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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国土资源法律评价实验室为平台,创新法学专业学生实践能力

时间:2022-09-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地大应整合和开发教学资源,借助国土资源法律评价工程实验室搭建法学知识、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的教育平台。不断创新教学方法,锻炼学生主动思考、发现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通过国土资源法律评价工程实验室的平台,提高学生团队合作精神,思辨能力和知识的全面性。

(一)重构法学专业学生实践能力培养体系

以国土资源法律评价工程实验室为平台,旨在培养地大特色法律专业人才,提高法学学生的法律综合能力,促进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培养。地大应整合和开发教学资源,借助国土资源法律评价工程实验室搭建法学知识、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的教育平台。

(1)课程体系上,分阶段设置。在大学一二年级,主要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信念,以传统的法学理论知识为基础,适当设计地学、资源学的基础学科作为选修课,尊重学生的学习爱好,设计与实验室研究方向有关的自身优势学科的重要原理性课程,且内容设置围绕该技术领域的法律问题的解决;在大学二三年级,在适用模拟法庭、法律诊所等实践教学的方法外,积极依托国土资源法律评价工程实验室平台,对法学学生开放实验室,让法学学生可以借阅实验室的资料,了解实验室的条件、研究方向和目的,学习实验室研究的基本方法,以培养训练法学学生借助实验室进行学习、思考和实践的能力;在大学三四年级,通过实践教学、毕业实习,让学生参加国土资源法律评价工程实验室的土地大调查、资源法律后评价、法律评价信息系统建立等活动,锻炼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团队合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提高法学学生对社会的责任感,培养法学学生认识到国土资源法律立、改、废的实证评价和法律适用的严谨性。在实践教学中,做到校内资源与校外资源的综合利用,专业学习与业务能力提高相结合,切实实现国土资源法律评价工程实验室的基础平台作用。

(2)师资配置上,校内外结合。一是动员利用与实验室研究方向有关的不同学科教师参与实验室的实践教学;二是完善校外导师指导实践基地教学。例如聘请国土资源部门的官员、专业技术员作为兼职指导教师负责学生的实习、实践工作。在具体的实践过程中,由于涉及的人员和学习项目比较多,要保证教师指导、学生参与实践教学环节的质量,就会加大师资成本和管理成本,因此,必须设立一个合理可行的实验室实践教学管理组织,配备1~3名专职教师负责实验室教学的宏观管理,对教学的课程及方向进行规划、督促检查,对学生的实践学分进行统计与登记,协调不同科目的教学之间、校内与校外的教师之间、实验室与校外实践教学基地之间的沟通和联络。另外,倡导法学教师与学生一起进行跨学科的学习与研究,可以引进和培养“学科复合型”的教师,鼓励其参与实验室的课题项目,以提高教师指导学生实践的能力和水平。

(3)教学方法上,多样性推进。不断创新教学方法,锻炼学生主动思考、发现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通过国土资源法律评价工程实验室的平台,提高学生团队合作精神,思辨能力和知识的全面性。第一,增强学生学习的主体性,采取师生双向交流的启发式教育,引导学生用法律人的眼光去看待和思考问题,针对热点、难点等重要问题,号召学生分组进行讨论,启发学生将自己感兴趣的课题或想法整理出来,以此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解决问题的信心。第二,特色案例教学,国土资源法律评价工程实验室的教师和授课教师,包括校外聘请来的国土部门的官员、专业技术员,应该共同选择出一些具有典型性、代表性和启发性的土地纠纷案例和资源法律适用实务等,带领学生探讨问题,引起学生的兴趣和注意,使学生能够切入资源类的法律实务。第三,实行管理与教学同步、指导与参与相结合的方式教学,搭建跨学科知识共享平台,教师对专业问题提供指导、帮助,同时和学生一起发现问题,一起探讨和总结,形成师生同时学习、同时研究、互相沟通协作的实践形式。第四,基础理论与专业前沿结合、理论教学与案例结合、课堂教学与实践教学结合。例如,利用国土资源法律工程评价实验室平台,组织学生到国土部门实习、参与非诉讼业务,通过非诉讼业务实践教学,为学生提供典型案例和相关管理岗位的法律文书样本,创设法律咨询、资信调查、许可申请、合同审查和谈判等情境,使学生通过角色模拟,了解和掌握与法律相关的非诉讼业务的实体知识和程序规程,培养学生处理国土领域法律事务的能力,改变法学专业学生单一的知识结构,为学生就业创造有利条件。

