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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职工服务中心为平台全力做好职工帮扶救助工作

时间:2022-03-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河北省张家口市下花园区总工会区职工服务中心,前身是下花园区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成立于2005年,2012年区编办批准其为区财政零补助事业单位。目前录入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691人,其中特困职工20人。针对帮扶救助工作进行公示和召开现场会,提高帮扶工作的透明度。今年,下花园区总工会为进一步深化帮扶救助工作,拓宽救助人群,提高救助标准,做到精准帮扶,全面提升职工服务水平。规范职工临时救助程序,扩宽特困职工受助群体。
以职工服务中心为平台全力做好职工帮扶救助工作_工运事业改革创新与民生工会建设

河北省张家口市下花园区总工会

区职工服务中心,前身是下花园区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成立于2005年,2012年区编办批准其为区财政零补助事业单位。职工服务中心内部各项制度完善,建立了服务窗口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特别是建立了《困难(特困)职工帮扶救助认定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困难职工救助和专项资金使用程序,进一步加强工会困难职工救助管理工作。目前录入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691人,其中特困职工20人。

一、全面加强和完善职工服务中心建设,进一步做好帮扶工作

以帮扶救助困难职工为重点,依托职工服务中心,打造了集生活救助、医疗互助、助学帮困、就业服务、法律援助为一体的帮扶平台,开通“12351”职工服务热线,拓宽了职工维权求助渠道。积极树立“春送岗位”“夏送清凉”“金秋助学”“冬送温暖”服务职工品牌工程,实现了困难职工群众的应助尽助。围绕优化职工就餐、居住、健康保障和文体活动等方面开展“四提升”活动,职工生产生活环境不断改善。建立了全区困难职工电子档案,实现了对困难职工的动态管理。针对帮扶救助工作进行公示和召开现场会,提高帮扶工作的透明度。

二、创新困难职工帮扶机制,为职工群众办了一系列实事好事

为进一步拓展困难职工帮扶范围,提升救助标准,使更多的职工群众受益,近五年来,区总工会积极争取中央、省、市级财政帮困专项资金222.98万元,全部用于帮扶救助工作,帮扶救助困难职工2806人次。其中,269名临时性困难职工得到救助,发放救助金27.85万元;905户困难职工家庭得到救助,发放救助金33.34万元;82户特困职工家庭得到救助,发放救助金7.86万元;170名困难职工子女得到上学救助,发放助学金30.25万元;140名困难劳模得到救助,发放救助金17.69万元;“两节”慰问困难职工和困难劳模1206人次,用于慰问物品支出47.22万元。为20名农民工追讨拖欠工资20余万元,与人社局、司法局、信访局、住建局等部门联手化解了涉及农民工劳动纠纷案件12起,化解率100%。举办两期家政服务培训班,共培训下岗待业人员257名。

三、积极探索建立工会帮扶新机制,职工救助由“活动型”逐步升级为“机制性”

针对困难职工所需建立了水、电、煤、粮油补贴长效机制,向每名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发放粮油补贴优惠证,持证职工每季度购买粮油可享受到5折优惠;针对特困职工的困难程度建立了生活月补机制,以银行卡的形式每月定期补助特困职工300元;建立患大病职工救助机制,对符合条件的患病职工依据得病时间、自费比例,每年给予1000元—3000元补助;对患特殊病种的职工进行定向救助,累计为20名白内障职工实施了复明手术救助;对患尿毒症职工进行了专项救助,每人每年给予5000元救助金。自2008年起,连续八年实施覆盖全区职工的重大疾病医疗互助活动,通过工会科学运作、职工积极参与,截止目前,已有38246人次参加互助活动,筹集互助金160.32万元,救助职工400人次,发放互助金90.82万元,大病医疗互助机制的建立减轻了患病职工家庭的医疗负担,对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为职工因病致贫进一步构筑了医疗保障防线。

今年,下花园区总工会为进一步深化帮扶救助工作,拓宽救助人群,提高救助标准,做到精准帮扶,全面提升职工服务水平。

提高患大病职工救助标准。重新梳理整合全区患大病职工基本情况,对照12种大病救助项目提高救助标准,由往年依据职工患病种类、年限给予的500元—2500元救助金提高至1000元—3000元,对患大病三年以上的职工给予每人1000元救助。

加大粮油补贴比例,扩宽水电采暖受助人群。粮油卡补贴标准由上年度6.5(自付)∶3.5(补贴)上调至5∶5。每人每季购买米(50斤)、面(50斤)、食用油(5升)享受补贴金额由往年105元提高至149元,全年享受工会补贴粮油差价补贴596元。对困难职工进行水、电、采暖补贴,重新制定受助标准,扩大受助群体,使享受水、电、采暖补助人数由往年165人扩大至今年的418人,既每人每年补贴600元,其中水费补贴100元,电费补贴200元,取暖补贴300元。

规范职工临时救助程序,扩宽特困职工受助群体。明晰职工救助条件,改变以往“基层上报、统一救助”的固化模式,对遇突发事件、意外灾害或职工本人及家属患大病等造成生活困难,家庭收入已超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2倍的,依据职工受困程度,将临时救助职工标准分为2500元、2000元、1500元、1000元四个档次实施一次性救助。继续对特困职工进行救助,以银行卡的形式,每月向其发放帮扶资金300元,每人每年救助3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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