 社会科学方法论与自然科学方法论之区别[5]

(六)方法论的选择

人们对方法论的选择从根本上取决于社会生产力水平、科学技术发展水平和当时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同时也受主体的世界观的强烈影响。

7.1.3 方法与方法论的关系

方法是一种工具、手段,而方法论是一种学说、理论。方法论与方法之间是一种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方法论的任务是探讨方法产生、发展和变化的机制、规律,方法的应用规则、作用和功能,以及方法之间的关系、体系。[6]

(一)方法与方法论的联系

从总体上看,方法与方法论之间的联系表现为如下4个方面:

首先,方法论是方法的基础。如果说方法论是理论,那么方法就是应用,就是技术,两者之间是“理论-技术”的关系。如果说方法论是行动的方针或原则,那么方法就是行动的方式或方法,两者之间是“方针-方式”的关系。方法论是指导人们进行思维活动和实践活动的理论、方针和原则,而方法则是人们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的技术手段、方式方法。可见,方法论是方法的理论基础,方法是方法论的具体运用。

其次,方法是方法论的运用。方法是方法论的具体运用和实践展开,是对方法论的现实化。没有得到正确方法论指导的方法难以达成主体认识、改造客观世界的目的,即使偶尔成功,最终也会以整体失败告终。

再次,方法论对方法的促进作用。方法论是方法的基础,新的方法论的产生将带来方法的更新,或者说,方法论的每次进步将促生许多新的方法。方法论以方法为研究对象,方法论的修正、改进和发展将生成更多、更新的方法。

最后,方法对方法论的反作用。方法是方法论的具体应用,但是,新的方法的出现将促使人们加深对方法论的认识,从而实现方法论上的重大突破。

表7-3 西方方法论与方法之间的关系[7]

(二)方法与方法论的区别

方法论不是方法的简单集合或总和,当然也不能等同于方法。[8]虽然在作为认识和改造客观世界的根本方法之意义上,方法论与方法在词义上似乎找到了汇合点,但是两者之间毕竟不是一回事,也无法等而视之,它们之间存在如下3点区别。

其一,在与世界观的关系上,方法论与主体的世界观距离最近,而方法则与之距离较远。方法论直接受主体世界观的指导与影响,而方法则相对独立于主体的世界观。

其二,在所处的层次上,方法论处于主体的理论层次,而方法则处于技术层次。方法论带有学理的性质和色彩,而方法则带有操作的性质和意味。

其三,在稳定性问题上,方法论相对稳定,不易随着时代、社会和情境等的变化而变化,而方法则相对易变、灵活,经常随着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条件的变化而调整。尤其是,方法也随着主体所面对的问题和情境而发生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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