(二)重塑法学专业学生实践能力培养途径

借助国土资源法律评价工程实验室的学习平台,法学专业学生能够参与实验室的建设,提高收集资料、分析法律问题、社会调查等实践能力。具体针对国土资源行业领域的基本问题,培养学生处理国土资源领域法律事务的能力,改变法学专业学生单一的知识结构,促成法学“特色专业教育”“学科融合型法学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

(1)国土部门的见习、实习。培养学生能够真实地认知国土资源类法律问题,把法律的学习作为解决实务问题的实现手段,让法学学生有机会接触真实的案例,参与真实的国土部门实务,锻炼、培养和提高学生的组织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实验室应积极建立国土部门见习、实习基地,确保学生的实践时间,以及与实习基地联合培养。

(2)国土资源案件咨询、模拟、辩论。鼓励学生进行国土资源案件的咨询服务,在教师的指导组织下,针对典型国土资源案件,进行模拟教学和辩论式讨论教学,学生不仅能够提高口头表达能力,还能在交流的过程中形成敏锐的反应能力和良好的逻辑思维能力,同样能够提高处理国土资源类法律问题的实践能力。

(3)土地、矿业执法大调查。土地和矿业执法是政府土地、矿业行政机关或司法部门依照法律对行政相对人采取的直接限制其权利义务或对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行使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行为。学生在参加执法队伍执勤前应熟读法律条文,掌握行政机关和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及工作程序,并对比实际执法和理论执法的差异做好记录,在调查完成后分析深层次原因。这不仅培养了学生调查、分析问题的能力,也使其对所学的法律有了更深刻、鲜活的认知,同时实验室也能够获得研究土地、矿业法律活动的一手资料。

(4)土地、矿业立法比较研究。地球上有人类的地方就有发展和革新,在我们展现无尽的激情和创造力的同时,有限的资源不断提示我们必须有效合理地利用。因此,土地、矿产的开发和管理均需要得到规范并良好落实,相关立法的重要性不言而喻。通过选择性地比较不同国家、不同主体、不同时间的土地和矿产立法,能够总结出我国当前法律制度的特点并找到不足,从而提出解决对策,为立法者最终确定及修订法律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因而具有相当的实践意义。学生要做好立法比较研究的工作,应深入掌握土地、矿产立法的背景,立法内容及立法的精神原则,还应结合相关的历史、政治、经济和文化等因素综合考虑。通过土地、矿产的立法比较研究可以让学生应用课堂学到的法学理论知识,使之明确法学的最终指向。同时,所掌握的立法内容和相关背景知识对日后从事法律实践工作也会有积极影响。

(5)国土资源立法评估研究。利用国土资源法律评价实验室的科研成果,积极参与国土资源的立法评估工作。我国中央政府、一些部委和地方政府在一些工作规划与安排中,明确要求开展法律后评估工作,国土资源部更是第一个出台“规范立法后评估活动”专门规章的部委,国土资源法律通过调整人的行为来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对其评价的独特性已引起了人们的重视,具有极大的实践意义。法律后评估结果的精确性和评估目标的综合性对研究者提出了很高的要求,法学学生能够通过参与立法评估工作,提高实证主义精神,了解国土资源法律的运行情况,为资源法学的研究和适用打下了基础。

(三)构建法学专业学生实践能力考评机制

建立法学专业学生实践能力的科学评价机制是提高学生实践运用能力的重要手段之一。无规矩不成方圆。由于缺乏实践能力培养的传统,没有合理的考评机制很有可能使这种培养方式流于形式,因此制订一个宽严适度、具体可操作的考评机制显得十分必要。考虑到法学专业学生实践能力培养是以分阶段循序渐进的方式进行,实验室应实施以考核内容为横向数据、以不同年级为纵向数据的交叉实践能力考评体系(表1)。对学生在实验室学习和活动中的表现,由实验室管理人员和教师参照学生的学习态度、学习行为、实践报告及实践成果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衡量,包括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清楚正确表达自己观点的能力、团队合作的能力等。还可以就学生在实验室学习研究的经历及形成的成果设置相应学分。

表1 法学专业学生实践能力考评表

对法学学生实践能力的考评可以通过学生自我评价、学生间评价、教师对学生评价和校外实习、见习基地指导教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学生对自己做出评价的过程也是自我认识、自我总结、自我提高的过程,可以填写事先拟制好的自我评价表;学生间的评价具有客观性,也是学生间互相学习的过程;教师的评价具有最后的决定性,应该在上述评价的标准下,综合性地给学生以考评。

【注释】

[1]本文以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国土资源法律评价工程实验室为平台,探讨提高学生实践能力的具体路径与对策,将法学实践教学体系的目标定位于培养学生在法律实务中处理问题的操作能力上面。原文刊登于《江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年0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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